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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秦以歌从宾夕法尼亚大学毕业后,没有回秦氏,她向三叔表明了,她无心争斗的想法,让三叔替她管了三年的秦氏。而老爷子那边,她以生病治疗为理由,瞒了老爷子三年。
秦以歌害怕陆长亭知道她是他的学妹,在填入职表的时候隐瞒了她的真实学历。
因为一个宾夕法尼亚大学的高材生,竟然来面试一个助理,会让陆长亭怀疑她的目的。
当她看着等待面试的人群时,她有些震惊,因为都是清一色的美女,个个身姿曼妙,样貌出众。
每一个打扮的就像是来选美一样。
而她呢!穿着简简单单的白衬衣和黑裤子,脚上还是帆布鞋。
秦以歌看着她们有些沮丧,心想着自己肯定没戏了。
眼看着一个一个的美女进去面试,又梨花带雨的出来,她不禁感到好奇,陆长亭的眼光是有多高。
可是在面试的女孩断断续续的吐槽声中,她才听出是为什么。
其中一个女生有些气愤的出来,“他竟然嫌我胖!我一个一米七,九十五斤的标准身材!”
另外一个女生哭着接话茬“他嫌我瘦!呜呜”
刚出来的一个女生也是满脸愁云“他说我粉打的太厚了!”
“他说我头发太干燥了”
“他说我眼睛小!呜呜”
一时间,人事办公室门前成了诉苦大会,好不热闹。
秦以歌默默的听着她们的话,有些想笑,陆长亭真的是但是忍住了,同时她开始担心,如果自己进去以后会收到他怎样的评价。
她从包里掏出一副黑框眼镜,戴上,遮住了那双乌黑澄明的眼睛,原本巴掌大的小脸基本就被遮住了一半,而五官也因为那副眼镜变得平平无奇,看起来就像个一个初入职场的平凡女孩。
“秦以歌!”当喊到她名字时,她有些紧张的推了推眼镜,走到门口,深呼出一口气来,整理了一下的思绪,敲响了门。
“进来!”
秦以歌推开门,是一个长相清秀的男生,看起来年龄不大,她稍稍安了心。
旁边的陆长亭则是背对着她,一身黑色西装,只看见了一个后脑勺。
还好,他不是面对着她!
“请坐!”
林谦看着她温和出声。
秦以歌坐到了椅子上,带着大方得体的笑容。
“请先做一下自我介绍!”
“我叫秦以歌,南城人,今年23岁,南大经管系毕业,会英语和法语两门外语,能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平常喜欢动漫以及电影!”
接下来的对话都是属于电影行业及娱乐行业里的一些情况。
而陆长亭始终是背对着她,过程中也未曾开口。
直到最后一个问题,“你怎么看待老板与助理之间的关系!”
秦以歌的手有些不明白,怎么会问这样的一个问题,她迅速在脑海里想了一下,组织着语言。
“上下级关系,亦或是,师父和朋友,但我想无论那种,助理应是为老板服务的!除此以外,我觉得并无其他关系!”
就在她说完的时候,陆长亭转动椅子,转到她面前,看了一眼她,似是打量,也是注视。
半晌他上挑着好看的眉眼,“就你了!”
这让秦以歌有些意外,想象中的评价没有听到,原以为他会挑出她一大堆毛病,可最后他平淡的三个字,让她即意外又惊喜。
“秦小姐,具体上班时间,我届时会通知你,请你留意你的邮箱!”
林谦带着商业式的笑容客气的说了再见。
“好的,谢谢!”
秦以歌说完谢谢,便起身离开了长虹娱乐。
后来入职时她从林谦的口中知道了,为什么选择她的原因。
“老板不喜欢太过漂亮的女助理,因为他不想自己的助理太引人注意!而你,刚刚好!”
