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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锦好,第274章
许家的祠堂,人靠人,人挤人,到处是黑压压的头颅,可是却没有半点声音,一片静谧。舒殢殩獍
夏日的烈日炎炎,众人汗流浃背,可是每个人的脸上却没有丝毫的不耐,有的只是沉默,还有羞愧——许氏一族居然出现这样失德之事,怎么不令他们羞愧,无地自容。
祠堂前的千年古树,幽幽屹立,却仿佛也羞愧般的,在烈日下无精打采的,耷拉着树冠。
金翰林负手站在古树下,风吹过,乌发漫卷,衣衫飘飘,仿佛要踏风而去,只是他的周身却带着淡淡的疏离之气,每一个瞧着负手而立的清俊男子,都忍不住叹息一声:也难怪他这般,谁遇到这么个事情,只怕心情都不会好的毕竟他现在才是威远侯府的掌舵人。
像是感受到众人的注视,金翰林抬头,却是微微一笑,然后,转头,继续低头,陷入某种沉思中。
众人的心,瞬间都为那清越一笑,而皱了起来,心中越发对金翰林所处的尴尬之地怜惜了起来,自然对许老太爷,叶氏越发的痛恨,若不是这两个不知廉耻的,怎么会让天朝第一才子,落得这般为难的境地。
族长走到金翰林的身边,拍了拍他的肩头:“翰林,让你受委屈了。”
家里出了这样的事情,他这个现任家主的名声是肯定会受影响的。
这世上没有不通风的墙,不管金翰林是如何严令禁止威远侯府的下人将此事传扬出去,还是他如何严令族里的人走漏风声,但是事实就是事实,不论他们如何的隐瞒,都不能百分百的让这等丑事烟消云散,更不能保证就没有人知道。
这么多人,谁知道哪天会走漏了风声,总不能将知情的人都打杀了。
族长只要想到这二人带给族里的耻辱,这火气就往上冲:“来人,这二人失德无耻,给我打。”
他若是不狠狠地教训教训这样无耻之人,给族里众人树立一个反面教材,岂能让那些心思龌蹉之人心中生怕!
叶氏和许老太爷没有料到,到了族里,还没来得及喊冤叫屈,就是一顿打,忙哭着喊着说冤枉。
“金翰林,你这个孽障,你不孝忤逆……设下如此毒计,我……我……族长,族长,我是冤枉的……是冤枉的……”
人在生死关头,哪里还顾得了脸面,许老太爷瞧族里的架势,只怕饶不了他了,此时也只得咬牙坚挺,他虽然风流,可是却不笨,此时袭上心头的是恐惧和绝望,他知道接下来等着他的会是什么,所以他胡言乱语,奢望能得一条活路。
金翰林淡淡的说道:“老太爷,事实俱在,族长亲眼所见,你到了这时候,还想嫁祸与我,说这样违心的话,现在族人皆在,你敢说你与叶氏是清清白白的,你敢说许诺家不是你的骨血,你敢说你没有在许诺家的灵柩前,和叶氏做出失德之事,还是你敢说,你对得起他,没有给他戴绿帽子?你若是敢说没有,我就认下你的栽赃嫁祸,也算是为许家尽点心意。”
他敢说吗?
为了活下去,他有什么不敢说的,许老太爷刚准备开口说话,却听见族长怒喝一声:“畜牲,到了此时,居然还想给我信口雌黄,根本是不思悔改,给我打,狠狠地的打!”
族长差点被许老天爷气的冒烟,若是他此刻能悔改一二,他或许还能饶得他一二,让他少受些活罪,毕竟是年岁大了,可是瞧他样子,哪里有一丝半缕的悔改,这样的人,若不将他打怕了,他就是黄泉路上都不肯老实。
许老太爷此刻已经愤怒到了极顶,他想得清清楚楚,今日的事情根本就是金翰林的圈套,可是众人却被他所骗,根本就不信他的话。
他一辈子将人玩弄于掌心,却没有想到临了,却被他算计,这让他如何甘心,猛地挣扎身子,从拖着他的二人手中逃脱,扑向金翰林:“你这个孽障……我真恨当年怎么就没活活掐死你……我是瞎了眼了,居然让你这条毒蛇认祖归宗,我……”
好在族里之人,身手灵活,下一秒就再次钳制住许老太爷,未让他伤到了金翰林。
“老太爷,当年你这是什么话?我都说了,只要你说没有做出失德之事,没有和叶氏通奸生子,我自然愿意认下一切罪名。”金翰林神色不变,淡淡的说道:“你不敢说,却又要迁怒与我,再说了,今日的事情,是族长和宗老们的决定,你却一个劲的推到我身上来,到底是何用意?”
