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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白衣非常喜欢莎士比亚说的:“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
上古时期流传下来一个问题:人究竟为什么而活?经过了数万年的文明时代,始终有人为此感到困惑。
林白衣就是其中一个。年仅29岁他就身为大学钢琴教师,这是一个相当体面的工作,待遇也相当优厚,每年还能享受两次豪华旅游。虽说不是什么大富豪,可这样一份体面的工作足以令大多数人为之羡慕了。这也是他曾经梦寐以求的生活方式,住着自己的房子,干着自己喜欢的工作,那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这是他不断努力才得来的成就,可谓来之不易。他还很年轻,将来肯定会有更高的成就,前途无可限量,身边所有的人都这么告诉他,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的激情已经不在了。他现在渐渐的觉得这样的生活非常枯燥无味,他觉得自己不应该是这样,灵魂深处有个声音一直告诉他,让他去过自己想过的那种生活。
激情是什么?绝大多数人到了30岁,激情都不在了,有的只剩动力,赚钱的动力,毕竟都有一家子要养活。林白衣不同,至今单身,又有钢琴教师这个铁饭碗。明明已经活的非常好了,可自己的内心却异常空虚。因为单身?绝对不是,为什么至今没有女朋友的原因只有他自己知道,他虽然长得不是貌若潘安,却也俊朗不凡,只是眼睛下有道伤疤,据说那是在他大学时发生过一次车祸留下的。但这并不会影响他脱单,林白衣人缘非常好,校里校外都非常好。不说别的暗恋他的女大学生都不在少数,所以单身绝对不是他空虚的原因。金钱对他也没有吸引力,如果为了钱,十年前他就可以是百万富翁甚至千万富翁,这绝不夸张。年少的他凭借自己在某方面的天赋,确实拥有过那么多钱。从小到大,他在学习方面总是被人称之为天才,可是他不明白,关于学习他自认为不比任何人差,各科成绩都非常优异,当时自己选择了钢琴被无数人劝导过,可他并没有听进去。那么自己到底是哪方面的天才呢?继续努力当个钢琴家?对于这个他相信自己只要努力也许可以做到,必定也得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可他却从没往这方面想过,甚至可以说是没有兴趣,学习钢琴不过是大学时的一个冲动决定。他并不后悔自己的这个决定。
当一个人对金钱、美女、名利都不感兴趣的时候,那也许才是最可悲的,离成佛都不远了。至于他为什么单身,也没人知道。当有劝他该找一个的时候,他总是一笑置之“没有遇到有缘人”。
晚饭后的林白衣,在家看着新闻。报道了容国发教授成功研发了一种可以改造人身体结构的药物命名为——艾琳,这种药物能使人脱胎换骨,不管之前得了什么病,只要服用了,都能治愈,哪怕是世界上最难治的艾滋病、癌症。不久前成功的救治了以为癌症晚期的患者,这是一个下过死亡通知的患者。艾琳的造价也是相当昂贵的,绝对不是一般人能够用的起的。一夜之间这位教授的大名震惊了全国,乃至全世界。也许这样的人活着才有意义吧?林白衣不禁暗想,但是让他成为这样的一个人,他是不愿意的,他也做不到。这个报道结束了,接下来的内容林白衣都没什么兴趣。时间还早,林白衣打算去酒吧坐坐。在玄关穿鞋子的时候,林白衣突然念到‘容国发’,这个名字好像之前在哪听过,但是一时半会也想不起来了。
酒吧是个好地方啊!这个社会若是少了酒吧这样的地方,那该是多大的遗憾。灯红酒绿,忘忧消愁,重金属音乐能让你热血沸腾,少男少女更是爱死这个地方了,一不小心艳遇降临,那真是太美好。
一迈进酒吧,整个人就有种想跳起来的感觉,大部分人惯性的跟着音乐摇了起来。林白衣平时稳重,到了这里,整个脑袋也开始一颠一颠的跟着节奏晃动起来。到了吧台向服务员要了杯马天尼,这应该是酒吧中最烈的一种调和酒,这是用43度的金酒和75度的苦艾酒调制的,相当的烈,林白衣特别喜欢,他喜欢喝烈酒。酒吧很大,中间一个大型T台,T台右边有个过道里面有包厢,四周设有卡座。T台上面有DJ,有穿着暴露的俊男靓女在跳着热舞。一群男女围着T台,男的晃动着身子和脑袋,女的更是全身摇摆,尤其是那个大屁股跟着节奏一下左一下右。人总是有烦扰和压力的,在这样的情况下调节确实效果非常显著,里面的人在这个时候基本上已经忘记生活和工作,脑子里只有音乐。当然排除那些带着目的性来酒吧的人,他们可不是因为烦扰和压力才来的,这部分人中大部分是来找有缘人的。
