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奖励

慕白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魔情小说网 www.mqxs.cc,最快更新网游之冰谷幽兰最新章节!

    就黑袍人尸体消失一瞬间,冰兰眼前一花,身边仿佛是凭空冒出来一样,出现了熙熙攘攘人群。

    有个路过玩家奇怪看了她一眼,第一个想法是,她上线光芒怎么不一样?第二个想法是,好正点妞儿,是哪儿整?

    原谅他吧,谁让现人造美女帅哥太泛滥了呢?以至于他都忘记了,《失落世界》相貌只能微调和平调了

    其实,这样环境里,冰兰并不算太过出众。毕竟,她这个纯天然,比起那些真正花了大价钱人造美女,还是略逊。何况她十四岁以前,还很不起眼。十四岁以后,才慢慢长成现这个样子,几乎和她母亲一模一样一张脸。但,天然到底是天然,其中区别,你懂。

    冰兰有些迷茫看了看四周,还没等她回过神来,忽然好友名单一阵噼里啪啦狂响,吓了她一大跳。

    她赶紧打开好友名单,只见上面哥就是哥、轻舞霓裳、傲剑九天都发了不下十个消息。

    她想了想,赶忙接通哥就是哥通讯。

    哥就是哥:怎么还没到呢?

    哥就是哥:你到哪儿了?是不是迷路了?

    哥就是哥:说话!

    哥就是哥:怎么没反应了?

    哥就是哥:怎么回事?睡着了?

    ……

    冰兰微微发宓模鹛蹩赐晁欣刍模久皇裁淳咛搴宓牧粞裕沼诨亓司浠啊p>  冰谷幽兰:哥哥!

    哥就是哥:吖?活了?

    冰谷幽兰:……

    哥就是哥:不会又没反应了吧?

    冰谷幽兰:哥哥,我刚才好像被隔绝到了一个任务空间,里面打了好久,把身上药都用完了。不过……

    哥就是哥:不过什么?

    冰谷幽兰:那个任务我好像完成了。

    哥就是哥:什么任务?

    冰谷幽兰:那个刺探亡灵族任务。

    哥就是哥:完成了?

    冰谷幽兰:好像是,我正看,任务提示说是让我回去跟精灵公会会长通报。哦,我就是他那儿接任务。

    哥就是哥:那你就先去交任务。你这一没反应,就是三个多钟头过去了,我们可不能一直等你。我们现已经出来练级了。

    冰谷幽兰:好,我先去交任务了。

    挂断了与哥就是哥通讯,冰兰又接通了轻舞霓裳和傲剑九天,说了和刚才与哥就是哥差不多一番话之后,她掉头返回,向着精灵公会走去。

    再次见到奕鹤会长,她把刚才经历跟奕鹤会长说了一遍。

    奕鹤会长听了,思索了好半天,才说:“幽兰大人,这件事情我想我得先上报。至于以后有什么结果,这就不是我能想得到了。不过,您这次做得很好,我们会按照惯例,付给您相应报酬。”

    冰兰微微一笑,没有说话。

    做了任务,自然要有任务奖励。即使冰兰只玩过单机游戏,但单机游戏也是有任务,这点常识她还是有。

    说着,奕鹤会长敲了敲脑门,想了一会儿,站起身来走到了一处柜子跟前,打开柜子,取出了一柄法杖,递到了冰兰面前。

    “幽兰大人,这就是我们奖励了。”

    冰兰接过一看,不禁被吓了一跳。

    奕鹤会长微笑着,很是自豪说:“这是我好一个收藏,而且正好也是适合您。您不仅完美完成了我给您任务,而且还击杀了一个强大敌人,一个高等亡灵族,所以,您配得上这份奖励,请您收下!”

    冰兰想了想,微微一笑:“那就谢谢奕鹤会长了。”

    说着,她将法杖收回背包。

    奕鹤会长也笑着说:“不过,幽兰大人,一旦精灵森林那边传来什么指令,或许我们还会麻烦您!”

    冰兰听着耳中连续两声系统提示,也没打开面板查看,只是微笑着回应:“好,奕鹤会长。那么,现您没有其他事情了吧?我还有些事情,就先走了。”

    “再见,幽兰大人。”

    “再见,奕鹤会长。”

    走出精灵公会,冰兰首先打开面板,查看任务信息。

    种族任务:刺探亡灵族

    任务奖励:经验5,冰之灵。

    这个冰之灵,就是冰兰获得奖励了。

    冰之灵

    类别:双手法杖

    物理攻击:115~123

    魔法攻击:433~577

    附加属性:

    冰元素亲和度增加3%

    施法速度增加5%

    冰系魔法伤害增加15%

    冰系魔法效果增加15%

    智力66

    精神99

    p上限增加1%

    所有魔法攻击附加1冰系伤害

    附加技能:

    冰之魂:

    主动技能,不可升级。释放一颗具有自己灵魂冰弹,可以自行跟踪选定目标,命中后造成目标125~175冰系魔法伤害,减少目标移动速度3%,一定几率造成冰冻效果,施法时间1秒,冷却时间2秒,消耗1点p

    冰之灵:

    主动技能,不可升级。将冰之灵魂附着自己身上,魔法攻击力增加1%,冰系魔法伤害增加15%,冰系魔法效果增加15%,hp上限增加1%,p上限增加2%,移动速度增加15%,所有施法时间5秒以下冰系魔法都变为瞬间释放,免疫所有伤害,持续时间6秒,效果消失后1小时内所有伤害降低75%,冷却时间7天,瞬间释放,不消耗任何能量

    职业需求:魔法师

    属性需求:精神19,智力19

    等级需求:25

    耐久度:155/155

    重量:16g

    冰兰看着手中这柄法杖,不禁伸出粉红小舌头,舔了舔自己嘴唇。就好像,自己手中,是什么珍馐美味一样。

    属性也就罢了,这么高基础攻击也算了,就说这两条技能吧!