金翰林骤然一惊,目光看向一旁似是魂飞天外的许泽:“难道老太爷是要除去我,而让四弟,五弟当家,还是……”他摇头,不肯再说下去,脸色却不好看,喃喃自语:“老太爷用心良苦啊!”
许老太爷被金翰林这浅浅的一句话,激怒的无法控制,努力的挣扎着,扭动着,要去撕烂金翰林的嘴,这孽障句句含着深意,字字藏着恶毒,故意激起泽儿对他的恨意。
然后,许泽猛地恶声:“你给我消停点。”
族长更是怒得给了他一个巴掌,将他的那张老脸打得顿时肿得老高,许老太爷猝不及防,一下子都懵掉了,瞪着眼睛不敢置信的看着族长。
“你闭嘴,到了这时候,还不死心,还想将脏水往翰林身上泼,你是不是非要闹得天下皆知,世人皆知,才心满意足?是不是非要让许氏一族人人受人唾弃,你才肯罢休?”
说完,他对着那钳制许老太爷的两个大汉瞪了一眼,那两个大汉打了一个寒颤,想起族长对他们二人的交代,脚下飞快的将许老太爷拖了下去。
叶氏原本还有胡搅蛮缠的打算,可是瞧着许老太爷都落得这么个下场,哪里还敢再出声,乖乖的被拖了下去,挨着板子。
疼,实在是太疼了,到了这时候,叶氏和许老太爷心里都恨不得就此死去才好,这族里的板子,落在人的身上,那一下子都是伤筋动骨啊!
许泽在一旁看的眼睛都发直了,他是没想到,死前还有活罪,不过这心里却吐了一口浊气,暗暗的叫着痛快,碍于孝道,即使许老太爷睡了他的女人,给他戴了绿帽子,他也不能将许老太爷怎么着,现在族里将他这般狠打,实在是让他出了口恶气了。
许老太爷到底年纪大了,没挨了多少下,就跪在地上痛哭流涕起来,一个劲的求饶,他这般没骨气,更让族长生气——因为叶氏一个女子,此刻却在咬牙忍着,你说你一个大男子汉,这般哭哭啼啼,像什么啊,难不成他们许氏的男子还比不得一个弱女子吗?
族长狠狠地瞪了许老太爷一眼,目光阴霾,举手,止住了对二人的杖责。
众人瞧着族长的动作,都屏住呼吸,他们知道,对许老太爷和叶氏的宣判,即将开始。
族长的声音,如同带着冰棱般:“执家法,送许氏地十六代长子许明天上路,报官,暴毙!”
许老太爷当时就吓得浑身酥软,瘫倒在地上,他没有想到自个儿最后落得暴毙的这样一个下场。
其实这很正常,他与媳通奸生子,可谓罪大恶极,若是族长不这样做,如何杀鸡儆猴,如何对族人交代?
