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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秀冷眼注视着璇玑的神色,却在她的脸上瞧不出任何异常,他真是佩服她,任何时候,她都有这种风雨不动安如山的本事,遇到天大的事情,她也能面不改色,就跟爹一样,可是,她太过男孩气,连女子本该有的柔情都沒有了。
“我跟谁來往,和你又有什么关系,不要老是姓白的姓白的,人家有名有姓,你就不能叫他的名字吗?”
“好吧好吧,白咏心行了吧?我可听说,他爹是只千年狐妖,他娘是凡人,你想想,凡人跟妖怪生下的孩子,能是正常人吗?你最好打消这个念头,不但我不会同意,爹也不会同意的,娘在世,娘也是不会同意的……”
璇玑忍无可忍,站起身,抓起一把杂草朝他丢去,“你们同意不同意又能怎样?我做什么需要你们同意吗?要是娘在世,她只希望我快乐,不会阻止我去追求自己的幸福,我跟谁來往,非得征求你们的意见才行是吗?好吧,我就告诉你,我公孙璇玑,这一辈子,谁也不嫁!”
“……小葵,你别生气了,是我错了,我不干涉你的自由,什么事都随你好吧?”
他太了解她了,下定决心的事,很难改变,若是她真的一辈子不嫁,那罪魁祸首可就是他这个兄长了。
要是娘在世就好了,璇玑的话让他的情绪瞬间又跌入谷底。白马驮着她漫步在暮春的田间小道上,灵秀牵着缰绳慢悠悠的走着,两人各怀心事,谁都不开口。
娘走的时候,他们才七岁,爹异常平静,像是早就预料到娘会离开人世似的,他们趴在棺木旁看到娘最后一面,娘的脸上还露着笑容,眼角的泪痕还未风干。
爹说,娘的这十年时光是借來的,该还回去了。他们当时不理解,现在仍然想不通,他们不希望娘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只盼着她能跟他们一样,是普通人,安享亲情一直到百年归老。可是事实并不能随人心愿,就像,这世上,只剩下他们兄妹两陪着爹,爹本该是呵护着他们,宠爱着他们,但,他却对他们兄妹两冷淡如陌生人,早早就让他们离家闯荡,一年也见不到几面。
“小葵,你想娘了吗?”
灵秀驻足,扭头看了她一眼,马背上那个与自己容貌极为相似的女子默默地点点头,声音中带着哭腔------
“可是我们根本见不到她,爹说,娘是勾魂使,不能随便与凡人接触,太强的阴气会给周围的人带來灾祸,娘怕伤害到我们,才无法与我们相见。”
璇玑低头盯着胸前的金锁,上面歪歪斜斜地刻着几个字:长命百岁。这金锁是他们满月时爹请人打造的,上面的字是娘亲手刻上去的,灵秀的那块金锁上面刻着:福寿安康。
这金锁是娘留给他们的全部家当,也是唯一值得纪念的东西,每次想起娘的时候,她就盯着它看好久。
“我们可以给娘写信,等到她忌日的时候,我们在娘的坟头把书信烧给她,她一定能收到,我看每一年,爹都是这样做的,如果娘收不到,爹也不会每年都风雨不改写下一大堆书信给娘了。”
灵秀很肯定,即便不能跟娘相见,他们之间还是可以通书信的,他要娘知道他们兄妹两这些年过得好不好,要娘别担心,他们已经长大了,不再是从前那两个只会哭鼻子抱着爹娘不撒手的胆小鬼了。
忌日这一天,他们两一早就回到家,公孙意正在准备金箔锡纸,沒注意到他们正鬼鬼祟祟地潜进屋里。
过了一会儿,他看到灵秀从屋里走出來,怀抱着一只包袱,神情古怪。
“你干什么,回到自己家里还偷偷摸摸的。”公孙意冷峻的目光锁住灵秀越抓越紧的包袱,“你藏了什么?是不是又出去鬼混去了?”
这小子,性格完全就是岳茗冲的翻版,他这单身爹爹若是稍稍放松,这个儿子就有可能发展成为放荡无赖,偏灵秀这孩子不服管教,油盐不进,父子两的关系如水火,若是他们的娘亲知道,恐怕也会埋怨他教子无方吧?
