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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都城郊,皇家灵力练习场。
皇家灵力练习场,距离天都竞技场五公里外,是一个守备森严的皇家练习场,专供皇室子弟修习灵力,射猎灵兽的地方。
此刻,“钻石王子”梁元贞,正策马向皇家练习场奔驰而去,一见到他,路两侧的守卫纷纷下跪行礼,以示尊敬。
今天,三弟梁元忆,邀请他到皇家练习场来骑射游玩儿。刚一进练习场的大门,元贞就听到一个响亮的声音,大笑着说道:“我说太子大哥,今天这么热的天气,我们又不上山历险,你穿成这样是干什么?”
元贞寻声望去,果然看见三弟梁元忆正骑马等在路旁。
梁元忆穿着一身浅蓝色轻薄的冰鲛丝箭袖骑射服,没有佩戴任何护具。
元贞再看看自己,穿了一身齐齐整整的银丝锁子甲,也觉得好笑,便说道:“刚才出门,你皇嫂非逼着我穿上的。不穿不让出门。我懒得和她争辩,就只好穿上了。”
梁元忆细长明亮的眼睛中,满是狡黠的笑意:“太子哥哥和嫂子真是伉俪情深,羡煞旁人啊!”
两人一边说笑着,一边策马向练习场的中央地带飞驰而去。
“先别急着羡慕我。这次比武大会,父皇本来就想利用这次机会,给你和元景都选上一个合适的名门佳丽做王子妃。怎么样,看了这么多天的比赛,心里有没有属意的人选?”元贞问道。
“大哥,你别说,还真是有一个小妞,颇令我动心。”元忆笑着回答道。
“是谁?”元贞略一沉吟,也笑说道:“我知道了,应该是江含雪!”
“太子大哥,不是我说你,你眼光可真俗!江含雪那种女人,谨小慎微羞羞答答,一看就是个木头美人,就是娶回家,又有什么意思!”梁元忆带着一丝略有不屑的笑容,说道。
“除了江含雪,还会有谁呢?”元贞一时摸不着头脑。
梁元忆笑笑,用手指一指自己浅蓝色的衣袖:“大哥,古灵精怪,娇俏可人,才是我的菜啊!”
“你是说,三界天圣院的蓝茉?哈哈哈,三弟,你眼光果然不错啊!蓝茉这个女孩,的确是既美丽又可爱!”
“大哥,你快看!”元忆突然勒马,用手指着天边说道。
元贞抬头望去,只见一只镇元苍鹫正在晴空中徘徊。两兄弟相视一笑,同时拉开了弓箭。
半小时之后,这只镇元苍鹫,已经被拔光了羽毛,开膛破肚,被串在火上的烤架上。
苍鹫被随行而来的仆从们遍体抹上了食盐、猪油和蜂蜜,掏空的肚子里被塞满了香菇、冬笋和火腿,又被细细缝好,架在火上慢慢地烤。一滴滴油汁滴下来,香气四溢。
“大哥,我该敬你一杯,今天要不是跟着你出来,我哪会有这等口福。这镇元苍鹫是野味中的极品。不过这苍鹫是个三级灵兽,全身的羽毛如同钢铁般坚硬,刀枪不入。只有不被羽毛覆盖的眼睛才是它唯一的弱点。
这镇元苍鹫生性机敏,在天空中飞翔折返速度奇快,想要射中它的双眼,非神射手而不能为。今天大哥只用了一箭就将它射落下来,就可以知道大哥的功力非同一般了!”梁元忆手中举着杯酒,向元贞说道。
“三弟,你还是跟小时候一样啊,一有好吃的,嘴就跟抹了蜜一样。”元贞说完,两人都大笑起来。
“刚才说到江含雪和蓝茉……三弟,你知不知道江含雪的背景?但凡皇子考虑婚事,女孩的身家背景也是极为重要的一方面,不得不考虑啊!蓝茉虽然清纯可爱,但是三界天圣院的人,大都来自于山野江湖,这一点恐怕还是比不上江含雪的。”元贞沉吟了一下,继续说道。
“大哥,我虽然不问政事,但是我也不是个傻子。当然知道江含雪的来历了。”
梁元忆闲闲地叉起一块烤好的苍鹫肉,盯着酱色油亮的表皮,慢慢说道:“她父亲江子道,生前是冰系功法的集大成者,手下学生门客无数。她的哥哥江辰,现在中央军中任职。
据我所知,他们江家,为了江含雪的终身大事,可谓是操碎了心。据说,江家花了大价钱,买通天都城的各种媒体,为江含雪营造了一个‘天都第一美女’的称号。说句老实话,是不是第一美女,还真的是各花入个眼。不过,有了这个名头,江含雪当然是风头更劲了。
这次,江家又安排她来参加此次的比武大会,肯定是希望她能够找到一位乘龙快婿,能够嫁进咱们皇室当然是最好的选择了。”
说到这儿,梁元忆眼中闪烁着调皮的光芒:“太子大哥,其实你才应该是他们心目中的最佳人选。只可惜你已经结婚了。要不这样吧,你去跟父皇说说,纳江含雪为小妾,我想,即便是小妾,估计江家也是愿意的!”
“别乱说。我有你皇嫂一人就够了。”元贞微笑着说道。
“喂喂,少来了你,这儿离你的太子东宫这么远,你再拍马屁皇嫂也听不见的。在我面前充什么圣人啊?”梁元忆一听这话,炸毛了。
“我没有充圣人,这是我的真心话。”元贞还是一脸平静的笑意。
也不知道是因为烤苍鹫太干,还是因为元贞的话,梁元忆被噎得翻了个白眼,伸手拿过一大杯麦酒,咕咚咕咚地灌下去。
然后,他深深喘了口气,接着说道:“你想,江家为了江含雪的终身大事如此下血本,他们才不会选择我。我是什么,全天下的人都知道。我虽空有皇子的名头,却根本不可能有皇子该有的未来。名门之家的女孩,虽是女儿之身,也要担起兴旺家族的责任的。何苦嫁给我这种有名无实的皇子呢。所以我想,二哥才是江含雪最好的选择。”
梁元忆的脸上突然浮现一丝笑意,“蓝茉虽然是毫无背景的江湖女孩,但是如此的聪慧可爱,如果能和这样的人相伴一生,做一对不负彼此的神仙眷侣,也是人间不可多得的美事啊!”
看着脸上逐渐扬起笑意的三弟,元贞不由得记起了第一次看见梁元忆的样子。
那时候,元忆刚刚三岁,被仆人从父亲的外宅抱进王府。
那样小小的一个男孩,头发蓬乱,干瘦干瘦的,永远紧闭的嘴唇和紧皱的眉头却显示了他的倔强。元忆的生母在他出生后不久就过世了,父亲也好像从来就不是很喜欢元忆,总是对他淡淡的,不多过问。如果有个女孩能真正让元忆开心起来,元贞也由衷地为他感到高兴。
“如果你特别喜欢蓝茉,我去跟父皇说说,求父皇的旨意,让父皇将她指婚给你。”元贞说道。
“别!千万别!大哥,我知道你是一片好心为我着想,可是,难道你忘了我们的夜莺了吗?”
夜莺?
元贞一时愣住,突然又回想起往事,心咚地一声沉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