他心神未定,就听到族长又声色严厉道:“将叶氏这个贱妇浸猪笼,让全族人都看看不守妇道的下场。”
许老太爷才不管叶氏怎么死呢,那些以前的柔情蜜意,那些山盟海誓,此刻都早已抛在了脑外,唯一能记得的就是如何活命:“族长,饶命啊,饶命啊……”
叶氏此刻也大叫着,开始求饶,她的骨气没有撑到最后,她和许老太爷哭成了一条腔,拼命的求饶,一个劲的认错,只求能换得一线生机。
尤其是叶氏,不管屁股血迹斑斑,却忍着疼痛,爬到许泽的面前,抱着他的腿哭着:“老爷,老爷,你饶了我这一次吧,我知道错了,不要杀了我,我以后一定不敢了,再也不敢了……”
但是许泽却一脚将她踢了开去,就好像叶氏在他的眼里就跟瘟疫一样,恨不得离开十万八千里才好。
“贱人,被脏了我的腿。”
叶氏被许泽这冷冰冰的话吓了一大跳,她知道许泽恨她,可是却没想到居然恨到这般地步,可是她看了眼,那放着几块大石头的猪笼,她依旧爬上来,抱着许泽的腿,苦苦的哀求着。
许泽心里恨死了叶氏,再次一脚将她踢飞出去,这次刚巧撞在了金翰林的脚步。
金翰林只是低着头,居高临下的打量着她,静静地的看着,眼神轻蔑,如同在看一只垂死的虫子,这样的轻视,这样的不屑刺痛了叶氏的心。
她仿佛又看到那华贵优雅的女人,高高在上,用一直施舍的眼神在看她。
叶氏的思绪早已飘远,她一心爱慕的良人,兴高采烈的一心迎娶着那个女人。
她的良人,在年幼时,她以为温文,俊秀,文武双全,几乎达到女子心中所有的幻想,她怎么甘心就那样放弃。
她用眼泪,用柔弱打动了男人的心,她成了男人的外室,可是她的心一直不甘,她不甘心原本属于她的幸福,就那样被那个高贵的女子夺去。
他们成亲的那一日,她躲在人群之中,看着十里红妆,看着那大红的花轿,还有那骑在高头骏马上的男人,所有的人都在议论着这对天作之合的男女。
就是在那一日,她终于看清楚了自个儿的心,看清楚她想要的是什么。
她日思夜想的男人,脸上挂着她从未见过的灿烂笑容,不时的回首看着那大红的花轿,好像生怕那花轿走丢了一般,她失魂落魄的跟着人群,一直到了威远侯府,见他笑的傻傻的将花轿的帘子撩开,直勾勾的看着她,笑容从每一个角落溢满出来。
他就那样傻傻的看着盖着红盖头的她,直到一旁的轻笑出来,他才回过神来,涨红着脸,将她扶下轿子,那么的小心翼翼,就仿佛他扶着的是他最珍贵的东西一样。
他牵着她,小心翼翼的走着,不时的低语,说些什么,应该是让她小心脚下,二人的背影,在一片喜庆的炮仗声中,最终消失在她的视线里。
这一幕,永远的刻在了她的脑海中,那一日,她浑浑噩噩的回到了他安置她的别院,一连睡了三日,再想过来的时候,她知道,她不再是以前的那个她了。
男人新婚燕尔,自然不会想起独守空房的她,她见不到男人,就变着法子开始打探男人的消息,以及那个高不可攀女人的消息,她开始想方设法的想要靠近男人。
她的功夫并没有白费,有一天,她的别院来了一个不速之客,她知道这个不速之客,在叶家的时候,她见过他几次,每一次,他的目光都会在她身上停留片刻,虽然时间十分的短暂,可是她却能感受到。
正是这不速之客目光短暂的逗留,让她看到了难得的机会。
于是她媚笑着,以红热的唇吻上不速之客的唇,一点一点将衣衫解尽,以身体为代价,换取不速之客的怜惜,其实这些都是很容易的事情。
第十日,男人神情紧张地过来,她微笑着告诉他一切安好,再用身体安抚了他的情绪,在激情袭击她,理智离去的时候,她差一点就问出口:你如此紧张,是担心你的父亲对我不利,还是担心事情闹大了,会传到那个女人的耳里。
她是在两个月后,被诊出有来了身子,她欢心的心都缩了起来,可是那个男人却失魂落魄,只是呆坐着,一直到太阳西下,都不曾开口,说要给她一个名分。
她强忍着的眼泪,一直到他离开之后,才落下来。
之后,她生下儿子,却依旧是个外室,而他来的次数越来越少,到最后似乎难得来上一回,即使诺家都不能让他注目,因为那个高贵的女人怀孕了,还生下了他的儿子,他欣喜若狂,早已忘记了在寂寥的别院,还有一对母子在等着他。
