第六章 独坐鄂州

中隐小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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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队逆流而上,过采石矶,恰好夜里明月高悬映照江中,前身的文艺基因又重新活跃而起。

    饮酒,捉月,诗歌吟唱。

    传闻诗仙李白就是在此酒醉捉月落水,李煜也向江中倒了一盏酒致以缅怀。不管传闻是真是假,李煜致敬的是李白的那种潇洒和曾经的大唐盛世。

    而也只有那种大唐盛世中,才会有那种豪放潇洒的诗人出现。

    船很慢,过了七八日才到池州,这是杏花清酒酿造之地,也是南唐朝中大佬宋齐丘曾经的谪居之地,而后来他也是被饿死于此。

    过江州时,已经离开金陵二十多天了,这里有一条支流在此入江,若是溯游而上,就能到南唐重镇洪州了。

    习惯于高铁飞机的李煜,第一次感受到了古时交通的沉慢。

    “殿下,前方就是鄂州了。”终于,南唐鄂州,以后的武汉三镇的武昌到了。

    现在,在鄂州城内,还有一支镇军武昌军。

    李煜领的是武昌军节度使,并加了鄂州刺史,所以现在在鄂州这一亩三分地上,军政大权名义上都归他了。

    江风袭来,楼船靠岸。

    岸边,鄂州的军政官将恭敬地等待着。

    踏离船舱,赵灿和一群兵仆在前面开路着。

    遥看着岸边的官员将军,李煜往日的一些压抑心情忽的舒展开来了。的确,金陵龙盘虎踞,自己一个小小皇子,也必须得小心翼翼地行事。

    现在来到鄂州,自己独坐一地,天高气爽。

    “武昌军节度副使,归德将军刘仁瞻见过六皇子殿下。”

    “鄂州别驾高越见过六皇子殿下。”原来的鄂州刺史被李璟调任它州,暂代鄂州刺史的就是原来的鄂州别驾高越。

    ……

    “刘将军,高先生不必多礼。”李煜也很恭敬,未来的一段时间,这鄂州的军政之事,还离不开这二人。

    若是能与二人一开始就和睦相处,甚至将他们拉为自己心腹,那才是最好了。

    “以后都不必叫我六皇子,太过生疏了。”李煜拱手一礼道,然后继续,“刘将军,从嘉在宫中就已经久仰大名,若是不介意,喊我从嘉即可,或者直接喊我节度使也行。”

    说着,李煜向着旁边的兵将拱手致意,“既然奉皇命担任武昌军节度使,大家也不必在乎我这皇子身份,来了武昌军,就是武昌军的人,诸位兵将,喊我节度使即可。”

    李煜来鄂州,最重要的就是控制住武昌军,所以这见面称呼,就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了。

    若还是“皇子皇子”地称呼,虽是高贵,但也疏远了兵将。

    李煜话毕,在刘仁瞻的心里却是涌起了波浪。

    “好一个老成少年!伸手拿权又滴水不漏,人不可貌相!”

    十四岁的年纪,说话处事却是先发制人,不留一点余地,却看起来又是让人挑不出一点毛病。

    “见过节度使大人!”已过五十寿辰的刘仁瞻也不是什么雄心勃勃之辈,李煜进一步,他也不甚在乎。

    武昌军不大不小,也就两万余人,李煜想抢夺兵权他是看出一点眉目了。

    但他本身就无自立之意,也无独占兵权之心,朝中也没有依附何人,六皇子喜欢兵权就拿去罢了,况且六皇子他本身还是皇上封的武昌军节度使。

    明正言顺,理所应当。

    “见过节度使大人。”旁边的兵将都轰然应到。

    “见过节度使大人。”正此时,旁边的鄂州别驾也补充道。

    “诶,高先生不必如此,若是称呼从嘉,还是刺史较好。”李煜摆手止住了高越,这兵将喊他节度使,那文官还是喊他刺史较好。

    文武还得分开来好。

    “见过刺史大人。”高越垂手致言,心里也对这位六皇子有了一些看法。

    雄心勃勃,年少老成的皇子,未来定有作为。

    “见过刺史大人。”高越旁边的文官们也都跟着垂手致言。

    ……

    “江边风大,咱们还是先去城内吧。”江边定称呼之后,李煜心里甚是满意,看来刘仁瞻还真是如史书所记载的那样,南唐忠心之辈。

    而这鄂州别驾高越,也是识得大体之辈。

    鄂州第一步,走得很稳,或者说,这些人都是乐于配合他的人。

    一群人,拥簇着离开码头,向着城内走去。

    “节度使大人,给您接风的宴席已经准备好了。”刘仁瞻慢步在李煜左侧,抬手指引,“车马俱备,您请上车。”

