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三章 驿站里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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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翌日清晨,早起的程录事三人依依不舍地和沈光道别,昨晚这位郎君指点了他们三人两个时辰,叫他们最后合奏了一曲那首名为《琵琶语》的曲子,叫他们三人倍感振奋。

    谁不知道当今圣人爱乐,他们三人回到长安,未必不能靠沈郎君这首曲子博个前程,对他们三人来说,沈光便是他们的贵人。

    “郎君,我等三人先行一步,郎君若到长安,我等必扫榻相迎。”

    “三位此去,一路顺风。”

    沈光自是和程录事三人告别,他知道三人功名利禄心不减,他教三人《琵琶语》,等他们到了长安城必定会以此曲搏名,他也不怕三人敢黑他这首曲子,毕竟驿站这边自有记录,他还有白孝节这位龟兹大王做背书。

    这三人不是蠢笨之徒,自然晓得该作何选择!

    “郎君慢送,我等去了。”

    道别声中,程录事三人都是意气风发策马而去,他们打定了主意,这一路上每晚都要合练那首《琵琶语》,等到了长安城自是要好好显摆一番。

    送走三人,沈光自回到驿厅,他们本也该出发,可是他见白阿俏睡得香甜,有意让她多睡一会儿。

    “郎君。”

    见到毕恭毕敬的白驿长,沈光不由道,“白驿长不必多礼,某不过区区判官,何需这般小心。”

    “郎君是神仙,岂能不敬。”

    白驿长信奉佛教,他本就是在家的居士,在他看来,沈光便是紧那罗王转世,不然何以能演奏出那等美妙的乐曲,昨日沈光用过的那把琵琶更是被他亲自抱回了房供奉起来。

    沈光闻言不禁笑了起来,口中道,“某可不是什么神仙,白驿长。”

    见沈光没什么架子,白驿长亦是心中松了口气,他虽说是附近的豪强大户,才得以当这驿长,可是这么多年迎来送往地多了,他那点棱角早就叫那些将军大官们给磨平了。

    寻常的普通官吏他自不放在眼里,可是沈郎君这等人物,他是不会怠慢的,只是他没想到这位沈郎君着实不是那等瞧不起他们的贵人,因此当沈光询问他这驿站情况时,立时便是知无不言。

    “郎君不知,我这驿站附近有大片的牧田,种植苜蓿等物,这驿厩里的马匹都是精挑细选的好马。”

    大唐的驿站规模远超历代,有驿楼、驿厩、驿厅、驿库等,像是白驿长这处驿站,是陆驿里规模最大的那等,已经近乎座小城了,驿厅有好几个,储存鱼肉酒食的驿库也有好几个,还有池沼林木。

    “白驿长擅长养马?”

    沈光很快便从白驿长的话里意识到,这位担任驿长的本地豪强,似乎是养马的大户,要知道安西四镇虽说人人皆备马匹,可是马匹来源仍旧以从葛逻禄、回纥和突骑施等部采买为主。

    高仙芝有自家的马场,虽说养的都是好马,但是数量不多,全是配给他身边的亲卫牙兵,而且如今安西四镇里汉兵以步卒为主,真正的骑兵也就几千人罢了,虽说唐军作战的编制里步骑混编,步卒本就是主力,可是在沈光看来,安西这边那么多适合养马的地方,不好生经营马场实在是可惜了。

    只不过都护府里那些擅长养马的官吏,都护府可宝贝着,他就是想挖也没法挖,这事情就连封常清都帮不了他。

    “那是自然,咱家世代牧马为生,以前还是给大王养马的的。”

    白驿长说道,他虽然用的是龟兹王姓,可并非白氏王族,而是因为他祖上曾给龟兹王养马有功才得了赐姓,而那时候龟兹国还是西域霸主,常征伐四周的小国,最后成了安西的大国。

    “大唐在咱龟兹镇设了都护府,这日子太平了,大王自不需要咱们养那么多马。”

    白驿长他曾祖那会而还在延城给白氏养马,但后来安西都护府迁到龟兹镇,都护府直管龟兹各地,他们便离开延城,成了这儿的大户。

    “白驿长,不知你家中可有擅长养马的子弟?”

    火烧城那边,也有适合放牧的大片牧场,沈光向来不喜欢受制于人,在他看来养马,还有培育战马这种事是势在必行,而且越早越好,安史之乱只剩八年,这八年里他能积蓄多少实力,关系着他日后能否保下整个安西,以应对大食和吐蕃。

    “郎君这是……”

    白驿长心忍不住砰砰跳了起来,他似乎觉得自家时来运转了,虽说这驿长也风光得很,可若是自家子弟能跟着沈郎君这等贵人,那必定是前程远大。

    “某要在火烧城那边建马场,正缺擅长养马的人才,若是白驿长愿意,某愿意花重金聘请……”

    “郎君哪里话,能为郎君效力,是我那几个不成器儿子的幸事。”

    白驿长连忙道,然后唤了三个儿子过来,他这驿长还能当好些年头,与其让三个儿子留在这里蹉跎岁月,倒不如去火烧城给沈郎君养马去,反正在驿站里这三个儿子也是干同样的活。

    看着面前三个面相老实的白家子,沈光见他们身上还沾了草料,想来是刚从马厩里被喊过来,于是不由暗自点头,这时候白驿长已自和三个儿子说明了原委,三人自是千万个愿意,他们这辈子就连延城都没去过,从小只在驿站方圆百里打转。

    “阿大,去了火烧城,和你两个阿弟好生为郎君养马,莫要堕了咱家的名头。”

    “阿耶放心,我听说焉耆镇那里有上好的野马群,等我去了,必定为郎君捉几匹马王。”

    白大郎满脸憨厚地说道,三兄弟里他年纪最大,也是从小跟着白驿长学养马的本事的,这几年都是他在教两个阿弟。

    沈光在边上听着觉得自己这回是赚到了,焉耆马是安西名马,只不过野马群在戈壁滩和草场交际的地方出没,想要捕捉不易,他手下可没有这等人才,如今算是补足这块短板了。

    “白驿长,你族中子弟若是有意的,自也可以随三位小郎去某的火烧城。”

    沈光看上了白驿长家中的子弟,这安西境内的驿站的驿长大都是白驿长这般的当地大户,那可是足够殷实的富户人家,家中子弟众多,而且都骑术熟练,那是随时能拉出十几甚至数十骑武力的。

    算起来安西境内这些驿站,那些驿长有些像是欧洲中世纪的骑士的,因为他们担任驿长,可以免除赋税,但是要承担驿站马匹牲口的损失,若是丢失驿马就得自己补上,但是又能得到朝廷承认的驿田牧田。

    “那敢情好,郎君若是愿意,我自叫族中子弟随大郎他们都去火烧城。”

    白驿长立马便答应道,龟兹镇内太平得很,族中子弟闲着也是闲着,倒不如跟随这位沈郎君,日后还有个奔头。

    “那某这便修书一封,到时候三位小郎自带某的书信和信物去火烧城就是。”

    沈光当即便在驿厅内写起信来,而白驿长则是让儿子们去挑选族中子弟好前往火烧城。

    对于白驿长的热情,沈光能够理解,眼下还不是八年后安史之乱爆发,再加上此前高仙芝在怛罗斯吃了败仗,四镇汉兵损失严重,朝廷最后在安西放开了征兵限制,如今像是白驿长这样的本地豪强大户,族中子弟想在安西军中从军都不是容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