她不甘心,于是她带着儿子,巧妙的出现在那高贵女人的面前,那高贵女子在知晓她的身份时,脸色一下子就变得苍白暗淡起来。
那颜色,怎么看,就怎么的漂亮。
而,关于她和男人的流言,开始在京城蔓延。
后来听说,他们夫妻反目成仇,那高贵女子再不肯让他踏进房门一步。
她知道的时候,特意买了酒,狠狠地大醉了一场,这结果她一点都不意外,因为在她的打探中,她早就知道那高贵女子是什么样的性子,这般眼里揉不进一粒沙子,对她来说何尝不是件好事——那些流言正是她命人撒出去的。
可是,即便是如此,男人也没有来找他,倒是不速之客再次光临了,而她依旧用身份招待了他。
之后,不速之客光临的越发勤快,每一次到来,都恨不得将她压死在床上,而她只是媚笑着承受,妖娆着扭动着身体,只让不速之客恨不得死在她的身上。
她要进府,她要让不速之客离不开她的身体,她要依靠不速之客走进那对男女的世界。
她不要这般永远的呆在角落,偷偷看着他们的幸福,于是她缠着不速之客,手段用尽,终于缠得不速之客点头。
于是,威远侯的老夫人生病了,需要血肉做药引子,那位高贵的女人自然不肯舍了她高贵的血肉,而她在不速之客的帮助下,一路冲到了老夫人的面前,割下自个儿手臂上的血肉。
在血肉脱离自己的身体的时候,虽然疼,可是她却觉得再值得不过,因为她看到了男人眼里的动容。
她终于如愿以偿的进府,虽然只是妾室,可是她知道,终有一天,她会和那个高贵女子平起平坐。
她静谧着,讨好着,在不速之客和男人之间周旋,在老夫人面前伏低做小,她得到除了高贵女人之外,所有人的喜欢。
她做最得意的事情,就是用计算计了高贵女人的儿子,她恨这个孩子,所以她让人将他扔到了乱葬岗。
这件事情让他们彻底的反目成仇,也让自个儿成为他的平妻。
而这也是她做的最愚蠢的事情,若是她知道,这个孩子日后会带给她这么多的打击,说什么都不会多此一举,定然会直接给他一刀。
可是世上却没有后悔药吃,她就是悔青了肠子,悔青了肺子,也不能让时光倒流。
“贱人,淫妇,死有余辜!”叶氏实在臭鸡蛋,烂菜叶的砸打中,醒过神来。
她就这样死去,就这样在这个高贵女人的儿子面前,如一条死猪般的被拖进猪笼,带着最不堪的名声,以最屈辱的姿态死去。
不,她不能这样死去,即使她要死,在死前,她也要让这些仇人痛苦,让这些仇人生不如死。
这个同样高贵的男人不是最爱他的妻子吗?她知道自己下在那个女人身上的醉梦,已经被解了,那么那个女人这辈子应该很难再有子嗣了。
自个儿的子女,不能由最心爱的女人生下,这种滋味一定很苦吧。
听说这个高贵的男人,已经爱那个女人到弱水三千只取一瓢的地步,只是倘若这辈子,她都无法生下孩子,他还能不能做到。
当年,他的父亲可也是应了他的母亲,这辈子只娶她一人,只守着她一人。
这个高贵女人的儿子,不是最瞧不上自个儿父亲的背信弃义么?当他成为他最痛恨的那类人的时候,那种滋味也定然不好受吧!
叶氏定定的看着金翰林,带着丝满足的笑意,冷冷的说道:“我就是死了,也满足了。”
金翰林的眼睛微微的眯着,面色有些难看,他听明白叶氏话中的深意。
叶氏因为激动,喘息着,失声笑了起来:“你不是最瞧不上老爷应了你母亲一生一世一双人,却最后纳了我么,我伤了朱锦好那个贱人的身子,她以后再难以有子嗣。哈哈……我倒要看看,一个不能替你生下子嗣的女人,你能爱她多久?你的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承诺,能坚持多久?哈哈……许家的男人,都是些薄情寡义的东西……”
众人被叶氏的话惊呆了,倒抽了一口冷气,族长暴跳如雷:“毒妇……你个毒妇……”
金翰林倒是面色不变,淡淡的说道:“可惜,你看不到,没有子嗣又如何,许氏一族,人口庞大,难不成还找不到过继的孩子?”
想起锦好那稚嫩的身子,那白嫩柔滑的腰肢,自个儿一双手拢着就能将其我再其中,那么的纤细,那么的盈柔……那么的小,那么的单薄!
让她这样的幼嫩身子孕育子嗣,还不如直接要了她的命去!
