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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定下来了,顿时给了陈妈极大的鼓励,第二天早上出门前还不忘对三个媳妇嘱托,“咱们要可劲儿的说,得让全队的人都知道我闺女也找到对象,过不了多久就要结婚了。”
“还要多夸夸俞知青,这可是关系到我们一家子的面子。”
又不是就周志军能找到对象,她女儿后面不知道多少人排队想娶呢!
陈三嫂一听,立马拍拍胸脯保证,“妈,你就放一百个心吧,我们懂得。”
不管平时怎么样,但一致对外时还是很团结的,这次的事情闹得不算小,说出去怎么都是他们家丢脸,她也有女儿,虽然现在还小,但过不了几年也要说对象了,到时候受了影响怎么办?
肯定要把陈家面子扳回来!
陈大嫂也点头,觉得这次他们陈家总算打了个翻身仗。
陈二嫂见两个妯娌都附和,也轻轻的点了点头。
陈妈也不指望她能做什么,这话她主要说给老三媳妇听的,虽然平时各种讨人嫌,但这种说闲话的事最适合她了。
于是,经过一上午的使劲儿宣传,陈家幺妹要和俞知青谈婚论嫁的事就在队里传遍了。
才听到了些风声,现在就直接要定下日子了,想到昨晚有人看见俞知青去陈家,可见已经是铁板钉钉的事。
这下不得了了,看这情形陈家有可能先把闺女嫁出去。
“不知道呢,反正也快了吧,俞知青说都按我们家的要求来,不能委屈了幺妹。”
“可不是我夸张,俞知青人那是相当厚道,第一天上门就带了贵重的礼物,又是红糖又是饼干,那饼干又酥又脆,我们家过年都舍不得买着吃呢,那孩子自己都瘦巴巴的,居然这么实心眼,真是个好小伙子。”
“哪像别人,订婚五年了,过年过节就送来一篮子菜,还是自家菜园子里拔的,没得比!”
“真那么好?”
“瞧婶子说的,要是不好我婆婆会看上?我婆婆还说让两口子结婚后就住在家里呢,想着以后要是回了城,幺妹也跟着去,那到时候见面的机会就少了,所以现在一家人好好待在一块儿才是,哪知道那孩子不干,说自己出钱在队里搭一间新屋子,不会委屈幺妹,还说他能照顾媳妇,不能让长辈跟着操心。”
“哎哟哟,这可真是没的说。”
“可不是,但我婆婆舍不得幺妹啊,到时候要是住家里就好了,说真的,如果是别人我可能还有点不大高兴,但如果是俞知青,那我是一百个同意。”
“这小伙子也不知道吃啥长大的,又懂事又孝顺……”
传到最后,整个四生产队都知道俞锡臣是好孩子,陈家这次找了个顶顶好的女婿,都把周志军给比下去了。
这事连俞锡臣都听说了,听着那些夸赞的话他都忍不住脸红,自己好像什么都没做吧?
周家也听了这事,一个个脸黑的难看,总觉得陈家不厚道,找到女婿就行了呗,干嘛把他们家拉出来逛一圈?
还非得踩他们家一脚,他们家也没这样做啊?
……
傍晚,周志军将胡小云约了出来。
两人就站在村后头的那棵大树底下,这边人少,一般不会有人路过。
周志军看着她那张比前几天要红润白皙的脸蛋,眼里多了丝温柔,但说话还是不改往日的冷硬,“我明天就要走了,这次回去我就打结婚报告,年底回来我们就把婚结了。”
他突然想定下来了,能找到这么个真心对他的,自己也喜欢的,就该快点拿下。
胡小云听了这话,耳朵有些发热,看着他,眼里尽是仰慕。
抿嘴笑道:“我听你的。”
周志军目光柔和,顿了顿,似乎想到了什么,认真承诺道:“我不会辜负你!”
“更不会让你受委屈。”
胡小云嗔了他一眼,“我知道。”
“不过,”转而又故作霸道的说:“你可别后悔,有了我之后不许再想其他人,那个什么陈玉娇更不要想。”
虽然她知道他不是这样的人,但还是要提一句。
男人嘛,偶尔吃吃醋反而让他们更来劲儿。
周志军无奈的摇了摇头,“不会,我对她没有感情。”
当初订婚也是家里长辈自作主张,他年纪大了,便也没拒绝,这次也是陈家主动退的婚,他们周家并没有错。
胡小云一听就笑了。
心里已经信了他的话,陈玉娇和周志军本来就没有姻缘,这个男人就该属于她!
