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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莫半个时辰以后,张玄一和徐文伽两人急匆匆的从杏林医馆里奔出来,却不是身轻如燕,而是狼狈不堪。
他们的手上,抬着担架,其上盖了白布单。
白单底下,赫然躺着一个人,头蒙着,身上也捂得很严实,唯有一双脚,无力的搭着。
乌皮六合靴破旧不堪,满是灰泥,张玄一一边抬着一边哭,眼泪鼻涕撒的到处都是。
“表弟啊!”
“你死的好惨啊!”
“哥哥一定要替你报仇!”
他越喊,某人的白眼就翻得越高,越勤快。
她这是什么命?
怎的偏要和这样的人共事,实在是太丢脸了!
早已入戏的张玄一,并没有忽视文伽嫌弃的眼神,可那又能怎么样呢?
“配合点,你行你上啊!”
用面具掩人耳目确实是徐文伽的主意,不过,这出好戏还是少不了张玄一的导演。
按照他的设计,他要将带着面具的李贤,认作自己外乡的表弟。反正他孤家寡人一个,要想查清他的底细,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再者,他笃定,那突然出击的歹人,并不清楚李贤的真实身份,有可能被他认出来的,只有那张虚假的面具。
杏林医馆与郊外的义冢距离甚远,张玄一认为,这正是可以利用的一个点。
为了表演到位,他特地没有雇马车,打算两人就这样抬着走一路,其间他尽情的哭闹。
表演伤心,但这份悲伤却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要通过滑稽的表演,吸引行人的注意。
如果他是凶手的话,等到回过精神来,一定会到许家肉肆附近再确定一下情况。
按照正常的推理,凶手肯定已经知道,李贤被送到了杏林医馆,他虽然并不知道李贤的真实身份,却一定会来确定他的行动最后招致了什么样的结果。
张玄一确定,在这条东市大街上一定有一双眼睛是属于那个杀手的,所以,他要用超乎常理的哭闹,将李贤的死讯传递出去。
他正在表演,自觉演技超群,把身边的行人全都骗了,忽然一个急停,他们被一个挑担的货郎给拦住了。
“张道长,你这是怎么了?”
货郎看看他满脸的泪痕,再加上担架上的白布单,立刻明白过来。
“沈郎,你快让让,我表弟死了,不吉利!”
这被称作是沈郎的男人,曾经找张玄一代写过书信,他仔细看了看就想起来了。
心说,这不是自己的目标对象,还是赶紧打发走才是。
却没成想,这小沈还挺热心,一听说是他表弟去了,立刻放下了担子,揭开白单。
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毫无血色、惨白,甚至有些恐怖扭曲的脸,沈郎手一哆嗦,白单就掉回了原位。
“道长,节哀顺变!”
“小人也没什么可表示的,”他从腰间解下几枚铜钱,交给张玄一,张玄一哭笑不得,只得收下,此人的厚颜无耻,屡屡突破徐文伽的认知下限。
“你居然还好意思收钱!”待他走后,白单之下,居然传出了刘冕的声音。
“诶诶,你别说话啊!”
“好不容易把戏做全,可不能暴露了!”
就在一盏茶之前,他们几个在李贤的面前,针对究竟谁来扮死人的问题,爆发了激烈的争吵。
从演技水平来看,张玄一都是最好的选择。
徐文伽身量矮小,与李贤相去甚远,张玄一虽然比李贤高点,但被单一盖,却也看不出来。
谁知,此言一出,立刻遭到了张玄一本人的严词拒绝。
原因无他,他要盯着袭击的人,怎能躺在担架上。
于是,这个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只能交给铁憨憨刘冕了。
玄一知道,他人虽然没心机,却也不喜欢扮死人,好说歹说,才终于把他劝了上来、
换了一身医馆老板的旧衣裳,又扣上了面具,胸前抹了点血,各项准备就算是都齐了。
躺在担架上的刘冕,看似很享受,其实是谁难受谁知道。
扮上了相他才真正体会到了李贤的不容易。
这面皮看似精细,可戴在脸上,着实是糊得慌,就好像一团浆糊盖在脸上一样。
再不让他说句话,他都快憋死了。
这才刚刚表达了一句,就遭遇了张玄一的无情打压。只得再次把嘴闭上。
有白单阻隔,刘冕也看不到外面的情形。
只觉得,担架晃了一下,头上的两个人全都不说话了。
在刘冕看不到的外面,张玄一和徐文伽的眼神被牢牢的锁住。
前方不远处,一架气派的马车旁边,跟着几个随从,有带刀的侍卫,威风凛凛,也有身穿袈裟的和尚,正捻着佛珠。
而吸引了他们注意的,却不是这些人。
在这些人的前方,一左一右两个昆仑奴,紧紧跟随。
他们身穿短打,皮肤黝黑,卷曲的头发,这些特征,张玄一是再熟悉不过了。
徐文伽一向耳聪目明,眼神流转之间两人就达成了一致,脚下的步子没停,眼神却没有一刻离开过那两个昆仑奴。
“是我们要找的人吗?”文伽低声道。
“不能确定。”张玄一说的不是谎话,对于他来说,面对昆仑奴他妥妥的会脸盲。
况且,他认识的那一个已经死了,剩下的人到底长什么模样,他也不知道。
总不能妄加揣测吧。
“这是哪家的马车?”
看这排场,倒是与幕后真凶有几分接近。
“他啊!”
“礼部尚书,武承嗣啊!”
吁……
武承嗣这三个字一出,张玄一的口哨就吹出来了。
没想到啊,没想到,竟然会在这里遭遇他,算算时间倒也真是差不多了。
按照历史记载,光宅之后的两年,朝政就全部落入了武则天之手,武氏一族也趁势崛起。
现在是礼部尚书,明年就该是平章事,位列三公了。
既然是武承嗣的马车,那也就说得过去了。
大唐贵戚有豢养奴隶的习俗,贵戚尤其是最为豪奢的皇亲国戚,更是以豢养昆仑奴为荣。
对于他们来说,昆仑奴就相当于大唐的Prada、Gucci,绝对的顶级奢侈品。
昆仑奴往往不需要做活,只要陪着主人玩乐,充当装饰品既可。
找到主人的昆仑奴往往被主家打扮的辉煌耀眼,衣着光鲜,借以用他们来显示自己不俗的财力。
像武承嗣这样的贵戚,自然有豢养昆仑奴的资格。
只不过,袭击他的那个人,到底是不是出自他家,却也还说不清。
王火。
这个粗俗又奇怪的名字,再次出现在眼前。
到底是谁?
武承嗣,王火,这两个名字可以扯上关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