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傍花随柳,云淡风轻! 第三章 王志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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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贺听说唐宁要去跟沈括当邻居的时候,脸色变了数变,最后才犹疑不定的问道:“你确定?”

    唐宁的行李不多,一共就两件衣服两口箱子而已。王志派来帮助唐宁搬家的人已经将箱子搬到了马车上,其中一口是要给王志送过去的。

    那间宅子里面连家具都没多少,清扫到能够住人,也需要请一些人来帮忙。

    唐宁现在孤身一人,认识的又都是王仲显、张贺、王志这种人,总不能叫这三位来帮忙给家里清扫的干干净净吧?赵煦都不敢这么做啊。

    所以那一箱子金沙,多出来的钱就让王志帮忙找一些仆妇来打扫家中的卫生,购置一些家具。

    刚刚坑完唐宁的王志心存愧疚,突然收到了一箱子金沙,想必他一定会出十二分力气帮唐宁安排好一切的。

    唐宁听到张贺问话,就笑道:“梦溪先生虽然品行为人所不齿,但他的学问却是实实在在的东西。小侄本就没有入仕的打算,生平最大的愿望就是窝在家中做学问,做买卖,做一个有学问的富家翁,娶个老婆,生儿育女,一家人平平安安的过完这一生。”

    张贺瞅着唐宁,半天说不出话。只不过他的肩膀在抖,看得出来他被气的不轻。

    想想也是,自己这个隐士调教出来的弟子若是就这么不思进取,想必是个人就会感到惋惜。而张贺对自己这么好,完全是一种投资。现在听说自己的投资不可能得到回报,他就有一种被人蒙骗的感觉。

    当然他不会怪罪唐宁,这就是年纪小的好处。所以等唐宁走后不久,他就回到自己家中,端起唐宁一直在用的茶杯,狠狠的摔在地上,怒目圆睁,大吼道:“皇城公事刘令,本官与你势不两立!”——当然他没喊出声,他只是在心里大喊,天知道自家的仆役里有没有皇城司的人……

    收了钱的王志办事效率不是一般的快,等唐宁到地方的时候,一大群仆妇和杂役已经开始风风火火的清扫起整个宅子了。

    唐宁看的甚是满意,只不过他没想到王志这家伙竟然也在。

    “你不上班吗?每天都这么闲。”

    “哥哥我在养伤,你又不是不知道。”王志一脸得意的说道。

    “我很好奇啊,像你这种人屁事不干就能当一个副将,你到底是什么背景?”

    “我高祖乃是秦王王审琦!”

    唐宁点了点头,那王志也算是一个世家子弟了,既然是这样,王志的种种行为就不足为奇了。

    看来自己还是冤枉他了,不是他想要攀附权贵才在这里建宅子的。那是因为他压根就不知道沈括很多年前就买了他隔壁的那块地,他一直以为那块地是某个商贾买来等升值的!

    随后唐宁惊讶道:“王审琦?”

    “啊呀!你这小子竟直呼我家高祖名姓,着实该打!不过看在你救了我一命的份上,此事就不再提了,以后你要注意。”王志笑嘻嘻的说道。

    直到现在唐宁才开始正视王志。

    王审琦,义社十兄弟之一,宋太祖的好哥们,好兄弟。后周时屡立战功,恭帝时升任殿前都虞候。“陈桥兵变”时在京城里与石守信同为为内应,这是妥妥的开国功臣。

    王审琦得病的时候宋太祖亲自去看了他,死的时候又去他的宅邸痛苦哀悼他,下葬当日还停朝为他致哀。圣眷浓厚,说的就是他们家了。

    追封秦王……秦、晋、齐、楚这四个最为尊贵的封号中,秦为第一啊……

    或许是因为这个王审琦死后十年会被赵德芳抢走的秦王,才让王家一直延绵至北宋末年。

    王志很显然就是王家这一代的子嗣,而且还是那种出身不是特别好的……否则此时他也不至于跑到润州当个厢兵的副将军,他应该当一个禁军的正将军才对。

    王志的年纪不算大,撑死也就十八九岁的样子,但是他的胡子很浓,这让他看上去有了二十多岁人的样貌。至今应该是未曾娶妻,好几次他造访王志家,除了丫鬟之外就没见过女主人。

