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前尘往事让人慌

潇湘非倾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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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繁星点点,像顽皮的孩子,执着又可爱的注视着你。

    书案前,朝歌独自静坐。

    低首,她看着自己的双指。

    她不过是用食指和中指堵了一下霁月的嘴,就被咬成这般。

    当时看着没出血,现在再看,却青紫起来,充血的红。

    可真狠哩。

    她默默的叹口气,又回忆了一下和霁月的一些过往,却发现所有的回忆都是不美好的。

    这样的回忆让她有点不高兴。

    有一次,她带了奴婢以及夕歌、花颂一块去山上的寺庙祈福,没想到回来的路上竟遭遇了劫匪,人家直喊着只要沈家七姑娘,有她一个就够了,别的都不要。

    她就这样被劫走了。

    不曾料想竟在半路遇着了霁月,好一通撕杀,她吓得躲在马车里瑟瑟的抖,哭得不行。

    等撕杀过后,霁月挑开了马车前布帘,挑着眉眼嘲笑说:“哟,我道是谁呢,没让人糟蹋了去吧。”

    那声音那说话的调调也实在是太贱了。

    一看是霁月这条狗出现了,她顿时感觉像是受到了极大的羞辱,自己这般的狼狈怎么能让他看了去,在霁月面前她向来是高高在上,又骄傲又傲慢。

    就算她现在这般狼狈,也容不得霁月轻贱她半分,当时也不怕了,也不哭了,力量也有了,立刻冲霁月破口大骂开了。

    ——狗娘养的卑鄙小人,你就是巴不得我让人糟蹋了去,我就是让人糟蹋了去,也不会让你这只畜牲得逞,你这辈子对本小姐只有看着的份了。

    她一通大骂,反正就是口不择言,想到什么骂什么,这话就成功激怒了他。

    他后来也实在越来越容易被激怒了,人越大性情反而越不能忍了,不似小时候无论怎么骂,他都是不还口也不动手的。

    听着她的诅咒声,他眼神一下子就狠了起来,也不管这是什么地方,跳上了马车,一把推倒,他就像被惹怒的狮子般。

    她又惊又吓,也不骂了,只哭得很大声,他这才算放了她。

    一言不发的把她从马车上抱下来,给她裹了件他的披风,就这样带回了沈府。

    她一回府,等着她的便是一屋子的人。

    沈家的人都在,韩公子也来了。

    她就这样出现在众人面前。

    所有的人都以为她让那些土匪轻薄了,她解释都没有人信,她让霁月帮她解释,霁月解释了,两个人的事情都只字不提。

    她也不敢提,怕祖母把她嫁给霁月,毕竟有过肌肤之亲。

    韩公子当时便要和她退亲,但为了巩固两家的关系,便从几个姑娘中选了夕歌为妻。

    因为这事,她越发的恨极了霁月,更加不给他好脸。

    后来她才知道,那日劫匪一事,是夕歌和韩公子联手安排的,为的就是与她顺利把亲事退了,迎娶夕歌。

    不管怎么样她都会被退亲。

    现在细细回想这事前尘往事,朝歌内心忽然就惊了起来,又如醍醐灌顶。

    霁月该不会是喜欢她的吧?所以在气极之时就会逼近她,亲她。

    这狗……不,是大哥。

    前一世太过轻贱霁月,把他踩到尘埃里去了,压根不会朝这方面去想,也仅以为霁月看起来人模狗样,其实是个无耻又卑贱的狗东西,是个畜牲,才敢不顾伦理一次次轻薄她。

    事情忽然有了这样的翻转,她自个也吓一跳,有点慌。

    重活一世,有一些事情越理越清晰,越想心越慌,又觉得不大可能,定然是她想多了。

    前一世,霁月是把她嫁给了锦言,他身边那个护卫为妻了。

    想到这件事情,让她莫名又胸闷气短。

    定然是她想多了,霁月若是喜欢,怎么会把她嫁给他的护卫?

    他不是一个愿意吃亏的人。

    越想越乱,她还是不要想了,先睡觉吧,明个还有正经事哩。

    ~

    一夜无事。

    翌日,阳光明媚,风和日丽。

    说好了要带花颂出去见韩公子,那定然是真的要见的。

    韩公子在哪她是清楚的。

    17岁的韩公子,靠着自家的关系,每天带着一帮官兵耀武扬威的行走在大街上,跟个孔雀似的在巡逻,不知道惹得多少小姑娘芳心暗许。

    前世她鲁莽的迎着韩公子唤他的名字,想和他说话,他有几分疑惑的看着她,她一脸娇羞的自我介绍说:韩公子,我是朝歌呀。

    虽然两人还未正式相见过,以着韩公子在广陵郡的名声,也是无人不知的。

    她自个也常溜出府,带着奴婢上街游玩,四处挥霍,自然对这韩公子再熟悉不过了。

    当府里和她提这亲事时,她也是没有任何想法的。

    韩公子做自己夫君很好呀,韩公子瞧起来威风八面的。

    韩公子对她的出现并不欣喜,他仅仅只是点了个头,便擦肩而过了。

    ~

    这一次,朝歌便改变了一下策略。

    为了能给韩公子留下一个极好的印象,花颂也是费了一番心思了,衣裳是新的,选了比较亮的黄色,胭脂口红都抹了一遍,把自己打扮得格外漂亮,头饰也都换上新的了,其中一个金簪上镶了蓝宝石,看起来格外刺眼。

    至于朝歌,倒是没有刻意打扮,还是和昨个一样,穿的衣裳比较素,这样就不会太显眼。

    随着马车哒哒而行,朝歌瞅着她抿唇莞尔:“花颂,你今天可真漂亮。”

    “朝歌也今天也好美呢。”

    花颂言不由衷的吹捧她,当目光真在她身上打量的时候,却发现她是真的很美。

    粉华衣裳裹着柔软的腰肢,白皙的颈项美得像天鹅,上面静静的躺着一块红色的宝石。

    三千青丝被粉色发带束起,两缕青丝随意的垂在前面,发上又斜插着一支金色的宝钗,宝钗上有一排宝石更是绽放着耀眼的光芒。

    和她一比,自己这身装扮立刻就失去了颜色,但这就是朝歌的日常。

    确切的说,她今天已经没有刻意往美的打扮了,发簪也只戴了一支。

    她也仅仅是薄施粉黛,明眸皓齿,浅浅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花颂有一瞬间的震惊。

    她知道朝歌长得不错,沈家的姑娘姿色都不错,但从未把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与她挂过勾。她顶多也就是生得比别的姑娘好看点,可今日这一瞧,岂是好看了一点半点。

    与这样的朝歌站在一起,韩公子还会多看她一眼吗?

    一时之间,花颂又嫉妒又恼恨。

    朝歌这是想把她带出来,衬托她的美哩。

    长得美又如何,除了脸就是一个一无是处的蠢货,韩公子那等尊贵的人,才不会这么肤浅,才不会瞧上这个空有其表的蠢货。

    和她定亲,完全是因为她们沈家有钱,对,就是为了沈家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