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丁黎氏嫉妒

面包女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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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说村民们傻眼,丁家人也是傻眼了,但是这还没完。

    放下这些聘礼,霍云尧连忙点燃炮仗,噼里啪啦的一阵响,是对他们的祝福。

    丁家人把霍家人迎进屋。

    进了屋,霍云尧一直挂在腰间的木匣子也解下来放在桌子上,霍江说道:“丁叔丁婶,这也是聘礼之一,欢欢是个好孩子,我们霍家也真心实意喜欢这个孩子,家里确实不富裕,眼下也只能拿出这些聘礼了!”

    霍江打开木匣子,里面放着一对刻着石榴花寓意多子多福的银镯子。

    众人再次傻眼!

    这聘礼绝对够诚意了!

    “不瞒你们说,我这大儿子对欢欢喜欢的紧,这东西都是他精心挑选亲自准备的。”霍江知道大儿子嘴笨不会说甜言蜜语,连忙帮他说。

    众人闻言对霍云尧越加满意。

    丁家完全没想到霍家会这么大手笔,这么大的阵仗,他们也是第一次遇见农村娶媳妇花这么多钱的,不过心里特别开心,聘礼给的丰厚,说明男方对女方看的重,觉得孙女这门亲事还不错。

    霍江又说:“村长,我想在村里买块地基,盖房子,这事儿还得请您多费心。”

    “盖房子?”众人又是一惊。

    心里纷纷猜测,霍家这是多大的家底?平时看着也不像个有钱的样子,看来是闷声发大财了。

    “房子盖好,欢欢嫁进来住好点啊!以后生孩子,没房子住那哪行啊!委屈谁,也不能委屈欢欢啊!”

    霍江这话说的让人听着特别舒服,丁斧连忙应下。

    此刻,丁欢已经成了人人艳羡的对象。

    就连从城里特意赶回来参加订亲宴的丁黎氏都嫉妒了,这个二叔家穷的叮当响,但是没想到哑巴孙女居然有这样的造化!

    哑疾好了,居然还能找个这么大方又这么看重她的夫家,真是祖坟冒青烟了。

    最让她难受的是,丁欢的聘礼比她大闺女丁文琬的聘礼还多,还要风光!

    丁文琬当初嫁人的时候,也是极其风光,首先她的夫家是吃皇粮的,公公曹德明是安陆县衙的户房,相公是曹德明次子曹平贵,是个读书人,就这个身份已经很让人羡慕了。

    其次,当时曹家给的聘礼是两匹绢布、六两六银子、三十斤猪肉、一对祥云纹银手镯,这个聘礼比不上豪门大户,但是在小康家庭中绝对不差了。

    丁黎氏起初很满意,但是现在就觉得特别郁闷,一个没爹没娘的哑巴,居然把自己闺女比下去了!

    丁黎氏心中愤愤不平。

    丁欢得知霍云尧送来的聘礼有灵芝,连忙跑出来看,十朵灵芝,朵朵品相完好,而且集齐了七种颜色的灵芝,这心意……不言而喻。

    “喜欢吗?”霍云尧忽然出现在丁欢身后。

    丁欢转身,笑道:“挺喜欢的。”

    女孩儿的眼睛特别水润明亮,看的霍云尧脸滚烫滚烫的。

    “欢欢,欢欢。”丁老太在喊了。

    “哎,来了。”丁欢应了声,“我先过去看看。”

    丁欢一走,丁文珺就出来了,丁文珺是丁明理和丁黎氏的二女儿,今年十三岁,比丁欢小两个月。

    “霍大哥。”丁文珺羞怯的喊了声,“你还记得我吗?”

    霍云尧看了她一眼,没说话。

    见霍云尧没搭理自己,丁文珺有些失落,她又道:“一直想跟你道谢,却一直不知道你是谁,没想到你会是欢欢姐的未婚夫,恭喜你。”也谢谢你。

    霍云尧语气淡淡:“谢谢。”

    ………

    丁欢跑到厨房,丁老太说:“今天这顿你来掌勺。”

    丁欢呆了:“奶,您不怕我浪费油盐啊?”

    “我什么时候怕你浪费了!我是让你学着持家。”

    “行行行,我掌勺,今天让本大厨来大显身手!让你们回味无穷!”

    前世因为一系列的食品安全问题,导致丁欢练就一手厨艺,这下子到了这里也派上了用场。

    丁欢烧了一个干豆角红烧肉、一个大盘鸡、一个酸菜鱼、酸菜猪血汤、酸萝卜炒大肠、爆炒猪肚、炒猪肝、一个蒸南瓜、一份爆炒鸡杂、一个炒干茄子。

    一共两桌,男人一桌,女人和孩子一桌,每桌十个菜,寓意十全十美。

    丁明智闻着扑鼻的香味,夸赞:“我就喜欢欢丫头的手艺!”

    霍江笑道:“那是,欢欢的手艺愧对赛过酒楼大厨,以后我们要有口福喽!”

    丁明智:“那我可要好好尝尝,看看有没有你们说的那么好吃,不过味道闻着倒是香。”

    丁老头笑的嘴都合不拢:“这丫头就是有个好厨艺,都动筷子,别客气,都是自己人。”

    订亲宴请的都是亲戚,说到亲戚,丁欢这边也就丁斧这一家子,还有一个亲大姨丁芳,不过丁芳跟娘家关系不好,即便已经去过信,今天也没来。

    “欢欢,你这怎么弄的?鱼连刺都没有,大伯吃着也不用担心会被刺卡着。”

    “这个今天已经教大伯娘了,以后大伯娘可以做。”

    “菜还可以这么烧,我算是长见识了。”

    “不愧是高人教出来的徒弟,医术好、厨艺好!”

    这时丁文轩说:“说到医术,欢欢,你送的护眼明目茶,效果特别好,我好几个同窗都愿意出钱买。”

    丁明理:“没错,我最近感觉自己这眼睛特别舒服,看东西也更清楚了,府学的那几个老东西,天天想蹭喝我的茶。”

    二人话落,屋子里的人都吃惊的看着丁欢。

    丁欢笑道:“二伯和文轩哥要是想喝,我肯定随时给你们备着。”

    丁文轩听这话眉头微蹙:“你不打算卖?”

    丁欢摇了摇头:“暂时不卖。”

    卖个藕粉都让人盯上了,要再做生意,必须得找个靠山才行。

    丁文轩劝说:“二爷爷,欢欢,这茶我同窗是真心想买,你们不考虑下吗?”

    丁文轩是真心为他们着想,能卖钱为家里增加进项,多好哇!

    “文轩哥,不是我不想卖,而是……”定关系犹豫了下,“知道我家最近为什么没做藕粉了么?”

    丁斧一惊:“出什么事了吗?”

    “被人盯上了!前几天半夜来了一伙人,想挟持我们逼我们交出方子,我们没有靠山,暂时不打算做生意。”

    “什么?”众人皆惊!

    霍云尧更是忧心:“那你有没有事?那些人抓住没有?”

    “简直可恶!”丁斧气的狠狠地拍桌子,“太欺负人了!”

    丁老头摆摆手:“算了算了,命在就行了,做生意,往后再说吧。”

    他们没权没势,跟人家好比鸡蛋碰石头。

    霍云尧内心也燃起团团怒火:怪自己没本事,才会让欢欢担惊受怕,也许自己该早点去找那个人,拼个锦绣前程,好给欢欢护驾保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