林白衣微笑着抿了一口马天尼,看着他们摇摆,相当放松。林白衣心想:其实这样的生活并没有什么不好,起码很安逸,不用······似乎想起了一些过去的事,摇了摇头猛喝了一口马天尼。这时候一个身着黑色长裙,打扮的淡雅如仙,凤娇水媚的女子手中端着一杯酒朝自己盈盈走来,风姿尽展。林白衣伸手打了个招呼,没有说话,因为说了也听不见。女子对他打了个招呼,在他隔壁坐了下来。
只见那黑衣女子靠近林白衣的耳朵口吐莲花温柔的说:“怎么样?有没有看上哪个小姐姐?”说完含情脉脉的看着林白衣。
林白衣苦笑着摇摇头。
黑衣女子又贴了过来:“那你.觉得我如何?”这个‘你’字她说完停顿了下。
林白衣上下打量了起来,这个黑衣女子微笑着耐心的等待着他的回话。片刻后林白衣一脸坏笑的靠近黑衣女子说:“你还是算了吧!胸太小,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听完黑衣女子楞了一下,看了看自己傲人的身姿,还是一样的微笑,凑近林白衣说:“林白痴你去死,祝你一辈子打光棍。”
听了这话,林白衣反倒笑了起来。“罗绮兰,你心胸太狭窄了吧!怎么还人生攻击呢?”
罗绮兰可以算是这家酒吧的老板吧!这是他们父女二人经营的,父亲罗素全是个相当风趣的人,林白衣和她父女很聊的来,更巧的是他们家就在同一个小区,同一栋。
罗琦兰语气的变的有点怪,好像憋着气说的一样:“您可真是会恶人先告状呢?林老师,有史以来,您是第一个把这个词用在我身上的人。”
闻言林白衣,立马端起杯子想要赔罪,但是脸上的笑容丝毫不减:“抱歉抱歉,是我说错话了,这杯酒我向你赔罪。您海涵。”说完喝了一口。
罗琦兰说:“要不明天我给你买两篮球过去。”显然林白衣的道歉无效。
林白衣知道她并不是真的生气,但是篮球搞不好真的会买,于是赶紧说:“打住,家小没地方放。”
罗琦兰还想再说什么,却被林白衣的一个手势制止了。他冲罗琦兰努努嘴,示意她看那边,罗琦兰朝那边看去,还没看明白,只听林白衣说:“那人是不是当红歌星李炎?”
罗琦兰仔细看了看,发现确实是。但也没有感到什么意外:“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我这是高档酒吧!别说当红歌星了,当代歌神也在我这里唱过歌好吧!”
林白衣想了想也对。点了点头。
罗琦兰接着说:“再说明星也是人,也需要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烟火气。我还以为你发现了什么呢!”
之后两人继续喝酒闲聊起来,林白衣觉得庆幸的是关于篮球的事总算是翻过去了。有人陪着喝酒聊天,酒自然是喝的多了些。罗琦兰酒量很好,比林白衣好。记得那次罗琦兰失恋了,找林白衣喝酒,每人喝了差不多20杯,林白衣记得那次到家后吐的天昏地暗,他很少这么醉过。他酒量向来不错,而且是个很有节制的人,基本上不会让自己醉倒。那次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陪着罗琦兰喝,听她诉说自己的种种,一会哭一会笑的变化,浮现在他的脑海。从那次酒后,她在也没有提过关于那个男人的事。也没有悲伤过,但是林白衣知道她是真的爱过,那份爱不是被遗忘了,而是被深深的埋在内心的深处,不愿被提及。有些东西过去了就不会再回来,即使其中有很多美好的东西。做人就是要拿得起,放得下。这点林白衣很欣赏罗琦兰,她并没有沉沦很久。
两人坐了近两个小时了,林白衣看了下时间差不多11点了。是时候该回家了,明天并不是周末,他还有工作。
林白衣举杯对罗琦兰:“干,喝了这杯回去了。”
罗琦兰举杯和他碰了一下,一口将杯中剩余的酒喝下说:“一起回去,我去拿包,你等我下。”
“嗯!我叫车。”
片刻之后,罗琦兰就提着包出来了。“车叫好啦?”。
林白衣拿手机在她面前晃了晃:“快到了。”
罗琦兰手搭着林白衣的肩膀出了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