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秋水伊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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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很痛,嗓子也有些哑,一张嘴就轻咳了出来,就在她缓缓张开眼睛的时候,听到一个惊喜无比的声音。

    “少爷醒了,少爷醒了……”

    然后是向外远去的脚步,以及屋内杂乱的各种脚步。

    她的头晕晕的,震惊而迷茫的看着古色古香的屋子和一群身着古装的丫环婆子,突然她明白了——她穿越了!

    想她从小安分守己,长大了也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的从幼儿园一路念到大学,平平稳稳的毕业就业,然后平淡寡味的上一个小班,饿不死也撑不着,闲时就宅在家里打发时间,没想到今天一时心急从在楼梯上拐了一脚,一个倒栽葱下来,时空就变了。

    她木然的垂头坐在床上,心里一片灰暗,因为就在刚才她发现一个比穿越更晴天霹雳一样的事实——她现在是个男的,虽然只是一个小男孩,但的的确确是男的!

    她差点崩溃的当场哭出来,她当了二十几年的女人,一朝穿越却变成了一个货真价实的男人,她到底做了什么孽啊。

    “儿啊,我的儿啊……”一个风姿绰约的少妇哭得梨花带雨般被丫环扶进来,一下就搂住他失声痛哭,“你终于醒了,你知不知道你再不醒娘也要死了……”

    她没有什么心情搭理任何人,只是木然的坐在那里,木然的任她抱着哭,木然的听着一切声音。

    后来,她苦中作乐的想,其实这也没什么不好,在古代做个男人比女人自由多了,不是吗?

    是呀,可是她还是难受,性别的转别实在让她难以接受。

    高氏见儿子一直没什么反应,心里害怕得不行,急急的催婆子去找大夫。

    “小少爷受了一场惊吓,又才醒来,调养些日子就没什么大碍了。”老大夫仔细把了脉,观了舌苔之后,做出了权威论证。

    “谢谢大夫了。”听到大夫的诊断后,高氏才算放下心来。

    让人送走了大夫,高氏搂着儿子坐在床边,眼泪仍然掉个不停,都是那个贱人生的儿子,活泼跳脱的儿子竟然就变这样了,她好恨。

    “我是谁,你是我娘?”她,不,现在她已经是他了,他想探听一些对自己有用的信息。

    高氏一怔,然后大声哭了出来,“远儿……我是娘啊,你是我儿子孟明远啊。”

    “我头疼,有些事想不起来了。”他作势扶住头做出一副痛苦的表情。

    “没事没事,想不起来就不想了,娘告诉你就好了。”高氏心疼又心痛,强忍悲伤安抚一脸茫然害怕的儿子。

    随着高氏慢慢述说,他渐渐整理出了这具新身体的身家资料。

    他,孟明远,男,七岁。父亲是个七品的礼部小官,母亲高氏,他还有一个比他大三岁同父异母的哥哥,据说这次他就是被哥哥给推到湖里去的,差点溺死。

    大宅门里的阴私事件啊,唉,孟明远不由在心里叹了口气。

    听这位新老妈话里话外的意思,父亲极宠他那位小妾生的大哥,而他这具身子的原主人因为是嫡子,被人宠坏了,脾性似乎是不受老爹待见,所以当小妾和大哥一致说是他们两人争执大哥失手把他推入湖里时,老爹相信了,而他老妈打死都不信,坚定的肯定是他们故意的。

    他觉得也是老妈的话对,不过,他不需要附和,反正他“失忆”了。

    孟明远自醒来后就一直表现得很安静,这种安静让高氏心疼得半死,总觉得儿子是受的惊吓太大了,才恢复不过来。

    “娘,我困了。”听着新老妈开始喋喋不休的咒骂着害他至此的人,似乎不可能再提供什么有用的信息给他了,孟明远便想让耳朵清闲一样。

    这个老妈看来不是那种宅斗文里精明厉害的主儿,要不也不能让个小妾和庶生子生生压住她这个正妻和嫡子。这样一个老妈啊,也不知道以后他在这家里讨生活会不会顺利。

    “远儿累了,就好生歇着吧,娘明天再来看你。”高氏扶儿子躺好,替他掩好被子,又嘱咐了一句,这才扶着嬷嬷的手走出去,看到外面站着的丫环婆子厉声道,“你们好好照顾少爷,少一根头发我要你们的命。”

