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长空无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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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德十一年,正月,天有大雪。 本书最新免费章节请访问。

    秀才从塞满稻草的脏绵褥上爬起来,没有被无时无刻不压迫他神经与血肉的剧痛所打败,面临的困境却是继续被饿死。

    茅屋中连墙根底下苟延残喘的老鼠都瘦只剩骨,而他连攀爬到门口的力道都没有,全身上下只有一双眼睛是能用的,幸而这里还有活物——他艰难抓住被慑去神智的老鼠,枯瘦的手指直直扣进血肉腹体,连尖细的吱声都没有手里的活物就没了声息,血腥味涌进鼻腔口腔反倒带来一种久旱逢甘霖的刺激,每一下撕咬吞咽都像是活生生割裂一个魂魄,直到身体里被注入一只老鼠的能量,他带着满手的血腥残骸与偷生的满足,再次挣扎在残酷的渡魂之苦中。

    能爬得再远些,食物就成了院子里能找到的一切菜叶、草根,甚至是苔藓、绿衣。这屋所与他一般死寂,很多次他便听着说话声、车轮声、叫卖声就在一墙之隔的那头,他的心跳每每都因那任何一分动静而剧烈震颤,叫他感觉自己是活着的,可矮矮的土墙、破落的门锁,就轻而易举将两个世界隔开,任凭他死了发臭了变成了森森白骨,都无人发现。

    再好些,身体能运转自如,翻遍整个茅庐,值钱的家当只有小说跟笔墨纸张,即使妥善保存,那书也因年代久远而缺了边角蚀了书脊。秀才择人借了张桌椅,临街做了一门谋生的行当,也不过卖字卖画替人写信。初时有人指指点点这把读圣贤书看得比天还重要的穷酸秀才,怎的也捣鼓起铜钱臭来,看习惯了,倒也接受了这种转变。

    攒下点小钱,温饱不愁吃穿,秀才远远望见过药材铺老板的女儿,那是他原身的未婚妻,其父嫌贫爱富退了这门长辈定下的婚事。

    秀才敛目勾勒下手中画卷的最后一笔,放下笔,吹干墨迹将画卷起交给买主。

    渡魂无数世,形形色.色之人看遍,怎会不精通药理。设下一连环局,假药掉包,人命官司,药铺被砸,恶霸强娶……人家屋漏偏逢连夜雨,他也不过是顺理成章再推一把,在自己造成的走投无路面前又拉了一把。

    接下死里逃生的岳父谢意,谋得妻归,离得当日渡魂之际,不过短短一载。

    他若想对一个人好,怎会叫人觉察出他心口不符。成婚数载,当也是夫妻和睦,举案齐眉。可预计到了所有,唯独不通人心,算不准命道。

    秀才承了药铺,那一年外出贩药,不巧遭遇山洪,流落异乡。

    辗转经年得以回乡,妻已改嫁。

    不过粗鄙妇人,纵有几分学识,柔情蜜意也抵不过柴米油盐。秀才也只是又一次远远望上一眼,犹如最初他在街口望见走近药铺中的粉裙少女。娶她是为全此身执念,解了这因果他才能天大地大任处去。既看错一场人心,又何妨再看另一场。转身离开,不复再来。

    元德二十三年,九月,久旱逢甘霖。

    青水观来了个挂单的云游道人。他的身后跟着个面色苍白似有不足之症的舞勺年童子。

    道人言其与弟子自陵东而来,也无去处,不过是走走看看这天下山水罢了。又道其徒并非胎里带来的病,而是后天积苦成疾,病入了骨髓,须得多年调养才能痊愈,今日里气色又不大好,因此借宝地休养时日。

    众道皆称无妨。又有观主,平生酷爱弈棋,纠结两年的残局为道人所破,大喜,引为知己。

    道人杂学出众,且精通雌黄之术。想来他那徒儿症状真是凶险,才多年不愈。每隔五天道人入山采药一次,自行炮制入药,闲时教授徒儿《黄庭》之卷,讲解有道,渐来观中道子均喜于时求教。

