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沈家

北国有喵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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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上到处都充斥着此起彼伏的吆喝声,宁锦云独自一人闲逛了一会儿,看了看附近的一些小摊子。周围有很多小贩都是在卖和端午有关的物品,比如钟馗画像,帖午叶符,还有很多各式各样的香囊,以及时令鲜果。

    有几个小商贩还在卖自家编制的五彩长命缕,这些长命缕编的都很精致,每一家的样式也各不相同,的确很吸引人的注意,不过宁锦云觉得,比起街上卖的这些长命缕,还是文姨娘给她做的最为好看。

    她逛了一圈后,发现实在是没什么好买的,正准备空手而归,可这时她路过了一家粽子铺,看到了粽铺前摆着的大牌子时她才终于提起了些兴趣。

    招牌上写着几个大字:豆沙粽,香菇粽,蛋黄粽,肉粽……简洁明了,一看就知道卖的是什么陷的粽子。

    宁老太太一向喜欢吃素,张罗家里人包的粽子也大都是普通的白粽子或是小枣粽,而文姨娘虽然擅长做甜食,但也只做过豆沙粽子,红枣粽子和莲子粽子而已,说到底,宁锦云至今还没有尝过肉馅的咸粽,这让她看到卖肉粽的铺子时不免停下了脚步,想要买些尝尝鲜。

    宁锦云暗自感慨,尽管她和四妹都是大户人家出身,从来不愁吃穿,可到了现在,却是一个喊着要买蜜饯粽,一个想尝尝肉粽子,逛了这么久的街,到头来却是都被这么几个不起眼的粽子给馋住了,想想也真是有意思。

    她买了些肉粽和蛋黄粽之后,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也该往前走去找二太太和瑶儿他们了,要不然她若是在此一个人逗留的太晚,会使二太太担心的。

    不过她的顾虑也实在多余,二太太现在的心思都放在李元景的身上,哪里还顾得上她……

    走到前面,宁锦云一眼就看到了四妹宁锦瑶的身影,宁锦瑶穿了一身水蓝色的长裙,明亮的颜色在人群中很好辨认,她走过去轻拍了一下宁锦瑶的肩膀,小声道,:“我回来了。”

    还未等宁锦瑶开口回答她,她的注意力就很快转移到了别处,发现了前方所发生的事情。

    在离她五步远的地方,李元景的脸色涨红,正冷冷地哼了一声,瞧他的样子似乎是被气得不轻,而他的对面站着一位白衣的年轻男子,那男子一脸傲气,看起来也很是生气,两人正剑拔弩张地对峙着。

    宁锦云好奇地问道,“那个男的是谁啊,李公子是在和他争吵吗?”

    “方才,李公子和前面那个公子撞在了一起,结果他们俩谁也不肯道歉,却非要对方给自己赔不是。”宁锦瑶无奈地摇着头,:“这不,我娘正在劝李公子呢。至于那位不认识的公子,据说是沈家的大公子沈云轩。”

    “沈家?哪个沈家?”宁锦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在她的印象里,青州似乎没有哪家大户是姓沈的,但瞧着那沈大公子的穿戴又很是不俗,也应该是出身极好的才对。

    宁锦瑶回过头看着她,提醒道,:“就是给咱们青州建过很多寺庙还修过一座大桥的沈家,他们现在从京城回来了。”

    经四妹这么一说,宁锦云倒是想起来了。

    的确是有这么一户沈家。

    三十年前,这个沈家的大老爷还曾在青州做过很多乐善好施之事,盖寺庙,修大桥,开设粥铺救济穷人,一时间深受百姓们的爱戴,而且沈家的人品行都很不错,在那时提起沈家,没有人不竖大拇指的,甚至在多年以后,他们家做过的好事也流传着。

    后来,沈老爷的长子科举及第,在殿试中得到了探花的名次,再加上他们家在京城有一定的门路,所以很快就举家搬去了京城,沈家的长子也在朝中当上了大官,比在青州的时候还要风光无限。

