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馨怡输血

火林鹏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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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7馨怡输血

    来不及验你们的血了,我也是o型血,输我的血给他!——翁馨怡

    桂林还真是一座多雨的城市,城市的风景开始变得朦胧,远眺看得见的桂林山水似乎就在眼前又似乎在千里之外。

    小时候的翁馨怡多快乐啊,骑在爸爸的脖子上骑大马,偷吃妈妈刚做好的美食,和小伙伴玩泥巴,任何一件小事情都可以让她开心半天。人,如果不用长大就好了,翁馨怡心道。

    丝丝的小雨轻轻打在屋檐上。烟雨中的漓江弥漫着轻纱似的伤感,山山水水朦朦胧胧,一阵风来,乌云便象宣纸上的墨四处洇散。四周真是静啊,静得让人忍不住想哭,不知从何处传来一阵爱尔兰风笛,为这样一个落寞雨季更增添几分静、几分愁。

    翁馨怡坐在陆军总医院外面的骑楼里,搁在栏杆上的手忖着腮,也忖着无边的落寞,以遥望的姿态凝视两只鹭鸶滑过漓江,一任风吹起自己飘逸的长发。今天,不是她当班,不当班的时候,她喜欢独自一人与落日并肩坐在一起,看满天彩霞、座座青山与鸬鹚渔火摇曳在这如梦似幻的江水里。

    每每这个时候,还总会听到那时隐时现的风笛声。

    她常常会不知不觉地在心里想象,吹着风笛的一定是一个英俊挺拔、略带忧郁的男生,他也一定会像她这样,陪着漓江,坐在黄昏的边上。用风笛想念自己的故乡。倾诉着自己的寂寞、慵懒和流浪。

    不知道他吹的是什么曲子。但那甜美纯净的笛声却又是那样的沙哑和沧桑,勾起她深深的乡愁和说不出的伤感。

    遥看东方,在武夷山的北边,有一个美丽的常山县,那里便是她阔别已久的故乡。自七七事变爆发,在武汉读书的她毅然报名从军后,两年来便再也没有回去过,战乱频繁。山河阻隔,不知道年迈的父母是否安康?也不知道自己的另一半将来出现于何处,抑郁何处排遣?她在漓江里、在风笛中打捞自己的回忆,等待着那一场注定会飘来的蝶舞虫吟。翁馨怡就是这样一个恬静、秀美而又聪明的乖乖女。

    刚到陆军总医院从事医护工作的时候,为了让护士帽显得旧一点,好让人觉得自己不再是一个小护士,尽可能地避免伤员和病人欺负自己,她就用手抓、牙咬、梳子挠,终于把护士帽的边边角角弄出丝丝缕缕状。

    两年来从武汉、长沙到衡阳、桂林,翁馨怡也在战火中成长。不再惧怕死亡和流血。

    大门口那边响起一阵纷乱的脚步声,间或伴随着一声声急切的催促声:“快!快点!”

    职业的本能和敏感让她站了起来。她不假思索地跑进了急救室。

    手术台上的张灵甫血压低得已经接近零,脉搏也微弱得几乎摸不到了。

    “赶快输血!”一名佩带二等军医符号、相当于中校军衔的值班医生命令护士们,扭过头又严厉责怪起陈公勇:“你们怎么搞的,这么晚才送来!”

    “报告长官,我们是从江西赶过来的,一千多里路啊。”陈公勇满脸都是风尘和焦虑。

    翁馨怡熟练解开伤员满是淤泥的上衣,掀开内侧一看,才发现写有姓名、番号、血型的标签已脏得看不清楚,擦了几下却越抹越黑,她抬头就问陈公勇:“知道血型吗你们?”

    陈公勇一愣,忙问孟铁蛋,翁馨怡也将目光投到他的脸上。做随从的,都应该知道长官这些最基本的个人信息,以便于遇到紧急情况可随时抢救,可孟铁蛋偏偏在这节骨眼上一下子卡了壳,想不出来那个o型的“o”怎么说了,“是、是……”情急之下,他脱口而出:“是圆型的!”说着,双手合拢还做了圆框框。“是o型的吧?”翁馨怡皱起眉毛,又好气又好笑。

    “对对,是欧型、欧型!”孟铁蛋搔着后脑勺难为情极了。

    陈公勇瞪了他一眼,并不放心,见污垢糊住旅座衣上的标签,忙低下去头去舔,想用舌头舔出字迹来。一个强悍的勇士为了自己的长官能做到这样的细心不怕脏,那他的长官又该是以怎样的人格才会感动他们啊!