    如此半年,童子病稍退,眼瞳复有神采,筋骨也有余力,与常人无异。

    道人携童子离开青水观。

    游历天下寄情山水,道人待童子如亲子,授其学识,教其为人处世至理,师徒相依为命,但童子仍偶有郁郁之色。

    数年之后于南边某城,熟悉景色入目,童子幼时记忆渐苏,辗转寻得家门,认得父母兄妹,抱头大哭。

    道人即将再次出行,童子捧着家中拜谢之礼,于师父面前跪求。道人言道,当年你尚幼,于花灯节朝为恶人所拐,贩卖至千里之外,受尽苦楚,我将你救下,你于我身侧陪伴数年,也算抵了这段因果。

    多年师徒情缘抵不过骨肉至亲……也不过是世间常理。

    道人不言师徒相待自己所付出的辛劳,眉目淡然转身离开,只当自己又看错一遭。

    这一世碌碌而去,后来他回到衡山那个山洞,在石壁上刻上此生轨迹之时,僵硬的手指停顿了很久,还是没法描记完全。

    他想了很久才想明白一个道理,他其实并没有奢望在这些人身上得到真情,他甚至连丝毫发自内心的情感都没法表露给这些凡人……为什么呢?因为清晰得认识到他们都不是她?或许是的。他那样得排斥她来到自己身边,可也恰恰只有她,给过他最纯粹最温暖的缘分。

    或许他该骗过自己,然后才能骗过人。

    然而这一世,她不曾出现。

    明光五年,四月,桃花晚开。

    镇上的白大夫救了个重伤的外乡人。

    据说救回来的时候只剩下半口气,身体都是半凉的了,亏得白大夫行医多年医术高超,堪堪吊住半条命慢慢磨着救治。

    长得是不差,眉清目秀少年人,就算病怏怏奄奄一息,脸容上那骨子清俊气也是丝毫不减。身上穿的衣饰虽然破烂,但料子却是极为上层的,想来来历也不普通。偏偏模样是受过极为深重的苦楚的。

    全身数处刀伤,砍得不深,否则失血过多便能磨去他的命,右肩上的箭伤重些,但有火灼的痕迹,显然是伤势紧急活生生拿火把灼烧伤口止得血,最要命的是左边小腿上那道利器刺过的小伤口,是淬了毒的,毒血未被尽数引出体内,几日下来,那小腿甚至被溃烂了大半。

    白大夫的儿子帮着老爹把病人搬回家,清楚老爹的性子,忍着心惊肉跳帮忙处理完伤势,蹲门口抽了袋旱烟,半夜敲响老爹的房门。白大夫老眼昏花了还在灯下处理药材,看到儿子苦着嘴跟他打商量,爹,还是把他送走吧……看这少年人的模样,若他的仇家找上门来……

    白大夫盯着儿子看了半晌,随手抄起筛药的蔑篓,盖头盖脑抽了他一顿。这回白老二是苦到了心里。自家老爹这犟脾气犟了一辈子,行医至今,但凡遇见病人,就没哪回肯把人中途丢下的。人品是没法说,连镇上最无恶不作的霸王在他面前,都得恭恭敬敬弯下腰去,可就老分不清状况——看那小子的模样,那是能救的么!

    可也没办法,唉声叹息认了吧,镇子小,碎嘴多,邻里邻外通一句话就能全部给传遍,索性对着白家这镇上唯一的大夫家,保持着足够的敬意,这小子的伤势还能捂得住。

    等到少年人醒来,已经是好几天以后的事了。那烧烧了他这么多天不退,还好是没将他烧成个傻子。左边这小腿难处理些,腐肉割尽,毒却是入了骨,这腿就相当于废了,侥幸好起来,也着不了力了。

    他一天天熬着,熬着能坐起来,熬着能用拐杖走两步,熬着不变成个废物。不过多一张嘴吃饭的主儿,药也是现成的,以往这样的事也不是没有。白老二倒是稀奇这少年人竟会有那般强悍的忍耐力,要不是听到他道谢,几乎以为他是不会说话的!这般年轻的少年人,从始至终就没听到过他喊一声痛!