    首先,冰之魂,伤害并不高,至少比起爆裂冰弹、冰焰箭,简直有些可怜。但,它就是一个制导导弹!绝对精确命中目标!这代表着什么?就连她这个网游小白都想得到!

    其次,冰之灵,根本就是个狂化魔法师版本!她单机游戏中玩过狂战士,知道狂化代表着什么。虽然只有短短一分钟,但这一分钟里,她就是神!

    只是有些可惜是,她现只有23级,还拿不起这柄法杖。而且,她一旦换了法杖,冰之套装就被拆散了。那么,融入、汲取、冻结这三个技能就没有了,她续战力、控制能力就会下降很多。但,有这样两个技能,而且伤害会提高一大块,这才是重要!

    不由得,她又想起了自己仓库里,还存着近她打出来好多品级装备。想想她进入游戏初衷,再想想自己账户中所剩不多一点点信用点。

    于是她来到仓库,从里面取出一件件装备,放背包里,准备去叫卖。

    但,她看着一包裹装备,又犯起愁了。

    因为,她根本不知道这些东西,到底应该卖多少钱!

    下意识,她打开了好友面板。但,她忽然想到,自从那笔来自欧阳羽资助忽然消失以后这两年来,她不是靠着自己,也这么走过来了么?

    以前靠欧阳羽,现,要靠自己了!

    冰兰清点了一下,包括放仓库里,她现总共有稀有装备133件,罕见装备65件,卓越装备7件。这是她换了自己身上除了冰之套装之外所有装备之后,得到结果。

    不过,以她负重,多只能带走5件装备。

    于是,她以自己单机游戏中眼光,精挑细选了适用于各个不同职业3件稀有装备,15件罕见装备,5件卓越装备,全部装背包里,有些吃力向刚才她看到过城南广场走去。

    古斯塔城城南广场,是一个系统承认玩家自由交易市场。这个地方是有封印,绝对禁止任何攻击行为,而且所有摆摊玩家形象都会被模糊掉,多只能辨认性别。

    其实,这个模糊手段很奇葩,也不知道是哪个程序员天才一般脑子想出来。

    所有打算卖东西玩家,都必须先统一到一间被称之为“市场管理处”系统房间,向np申请摆摊贩卖。古斯塔城这样五级城市,申请贩卖需要一个金币。申请一旦通过,这个神奇np就会用手里法杖,朝你轻轻一点,于是,你马上就会变成一个稻草人。无论你多少级,是男是女,什么种族,变成稻草人都是一模一样。喔,也不完全一样,你声音还是原来声音,而且女性头上会多出一朵小花。

    当你变成稻草人之后,你就可以摆摊了。当然,变成稻草人之后你仍然可以走动,只是不能离开贩卖区域而已。你可以这个相当大南广场之中,找一个你觉得合适角落,然后选择贩卖。一旦你选择贩卖之后,你就不可以移动了,除非你收起摊子。

    贩卖过程中,你可以选择拍卖模式。也就是说,你可以给你打算贩卖商品定下一个低价,然后有兴趣人可以加价。当到了你限定时间,这个商品就会自动飞到出价高一个玩家手里。与此同时,与他出价相应游戏币,就会飞进你钱包。这个过程,是无论买家或者卖家是否线,都会完成。除了拍卖模式,还有就是定价模式。每一样商品都是明码标价,买家只要出得起这个价格,立即就可以拿走商品。

    而且,作为卖家,你只要设定好了贩卖模式,你就可以随便下线去做你想做任何事情,比如吃饭,睡觉。不过你要小心了,贩卖模式每过现实时间1小时,也就是游戏时间12小时,你钱包里就会被扣除一个金币。如果你钱包里没钱了,那你稻草人就会被系统踢下线,商品回到你背包。当然,你也可以设定好时间,时间一到,系统也会把你稻草人踢下线。

    如果你是一个买家,你走进这个广场,点开一个稻草人,就可以看到他贩卖商品。你可以随便拿起各个摊位上任何商品,手里随意把玩。即使你用火烧,这些商品也不会掉任何耐久度。不过,任何未付款商品,你拿着离开广场时候,都会自动飞回它所属摊位。而消耗类商品,你不付钱是不能使用。

    冰兰看过全场所有摊位,特别是卖装备摊位之后,心里有了一点点谱。于是,她也按着广场上指示牌,交了钱,变成了稻草人,选了一个自以为不错地方,摆起摊来。至于她那些装备,她都是参考这里有装备定价格。不过,这里没人卖卓越装备,所以她都设定了拍卖模式,低价统一都是她见过,一个标价高罕见装备价格两倍。

    不过,冰兰并没有像很多人一样,设定好了就下线了,而是有些忐忑盯着自己摊位上这些装备。

    D*^_^*</P></DIV>

    <T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