“我沒鬼混。”灵秀低着头,把包袱藏到身后,这里面的东西,他不想让爹看到。
公孙意拉长着脸,顿时沒好气,“沒鬼混你这么久跑哪里去了?不要告诉我你去除暴安良了。”
“我是去除暴安良了,我和小葵捣毁了一个人口贩子的老巢,还抓住了逃狱的江洋大盗,你不信我也要信小葵吧,她可是京师总捕头,总不会说谎话的。”灵秀越说越急,生怕爹不信他,跑进房里把璇玑拉來出來证明自己句句属实。
璇玑不愿多说话,一般情况之下,对的事情她是不会多费唇舌,错的事情,她会竭力推翻对方的说辞。
公孙意看到他们兄妹两都是一副冷冷淡淡的模样,也不愿意再耗下去,他这个做父亲的,真是够失败的。
上完香,两兄妹连家都沒回,向公孙意例行公事地报告去处之后,便不见了踪影。
他心里无比失落,在他们心里,天下间任何一个父亲都比他强太多吧?他很爱他们,只是不知道该如何用最合适的方法來教养他们。
灵秀古灵精怪,满嘴沒一句真话,吊儿郎当的自由散漫,小葵年纪也不小了,一般人家的姑娘十五岁都嫁人生子了,再过半年她就满十八了,却还是整天舞刀弄枪的。每次他向她提起终生大事,她扭头就走,根本不把他这个当爹的放在眼里。她是个姑娘家,年纪越大,越难嫁出去,再加上她那见谁都是爱搭不理的态度,整天都穿着男装,让谁瞧见,都只当她是个货真价实的男孩儿,而灵秀呢,又恰恰相反……
他真是太累了,越想越烦,越烦却越不得不为他们的将來考虑,谁人知晓单身父亲的辛酸,他们都只当他是专职霸道的家长,哪里为他这个可怜的爹爹考虑过?他这个当爹的能陪他们一辈子,管他们一辈子吗?
“娘,这是我第一次给你写信,从前我竟沒想到能跟娘以书信联络,娘要是能收到秀儿的书信,一定要给我回信喔。这些年,我和小葵都很好,爹也很好,只是他越來越像个酸腐古板的老头子,一点也不通情达理,我不喜欢的事,他偏要我做,我喜欢的,他千方百计打击,我说我出去闯荡江湖是锄强扶弱了,爹却不信我,他说我满嘴沒有一句实话,是糊弄他,秀儿也不知道该怎么和爹相处了,还是不见的好,至少我们不会吵架。”
岳茗冲读着灵秀给她寄來的书信,眼睛起了薄雾,这孩子,也不知现在长成什么样了。这十年,她从未见过他们,印象中,他还是那个调皮捣蛋欺负妹妹的淘气鬼,秀儿,现在已经是个热心肠有情有义的好孩子了吧?
除了书信,包袱里还有他亲手做的剪纸,母子连心,鸳鸯戏水,蝴蝶双飞,年年有鱼……这心灵手巧的孩子,连她都比不上呢。
拆开小葵的信,寥寥几行却让她泪流不止。
“娘,哥哥说给娘写信,你是可以收到的,这些年,我过的一点都不好,爹终日闷闷不乐,只管喂饱我们的肚子,却从不关心我们的想法,爹总是催促我的婚事,我才十七岁,还不想那么早就嫁作他人妇,随随便便嫁给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我绝对做不到,我知道,如果娘在世的话,一定不会像爹爹那样早早将我推出去,我心里喜欢着一个人,白咏心,娘也知道的,可是我知道,我们是不可能的,娘,你要是看得到小葵的信,就给小葵回信好吗?娘,小葵很想你。”
这两个傻孩子,他们怎么知道他们的爹有多辛苦,公孙意将自己的爱和感情都隐藏起來,其实,他比谁都要用心,作为一个父亲,他只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健健康康平安成长,至于长大后要做个多优秀的人,他根本沒有任何要求,他宁愿他们碌碌无为一辈子,也不愿他们风里來雨里去,在刀剑之下逃生。
小葵是他最爱的女儿,从小她胆子就小,他呵护着她连声音大一点她都会被吓哭。他真希望这世上能有一个男人像他一样去把小葵当宝捧在手里,别再让她一个人吃太多苦,这是做父母最简单也最真实的渴望,只可惜,爱得太多,双方都会觉得不适。
之后的每一年春天,她都会收到公孙意和孩子们的信,而她也会托崔钰将信交给他们,这样只能以书信连接感情的日子一直持续了五十年之久,直到有一天,公孙意一觉睡下,便再也沒能醒过來。
她知道,他们是时候重逢了了,这场约定,在五十年之后才开始履行,他们一点都不觉得晚。
“我來接你了。”她站在床边,他白发苍苍地朝她走來,她还是从前的模样,真的一点都沒有改变。
“这些年让你一个人在世上,辛苦你了。”岳茗冲抱住颤颤巍巍的公孙意,他的身躯十分消瘦,却是十分温暖。
公孙意回头望了一眼自己,这副肉身,终于可以撇下了,“不辛苦,我答应你的事,做到了,下一世,我们还是能在一块儿的吧?”
