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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傻熊屁颠屁颠地回到家,却发现吃货红和烟鬼白已经被郭巴送回来了。此时吃货正惬意地躺在沙发上,怀里抱着一罐他小红专属的牛肉罐头,吃的津津有味。
烟鬼白则目光呆滞地盯着冰箱门,不时地打开,关上,再打开,再关上。似乎在疑惑冰箱里怎么变不出来阴灵草了,是不是坏了。
然后看着冰箱的目光愈发不善,似乎想抽出身后的骨剑给它狠狠来一下。但是想想好像打坏了冰箱以后就再也没有阴灵草了,于是烟鬼不情不愿地收起骨剑,呆坐在冰箱前一阵唉声叹气。
林凡看着这夯货觉得自己大开眼界,你见过骷髅叹气吗?我见过。
看来小崽子们还没有意识到本爸爸的回归啊,于是林凡清了清嗓子,故意咳嗽两声。顿时,小红猛地一惊,迅速将胸前的牛肉罐头用尾巴卷起,藏于身后林凡看不到的角度。然后再悄咪咪地打量一眼林凡,嗯,很好,林凡老贼没发现我在偷吃。
小白一听到这咳嗽声,如闻灵魂天籁,顿时从地上爬起来,屁颠屁颠地小跑到林凡跟前,一脸谄媚地看着他。
林凡又觉得涨知识了,你见过骷髅一脸谄媚的表情吗?我见过。明明是一副骨架子脸,林凡却能真真实实地感受到那种讨好献媚的情绪,难道是因为契约的关系?
看着眼前望眼欲穿的骨头架子,林凡狠下心来告诉他:“你的烟没了,都卖光了。”
顿时,烟鬼白如遭雷击,一身骨头架子咯吱作响,摇摇欲坠,眼眶内的灵魂之火剧烈跳动,幻灭不定,似乎随时都有熄灭的可能。
“为什么?为什么将近半个月的苦苦等待换来的却是这样的结果,我的信仰没有了,我的人生从此了无生趣。不,主人你一定是骗我的对不对?其实阴灵草就在你身上对不对?”
“呃,虽然我很想说安慰你说对,但是事实就是真的卖完了啊,现在全城的阴灵草都没卖完了。”
一瞬间,小白的灵魂之火从原本的亮蓝色变为了黯蓝色,然后自己一个人走到角落独自思考人生去了。
解决掉小白,林凡将他“严厉”的目光看向了吃货,他也不知道这死狐狸这半个月吃的是什么伙食,怎么好像比原来又胖了一圈呢?郭巴这丫不会是把他当犀牛喂的吧。
如果郭巴知道了林凡此时的想法,他一定会有千万口老槽不吐不快。
“怎么可能是当犀牛喂的呢?你家这狐狸明明吃的......比犀牛还多。你丫是不知道,自从你的狐狸来了我们家,我家的伙食费就直
线上升,最终导致了伙食费占日常支出百分之50以上的尴尬结局。”
甚至郭巴曾一度思考是不是该问林凡要点伙食费。
“行了,把身后的罐头交出来,你看看你都胖成什么样了,这样子还战斗呢,跑几步都能把自己累死。”
胖狐不忿,但是畏于林凡的淫威不得不照做,毕竟此时反不反抗不是一碗罐头的问题,而是以后数不清的日日夜夜里有没有晚饭吃的深刻问题。
林凡走上前去,无视一旁吃货央求的眼神,平静地收过牛肉罐头。然后再度咳嗽两声,大声道:“都注意了,本爸爸今天要宣布一件大事,我又给你们找了个伴,你们记得以后和谐相处啊。”
然后冲门外大声喊道:“傻熊,快进来。”
然而良久之后,毫无动静。
吃货和烟鬼都诧异地看着他,心想这货是不是想灵兽想疯了,你有我们两个还不够吗?呸,花心大渣男。
林凡急忙咳嗽两声,希望能掩饰自己的尴尬。然后冲着门外有气无力的喊道:“熊二,熊大叫你快进来。”
然后门外就传来了一声熊叫,再然后傻熊就迈着外八字的步子,屁颠屁颠地走了进来。
在他进门的时候,林凡的一颗心都卡到嗓子眼上了,生怕这身高九尺虎背熊腰的大疙瘩给他家防盗门卡坏了,这门可老贵了。还是林凡父母没过世的时候装的,花了足足49块7毛8分6。
Emmmm,他林凡记得清清楚楚。
还好这家伙进门的时候被门磕到了,然后就缩低了脑袋。林凡本以为他就会这样子进门,结果没想到这二愣子紧接着一个熊抬头,蛮力爆发,硬生生防盗门的门顶给撑坏了。
握草,林凡感觉自己心痛地无法呼吸,你还我49块7毛8分6。
林凡生气了,板起脸地质问道:“为什么要撞门?”
