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细数过往

阿杰鲁l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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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该有多落魄,才会想要在回忆里寻欢作乐。

    半夜,方许眯着眼睛起床上厕所。迷迷糊糊间,她撩起蚊帐爬回了床上。越过外侧外婆的身体,她朝内侧躺去。翻越中,左手被她习惯性派上了用场,显然受伤的手是不堪重任的,她不经意地“啊哟”了一声。

    “没事吧,你的手疼不疼?”

    困意浓重的方许反应了一会,突然意识到这不是外婆的声音,而是男声。她一屁股坐了起来,过于激烈的动作,让她的伤口撕裂得更加疼痛了。

    惊吓和疼痛,让她清醒了过来。今晚的安排本是她和外婆睡在隔壁外婆的房间,而她的房间留给了安旭。原来是自己上完厕所,迷糊中走错了房间。

    十六的圆月流泻了一地清辉,房间里透着轻微的光亮。方许隐约看见了那个睡在外侧的身影是安旭。安旭也坐了起来,此刻正紧张地盯着自己的左腕,“要不要紧?”

    “没事,刚刚只轻轻碰了一下。”方许极力掩饰尴尬。“对不起,我好像走错房间了。”方许知道自己脸红了,庆幸着还好是在黑暗里,微微动身预备下床,然而外边的安旭却丝毫没有退让的意思。

    “小时候我俩睡过一张床,还记得吗?不过那是很遥远的事情了。”方许企图让回忆杀来化解尴尬,要不然明早起床后,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能控制住大红脸吗?外婆会怎么看,怎么想!

    “能说点小时候的事情出来听听吗?”安旭轻声开口,随后安静地躺下了。

    “好啊!”方许爽快地答应着,她是很想跟安旭聊天的。阔别六年,这是一段很长的时间跨度,安旭变化太大,一场闲谈或许能够稍微拉近点彼此的距离。

    “我俩应该穿开裆裤的时候就认识了吧!小时候好好玩,我总喜欢跟着你到处浪,你觉不觉得那时的我像一块怎么甩也甩不掉的狗皮膏药。”黑暗中,方许笑出了声,但她没有注意到,安旭也勾勒了浅浅的笑颜。

    “还记得我俩小时候种下的那些树吗?现在它们长得老高了,十分茂盛,每年都给乡亲们送上一片片慷慨的阴凉。明天我带你去看看,你绝对认不出它们。还有我俩六岁的时候,你爷爷带我们插的梧桐树枝,现在也长成了一片绿影。大树现在比两层楼房还要高,我经常爬上去,坐在上面欣赏四面的风景,十分惬意。你今天看见院子里的枇杷树了没有,你朝窗外看看,也就是那棵树。”方许指向窗外,不远处那团黑色的阴影。“好像是你走的那年种下的,一直以来它只长个却不结枇杷,终于,去年冬天它打了花苞,今年结了十几串枇杷。连外婆对酸味这么斤斤计较的人,都说这棵树的枇杷超甜,她说这是她这辈子吃过的最甜的枇杷。你简直是没口服,如果你早两个月回来还有可能尝到这份甜头。不过……”

    “我留了一手,冻了一串在冰箱里,不知道味道怎么样,明天那给你吃。”也不知道是说累了,还是回忆累了,方许也慢慢躺了下来。

    一张床,两个少年,纷纷陷进了流年的回忆,无法自拔。铺洒了一院的皎洁月光,散落在每一个角落里,静默中,四野里又荡起一阵聒噪的蛙声。

    方许和安旭刚出生没多久就沦为留守儿童,当时,父母那辈人掀起了就业创业的风潮。大家都不愿意待在农村种田种地,老老实实伺候自家的一亩三分田,继承农民这个传统本分的职业。时代在改变,为了迎头赶上时代的步伐,不少像安旭爸妈一样的胆大者,努力立足于城市,白手起家。然而,孩子成了问题,有些刚刚学会走路,有些或许还在嗷嗷待哺之中,就被狠心地寄养在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家里。

    安旭被寄养在外婆家里,方许也是。方许从小没见过外公,外婆年轻的时候就守了寡。方许没有外公,连几岁的她都能感觉到安旭的外公许纪疼自己多于安旭。外公许纪身后总是拖着两条小尾巴,这是安旭和方许两个小不点。许纪总喜欢开玩笑,“小许呀!长大了,做我孙媳妇可好。”小方许傻得可爱,一脸憨真,“好啊,好啊。孙媳妇是什么东西?是你常说的孙猴子的媳妇吗?我可喜欢孙猴子了!”

