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眼睛比“闪电”快(下)

蚂蚁好大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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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却不想弄巧成拙,张元突然瞪着我,怒道:“臭小子,你来消遣你大爷?”

    我笑道:“大爷怎么会消遣你”张元浑然不知我的话里讨了他一个便宜,还以为是摄于自己之威,导致我说错话了呢。

    我又说道:“如此看来,今夜阁下见不到我家少爷回去也是无心赏月了。”

    张元道:“正是!”

    既然如此,只好给他点苦头吃吃了,我说道:“在下不才,斗胆与阁下比试一下剑招,意下如何?”

    张元淡淡道:“你找死!”

    我道:“什么死不死的,咱们只是比试剑法,剑法上谁胜了一招两招就算是分出高低,不一定非得拼个你死我活的。”

    张元冷笑一声道:“阁下若是畏惧,现在认输还来得及,在下出剑从来不留活口,不是你死,就是你亡。”

    我只有苦笑,道:“你这人真有意思,不是我死,就是我亡,你这么自恋,你家里人知道吗?”

    张元道:“我只知道你家里人一定很后悔,像你这么啰嗦的人,一定早死得很。”

    他的手握紧了剑柄,闪电手张元并不是浪得虚名的,快、准、狠是对他剑法最好的诠释,他没有把握的时候很少出手,一出手就必定有人要死在剑下。

    他至少也是一个光明磊落的人,张元道:“我从不杀手无寸铁之人,快拔出你的剑。”

    我微笑不语,伸手摘了一株柳条握在手上,使劲甩了两下,梭梭声响,嗯,我点了点头,还挺顺手的。

    张元不解。

    柳条是用来打小孩的,不是用来杀人的,他心里认为无论谁想用柳条来杀人打架,这人不是疯了就是绝顶高手。很明显张元觉得眼前这人一定是‘谢瑞麟’派来试探他的身手的,他只在心里惋惜这我实在是找错了人,对于将死之人他总是会生出怜惜之情的,忽然心里又产生了一种下不了手的复杂心情。

    我把柳条握在了右手,向前挺出,做出招架的姿势,嘴上笑道:“这就是我的剑,柳条剑,专门打不听话的熊孩子,对付你,只需一招。”

    只需一招?他没有听错,我也确实说只需要一招,爷爷曾经跟我说过武林高手所能达到最高的境界是飞花摘叶也可伤人,我肯定还没有达到那种境界,我不能拔剑,因为我的剑一出,他就死定了。

    但是作为一个剑术上的高手,我的判断不会错,我有绝对的把握能够胜张元,即使我的武器是一根柳条,我要尝试,我要突破自己,我要用一招就将苦练剑法十一载的张元击败。

    他显然气得浑身发抖,深呼吸一口气,道:“现在我已经改变了主意。。。”

    “喔?你不想打了?”

    “本来我决定不想杀你的,现在我改变主意了,你非死不可!”剑光一闪,剑已出鞘,闪电般刺向我的咽喉,闪电手张元,出手快如闪电,就这一速度,已经不知有多少成名的高手死在他的剑下,正所谓天下武功,无所不破,唯快不破!这一招,是致命的杀手。他居然对我下杀手!

    可是他并没有洞穿我的咽喉,他的剑刺出,快如闪电。

    但是我的眼睛比闪电还快。

    就在他一剑刺出的时候,我就瞧见了这一击之中的一百零八处破绽。

    我瞄准其中的一处破绽,右手一抖,柳条被抖得笔直,就像一把剑,这时候柳条的威力不亚于任何一种兵器。

    “嗤”的一声刺破肌肉组织的声音响起,柳条所有的纤维组织也随之破裂,如稻草般垂下。

    而张元的手腕就像被毒蛇轻轻咬了一口,突然一阵酸麻传遍全身,然后剑就脱手钉入了地里。

    他左手紧握着右腕,过了半晌,才见一丝鲜血从掌缝间流了渗透出来,滴到剑柄上,这时他才感觉到一阵异常疼痛的感觉。松开左手,只见伤口就在右腕两条筋络之间,只要再偏一点点,右手的筋脉就断了,也就是说,再偏一点点这只手就再也不能用剑了。

    张元的面上不禁露出一种惊恐之色,他怎么也接受不了,自己居然败给了一个名不经传的仆人,一支轻如鸿毛的柳条?

    不过事实他确实是被击败了,所以他不得不佩服,居然有人出手比闪电还快!

    这样的表情我见得多了,结果也可想而知,所以我并没有多说什么,唉,无敌最寂寞。

    我已经转身大步离去,我的身影在夜色下看来是那么寂寞,那么萧索。

    距离长安城东不远,有一个驿站,驿站里早已经有人备好了马车,熟悉的人脸映入眼帘,我朝着向赶车的车夫招了招手,马车缓缓驱动,来到我的面前。

    赶车的是个扎髯大汉,姓叶名倾天,他其实也是个用剑的高手,但同时又是一个孤独的人,有一剑锁喉的美誉,我习惯称呼他为老叶,他比我大两岁,却习惯称呼我为谢公子,他总是说在这个太过于功利的年代,人与人之间总是通过一种付出来换取另外一种好处,很少甚至没有人会毫无怨言的付出而不求收获,即便是亲人之间也是如此,但是在我身上看不到这一点,所以他对我很是佩服。

    才老叶长得满脸横肉,长相在外人看来甚是凶狠,其实他的人是善良的,仔细看人长得还挺可以的,只不过因为某些我也不太清楚的原因,留多了点胡子,加上不修边幅,所以看起来凶狠了些,不过当他看到我就变得很是尊敬,一双如鹰眼般的眼睛看到我,立刻就变得柔和起来,我早已经习惯。

    当然这不是爱慕之情,用他的话说,这是一种钦佩之情。我只不过像对待我的其他朋友一样对待他而已,或许在他看来,友情是那么的弥足珍贵,所以才会倍加珍惜吧。

    我抬头望着夜空,感概的说道:“什么时候这些人才能明白武学是用来保家卫国,而不是用来好勇斗狠的呢?”

    大汉柔声道:“这些人若是明白这个道理,就能活得更长久些了,谢公子下一站可是要去洛阳城?”

    我跃上马车,沉思了一阵,道:“从长安到洛阳还有400里的路程,是时候回去交差了。”

    腿长的人,走路会比较快,当然也容易累,我将两条长腿在车厢里尽量伸直,好让自己感觉更舒服一点,伸了个懒腰,倚靠在窗户边

    ,留恋着窗外的风景。长安城繁华富庶,尤其是这花好月圆之夜,夜市更是热闹非凡,路上行人擦肩接踵,互相往来,

    摊上的各色小吃香气扑鼻,很是诱人。

    今夜本是相约佳人花前月下的浪漫时刻,但是此刻我却没有丝毫心情想这些儿女之事,在品茗山庄为了埋伏采花贼,我已经两天两夜没有合眼了,此刻我只想好好睡一觉,因为车厢里实在很温暖,很舒服。

    我只看了两眼就合上了眼睛,尽管路上很是颠簸,却依然能让我感觉到说不出的舒畅。

    没有什么能比好好睡一觉更幸福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