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我喜欢的是钱

音若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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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大胆到无礼的康宝云,吴新华怂了。

    不等康宝云问出更刺激的问题,他便直接站了起来。

    “不好意思,时间不早了,我得走了。”

    一看他要走,康宝云面上一急,正欲伸手拽人,却被宋岚音先一步给拽住了。

    “表姐,吴大哥还有事忙呢,你少说几句吧。”

    康宝云却不赞同的拧了拧眉,“可这吴大哥难得来一次,难道表妹你不留人家吃饭的吗?”

    吴新华闻言,忙回头拒绝。

    “不了不了,我厂里还有事。”开玩笑,都这时候了,这女人想什么还看不出来他就是傻了。

    再留下来吃饭,那就更傻了!

    很快,吴新华逃之夭夭的走了,拖拉机突突突的声音,渐渐远去。

    宋岚音唇角微扬,这一刻,拿到了吴新华给的钱,她的心才算是落到了实处。

    第一桶金,终于到手了!

    还是不小的一笔。

    看着宋岚音望着拖拉机的影子笑了,康宝云心里咯噔一声,难不成……

    “表妹,你喜欢吴大哥?”

    “嗯?”

    宋岚音不解她何出此言。

    “我看你望着吴大哥的背影笑得很开心啊,表妹,你该不会真的喜欢他吧?”

    康宝云面上带着好奇的笑,心底却暗暗呐喊着。

    不喜欢,你不能喜欢他!

    “谁说的?我笑,那是因为我挣了钱,我喜欢的是钱,才不是什么吴大哥,表姐你别乱说。”

    连霍震霆都只配她暗搓搓的嗑一嗑,吴新华,根本不是她的菜!

    听她这么一说,康宝云脸上的笑容立马真诚了一大半。

    “真的?”那可太好了!

    转念,又不知想到了什么,她又巴住了宋岚音的胳膊。

    “表妹,那个你能告诉我,你头上的虱子和虱蛋是怎么弄死的吗?我也想把头上的虱子弄掉。”

    弄掉头上的虱子?

    宋岚音回过头看了康宝云一眼,就发现她脸上透着几分娇羞的红润,再一想她刚才对吴新华说话的情形,宋岚音的唇不由得抿了抿。

    但杀虱子这种事儿,毕竟是好的,宋岚音便点了点头。

    “洒药粉毒的,我房间里还有剩,一会儿拿给你。”

    康宝云喜出望外,搂着宋岚音的胳膊更用力了。

    “那表妹,下次你进城的时候,能不能带我一起去?我也想跟你一样,自己挣钱自己花。”

    宋岚音挑眉,看了她一眼,“到时候再说吧。”

    “别再说啊,你可一定要带我去啊,表妹。只要你肯带我去,从今以后什么我都听你的,行不行?而且等我以后挣了钱,肯定也会照顾你们的。”等她把那个吴老板弄到手,那她就是食品厂的老板娘了,拿点小钱打发一下舅舅表妹什么的,不在话下。

    宋岚音是谁啊?

    演技爆棚的影后,还能猜不到康宝云的小心思,当下拿眼直勾勾的盯着康宝云,直把康宝云看得脸红脖子粗,扛不住转身走掉,宋岚音才收回了自己的视线。

    然后微微叹了一口气。

    本以为姐妹俩被晾了两天老实了,结果……还是早点想个办法弄走吧。

    -

    睡前,宋岚音还在为想什么法子弄走康家姐妹发愁。

    睡一觉起来,她突然不愁了。

    因为她昨晚梦里又梦到了怪异的事情,她又看到了剧本里的一些新内容。

    而这些内容,全都是关于康宝云的。

    女主出嫁前,宋家从未好过,是以宋大美和康家姐妹都没出现过,可女主出嫁后,宋大美得知侄女嫁了个城里的好人家,也像这一次一样,带着两个女儿去过郑家。

    康家姐妹自然是羡慕宋岚音的,尤其是康宝云,甚至恨不得取而代之。

    那时候的宋岚音还挺得郑成才喜欢的,康宝云便刻意模仿着宋岚音的样子,寻机会勾引过郑成才,而且只差一点就成功了,不过原主并不傻,看出了表姐的心思,给阻拦化解了。

    也就是说,这个康宝云,就是原剧里的一个炮灰。

    而她的这一段剧情,给了宋岚音一个启示。

    不久就要月底了,郑成才会再来拜访,按照宋良平的个性,八成会卯足了劲把自己往郑成才跟前推。

    不管原剧情如何,也不管郑成才如何,她对他,真的是半点兴趣也无的。

    尽管身位男主他的相貌也很优秀,但对宋岚音这个资深外貌协会来说,他的颜,劝退了她。

    不如,让给康宝云好了,就当是成全一下原剧里爱而不得的炮灰了。

    这么一想,宋岚音顿时觉得神清气爽,转瞬脑子里就出现了另一个的身影。

    霍震霆。

    望京人士,为何会到川西省这样的地方来发展呢?

    据她所知,未来的三四十年内,川西省虽然也发展飞速,但比起沿海的那些殖民地城市,比起首府望京,比起很多地方,都算不得好。

    短短一段时间的接触,她知道,霍震霆是个有魄力有手腕更有远见的人,选择这么一个地方,实在是令她想不通。

    想不通,那便暂时不想了。

    等他回来,她直接问问他不就好了?

    想着,宋岚音从床上爬了起来,就看到宋岚芳不知何时早已起了,此刻正坐在床边替家里人缝补着前段时间秋收时磨破的旧衣。

    “小芳,大清早的就缝衣服,眼睛不累吗?”

    这大清早的,出门转转它不香吗?

    昨晚下了一场雨,后山的枞树林里,枞树菌肯定不少。

    一想到这个,宋岚音忙扯开了宋岚芳手中的旧衣,“别缝了,走,咱们去山里捡点枞树菌回来吃。”

    宋岚芳却一把扯住了她的胳膊。

    “不用你去了,妈早让几个关系好的婶子叫走了,说是上山捡菌去。这会儿山里野菜少了,野菌是一盘好菜,捡的人可多了,等你这会儿去,怕是连个菌把都捞不着吧。”

    这话说的,宋岚音嘿嘿笑了两声,瞬时坐到了她身边,看着她一边说话,一边快速的穿针引线,不一会儿宋良平那件白衬衣上撕开的口子就缝好了。

    衬衣破开的位置就在胸口,宋岚音见状,不由蹙眉。

    “这个位置就这么缝出来不好看吧?一件衬衣的布料也花不了几个钱,不如给他重做一身呢。”

    宋岚芳却龇着牙,咬断了线头,将衣服递给了宋岚音。

    眼中,绽放出宋岚音从未在她眼中见过的自信。

    “大姐,你先看看再说吧。”

    宋岚音接过来,翻开一看,非但没有一条简单粗暴的丑陋缝痕,泛黄的衬衣胸口处,反而多了一只手心大小的纯白色蝴蝶,蝴蝶翅膀纤细而长,正好盖住了衣服上的破口。

    宋岚音凑近细细一看,好家伙,蝴蝶竟不是用布料剪成缝在衣服上的,而是用白色的线一针一针绣上去的!

    那一瞬间,她看着宋岚芳的眼光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