秦以歌才明白陆长亭的心思,他不是不喜欢漂亮的女助理,而是不喜欢对他抱有幻想的女助理,而那日的问题也是试探。
那些美女失败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对陆长亭太过于痴迷,让陆长亭有些厌恶。
秦以歌入职的那天,正好是三月的头一天,冬去春来,一切都是新的开始,也正是北城气温慢慢回升的开始。
以前的秦以歌以为陆长亭是那种特别龟毛的人,但当了他一段时间的助理,她发现,陆长亭除了有些轻微的洁癖,就是脾气有些不好。
但是她也发现了,他对于下级没有那么苛刻,他会骂他们,但会有一个度,点到为止。
他会给犯错的下级,三次犯错的机会,事不过三,可如果有了第四次,他会好不顾忌的解雇。
在秦以歌在他身边半年时,有一次深夜,下着大雨,陆长亭的一个电话叫醒了美梦里的她。
因为他胃疼,家里没有药,秦以歌听着电话那头他隐忍的声音,二话没说起身穿好衣服,冒着雨,绕了大半个城市去给他买他经常吃的胃药。
送到了锦园,尽管秦以歌打着伞,但她浑身上下已经湿透了,就连头发都是湿漉漉的,镜片上也是一片水雾。
打开门的时候,陆长亭穿着一身家居服,捂着胃,脸色有些白。看见她全身湿透了,他第一次让她进了屋。
“进来吧!”
随后从她手里拿过药,脚步缓慢的上楼,临上楼前,他余光望向她,漫不经心的开口“厨房边是客卧,里面有吹风机和干净的衣服,你换了再走吧!”。
秦以歌看着他的背影,头一次感觉到,其实陆长亭为人还不错。至少没有让她穿着湿漉漉的衣服回去。
“谢谢陆总!”
陆长亭没有回复她,直接上了楼。
秦以歌也没有磨蹭,找到客卧,洗了个热水澡,将他准备好的衣服换上,普通的衬衣黑裤,却让秦以歌的心有些微热。
等到她吹干头发从卧室出来时,门口静静的放着一把伞,偌大的一楼,只有厨房门口的一盏灯,照亮一方。
她隐在黑暗里,看着门口的一把伞,这一趟其实挺值当的。
当你喜欢一个人时,即使对方微不足道小事,足以让温暖盈满你的心。
她喜欢他,只能默默的喜欢,不能堂而皇之,她想制止自己那颗跳动的心,可是每次看到陆长亭的时候,心始终无法平静。
当那晚从他家出来时,她丝毫感觉不到秋雨的冷意,因为她的心是热的,可心是热的,她还是不可避免的感冒了一场。
她没有请假,她害怕自己请假陆长亭一天的事情都会被打乱。
所以即使发着高烧,第二天她还是去上班。
头重脚轻的她,在不知道第几次将文件拿错时,陆长亭才注意到她绯红的脸颊。
他眉头皱起,有些不悦,眼神沉沉的看着她,让本就不舒服的秦以歌更加迷糊了。
“过来!”
他一声不悦的招呼,秦以歌苦恼的走过去,没想到的是,他微凉的手指探上她的额头。
秦以歌瞬间感觉清醒了不少,“陆……总!”她紧张的有些结巴!
“去医院,让林谦送你!”
他一触就离,让秦以歌感觉到他碰过的地方更热了。
她点点头!既然他说去医院,那她就去医院。
最后量完体温,38.6度,而她整整打了三天的点滴才好。
回到岗位的那天,陆长亭看她没有多大的情绪,甚至也没有问一句“感冒好了吗?”。
仿佛那日的温和是假的一般。
留给秦以歌的只是苦涩和惆怅,她以为她是特别的那一个,其实她也不过是一个助理而已。
有时连他的一个眼神都得不到,可她依然选择留在他的身边。
依然每天跟在他的身边当着他的助理,给他跑腿,打印文件,当传声筒。
他也总是忽冷忽热,让她的心也是忽上忽下。
因为喜欢已经变成了爱,爱到深处,无法自拔,唯有他是秦以歌的解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