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心云别墅区

不变初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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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陆凌还在犹豫要不要吃,万一里面真的有一个戒指怎么办。

    感觉有什么东西划过自己的额头,颈间一凉,一个白金项链,戴到了陆凌的脖子上。

    “哥,这是?”陆凌看着安安静静躺在脖子上的项链,上面套着一对戒指。

    “我知道你现在不一定会接受我,但是我会等你,等你想要跟我在一起时,你就把这个项链上的一枚戒指带上,好吗?”陆羽用了一种不会被拒绝的方法,向陆凌求婚,他真的很怕被拒绝后,会出现隔阂。

    陆凌正要开口拒绝,被冷漠的声音打断。

    “怎么,我是不是打扰两位了?”阴冷的声音从陆凌的身边传来,黑色西装的男人迅速的拉开椅子坐在旁边,一股玩味的气息传来,让陆凌有一种被捉奸的感觉。

    陆羽也没有想到叶城会跟随着过来,还好戒指已经送出。

    叶城的眼神也注意到了陆凌脖间的戒指,黑眸狠狠的盯着陆凌,浑身散发着一种暴戾的气息,今天的怒气,还在隐忍着,又让他看见这一幕,手臂上的青筋已经暴起。

    陆凌从头到尾,都没有敢看叶城一眼,只是低着头,摆弄着盘子里的蛋糕。

    “走,跟我走。”蛮横的拉起陆凌,脚步飞快的朝大门走去。

    陆羽也只能看着,担心陆凌肚子里的孩子。

    是的,没错,在住院那天陆羽就知道陆凌怀孕了,但是还是决定接受她肚子里的孩子,但是现在,还需要继续等下去吗?

    陆羽静静的看着他们离开,也只能这样了。

    以往的过去,都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让一切都烟消云散,剩下点点的回忆,留下以后慢慢沉淀。

    “喂,你拉我出来干嘛?”陆凌用力甩掉男人的手,看着手腕处通红的一片,用力的揉着。

    “不给你拉出来,难道你要当着我的面说你愿意?做梦!”愤怒的眼神里,陆凌看见了一团火,吞噬了叶城,就连眸子都被染成红色的。下意识的向后退,冰凉的触感,让她意识到已经无路可退了。

    “怎么,害怕了?”结实的臂膀,把女人紧紧的禁锢在自己的身边,宽阔的胸膛紧紧的贴在陆凌的身上,眼中不再是火焰,而是激情。

    “我警告你哦,不要乱动,要不然不知道一会会发生什么。”大手狠狠掐了女人的臀部一下,随即转过身,把女人塞进车里。

    当陆凌想要开门跑出去的时候,手被无情的拽住,狠狠的拖上车,关上门,上锁,这一切,一气呵成。

    “喂,你要带我去哪里?”愤怒的看着叶城,这个时候的他,又回到了他冷漠的一面,有些骇人的怒气,和油然而生的杀气,让陆凌觉得这个男人,她又搞不懂了。

    “想去哪里去哪里。”汽车猛地发动,留在原地的只是一团烟气和久久散不去的汽油味。

    陆凌眼前的是一栋辉煌霸气的别墅,但是外观的样子有些熟悉,粉色系的房子......

    “啊,是那天我们看见的小屋,特别温馨的那个。”陆凌看见粉色的房子,就吵着要下车。

    叶城满意的看着陆凌的表情,打开门锁,跟随着陆凌一起下车。

    虽然别墅从外面看,很梦幻,但是室内的装修是完全女性化的设计,时尚简约,美丽大方。

    陆凌从头到尾看了一圈,让陆凌完全没有想到的是,里面居然有一个婴儿房,墙壁上贴的都是婴儿的照片,地板上铺了厚厚的地毯,地毯上摆放着婴儿床,婴儿玩具,和各种婴儿用品。

    陆凌拿起婴儿床上摆放的一双小小的鞋子,粉粉的,真的好可爱。拿在手中,细细的抚摸着,不舍得放手。

    “陆凌,喜欢吗?”叶城温柔的从身后环住陆凌,一起看着这些可爱的东西。

    “喜欢,真的很可爱。”陆凌把小鞋子放在胸口,感受着这个屋子里的幸福气息。

    “那我们,现在就去弄一个出来,好吗?”还没等陆凌应允,两个脚就已经离地了,想用手拍打,但是又舍不得手里的鞋子,只好抱着鞋子,安静的看着叶城。

    “这是对你,不老实的惩罚,以后,只能和我一个人约会,吃饭,结婚,懂吗?”猛地进入,狠狠的释放在女人身体里。

    对于身下的这个女人,叶城已经有太多的第一次,第一次身边的女人要他苦苦追求,第一次把自己的子孙留在女人身体里,第一次温柔,第一次设计房子的摆设,第一次留意女人的一举一动,第一次想要下厨,第一次因为女人而愤怒,看着身下皱着眉头的女人,真是红颜祸水。

