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旧尘故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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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点了吗?”方侣为边问边打开保温瓶里的鸡汤,“我都好久没做饭了,手艺也生疏了不少,这鸡汤你尝尝味道怎么样?”

    方尘还沉浸在刚才萧远对她说的话中,临走前,萧远送给他一只龙猫毛绒玩具,还说,每个人心里都渴望拥有一只龙猫,希望你每一天都能保持着最烂漫的童真和美好。

    “尘尘?”方侣为又喊了一声。

    “啊?”方尘缓过神来,两眼有点失神。

    “来,喝点鸡汤好好补补。”方侣为边说边从保温瓶里盛出一碗鸡汤递给方尘,“对了,你朋友余欢呢?”

    “先前她说去血液科拿报告了。”方尘回答得有点儿漫不经心,顿了一会,她才想起来余欢去了很久,不过那也像她的习性,说不定她又跑去找路小羽腻歪去了,这小妮子,好像离了男人一天也没法活。

    方尘接过父亲递过来的鸡汤,那鸡汤鲜香入味,她喝了一大碗。

    看着女儿瘦削的脸,方侣为满是心疼,他伸过手去说道,“我再给你盛一碗。”

    “不用了,我喝饱了。”方尘摇了摇头,看着父亲那一脸慈爱,她有点心酸,顿了一会,她低声说了一句,“爸,我对不起你。”

    那句话低沉平静,方侣为却听得一清二楚。

    “傻丫头,是爸爸不好,如果…”

    方尘连忙又说,“爸,都过去了,以后我们一家人都好好的在一起好不好?”

    方侣为眼眶湿润了,他抬起头,看着方尘脸上那无比的坚定与决然,他欣慰地笑了。十年了,他的隐忍和沉默等来的结果,尽管不是那么尽善尽美,但他已经很满足了。

    正谈话间,房门突然打开了,从病房外闯进来一个白色的身影,是路小羽。他来不及打声招呼便急切地问,“方尘,余欢有没有在你这?”

    方尘有点懵,“她先前说去血液科拿报告去了,我还以为她又去找你了呢!”

    路小羽有种不祥的预感,就像那天他下楼去扔垃圾的场景。

    “她的电话从来都没有关机过,她说六点去找我,现在都七点半了,她人能去哪?”路小羽忿忿地说道,“一定是他!我就知道余欢后来去找过他,他还是不肯放过她!”

    方尘顿时明白了什么,她连忙安慰道,“小羽,你先别急,现在还没确定到底什么情况,也许她…”

    “万赋良是什么人,她不清楚吗?我想不明白为什么后来她还要去找他!”路小羽无法平静,不是他过于敏感,而是万赋良给他的阴影让他感觉有一种危险在无时不刻威胁着他和余欢。

    “先等等吧,”方侣为说道,他不清楚路小羽口里的那个他是谁,不过以他的经验来看,在一切都不确定之前,能做的也只是先等等看。

    三人焦灼等待的间隙,方侣为这才了解到事情的来龙去脉。

    “如果真是你说的万赋良,要真有事早该出事了。”方侣为其实并不担心是万赋良,不是因为他二十几年的从警经验,而是因为他太了解万赋良。

    方侣为几乎是看着万赋良和邱燕晚长大的,他比万赋良大八岁,都在同一个村长大。在方侣为的记忆里,万赋良是个非常要强和有原则的人。

    小学到初中,万赋良的学习成绩一直都是班级第一,唯一一次第二还是因为数学老师改错了答案,让他错失三分。方侣为记得很清楚,那时候十一岁的万赋良特意跑到他家找他父亲,要求对于期末考试的名次进行重新排名。父亲是万赋良的班主任,安慰他说那不过是一个名次罢了,可他偏偏不同意,他说他从来不做第二,如果他得第二是因为他的能力比不上第一他心服口服,可是如果是因为别人的失误让他屈居第二,他无论如何都不同意,在他的坚持下父亲也重新改了名次。那件事之后学校的老师们对他却是褒贬不一,有人说他小小年纪功利心太重,不是件好事,有的人却说他人小心大,有原则有魄力,是个能做大事的人。

