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最新修正版 / 法律出版社
最新章节:第十章附则(2016-06-28 05:45)
图书简介 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遵守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12月28日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作出修改 将第十三条修改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药品生产企业可以接受委托生产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