    “喂,你难道除了干这种事,就不能安静的坐在这里陪我聊一聊吗?”陆凌胡乱的抓起衣服,一件一件的套着。

    “有什么好聊的,男女之间的那点事,不就是那么回事么。”男人倚着床头,大口的喘着粗气,全身赤,裸,并没有一丝遮挡的意思。

    “喂,先盖上,我想跟你聊一聊。”陆凌别着脑袋,指了指男人的那里。

    “我们现在到底是什么关系?也跟你......那个很多次了,但是却没有一个正常的关系,难道我们要玩地下?还是你只是玩玩而已?”陆凌戒备的看着叶城,男人的脸上有不屑的神情,但是因为陆凌的注视,而缓和了许多,陆凌只是当自己看错了。

    “当然不是,不如我们现在就同居吧?”男人显然没有想到,女人会这么主动。

    “同居?我们还是先去见我妈吧,你觉得呢?”陆凌还没有做好自己的生活中出现一个男人。

    还有脖子上的这个项链需要处理。

    “岳母啊,可以可以,非常可以。”下体的湿黏叶城觉得不舒服,起身想去洗个澡,忘了自己没有穿......

    “啊.....”陆凌拿起包包捂着眼睛跑了出去。

    紧紧的关上门,才放下手,微微的张开眼睛。(好吧,都让陆凌看见了。)

    回想起,那个恶心的东西,甩了甩头,向大门走去。

    走到公路上,看着寂静的别墅区,这要怎么回去啊。“计乘车也不会有吧,难道要我走着回去?”陆凌愤怒的看了看那栋粉色的房子,此刻,因为那个男人的关系,也没有那么漂亮了。

    失望的回过头,看着前面绿树成荫的街道,迈开步伐,“俗话说,不走,永远也不会到,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出发。”

    走了半个小时之后,依然看不见其他建筑物,除了隔着不远出现一栋别墅以外,没有任何的车辆,和行人经过。

    坐在花坛上,脱下高跟鞋,“天哪”脚底下,磨出了好几个泡,要是换作平底鞋,绝对不会把脚折磨成这个样子,脚步也会快很多。

    无奈,拿起电话,翻了翻通讯录,眼神停留在了叶城的名字上,“不行,说什么也不能给他打电话。”

    “喂,哥,你来接下我呗,我现在,在.....在.....心云别墅区。”陆凌找了半天,才看见了一个标识路牌。

    “好,你等着我,在原地别动。”陆羽放下手中的工作,风一样的跳上车。

    陆凌重新回到花坛上,嗓子很干,也很饿,最近,饭量增加了不少,就连平常不常去的超市,现在也会忍不住买回满满的两大袋子回家。

    舔了舔干干的嘴唇,焦急的等待着哥哥。

    这种感觉好像回到了小时候,哥哥给了我一个温暖的家,每天都在家里等着哥哥回来,然后一起吃饭,一起睡觉,虽然很苦,有时还饥一顿饱一顿,但是比起那些流浪的孩子,她真的幸运好多。

    脑海里有浮现出那个坏女人的样子,她就算是化成灰了,“她也一定认识,不要让我再遇见她,我不会放过她的。”

    陆凌一直在找那个女人的下落,但是直到父亲死了,那个女人,也没有再出现。

    七八月的天气,不管是哪里,都会是高温遍布,中午的大太阳,让陆凌原本就痛的脚,更加痛的越发厉害,衣服已被汗水浸透,高跟鞋随意的扔在地上,赤着脚的陆凌在翘首盼望着哥哥的到来,这种感觉,就像是等待哥哥下班回家时的心情一样。

    “陆凌,你怎么一个人跑到这个地方来了?这里都是豪华别墅。”当看见陆凌安全的坐在那里的时候,一颗悬吊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小心翼翼的陆羽抱起陆凌,放到副驾驶的座位上,捡起高跟鞋,放在陆凌脚下,然后关上车门。

    “我是跟叶城一起来的,我一赌气自己出来了,又没有车,就自己走着走到这里了。”陆凌查看着自己的脚,比起刚刚肿的更厉害了。像极了一个烤熟了的面包。

    “你忍耐一下,我们去医院。”陆羽的车突然加速,让陆凌的脑袋险些撞到挡风玻璃上。

    “哥,你慢点开,我没事,你送我会公司,一会还有一个董事会。”陆凌理了理衣服重新坐好,脚底下因为刚刚要稳住身体而着地的脚,在隐隐作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