他舍不得,如果在她和孩子之间,只能选一个,他的选择向来只有一个。
叶氏被金翰林的宣言惊到了,心中又羡慕又嫉妒,同样是女人,为何她生下的,就是烂泥扶不上墙的,而那个女人生下的,却是这样长情,精明,能干的。
在叶氏的不甘中,她被塞进了猪笼,四肢捆绑,嘴巴被塞得紧紧地。
金翰林很好心的将她送到岸边,眯着眼睛,淡淡的看着叶氏,突然蹲下了身子,靠在笼子边,轻笑着,低低的说道:“谢谢你,我一直不想她早早有了身子,却又舍不得她喝那些苦苦的避子汤,你倒是帮了我的忙。只是可惜啊,日后她会为我生下很多很多的孩子,有男有女。”
叶氏瞪大眼睛,死死的盯着金翰林,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目光看向他,似乎听到了天方夜谭一般。
金翰林面色平和,眼中却是一片阴寒,慢腾腾的说道:“既然你要死了,我就让你死个明白。你应该知道天朝有个”鬼医“,医术出神入化,可是性格怪异,救人只凭自个儿喜好,连死人都能救活,行事乖张,行踪飘忽,向来只以鬼面示人,从未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你说你这醉梦,他能不能解开?你也说了,她只是伤了身子,很难有孕,你说鬼医能不能调理好她的身子?”
在叶氏越瞪越大的眼睛中,金翰林嘴角的弧线越来越大:“这几日,你就没觉的不对?”
叶氏怔了怔,不对?是的,是有些不对,若是真的无法在孕,他们的态度实在是太平和了,但是那是醉梦啊,要解醉梦必然会伤身子的,对不对有什么要紧的。
金翰林紧紧地盯着叶氏的眼,一字一顿:“我自从被养父所救,就跟着他学医,因为天资过人,医术大成,不过却最爱研究毒物,十三岁时,救了断气之人,一举成名,我就是世人嘴里的鬼医,你说有我在,她怎么会生不出孩子?我敢解了醉梦之毒,伤了她的身子,那是因为我有持无恐。我们会儿女双全,我母亲会活的白发苍苍,子孙满堂,而你只能这般顶着淫妇的罪名沉潭,你的儿女会活在众人的白眼之中,死去的孩子的后事,也只会冷冷清清。你这辈子永远都可能比得过我的母亲,一辈子只能仰望着她。”
他的声音醇厚如暗哑的大提琴声,却透着冰冷的感情:“你这辈子苦求不得的东西,我母亲却是弃之糟粕,你爱的男人,她却早已不看在眼里,到现在你还不明白,实在可笑。你从头到尾,就是一个令人厌恶的可怜虫,你听明白了没有?”
叶氏怔住了,呆呆的看着金翰林,她怎么能想到世人嘴里医术出神入化的“鬼医”,行事乖张的“鬼医”会是以出尘飘逸闻名于世的状元郎。
她的眼神渐渐的绝望,灰败了下去,慢慢地失去了光彩,没有了焦距,然后她疯狂的扭动起来,金翰林看着她疯一般的样子,眼中的笑意越发的冷酷,缓缓地站起身子,伸手弹了一下,并不存在的灰尘,转身,翩然离去。
叶氏在绝望之中,被抬上了船,一直到湖中央才被扔了下去,窒息死亡的滋味绝对不好过。
五日后,她的身子才被捞了上来,已经被水胀的看不出人形,因为她不被许氏一族承认,所以只得落得被扔在乱葬岗喂野狗的下场,这也算是恶有恶报了。
而,许老太爷的运气要比叶氏好多了,他因为是伤心孙儿逝去,才暴毙而亡,故而能风光大葬。
于是,威远侯府在匆匆忙忙安葬了许诺家之后,就又忙起许老太爷的丧事,而锦好作为威远侯的女主人,此时终于也清闲不得,要回府主持许老太爷的丧事,许老太爷可不同于许诺家,她若是再偷懒,只怕这名声就真的不好听了。
在她离开相府的前一日,朱三爷叫了她去书房,父女两个一边下棋,一边闲谈。
“有件事情忘了跟你说了。”
虽然朱三爷说得风轻云淡,可是那神色之间却多了一份郑重,锦好心下一凛,不由得多了份上心——能让朱三爷放在心上,用这般语气说出来的事情,绝对不是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情。