    翁馨怡心里一热,她轻轻推开陈公勇,说:“来不及验你们的血了,我也是o型血,输我的血给他!”

    四百cc血从她的手臂上抽出来,又一滴一滴输进张灵甫的身体,翁馨怡的脸色苍白了,而一抹淡淡的血色终于染上这个男人的脸颊。她静静坐在手术台旁边,打量着面前这个身体里有了自己血液的男人。她发现他不像别的军人那样五大三粗,尽管昏迷不醒,双眼紧闭,但那刚毅的面容、俊朗的剑眉和傲岸的嘴唇,都无时无刻地散发出凛然的阳刚之气,尤其是他那挺拔的鼻子,宛如漓水边上拔地而起的奇峰峭壁,高傲而孤独。还没有看见他的眼睛,不知道等他清醒过来,他的目光是咄咄逼人、还是带着一丝忧伤呢?

    意识一时迷离,目光格外柔和。那爱尔兰风笛的天籁之声又在她心中悄然萦绕,她觉得他就应该是那个演奏风笛的男生。

    翁馨怡看到张灵甫眼睛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她来查房,推开房门,从昏迷中醒来的那个男人正靠在床上喝水,听见动静,抬头一看,两个人的目光就这样不期而遇。翁馨怡以前从未见过一个人有这样一双眼睛,她的心陡然一跳,哦,我的上帝,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啊,仿佛深不见底的一潭寒水、高不可攀的一弯冷月,看着你的目光能够摄人心魂!孟铁蛋在一边见翁馨怡进来,连忙指着她对长官说:“喏,她就是翁护士,昨天就是她给您输的血,多亏了她呀。”

    “啊,谢谢你了。”张灵甫的嘴角钩起一丝笑意,眼睛里开始有柔光鳞动。他刚一醒过来,就从铁蛋嘴里知道有人给自己献了血、救了他一命,这么重的情该怎样去还呀。面对救命恩人,他又说不出更多报恩的话,感谢的话语全沉淀在他心里,就像一只铁锚落进了他的心海,荡起的阵阵涟漪便是他眼睛里那鳞动的柔光。

    翁馨怡没有勇气迎接他的目光,她有些慌乱地一笑,指了一指自己护士裙上的一排红字:“把你的痛苦分给我”。

    “旅座!”陈公勇陪着那位二等军医也走了进来,估计他知道情况不太好,正要开口说什么,军医朝他摆摆手,自己带着歉意和委婉的口吻对张灵甫说:“将军阁下,您的膝盖被子弹打得粉碎性骨折,伤口溃烂严重,高烧至今不退,如不采取断然措施将危及生命。”

    “断然措施?何谓断然措施?”

    “就是截肢,这是最稳妥的办法。”

    “哼哼,截肢也算最稳妥的办法?”张灵甫一声冷笑,“倭寇未灭,先折一腿,今后何以冲锋陷阵?行医者,布阵也,最要紧的便是进攻,消灭敌人,岂可一枪不发就割地赔和?尔等为军医,这个道理不会不明白。”

    “可是……”军医还想解释什么,张灵甫却一把抽出孟铁蛋腰里的手枪,往床头柜上一搁,说:“不必罗嗦,要截肢可以,请先打死我。”

    面对强硬的病人长官,军医束手无策。翁馨怡一听要截肢,也急了,这样一个男人要是失去一条腿,泰山都会崩塌。她对军医说:“用最好的药吧,尽量争取,先消炎退烧再开刀手术。”

    “唉——那好吧。”军医勉为其难地长叹一口气,点点头,背着手走了。

    “哈!”陈公勇和孟铁蛋乐得击掌庆贺。

    翁馨怡也开心地一笑,转身离去,蝴蝶一样轻盈。

    望着她离去的背影,想着自己的身上流着她的血,只知道领兵打仗、舞文弄墨的张灵甫,也是知道感恩的,他对陈公勇说道:“应该跟人家表示一下吧?”

    孟铁蛋抢着回答道:“陈大哥给她钱她还不要哩。”

    “给钱也是显得俗。要不……”张灵甫想了想,终于想到一个好办法,抓起那把手枪说:“送支枪她做纪念不是很好吗?这枪还是美国货呢!”

    “我的旅座呀,人家一个小女孩要手枪干什么?”陈公勇哭笑不得。

    “这样吧,干脆送她一块手表。”

    “中!翁护士戴手表一定很好看!”孟铁蛋首先欢呼起来。

    几天后陈公勇买来一块带日历的十八钻欧米茄夜光女表,在翁馨怡不当班的时候送给了她。那是一个夕阳坠下西天的傍晚,漓水婉约,倦鸟归林。(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