“是啊,我们生生世世都会在一起的。”岳茗冲拉着他走出去,过了一会儿,听到了儿孙们的啼哭声,她笑着说:“人活一世,生生死死也不就是这回事吗。”
“不知,下一世我们还会记得对方吗?”
岳茗冲托住他的手腕,轻声道:“我想,我们谁也记不起谁吧,这样也好,來世,该我去找你了。”
百年之后.京师百味楼
圆胖的身影在厨房的角落里滚來滚去,她就像只球,被忙碌的厨子们像踢球一样一会儿踢到这边,一会儿又被踢到那边。
“我说,你能不能快点,我们请你來是给客人烹调美食的,你倒好,自己先吃上了。”个头高大满面虬髯的厨子一副吃人的架势,她只好抹抹嘴,继续回到她的岗位。
煮海鲜粥,这是她的强项,也是她赖以生存的本事。谁让她天生就是一副怎么也吃不饱的好胃口,有些人求之不得,她却是一言难尽,一肚子苦水怎么也道不完。
听娘说,她刚出生的时候,爹爹的二房姨娘给她种下了贪食蛊,她也不知道自己跟那姨娘有什么过节,总之,她长到二十岁,唯一依赖的便是厨房、美食,不吃,真的会死人的。
“萧良君!你再不快点,信不信我把你这只球从窗口踢进翠玉湖里!”
“知道了知道了!”就会催命,她可就两只手,她漫不经心地答应着,手下的动作却丝毫沒有加快些,烹调美食重在心,要是心急火燎手忙脚乱的,势必会让食物失去原本该有的香味。
不大一会儿功夫,一大锅海鲜粥已经出炉了。
萧良君作为烹调的厨子,有幸被叫到雅间,与客人们一块儿享用。
说是享用,其实是别人坐着,她站着,别人吃着她看着,还好她早就已经填饱了肚子,要不然,这诱人的吃相,一定会勾起她的馋虫來的。
这幅优雅的做派,真是令她心都快酥化了,控制不住地,她咽了咽口水,恰好这一幕被某人看到。
“表哥,你可瞧见了那位姑娘一直盯着你看?”
身材苗条肤白貌美的富家千金吃吃笑着,却不敢笑出声,萧良君可就不同了,遇到真的可以开心的事情,她的笑从來不遮不掩。
那位英俊的“表哥”也注意到她奇怪的举动,温声笑着,朝萧良君摆了摆手,“你过來。”
她依照指示,慢慢移动到他身后,他拧着身子,目光极其温柔,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忽然问道:“你不记得我了?”
“啊?”她愣住,从小到大,她才见过几个男人啊,除了像爹那样五大三粗的,便是像弟弟那样羸弱纤瘦的,再不然便是叔叔那样娘娘腔的,像现在这公子这样无论长相还是气质都独一无二的,她可真是沒见过。
“你真的不记得了?”他又重复一遍,而后,略略失望地喃喃着:“还说会记得,其实压根就沒放在心里,还好我都记得,要不然,又不知道要错过多少年了。”
他的话让她隐隐约约想起些什么,她只觉得,这个人虽然之前沒有见过面,但他的眼睛,却让她在猛然间看到一些曾经经历过很熟悉的画面,到底是什么呢?为什么她想不起來了?
从雅间退出去的时候,她听到他提高声音喊道:“你记不起沒关系,只要我记得你就行了……”
她顿时犹如穿梭在云雾之中,二十年了,终于有人在乎她了,看來,她的贪食蛊终于有希望解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