    孟明远在屋里听到这句话心里忍不住叹了口气,古时家里的这些奴仆都是签了身契的,可以说生死就掌握在主子的手里,而他穿成了少爷,总的来说还是幸运的。

    屋子里安静下来,他躺在床上仔细消化着得来的消息。

    照他看家里人的穿衣打扮,不似明,不似宋,隐有唐朝的影子,却又不是特别像影视剧里那样的,他一时也分不清到底是个什么时期,这让他颇为郁闷。

    看丫环婆子的打扮,这个家里的经济状况应该是不太差的,老妈手上的金玉镯子相当的够看,头上的钗环首饰也很亮眼。而这个身体屋子的陈设,在他看来也还是挺讲究的。

    迷迷糊糊的,他就睡着了。

    半夜的时候他被尿憋醒,他一动作,帐外就响起服侍丫环的声音,“少爷,您要什么?”

    “我要如厕。”他觉得这个说法应该是对的。

    那丫环便掀起床帷,帮他穿好鞋子,领他到后面的净房去。

    孟明远一个人在净房解决了生理需求,心里无比的咯应,男人的那个零部件他实在有些不太适应,也只能慢慢习惯了。

    初来乍到,他面对太多的未知情况,也只能借着养病躺在床上一点一点的从身边的人口中探听这个府里的一些情况。

    零零碎碎的消息汇集起来,终于在他心中有了一个比较明确的结论。

    他——孟明远,因为母亲疼爱,不忍他太小就受累,六岁才启蒙,还是去年后半年才开始,到现在也没学几个字,经常一看到书就喊累,据说连笔都握不好。

    他终于长长的松了口气,还好还好,这样一来他的毛笔字再难看都解释得通了,而且这孩子娇生惯生,只知贪玩任性,不求上进,若真的活着长大,也多半会是个慈母养出来的败儿。

    孟明远用了半个月的时间来调整心态,让自己接受穿越时空,改变性别的残酷事实。也慢慢将自己伺候的人一个个认全了。

    他屋里有一个嬷嬷,两个贴身丫环,院子里还有两个粗使婆子和洒扫小丫头,有一个小厮,六岁,因年纪小现在还在内院伺候。

    嬷嬷姓王,大家都叫她王妈,两个丫环一个□芽,一个叫双桃。春芽是老妈那边指过来的大丫环,今年十五,管着他的银钱和吃食,另一个十岁的二等丫环双桃则主要负责打理他的衣服穿戴。王妈的职能说白了就是他这个院子的管事婆子,总管一切事务。小厮叫小安子,随主家姓孟,大名叫孟安。

    这四个人算是他身边的贴身服侍人员,他的事情找他们就行,院子里其他的人就不必用心去认识了。

    好吧,既然老天给了他一次重生的机会,他就努力在这个架空的时代里生活下去,不求大富大贵,显达于朝,只求平平安安,寿终正寝。

    孟明远为自己调整好了心态,也终于宣布病好走出了自己的屋子开始了自己变为男人的古代大宅门生活。

    头一件事,就是晨昏定醒,早晨起来后才来给新老爹老妈请安问好,正式见礼。

    这是他自醒来后,头一次见自己的这个新爹,瞧着也就三十岁左右,面皮还长得挺不错,现在也算一壮年帅哥,就是偏偏为求老诚,在唇上留了短胡须,比陆小凤的两条眉毛的造型要美观。

    老爹穿着一身居家的锦锻绣花长袍,一条精致绣纹的宽腰带,上面系着各色荷包、香囊和挂饰,琳琅满目的,很是惹眼。如果非要用一个词形容的话,孟明远觉得“风骚”二字足以表述。

    老妈高氏穿着甚是中规中矩,一看就是那种良家妇女的典范,合身的交领短襦,把她丰满的胸围勾勒得浑圆饱满,腰身紧恰,下面一条撒花洒金裙,腰间环佩叮当,与老爹的腰间佩饰有异曲同工之妙。头上梳了盘云髻,金钗银簪翠玉步摇,真可谓让人满眼生辉。

    新老爹身后站着随侍的丫环,个个青春娇俏,与他那个老爹的帅倒是相得益彰,只瞧丫环紧绷得就要暴出来的胸部和偶尔眼波流转间泄露的媚意,他就知道那两个必定是老爹的通房之类的。没准昨晚上才刚快活过,身上的味道还没完全收敛好,他老妈在那边已经挖了好几眼过来了。

    嘻!