傻熊瓮声瓮气地回答道:“门打我,还不让我过去。”
我擦咧,你丫流批,算了算了,跟一个傻子计较什么,毕竟这傻子是当初自己契约的。
现在想想......我当时脑子是得有多不清楚啊,一失足成千古恨。
于是林凡郁闷了,走到阳台打电话给物业叫他们明天派人来修门,这么一来就把新鲜出土的傻熊暴露在了吃货红和烟鬼白面前。
小白倒是没多想什么,反正主人迟早是要契约新灵兽的,只是早晚的问题,所以他只是朝傻熊挥挥手,打了个招呼,然后就继续缅怀自己逝去的吸烟岁月。
但是小红就不同了,一双狐眼左右仔细打量着傻熊,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什么名堂来,只是觉得......这丫真的好弱啊,林凡怎么会契约这么个又傻又弱的灵兽?
再看刚刚林凡对傻熊的态度,吃货大胆断定,这丫还没进宫就已经失宠了。那么问题来了,面对一个又傻又天真,又弱又失宠的新人灵兽,我小红该怎么做才能从中受益呢?
Emmmmm,当然是收他当小弟啦,到时候在三只灵兽里我就有整整三分之二的话语权,就算再加上林凡也有足足二分之一,足够和林凡老贼分庭抗礼了。
这么一来,林凡狗贼以后就不能随意克扣我的晚饭了,哇咔咔咔咔。再想想都基本实现自治了,那离翻身做主人还远吗?于是在某个漆黑的夜晚,吃货诞生了一丝不臣之心。
想到深处自然嗨,于是某只胖狐狸默默笑出了猪叫声。引来傻熊和小白的一致鄙视,甚至把傻熊吓得差点以为这是只精神病狐狸。
反应过来的小红立刻收敛住贱笑,然后收了收不知何时流出来的哈喇子。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走到傻熊面前,顾盼生姿,尽显大佬姿态。
用不容拒绝的语气问道:“小伙砸,我看你骨骼清奇,是万年难得一见的狗腿子奇才,要不要来给我当小弟啊?”
傻熊摇了摇头,又摇了摇头,接着再次摇了摇头。
小红懵了,发出了和林凡一样的疑问:“你丫摇头机器啊?”
傻熊憨憨地说道:“不行。”
吃货不信邪:“为什么,难道你觉得本大佬不够霸气,不够强吗?”说着还展开身后的三条火尾,彰显出强大气势,心想不给小老弟开开眼是不行了。
然而傻熊仍然是憨憨地说道:“可是我已经有老大了。”
小红一激灵,连忙问道:“谁?有我厉害吗?要是没有我就去把他打趴下。”
然后傻熊就朝着正在阳台上打电话的林凡指了指。
小红诧异万分,不敢相信地问道:“什么情况?林凡狗贼啥时候收得你做小弟?”
傻熊自豪地抬起头,说道:“从出生的时候起,妈妈给我起名叫熊二,他叫熊大。”
小红彻底崩溃了,看了看傻熊,又看了看林凡,再看了看傻熊,觉得自己一个脑子好像不怎么够用了。
这到底是什么情况?难道林凡还有灵兽血统?......斯,没想到呀,林凡你这个浓眉大眼的瞒得我好苦啊,你说出来又怎么样?难道我还会嘲笑你吗?大家同是天涯沦落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