“前些日子,和几位大人吃酒,席间谈起莫家的事情,说是莫家的人在流放的途中,莫老夫人身子弱,没走多远就没了,莫老太爷倒是坚持了一半,只是年岁到底大了,终是没熬过去,得了热症没了,莫二老爷和莫锦冉却在后来路上遇到了强贼,落得个身首异处,倒是莫四老爷一家,福大命大,倒是从强贼的手下留得性命,安然无恙。”朱三爷语气微微轻飘了起来,嘴角露出一丝冷冷的笑:“还好莫四老爷等人无恙,这莫家还能落下一支血脉,我知道这个消息后,特意帮莫四老爷一家求了恩典,免了他们流放之苦,让他们回山谷镇,也算是回报当年,黄氏对你的照拂。”
这简单的几句话之中,包含了太多惊人的消息,以至于锦好被惊到了,瞪大着眼睛,久久的说不出话来。
莫家除了曾经对她照顾有加的四房,全都没了,这若是不让她多想,实在是见鬼了。
“是不是你……”锦好张口结舌。
“不是我。”朱三爷果断的打断了她的话,摇头,说道:“我派去的人迟了一步,去的时候,莫家已经这样了,这件事情……”
他露出满意的一笑:“真没想到,这小子和我心意如此想通,这样也算是绝了后患,你回去要好好的谢谢他——你也莫要有什么妇人之仁,他这般做,不过是一劳永逸,省的那些人到处败坏你的名声。”
许三爷冷哼一声:“若不是他手快,我的人也会做的干净利落。”
他半点没有掩盖自个儿的打算,莫家的这些人,死有余辜,已经到了这样的地步,还一路咒骂锦好和姚丽娟,是可忍孰不可忍,这两个女子,是他掌心的宝,容不得别人玷污一丝一毫。
也是,对比起叶氏和许老太爷的事情,这般行事也的确是自个儿丈夫的行事风格。
况且,除了眼前的父亲和他,还有谁肯为自个儿担这样大的风险,为自己出头?为自己永绝后患?
她心里没有难过,更别说责怪金翰林的意思,对莫家,她早已成仇,更没有什么血脉之情,甚至,听到他们的死讯,她的心情居然是痛快的。
锦好的鼻子有些发酸,轻轻的吸了吸鼻子——那男人总是这样,不声不响的将所有可能威胁她的,一点一点的拔去,生怕她受到一丝一毫的危险,也不管事情若是败露,他会有怎么样的罪名?
“我算是看明白了,他对你是真的一心一意,我这心也算是彻底放下了,日后,你就和他好好的过日子。”
朱三爷目光柔和的看着锦好,轻轻的说道:“长公主是个好相处的,许泽那混人经过这番事情之后,只怕元气大伤,也没精气神再闹腾,余下的那三两只小猫小狗,以你的手段,根本翻不出浪来……你回去之后,就照着自个儿的性子过日子,谁若是不想安生日子过了,你尽管出手,反正那小子会替你兜着。”
锦好轻轻一笑,父亲这是她婚后第一次表达出对金翰林的赞赏。
朱三爷冷哼一声:“就算他兜不住了,还有朱府在这里。”
看来金翰林对莫家人的处理,让朱三爷很满意,其实她也很满意。
那些死去的人,都是死有余辜,不值得半点同情,再说了,她现在姓朱,莫家人的死活与她何干。
就如同今日若是异地相处,死的人是她,只怕莫家的要拍手称道,欢天喜地一番。
这样也好,日后就淡忘莫家的那些人吧,就好好的当个朱家的小姐,金家的新妇。
锦好心安理得的享受着父亲和丈夫的双重保护,没心没肺的,陪着朱三爷下着棋。
朱三爷边下棋,边打量她的神色,见她神色自然,显然已经没有将莫家的事情放在心上,也松了一口气,这孩子终于从莫家的那些龌蹉事情中走了出来。
锦好自个儿没有察觉到,她看是冷情,可是最重情义,莫家三番四次算计她的性命,她嘴里说着不在意,面上表示着很淡然,可是那心里,却总是藏着伤,对人不自禁的多了一份戒备,非是亲近之人,不能察觉。
这也是他决心除去莫家人的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只要莫家人在,她就一天走不出血脉圈下的牢笼,一日不能自在,而现在,他细细的打量了她,她是真的放下了。
也不枉,那傻小子苦苦做了这么多的安排——莫老夫人和莫老太爷的确是自然死亡,而莫二老爷,莫锦冉的死,就有些值得思考的地方了。