其实胡小云并不是原来的“胡小云”,她叫胡芸,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现代,一场车祸意外将她带到这个类似z国六七十年代的平行空间,虽然现在的领导人与她曾经历史课本上学的不大一样,但整个国家的发展状况还是差不多的,都是在摸索前进过程中。
不过,让她惊讶的是,她穿来的这个村姑竟然是重生的,父母重男轻女,上辈子不顾她的反对要将她嫁给隔壁大队的一个混混,男人没用,婆婆还不好伺候,婚后更是经常遭受家暴,最后还因为她生了两个女儿将她赶出家门。
之后这女人便一直在城里干苦活,熬了大半辈子,什么苦都吃过,以至于不到四十岁就病死了。
这次重生回来决定要改变自己的命运,她经历了那么多心已经看开了,这辈子决定谁也不嫁,自己的人生要自己做主。
但可能因为“胡小云”是重生的缘故,这辈子的身体很差劲,所以让她轻而易举的占据了这个壳子。
然后她就发现了一件不得了的事,她胸前的玉佩竟然是个空间法宝!
根据这具身体残留的记忆,她知道这个玉佩是胡小云上辈子在地摊上买的,这人太蠢,既然玉佩跟着她重生回来肯定此物非同寻常,甚至就有可能就是这玉佩才有了这个机缘,她倒好,还准备将这好东西送人。
不过也不奇怪,胡小云没上过学,认不得宝物很正常,所以便宜了她。
按着以前看过的小说滴血认主,意料之中得到了一个空间,里面虽然只有一眼灵泉,但也不错了。
这灵泉跟那些玄幻小说中描写的差不多,有洗髓伐筋的功效,不过喝了几天的灵泉水,她就感觉与这具身体完完整整的融合。
连瘸腿的周志军也治好了。
既然得了这具身体,她就会替“胡小云”好好活下去,不会像上辈子那样窝囊苦命,而那些欺负“她”的人也会替她报仇。
胡小云可以安息了。
不过不结婚这点可能做不到,按着胡小云的记忆,她知道周志军虽然因腿瘸回家,但他却是个有本事的,哪怕离开军队也能闯出一番了不起的事业,在改革开放的初期抓住机会成了一个成功的商人。
这样一个有本事有魅力的男人傻子才放过?
至于陈玉娇和俞锡臣,要不是陈玉娇死缠烂打她也不会选择出手,陈玉娇上辈子过得不错,虽然退了婚但嫁给了一个老实本分的男人,那男人把她宠得跟大小姐似的,队里都传遍了,胡小云到现在还羡慕的很。
而俞锡臣,则是胡小云上辈子暗恋的对象,因为帮过她所以一直恋恋不忘,但这人却是个忘恩负义的混蛋,放开高考后去了城里,抛妻弃子。
虽然胡小云觉得他另有苦衷,还想改变他的命运,但她却觉得“她”是想多了,像这种渣男就是人品有问题,她在后世见得太多了。
所以,她觉得与其耽误两个老实人,还不如让他们去狗咬狗。其实她也没做什么,只是将俞锡臣引到了水塘那里,随后又安排人路过,本想着借流言蜚语让他们败了名声,最后不得不在一起,没想到居然还真成了。
幸好她出手了,不然很有可能就是周志军要娶那女人。
心里突然有些期待这两个人以后闹掰了又是怎样一番场景?
对着周志军笑得乖巧,“我自然信你。”
顿了顿,继续道:“我父母已经同意我们俩的事了,别人怎么样我不管,但我就认准了你。”
相比较于这个时代女子各种扭扭捏捏的作态,胡小云觉得自己这种主动出击才更吸引人,尤其像周志军这种说一不二的男人,就要直直白白的告诉他自己的心意。
而且男人也爱听甜言蜜语,要是藏在心里不说,谁知道你心里是怎么想的?
就像那个什么陈玉娇,订婚五年了周志军对她都没感情,可见就是太封建太愚昧了。
现在后悔也来不及,只是增添笑料而已。
果然,周志军一听这话,黝黑的脸庞微红,喉结滚动,半天没说出话来,不过看着她的目光更热了。
胡小云垂下头,脸上笑得羞涩又有些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