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7 青梅

烧柴煮咖啡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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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云心在桔梗丛附近的树上做了个记号,方才恋恋不舍地离开。

    自己的生财之道,差不多算是有着落了。

    这会儿,李云心也不感到疲惫了,反而觉得,自己浑身上下,都充满了力气。

    要不是背篓装不下,她还能再挖!

    但是背篓已经满满登登的了,她挖再多也带不走,今儿个只好到此为止。

    李云心抬头看了看天空,阳光透过林木之间的空隙洒进来,宛如碎玉乱金,铺陈一地。

    她看着斑驳的树影,再留心寻找自己留下的记号,十分确定,自己没搞错方向,再走个几十步,就能回到那小山谷了。

    不知现在是什么时辰了,到没到跟李云秀约定的时候。

    不过,李云心事先留了个心眼儿,早早就跟李云秀交代过,说如果到点儿了自己没出来,就是抄近道先走了,让她不要在原地傻等。

    李云秀是个急性子,对原主唯唯诺诺、黏黏糊糊、磨磨蹭蹭的模样,一直不怎么喜欢。不管是挖野菜还是打猪草,都不爱带着原主。

    然而李云秀的娘亲王氏,却偏偏很喜欢冯氏。

    所以王氏的几个孩子,对四房的孩子们,也都十分友善。

    李云秀虽然看不上原主,但每当外人跟原主冲突的时候,她还是会尽力罩着原主。

    毕竟她这个姐姐,可比李云心大五岁呢。

    这回李云心想进山挖野菜,乔细妹又发了话,李云秀再不乐意,也得带着她。

    万幸的是,李云心竟突然“懂事”起来了。

    大概是总算知道了自己不爱带着她吧,竟然主动提出分开走。

    还主动提出,如果她没有及时出现,自己不用等她……

    这些提议,正合李云秀的心意,她自然是不会反对的。

    即使事后乔细妹和王氏问起来,反正李云心有言在先,她也不愁没话说。

    李云心乐颠颠地往小山谷走的时候,李云秀已经忙活完了自己的活计,到了俩人事先约定好的地方。

    李云秀挖了很多野菜,又打了不少猪草、捡了不少柴火。一边儿干活儿,一边儿还得照看着两个亲妹子,李云芳和李云娇。

    忙忙活活的,片刻不得闲。

    这会儿任务完成了,只想赶紧回家洗把脸,再跟娘亲撒个娇,要点儿什么炒米、炒豆之类的零嘴儿吃。

    她一开始倒是还耐着性子,想等一等李云心。

    大家一块儿来的,也该一块儿回。

    但这些日子,天气渐渐转暖。这片小山谷,又比外头气候热上许多。

    李云秀本来就是个急性子,又被太阳晒着,便愈发焦躁。只等了半刻钟,就觉得似乎已经过了一个时辰。

    其实,自己晒着也没啥。

    可两个妹子,尤其是小妹,粉团子一般的好模样、脸皮子娇娇嫩嫩的,怎么能在大太阳底下晒着呢?

    最终,李云秀实在按捺不住了,到底还是选择了先走。

    李云心已经八岁了,不至于找不着家。

    自己八岁的时候,也没人带着啊,不也这么过来了!

    李云秀做好了心理建设,带着妹子们和自己忙活了整整一上午的“战利品”,愉快地回了家。

    浑然不知,李云心下了山,压根儿就没往家里走。

    反而趁着大家伙儿都在歇晌,没人在外面溜达的便利,独自一人去了镇上。

    上回去集上,她特意留意了许多店铺的位置分布,就是为了自己独自去镇上打算的。

    这回她没有男装可以换,但还是简单地给自己化了个“妆面”——捏碎了几朵染色能力极强的蘑菇,把那棕黑色的汁液,抹在了自己脸上、脖子上、手上。

    一边儿抹,一边儿心疼。这蘑菇肉质十分鲜嫩,炖鸡吃,一定是极美味的。

    但也没办法,自己这样大的小女孩,单独一个儿在街面上行走,若是不打扮得丑一点,说不定就会被坏人盯上,或者就被拐子拐去了。

    也不知这回去镇上,会不会遇到乔细妹和柔姐儿、贤哥儿他们。

    李云心的心情有点儿矛盾,不确定自己到底希望不希望遇见他们——两种情况,各有各的好,也各有各的烦恼啊。

    ……

    镇子上,那条宽阔的主路中央,又有一伙人,在策马狂奔。

    这一回,跑在最前面的,是一匹十分高大神骏的白马。马背上的骑手,竟然是个英姿飒爽,穿着一身大红色骑装的稚龄少女。

    她明眸皓齿,容色姝丽,爽朗的笑声,伴随着马蹄声,撒了一路。

    她一直打马跑在最前面,一路上却一个摊位也没有撞翻,一个行人也没有伤到。

    那份意气风发,神采飞扬,深深地印进了无数人心里。

    她的白马之后,落后两三个马身的距离,是庞家小少爷庞耀祖,和潘家三少爷潘叔泽。

    潘少爷和庞少爷争先恐后,你追我赶,都想成为跟骑白马的少女并驾齐驱的那一位。

    但他们始终落后两三个马身,那一点点距离,似乎成了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

    何四少、郑七少和胡二少,落在潘庞二人身后一两个马身的距离。

    论骑术,他们自然不甘示弱。

    但因为多多少少,都看出了点儿潘庞二人的心思,便也不想太往前面凑。

    尤其是何四少,他独自一个,落在队伍的最后。

    一边儿暗暗对潘庞二人的行为嗤之以鼻,一边悄悄嘲笑这两个货,纯粹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前面那策马飞驰的少女,是近几年才搬到祥云镇的乡绅,于老爷家的小女儿,于青梅。

    按说,大家既然都是祥云镇的大户,彼此联姻,也不是全无可能。

    但人家于老爷家,那是什么人家?

    仔细想想,其实倒也真不能怪这俩货不知轻重,痴心妄想。

    实在是那于家人,太过低调了。

    表面上看起来不显山不漏水,也不做那些仗势欺人的事情。

    虽然陆陆续续买了许多田地,但用的却都是市面的价格。从来不曾听说他们有欺压农户,强买良田的事情。

    而且,似乎于家人对本地的大户,都颇为看重,也颇为以礼相待。

    为了不跟本地大户冲突,就连于家人在县里和镇上新开的铺子,选的都是那些本地不大兴盛的行当。

    于老爷做过前朝的官儿,品级还不低。

    现在的于老爷,虽然已经变成了一个笑眯眯的乡绅,但依然不是个简单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