    前方,一辆黑楠木车身,雕梁画栋,掩着金黄色布帘的马车停在大道边。

    “刘将军,这马车,挺不错的,但从嘉觉得还是跟大家在一起比较好。”李煜摇了摇头,现在是人生奋斗时期,必须得躬耕于兵民之中。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点政治觉悟他还是有的。

    “牵匹马来。”李煜指了指旁边的兵丁,然后朝着众人道,“从嘉虽处皇室,但骑马的功夫也不差。”

    “那匹黄鬃马就行了。”兵丁们似乎在犹豫牵什么马过来,李煜直接指明了一匹不算太差的黄鬃马。

    “刺史大人,您身份尊贵……”

    “不必。”李煜打断了旁边高越的话,“什么马都无所谓。”

    城内的酒楼并不远,李煜骑着黄鬃马,穿过青黑的城门,慢慢悠悠地朝着里面行去,后面跟着一帮文武官将。

    十四岁的他看起来颇为青涩,不过在这个时代已经算是成年人,加上又是皇子,又平添了一份华贵。

    后面的队伍也都骑马跟随,五代十国都继承了大唐的尚武之风,武将骑马理所应当,而文官更多的也都是驭马而行。

    进入鄂州城内,李煜环顾四周。前世他也去过武昌,只是那里早已没了古城,今世再临鄂州,还真是颇为生疏。

    城内,清水净街,黄土铺地,两边百姓都瞪着眼睛看着这一众显贵。

    两边的兵丁维持着秩序,李煜颇有一种古装剧的感觉。

    只是,这“群众演员”的气色都不甚如意,脸色蜡黄,蓬头垢面者不少,大多衣服颇为旧乱。

    目光中,有着对这些大官的希冀,似乎在想着能不能得到一些赏赐。有的更是可怜,两眼呆滞无神,生活的重压让这些百姓已经麻木。

    这个战乱时代,安稳地苟活着一条小命也就是不错的生活了,能油光满面,精神抖擞地活着除了官宦就是富贾地主。

    不是每一座城市都是金陵。

    “高别驾,这鄂州城内的百姓的生活就多劳烦你了。”黄鬃马上,李煜突然拱手一拜,言语也颇为洪亮,神色极为诚恳。

    这是李煜今天由衷地拜托。

    这些面黄肌瘦的百姓在金陵城内并不多,今天近距离直视这些可怜的目光后,作为本地刺史,百姓父母官,有着现代人灵魂的他突然感觉到了时代的责任。

    他李煜也第一次正视到了自己的身份。

    以前他只是皇子,或者是穿越客,似乎就是为了自己而挣扎。后来被封为节度使和刺史,他也没感受到什么重任,只是看到了权力。

    只是亲自来到这里,才深受触动。

    “刺史大人,高越定当尽职尽责。”此时的高越,发现刚刚青嫩而老谋的皇子,似乎有些不一样了。

    身上似乎散发着一种悲天悯人的气息。

    李煜的话在官将中引起了一阵惊叹,众人纷纷拱手,“刺史(节度使)大人怜恩!”不管如何,这位新来的上司绝对不是暴虐骄躁之辈了。

    不过李煜和众人的表现,在百姓中也没有引起什么大的波澜,只有一小部分人群产生了一些骚动。

    鲁迅笔下的民众是麻木的,但一千年前的民众又有何区别呢?码头上他的得意,被百姓的目光扫得七零八碎。

    ……

    “走吧,宴席就算了。”李煜突然失去了与众兵将官吏推杯弄盏的兴趣。

    “刘将军,高别驾,劳烦你们直接带我去兵营和刺史府看看。”

    “节度使大人,您这一路奔波劳累,兵营还是改日再去,先去节度使府休息吧。”刘仁瞻看出了李煜的疲惫。

    “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