    就在大家都以为沈家会好人有好报,一直都会这么风光下去的时候,沈家却突遭噩耗,横生了一个大变故,沈老爷的长子染疾去世了!更可怜的是,在那之后又过了三年,沈老爷也撒手人寰了,从此之后,沈家的情况就有些不如从前了。

    沈家本就家丁不旺,而就在前年,沈老爷的二儿子在街上被马车撞伤,伤到了脑袋,没能撑住便也去世了。

    之后,沈家就只剩下沈老爷的长媳和长孙,他们母子俩相依为命。

    宁锦云稍作思考,想必眼前的沈公子就是沈家一脉单传的独苗,沈老爷的长孙了。可是,他不是该和他的母亲待在京城吗,怎么会回青州?

    疑问在宁锦云的脑海里一闪而过,不过下一刻,她就自己想出了答案,沈公子的祖父,父亲还有二叔都相继离世,沈家就只剩下他这一个男子了,他们家自然也就很难再在京城立足,所以倒不如回到老家青州,过得还能自在随心些。

    沈家现如今虽不及以往的盛势,但家底仍是十分殷实的,到了青州依旧是数一数二的富贵人家,而且听闻沈公子的母亲,也就是沈家大太太张氏,她的母家很是显贵,父亲还是威震一方的昌国公,当然也会帮衬着沈家。

    故而沈家就算只剩下孤儿寡母,但也仍是名门大户,日子过得照样风生水起。

    “你弄脏了我的衣服,又如此出言不逊,这本就是你的不对,你还敢继续在这叫嚣?”李元景忽然喝了一声。

    闻声,宁锦云停止了沉思,急忙抬起头看看是什么情况。

    那个沈大公子沈云轩被吼了一声,非但不气,反而还露出了些许笑容,不过细细看来,这笑中却是透着十足的不屑意味。他上下打量了一番李元景,目光敏锐又犀利,而嘴巴也是毒到毫不留情。

    “你这衣服上不过是沾了两粒糯米罢了,不仔细看根本就看不出来,没想到你竟然还因为这点破事儿,在这哭丧着脸,简直就像是被弄坏了花裙子的小姑娘一样。”沈云轩撇了撇嘴角,:“再者说,就你穿的这身也不像是什么好衣裳,就算弄脏了又有什么大不了的。”

    这番话像是把锋利的刀子般,直直地朝李元景戳过来,使他的自尊心大受打击。

    他的呼吸急促了起来,双拳也紧紧地攥住了,要不是旁边的宁锦华一直拉着他的胳膊,恐怕他就要动手了。他克制了一下,片刻后,才咬牙切齿地挤出来一句话,:“那你呢,你为了点破粽子就要拉住我不放,你又算什么男子汉?”

    “拉着你不放?”沈云轩险些笑出声来,:“你可看好了,我没有拉着你,一直在死死地拽你胳膊的人不是我,而是你旁边那个女的。”

    这女的指的就是宁锦华。

    李元景这才意识到,他的表妹从刚才就在拽着他的手臂,而且还是整个人都靠在了他的身上,贴的紧紧的,也不知是想拉架,还是想做什么……

    他皱着眉把表妹推开了,不怎么客气。

    沈云轩指了指地上,又接着道,:“还有,这些被你撞掉了的可不是什么破粽子,这是人家王大妈亲手包完拿出来卖的好粽子,你可不要乱说话。你撞掉了我的粽子,浪费了这么多粮食,还浪费王大妈的一番心血,可你却一点歉意都没有,亏你长的还算像样,难道平时就是这么做人的吗?”他的脸色渐渐严肃了起来,又恢复了到之前的倔强模样。

    宁锦云不免觉得诧异,瞧这沈公子一身华贵的穿戴,还真看不出他对粮食和别人的心血能够如此在意。

    生于富贵人家却能有这份心意,这自然是很好的,宁锦云的心里,已经不自觉地对沈云轩有了几分好印象。

    不过,在大街上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为这种小事起争执也实在是不太妥当,宁锦云看着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以及李元景那酱猪肝般越来越难看的脸色,心里升起了一丝忐忑不安的感觉。

    他们俩不会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大打出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