    方许外公许裕许木匠三十几岁去世。许木匠生前木匠活计无人不称赞,加上这行业在那个年代非常吃香,因此生活条件相对富足。身无所长又没有足够田地的许纪却相对贫困潦倒,许裕每每慷慨接济发小许纪,小到一日三餐的给予,大到安旭的母亲许嘉上学的费用,基本上由许裕资助。许裕很乐意孩子们上学多学点知识,只可惜儿子许楠从小不爱学习,上小学四年级时犯浑把书包藏了起来,坚持抵制念书。后来许木匠不幸重病故去,家道中落,妈妈许惠和安旭妈妈许嘉不得不辍学。方许外婆一个女人操持家里家外,抚养一双儿女,日子越来越难过,生活拮据的许纪家便反过来毫无保留地扶持。患难见真情,铁杆邻居,相互帮助,共同扶持,共度贫穷年代。方许和安旭也在密切的邻里关系下顺其自然地成为了不是兄妹胜似兄妹的亲昵关系。

    安旭上学,习惯捎上方许;安旭去玩,方许紧贴身后。两人可以说是形影不离,无形中像有一条绑带,将两个人捆绑在一起。那一年,安旭家盖房子,方许外婆腾出一间房给许纪家暂时落脚。表哥和安旭两人睡在一起,三个孩子晚上在一张床疯玩,玩累了,三个孩子就挤在一张床上横七竖八地睡着了。有时候表哥上学去了,安旭和方许经常两个人睡一起玩闹。表哥比他们大几岁,方许和安旭上学前班直到一年级,都是表哥领着他们上学。后来表哥升了初中,于是安旭领着方许去上学了。初中远在镇上,所以表哥寄宿在学校。在方许的印象里,总是盼着周末表哥放假,表哥疼他们,每次回来总给他俩带很多好吃的小零食。

    方许有时候想想,小时候的零食肯定是没有达到卫生指标的,可那时候吃得倍儿香,因为有得吃就已经很不错了。美味的辣条是最俘获他们芳心的,孩子们都好这一口。那时候小卖部里有一种一毛钱一根的辣条,在小伙伴们你一口我一口的共食中,方许和安旭学会了分享,懂得了乐在分享。别看那时候生活不富裕,但小零食绝对五花八门,几毛钱就能买到满足。辣条搁一边,各品种的方便面同样让人记忆犹新,幸运面是真的很幸运,活到了今天,只是味道好像没有以前经典;干脆面的袋子里,除了那块喷香的面饼还有更具吸引力的可以用来炫耀的交易卡片,当年一张稀有的卡片可以换多少小伙伴羡慕嫉妒的目光。除去这两大主角,其它的小零嘴在带来口腹之欲的同时,留下的地位也是相当的举足轻重。五颜六色、缤纷艳丽的西瓜泡泡糖;可以用来装酷的烟糖;口哨糖在吹哨的同时,口水也会肆意喷出;酸酸甜甜的酸梅粉,最吸引人的是包装袋里面那个尾部不同武器和人物形状的可爱小勺子;逢年过节难得奢侈喝一次的健力宝;含进嘴巴里能够享受到舌尖跳跃口感的跳跳糖;经典奶糖大白兔和金丝猴;能吃的“老鼠屎”;吃了并不能长生不老的“唐僧肉”……其中的一些或许想不起来了,但那些陪伴我们走过童年时光的零食,包揽了丰富的味道,承载了沉甸甸的童年回忆,成为了无法代替的珍贵记忆。

    当时那些大部分属于三无的童年小零食,显然是不卫生不健康的,要不然学校也不会定期发放蛔虫药。安旭想起了方许第一次吃蛔虫药的时候。无论外婆们如何悉心教导,他怎么示范,无论配合了多少碗水,最后,方许还是将那片对于她来说大到难以吞咽的药片吐了出来。第二次,她虽然不轻松地吞咽,但艰难地成功了。之后,方许总乐于在同样不会吞咽的妹妹方诺面前嘚瑟。安旭见了总忍不住想起方许那滑稽的第一次吞药,太让人哭笑不得。

    方许不知道,她竟然将许多小时候发生的那些大大小小的平常事拨拉了出来。当局者迷,她完全没有意识到原来自己絮叨起来,比外婆还厉害。不知不觉间,困意席卷而来,她的上下眼皮顽强地斗争着。而安旭在她琐碎的絮叨中,一动不动,仿佛置身在回忆的长河里,顺流而下,如痴如醉。

    一个人是有多落魄,才会在回忆里寻欢作乐。流年里,多少破碎的点滴,得到了孤独虫的眷顾。流连,无所谓白头抑或青丝,完全取决于内心的孤独和寂寞。在那个眼神中,方许看清了安旭这个赤裸裸的落魄者。

    “你当年走的太匆忙,都来不及跟我好好道别,你最后留下了我送给你的大雁风筝,是留给我做纪念的吗?”方许越说越困,留下了这个问题后,意识顷刻间崩塌,沉沉地睡死过去了。她不记得自己问了这个问题,更不可能得知安旭接下来的反应。

    安旭久久没有作答,转头望了眼窗外。破晓的晨光已经渐渐撬开了天地间笼罩的黑暗。在朦胧的晨曦中,他看了看沉睡的方许,终于开了口,“那几年,是我最快乐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