    老妈身后一个大丫环并一个陪嫁的刘嬷嬷,那个大丫环很是清秀,柳眉凤眼,浑身上下收拾得干净整齐,衣服也裹得含蓄周正,孟明远第一眼就挺喜欢这个□柳的丫环的。

    “孩儿给爹、娘请安。”

    孟海林并没有对儿子有太好的脸色,只是哼了一声。

    “远儿到娘这里来。”高氏笑着招呼儿子。

    “娘。”孟明远乖乖的到老妈跟前扮演听话儿子,反正他是不得老爹喜欢的嫡子,就不必非去他跟前招人烦。

    “身子好了,就好好读书,别再贪玩不上进。”高氏怕丈夫再训斥儿子,急急的先开了口。

    “儿子知道了。”为了美好的未来,我也会好好读书,天天向上。

    庶出大哥也过来给父亲和嫡母请安,瞧老爹那慈父的德性,孟明远就忍不住暗自抖了一身的鸡皮疙瘩,爱屋及乌,宠小老婆的人,也就瞧小老婆生的儿子千好万好。

    再瞧他那个姨娘,妖妖娆娆的身段,胭脂水粉把她勾画得眉目如画,一身合身低胸的齐腰襦裙,这衣服有点像唐朝的样式,又没唐那么大气,至少他瞧着这位张姨娘穿着一身的青楼味。就差甩着帕子嗲声嗲气的喊一声,“客官,来哟”。

    而他那个庶生大哥因为遗传了老爹和他那个美貌娘亲的基因长得也风流雅俊的,面相甚好。孟明远现在这个身体长得已经算是很不错了,加上年纪还不大,颇有几分粉妆玉琢的样子,但孟府这位庶出的大少爷比他这个身体的本尊还要强上那么两三分。

    孟明远在心里不住腹诽,脸上却表现得平板吊滞,就仿佛他真的被水溺得傻了一样。

    陪着父母用过早饭,孟明远懒得看庶出大哥跟渣爹卖弄文采聪明,乖乖的回自己的书房读书去了。

    做为一个书香门第和官宦人家的儿子,读书是必须的。做为经受过现代教育的人来说,孟明远更明白知识的重要性。

    在卧房逃避现实的躲了半个月,这是他头一次跨进这具身体的书房,左半边摆放着书架,桌案,右半边一架博古架后有一张软榻,是他平日读书累了休息的地方。正对房门摆着方桌,桌上摆着茶水点心,搭配左边的棋桌,琴案之类的,也算个小型待客室。

    孟明远对木材不太懂,但觉得家俱打磨得还算美观大方,精致倒不是特别谈得上,左右他对那些雕纹什么的也不懂鉴赏。

    不管这个身体的原主人爱不爱学习,书房的一应配置是齐备的,笔架上光笔就从大到小挂了五六枝,大小粗细任君选择。

    他从笔架上拿了支细一点的羊毫笔,蘸了墨,挽了袖子试着写了一个“一”字,觉得又找回了当年学写毛笔字的感觉。

    就算没“失忆”,这孩子也基本是白纸一张,以后就靠他去重新书写了,对于这点孟明远还是比较满意的,接收了这个身体,日子就要他自己去过,不用费心去遮掩太多总归是件不错的事。

    一上午,他就坐在书桌边练字,一遍又一遍的写,挑出一张自己写的比较满意的字贴到书房墙上——

    上联:书山有路勤为径

    下联:学海无涯苦作舟

    横批:学无止境

    他决定以此自勉,努力向上。

    作者有话要说:腹黑不会坑,只是会更得慢一些,要整理思路及调整文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