    白老二偶有几次见他坐在窗前静静望着黄昏渐退,看一回就感叹一回他生的好模样。

    那晦暗的日光从窗纸上透过来,在屋里打上淡淡的光影,他半明半昧得坐在那里,微微伛偻的身上盖满了朦胧的晕光,清俊的眉眼便点点渗出凉意来,明明没有一丝悲,偏能叫旁人心尖上都渗出血。

    难怪镇口王大爷家的闺女就看了他一眼,便再迈不开步子。吵着闹着要她爹请人来提亲。

    白大夫私下叹息说,底子毕竟是伤透了,能熬几年便是几年吧。

    那几年的时间里,即使苦痛缠身,他依旧顽固得活下去。可这样努力挣扎,他给人的感觉,仍旧是心如死灰脑存死念。他吃饭,睡觉,艰难得走路,帮白大夫收拾药材,每一天在夜色来临前送别黄昏——努力得活着,然而他好像随时准备着死——心平气和得迎接随时都会降临的死亡。

    少年人用尽小半截这枯败的命仍旧没有想明白一个问题。作为一个母亲,怎么会为了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甘愿亲手杀死自己的儿子。

    此身是她十月怀胎艰难诞下,是她亲自看护料理慢慢成长,他仍记得幼年时渡魂成功的那晚睁开眼,守在床前三天三夜未合上眼的贵妇人喜极而泣的泪颜,也记得他学会朗诵第一篇诗落笔写下第一个字时,她欣喜又纯粹的眼神,可这样的珍爱,到他威胁到她家族的延续时,仍旧毫不犹豫选择舍弃他的命。

    毫不犹豫,舍弃,亲生儿子的性命。

    母亲,这个词难道不是无私奉献无怨无悔的意思么……他连珍惜都不求,只要安安静静相对着长久,为何连这竟也是奢望。

    世人所流传的,与他亲眼见着的,为何从来都不一样?

    这一世,仍旧没有她。

    明光九年,七月,火烧白云寺。

    瞎眼的寡母叹着气,颤颤巍巍捧着最后一点红薯根熬的稀粥,喂病卧在床的女儿吃下去。

    她粗糙了一辈子的手指,小心翼翼得摸着女儿削瘦的脸,每摸索一寸,便抖一下手,仿佛这样的移动,已用尽了她所有的力气与勇气。那布满了沟壑的脸,也是老泪纵横。

    床前,回荡着她低低的艰难的喃喃,不要怨娘,娘也是没办法……不拿你去换,你哥哥就回不来了……

    她是爱她的,当然爱。一对儿女,她一个瞎了眼的妇人,何等努力才能拉扯长大。

    这一世,他不得不渡魂在一个女娃身上。但是性别老幼对他来说已经什么都不是,连牲畜之身他也不计较——只要能活着。

    他从小就表现得很懂事。家里穷惯,连吃穿都愁,哥哥小小年纪便学了坏,偷鸡摸狗,坑蒙拐骗……而哥哥越是这般令人伤透脑筋,他便越是温柔善良体贴母亲。很多回,寡母便是抱着她痛哭,说她只有他了,不能再指望儿子。

    寡母会拿起扫帚柄狠抽哥哥一顿,会指着门叫哥哥滚以后不要再回来,却从未对他说过一句重话。她疼惜他,如同疼惜自己唯一的珍宝。

    可故事的结局不是这样的。在哥哥干了天大的坏事连命都被攒在别人手上时,寡母到底是接受了对方的要求,把他嫁过去把哥哥换回来。她怨自己的儿子,可儿子在她心目中也是比什么都重要。就算哭得这样伤心,面上这样不舍,都不能掩饰她已决心将他舍弃的事实。

    他发起了烧,烧得甚至不能下床。如死尸般躺得昏昏沉沉之际,脑子里浮现出很多东西。

    想到后来他终于明白,为什么他会被放弃。因为他所求予的人拥有比他更重要的东西,为了那更重要的东西,所以他就被丢下了。

    这原本无可厚非……可为什么,他就不能成为最重要的那个呢?

    这一世,她还是没有来。

    她是不是再不会来了?

    韶平二年,十一月,雪满草野。

    他在寒风冷冽的屋檐下站了一整夜,在破晓时分,沉压压的天幕被光线割裂的那一刻,终于听到吵吵嚷嚷的里屋里穿来一声婴啼。

    作者有话要说:2.4

    选了几世写……这一章是详细的,下面就很快很快了,大概下章末尾就可以写到蓬莱了。

    老板分别是秀才,道人,少年人,女儿,已经最后那个等孩子生下来的父亲,这个你们应该都想想就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