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当年的女神

三个三加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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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小白发现,苏清清丝毫没有因为自己吃的不好,从而产生自卑的情绪。

    虽然她吃的是馒头咸菜,喝的是免费的汤。

    却给人一种非常自信的感觉。

    在她的身上,丝毫看不出任何的人穷志短,马瘦毛长。

    洪小白满意的点点头,这苏清清不接触还好,越接触越满意。

    对钱没有兴趣,非常自信,简直就是一个完美的财神爷。

    浑身上下没有任何的破绽。

    真棒!

    洪小白花了20块钱,买了生煎包与饮料,走到苏清清面前,直接就放在了她的桌子上。

    “这是给你的。”

    洪小白说完这句话,还没等苏清清反应过来,急冲冲的消失在她的视野之中。

    只留下一脸懵逼的苏清清,盯着生煎包和饮料,连馒头和咸菜都忘记吃了。

    走出食堂的洪小白,心说这都中午了,钱小菲肯定也没吃饭呢。

    洪小白打开外卖APP,懒得给她选吃什么,直接又点了一遍,早上那份100多块钱的熏肉大饼。

    ····

    这次外卖店老板没有给钱小菲打电话。

    当他看到这一单,和早上那一单一模一样时,直接就按照早上的标准做了。

    过了半个小时,钱小菲再次接到送餐电话。

    她的心中一暖,心想肯定是男朋友点的。

    他知道自己现在的身体需要调养,在忙也没忘记给自己点餐。

    就连她寝室的室友们,听到是送餐电话,都双眼一亮。

    早上送了那么一大份的豪华熏肉大饼,中午不得吃的更好呀。

    “秋秋呀,我身体有点不舒服,你能帮我下楼取一下餐吗?”

    被叫做秋秋的女孩,正是早上吃熏肉大饼吃最多的女生,甚至比钱小菲吃的还要多。

    当然这跟她的150斤体重分不开关系。

    俗话说的好,拿人手短,吃人嘴短。

    在加上秋秋也挺期待,钱小菲的男朋友中午会点什么样的豪华外卖。

    “好的,我帮你去取!”

    她屁颠屁颠的下楼,心中怀着小激动去取外卖。

    可是当她取到餐后,发现这次送的外卖怎么这么熟悉?

    打开一看,熟悉的熏肉大饼,再次出现在眼前。

    当秋秋将熏肉大饼,拿回寝室的时候,钱小菲愣住了。

    怎么又是熏肉大饼?

    虽然自己爱吃,但也禁不住连续两顿连着吃呀。

    她此时真想给男朋友打个电话,问他到底啥意思?

    可是转念一想,对方终归是好意。

    她委婉的向男朋友发了一段微信,“老公,谢谢你的午餐,但下回别点熏肉大饼了,我吃够了。”

    五分钟后,他男朋友简短的回了四个字,“好的,宝贝!”

    虽然不想吃吧,但钱小菲也不能辜负男朋友的一番好意,招呼着室友跟着一块吃。

    这次好几位室友推脱说不饿,离开了寝室。

    最后只有秋秋和钱小菲两个人,吃这加料到100多的熏肉大饼。

    跟早上吃法不同的是,两人专挑自己喜欢吃的部分。

    就算是这种浪费的吃法,还剩下了不少。

    吃完这一次,钱小菲一个月内都不想在吃熏肉大饼了。

    始作俑者洪小白,还在纠结怎么把剩下的两千多块钱花完呢。

    自己还欠外债三万多,每过一天,就会多一天利息。

    到底怎么才能多给苏清清或者钱小菲花点钱呢达?

    正在思考之中,电话突然响了起来,拿起来一看,是一个陌生号码。

    刚一接通,就听到一道熟悉且冰冷的女声,“洪小白,你在哪?”

    洪小白狐疑的问道:“你谁呀?”

    “谢雨桐。”

    怪不得听这声音蛮熟悉的。

    “你给我打电话干什么?”

    “明知故问!”

    肯定是自己中午给苏清清买饭的事情。

    “你能告诉我,你跟苏清清到底是什么关系?”

    谢雨桐显然不想跟洪小白多说,“你管那么多干什么,直接告诉我你在哪就完了!”

    “我告诉你妹!我是给苏清清买东西,跟你有半毛钱关系。”

    洪小白懒得跟她废话,直接将电话挂断!

    “逮虾户··带你老妈飞··”

    洪小白的手机铃声再次响起。

    他不耐烦的接通了电话,“你有完没完呀!”

    “你是洪小白吗?”

    电话的另一头,传来一道甜美的声音。

    这道声音洪小白很熟悉,确切的说,是非常的熟悉。

    男人在一生之中,会经历各种各样的女人。

    在每个阶段,心中的女人都会有变化,甚至不是同一个人。

    但无论岁月如梭,事态变迁。

    男人的内心深处,都会存在着一个代表了他纯真年代的女人。

    这是一种情感的寄托,一种懵懂的情愫。

    虽然洪小白年纪不大,但此时与她通话的于丽娜,在他的心目中,正是这样的存在。

    她是洪小白的高中同学,长相虽然比苏清清差一点,却有着不俗的气质。

    举手投足、一笑一颦之间,都流露出一种含蓄的美和优雅。

    自从洪小白高中二年时,与于丽娜分到一个班级后,就被她所吸引。

    那时候的他比较单纯,表达好感的方式,就是不断的找于丽娜的麻烦。

    比如在她身后拽一下辫子,伸脚拌她一下之类的。

    至于表白,则是万万不敢的。

    为此洪小白还给自己找了个理由。

    于丽娜有先天性心脏病,以后生不了小孩,所以不能跟她处对象,耽误传宗接代。

    高中毕业后,洪小白将情感压在心底。

    虽然两人的大学都在一个城市,甚至在一个大学城,却也很少联系。

    此时于丽娜的声音,仿佛瞬间将他拉回到了高中时代。

    “我是洪小白,刚才进来一个骚扰电话,对了老同学,你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了?”

    于丽娜笑着说道:“刚才班长给我打电话,说他明天回家路过这里,说大半年没见了,想要找同学聚聚。”

    她口中的班长,正是洪小白高中时期,一位叫做林海洋的帅小伙。

    高中时期他就喜欢于丽娜,甚至高考结束后,志愿表都是照着于丽娜的志愿抄的。

    可是他学习成绩却没那么好,所以一个去了一本,一个去了大专。

    最戏剧性的是,林海洋所在大专院校,跟于丽娜还不是一个城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