朱三爷嘴里的那傻小子,此刻正在肃清内宅,眯着眼睛,看着眼前低头垂目的管家,许久之后,才背着手,走到他的面前,声音刻板冷硬的吩咐道:“我不管你是真心投靠,还是假意投靠,我都将这府里的事情交给你。少夫人是个心慈手软的,可是我的手段你是知道的,绝容不下有异心之人。”
管家忙躬身道:“老奴定然一心一意,帮着少夫人将内宅整理好,不敢有丝毫懈怠。”
金翰林沉默了一下,微微顿了顿,才继续开口道:“那就好。你给我记住,少夫人的话,就是我的话,少夫人的意思,就是我的意思。”
管家躬身应下。
金翰林又缓缓的开口:“叶氏和老太爷之事,知情者,杖毙,秋水的家人,给我赶出去京城,许诺西身边的丫头全都给卖掉,许诺其,许诺新身边伺候的人,也都给我换掉。”
金翰林阴冷的吩咐着,管家恭谨的答应着,金翰林抿着嘴,半响,盯着管家,接着吩咐道:“少夫人回来之后,有些事情,该闭嘴的就让人闭嘴,否则这府里可容不下嘴碎的奴才。”
“是,老奴记下了。”
管家知道,金翰林嘴里的有些事情,是指少夫人伤了身子,难以有孕的事情。
管家暗暗感叹,没想到自家的侯爷,还是如此深情之人,这点倒是不想老爷,反而像长公主。
金翰林这么一番动作,可算是让威远侯府清静到不能再清静了,那些不安分的,杖毙的杖毙,赶出府的赶出府,现在的威远侯府,可算是全是他的人,对锦好是恭敬的不能再恭敬了。
所以许老太爷的丧事,锦好虽说第一次办,那也是得心应手,顺畅的不得了。
她办事仔细,心思缜密,应付得体,倒是令来吊唁的宾客心里暗暗赞叹不已,对朱家执意将她收入族谱,也终于明了——这样七巧玲珑心的女子,日后绝对能成为朱府的助力。
只是,不知道是不是锦好错觉,总觉得长公主看她的目光,有些心疼,怜惜,还有一丝丝的同情和羡慕。
再三被自家婆母用这种诡异的目光缠绕之后,某一日缠绵过后,她就躺在自家丈夫的怀里,悄悄地将这话当成耳语说给他听。
金翰林身子先是一绷,随即又舒展开来,笑吟吟的说道:“你多心了,母亲这人哪里有这么的心思?”
说完,双唇就覆盖了下来,锦好就有些不乐意了,虽说许老太爷至于她来说,不过是个无关紧要的人,可是到底占着长辈的名声,也不能太过分了,被人知晓,总归不是什么好事情,这样子还是做做的。
虽说皇帝夺情,金翰林依旧在御前当差,可是这还放了假期,让他在家中守孝,他倒好,时常拉着她在床上厮混,若是传扬了出去,也不知道会闹出什么风波来。
锦好总觉得,这次回来之后,金翰林在内宅之中放松了许多。
金翰林见锦好恼了,也不敢闹她,他本意不过是想要哄她转移了注意力,现在目的达到,倒是笑了起来,笑吟吟的拉着她起身:“这些日子,你为了忙老太爷的丧事,也伤了神,我最近又不用当差,不如我带着你出去散散心。”
锦好先是一喜,随即又垮下了脸:“咱们现在是大丧,若是被人知晓,对你不好。”
“傻瓜,别人对我好不好,有什么关系,我活着又是为了给他们看。”金翰林冷哼了一声,对着锦好却又是抿嘴一笑,亲昵地抱着锦好吻了吻她的鬓角:“我好不好,只要你明白就足够了。”
这人现在的嘴巴绝对是抹了蜂蜜,这话说得甜的,她心尖都裹了蜜了,整个像是掉在了蜜罐中。
挨不住金翰林的甜言蜜语,锦好终于点头应下,心中却品味着他对自个儿的好,因为知道她这些日子被家中的事情,闹得心情不好,所以想要让她散心,逗她开心。
莫家的事情,至今她没有说破,至亲至疏是夫妻,她明白有些事情,心里清楚就好了,说破了反倒不美。
莫家即使断了血脉之情,可是到底不同寻常,哪有做人家女婿,灭了妻子的生身父亲的,只是他对自个儿的好,锦好却牢牢的记在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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