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城东香君祠,沃土几万里

红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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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天时间,临江城发生了很多事。

    对陆羽来说有小事也有大事。

    诸如……一队快马来到临江城,接管了太守府重建了体制,然后一人便捧着一卷圣旨来到陆家门前,让陆家男女老少甚至包括陆羽在内都走到街上,然后大声诵读一遍花团锦簇却十分拗口的檄文。

    当最后那声‘接旨’被那嗓子十分不错的‘御史’读出来的时候,陆高峰整个人如若癫狂泪流满面,激动的差点冲上去抢了。

    圣旨的内容也很简单,其实就只有一条,便是因陆家在灾祸之中乐善好施,又在灾后疫病之中炼制‘奇药’救百姓于水火,其中最大功劳者就是陆茜,所以册封她为‘乡君’,赐下一大堆东西,甚至还包括一个名字,便是‘仙子’二字。

    于是陆茜有了一个仙子乡君这个不伦不类的称呼,百姓们仿佛也不太买账,才过两天,便有了‘陆香君’这个大家都很满意的称呼。显然‘仙子’过于市井,‘乡’又难免流俗,‘香君’却是不错,总给人一种‘香喷喷’的感觉,正是一个不足成年的小女孩应有的称谓。

    至于陛下赐下的礼物,包括行车一件,就是一辆马车,明显偷工减料。但其实重要的是‘拥有马车’这个能力。但凡大城之中的主干道并非什么车都能上的,只有加封的官爵才允许骑马或者坐车,其余人若没有身份,便是再富贵在精贵,也得迈着步子用双脚走。

    陆茜有了这辆马车就意味着即便在都城那条闻名天下的正街之上,她也同样可以坐着一辆马车,算得上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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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两匹马,这就有些让人高兴了。马是很高级的东西,首先它不能干活,其次它还能吃,养它的目的便只有一个,就是为了‘出行’,或骑或拉车,总给人一种高贵之感。

    虽然马车给的很差,但这两匹马却是极好,想来是陛下豢养之物,高大威猛不说皮毛也在日光下晶晶发亮,让原本就爱马的陆高峰羡慕的要死,毕竟这种马在市面上可买不到,这可是比‘军马’还要高级一等的马匹啊!

    绸缎五匹,不过普通货色,珠宝一箱,说是箱,其实那箱子也就巴掌大小,里面装了几件秘银造。

    明珠一颗。这明珠可不算作珠宝,是必须佩戴在发髻或者帽檐之上的,而女子一半用它来镶嵌珠钗。这也根本不是‘珠宝’,而是像‘令牌’一样的东西,它代表的是一个人的地位与权力。

    就拿这枚‘乡君珠玑’来说,戴上它就代表了身份,可堂前不跪、闲人退避,走在路上即便迎面来了个年过八十但不及百岁的布衣,只要见到这珠玑便要躬身施礼。路遇五品以下官员,对方马车都要现行避让,颔首待过,算得上是大大的荣耀。

    其他……就没有什么其他了,就这么点东西,让陆茜一阵撇嘴。

    她不满意,但不代表陆高峰不满意,他非但是满意,更是乐疯了。

    他乐在‘册封’二字!

    册封,便是登记造册的封赏。造的什么册?可不是普普通通在某个小本子上记上一笔‘某年某月陛下赏赐某女子’之类的东西,而是专门在‘司礼部’下的翰林院编撰的《大玉国史记》中专门弄出一本小册子,名字便肯定是《陆茜乡君传记》,而接下来陆茜一生中所经历的世人公知的大事变都要记载其中,陆茜这个名字,也必将跟大玉国一同兴衰,流传百世。何其荣耀?!

    这种待遇可是大部分朝廷二品官员都未能得到的。

    其次让陆高峰高兴的,便是这‘乡君’二字。何为乡君?可不是‘乡下里面的君子’,而是‘乡郡’编制级别中的‘乡’,拥有乡君称号的人可以说是一郡之中最为尊贵的人了。像以往这种称号陛下可仅仅是赐给自己的亲属,换句话说,只有皇室女子才有这种资格。

    由此而见,‘陛下极爱陆霓裳的词字’这一说法应该是真的。

    若要把时间在往前推,这乡君之称甚至可以拥有封地!

    当然现在是不行了,皇室越发庞大,封不起了。

    对于此事信德王是这样评价的。

    “圣上这次倒算是有些眼光,这封赏不可谓不重,陆小友今年才十三岁便受如此青睐,即便是屡临圣恩的老夫也是自愧弗如啊,不过……这封赏还是有些少了,恩,少了,哈哈哈哈哈!”

    一阵狂笑,好似陆茜跟了他的姓,也姓‘吴’一样,让人嗤鼻。

    当然,这件事对陆羽来说是小事,还是有些让人哭笑不得的小事,因为不知哪个家伙,也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错了,竟然在临江城东边五里处的小山上建起一座‘香君祠’,弄得陆茜一个十三岁的丫头,却如同死人一样被人整日供奉。

    期间有一次陆茜陆羽二人同时出门,街头便围过来一群女子,其中老妪先是施礼,随后轻轻拉起陆茜小手,在自己的额头上轻轻一碰。按老妪说,这是在求平安。另一名二十出头的女子却有些过分,拉着陆茜的手小心翼翼的往自己的肚子上碰,问其缘由,说是想要生个男娃……

    陆茜当时就皱起眉头思索了好长时间,然后扭过头对陆羽小声说道:“能行吗?”

    可把陆羽气得半死,之后再不跟陆茜单独而行了。

    除了陆茜,临江城还有一些事,比如某个无数次被人骂做‘傻瓜’‘白痴’的家伙,突然变得极为富有,家中耕地几近万顷,光是死契奴仆便有一万之数!比之‘曾经’的临江首富花家可要更加富贵,而且更加‘踏实’,毕竟耕地远比商贸来的实在很多。

    而最可气的是,这个家伙也姓花。

    花家唯一独苗,离经叛道被逐出家门的年仅九岁胡闹大纨绔——花千树!

    对此事,廉膑是这样评价的。

    “他奶奶滴!毛都没长齐的混蛋臭小子,竟然收了这临江城第一美人为妾?!这不是……这不是暴殄天物吗?他娘的弄了这么个高深莫测的瓷器活,你他娘的有那金刚钻吗?!”

    说完还挺着腰晃着胯骨的一阵‘抖’,让素袍老者都忍无可忍,掰断了桌腿追打了几个时辰。

    但这对陆羽来说,依然是小事,还是那种可笑的小事。

    对于他来说整个临江城只发生了一件大事——小阮,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