    后来方侣为上了警校去了省城,听父亲说万赋良因为家庭贫困,初三还没读完就直接辍了学。每每提到万赋良,父亲总是一阵可惜,说一个好苗子硬是被家庭给耽误了。

    而方侣为对万赋良的认知,大多也是建立在他小时候的经历和家庭环境的影响上。诚如父亲所言,若家境殷实,今日的万赋良不定在学术某个领域有所建树也未可知。

    等到凌晨,关于余欢的一切还是一无所知。

    路小羽联系了医院的警务室,从监控中调出了有关余欢身影最后出现的画面。

    五点三十五分,监控中显示余欢在接了一个电话之后走出了医院大门,而后的情况不得而知。

    谁也不知道余欢到底去了哪里,或者她遇到了什么危险。

    路小羽心急了一夜,方尘也一夜无眠。

    方尘知道父亲是个公私分明的人,可她还是央求父亲帮忙调查余欢的下落,十年了,那是她第一次求父亲。她知道如果报警走正常的流程,可能三天内都不会有什么结果,可谁又知道余欢曾经得罪过什么人?像她们那种身份,只要客人愿意给钱,从不问背景和来历,哪怕是个通缉犯也无从知晓。

    方侣为给同事打了个电话,调查了余欢的通话记录,那通话记录上显示的最后一通电话不过是个外卖电话,而她接到外卖之后的去向却不得而知。

    方侣为下午去了一趟名宴夜总会,问了一圈也没有问出什么有价值的信息来,夜总会从上到下的人似乎串通好了一样,一提到余欢都摇了摇头。

    正当方侣为准备开车离开时,一个女孩敲开了车窗。

    “我能问余欢到底怎么了吗?”那女孩很漂亮,看样子也有些着急。

    “你是?”

    “我是她朋友,阿玉。”

    方侣为开了车门示意阿玉上车。

    “她失踪了。”

    “啊?!”阿玉顿时花容失色。

    “她平常有没有得罪过什么人?”方侣为问道。

    阿玉有些惊魂未定,她想了想,说道,“她以前跟万赋良好过一段时间,万赋良还差人跟夜总会的老板打了声招呼,后来余欢就不来夜总会上班了。”

    “除了万赋良,还有没有其他人?”方侣为又问。

    “警察同志,余欢她不会有什么事吧?前段时间我们这的兰姐也是无缘无故就没了踪影,我真怕她…”阿玉很是担心,她害怕余欢会和兰姐一样。

    “兰姐?”方侣为感觉余欢的失踪有点儿不简单,但他暂时没心思细想那么多,“那后来有没有人来你们这找过余欢?”

    “有万赋良这个大靠山,谁敢找余欢的麻烦?倒是有人来找过兰姐,不久之后,余欢来过一趟夜总会找肥佬。”

    “那肥佬又是什么人?”

    “那个肥佬名叫丁浪,不过是个投机倒把的商人,他经常来我们这夜总会,人很胖又太抠,我们那些姐妹们没几个乐意陪他玩。余欢能认识万赋良,就是他给介绍的…”

    “你还知道些什么吗?”

    阿玉摇了摇头,“警察同志,能说的我都说了,余欢是个好女孩,也是个聪明人,她不会做什么违法的事,也不会随随便便得罪别人,请你们相信她,也一定要尽快找到她…”

    方侣为点了点头,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据他的了解,灵州市人口基数七百多万,每年失踪人口多达两千多人,并且这个数字正逐年上升,尤其像余欢这种年轻女孩,更是失踪人口中的主要人群。

    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天一夜,余欢的下落依旧无从得知。

    方侣为回到医院,病床上的方尘一见到父亲便立马爬了起来。

    当得知余欢还是毫无音讯时,方尘惨白的脸愈加黯淡起来,而一旁等候消息的路小羽更是面如死灰,他恨自己束手无策,只能傻傻地坐在那,守株待兔般等待任何一点可能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