    家里把他丢到润州,估计也是要他自生自灭,其余的也没怎么多想。只是没想到他前年来了润州,这才两年,就混到了军功。

    剿灭南山盗的功劳,可大可小。在王家的努力下,这份功劳一定会变得很大。

    等赏赐下来,这个家伙就要升官了,怎么说也是个正将军了。

    “怎么样,是不是一下子就对哥哥我佩服不已,对我的敬仰……你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犹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而一发不可收拾!”

    “噫!黄河泛滥这话可不能乱说,也就是哥哥我,跟被人万万不能提起。开封府可就在黄河下头呢……”

    王志赶紧堵上唐宁的嘴巴,在他耳边小声说道。

    唐宁眨了眨眼睛示意自己知道了,王志这才放开手,然后又拉起唐宁的手说道:“唐老弟,既然你我在这等着也是无趣,不如跟哥哥一起进城吃些酒水如何?”

    唐宁也很想尝尝宋朝的美食,毕竟在后世,宋朝的东西好吃,种类繁多是出了名的。

    然而到了酒楼他就后悔了,所谓的美食不过是蒸烂的肉,不是蒸的就是烤的,甚至还有用白水煮的一大块肉。

    什么肉不知道,反正不会是牛的,牛这种东西不能随意宰杀,肉牛就算了,耕牛要是死了,那是要去官府报备的。

    猪肉也不太可能,苏东坡虽然用猪肉弄出了红烧肉,但此时大部分人还是觉得猪肉是贱肉,他们觉得吃这种在泥地里面打滚的生物,跟直接吃泥巴没什么区别。

    瞅着那块肉唐宁就没了食欲,所以他也不会知道那究竟是什么肉。

    于是他吃了一只烤鸡,整整一只。

    王志瞅着唐宁笑道:“还是个挑嘴的。”说完就把那块白水煮肉给吃了下去。

    唐宁叹道:“没办法啊,人活在世,也就这点盼头了。我不想当官,对酒也没什么太大的嗜好,女人多了,我还觉得是累赘,所以只能在嘴上抓挠了。”

    说完唐宁就将一块鸡脖骨从嘴里吐了出来,唤过小二,弄了一盆水洗洗手,擦干净之后。就听王志非常感慨的说道:“你说这番话,一点都不像个十五岁的少年,倒向我那个走路都没气力的老爹。”

    唐宁就笑:“你王家不当官的人可太少了,说着话也不觉得害臊。”

    王志耸耸肩笑道:“我王家当官的人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多,否则如今朝堂之上,就是我王家的一言堂。一代只能有七人为朝官,这是规矩。

    我家自我曾祖时就已经从汴梁搬走,我父亲,我祖,我高祖都没有当官,这才换来我这一个镇江军副将做。”

    唐宁知道勋贵子弟想做官其实很容易,但是像王家这样的大家族就要掌握一个度。像刚刚王志说的一言堂,等不到那一天皇帝就会下令把王氏官员贬到天边去。

    至于为什么不抄家,因为皇帝不杀士大夫。

    酒足饭饱之后两人便决定去大街上消消食,唐宁也正好趁这个机会熟悉一下润州城,说不定这里就是以后要生活一生的地方。

    梳着一个简单马尾的唐宁眉清目秀,这样的后生看上去很有灵气,于是引来了颇高的回头率。

    王志岁数比唐宁高了几岁,个头却像是比他多长了十年。人高马大的跟着唐宁一走,路边便有人对他说:“你家的小娘子模样真是俊俏。”

    王志憋着笑又不敢笑出来的样子非常的讨厌,唐宁很想一拳把这个满脸胡子的家伙打的躺在地上再起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