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庄父的回忆

十二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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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见顾晓蝶,一脸的稚气未脱,可还是隐隐预约能看到她母亲沈梦清秀的影子。他不敢明目张胆,只得在吃饭之余,偷偷地打量着顾晓蝶,和她的母亲太像了,可是,当他得知她的母亲已经离开人世了,整颗心都凉了。

    他想起来20年前的沈梦,前尘往事浮上心头,他甚至有些懊丧,如果不是当时一时的鬼迷心窍,难以取舍,结局会不会不一样。

    两人相识时,沈梦才20出头,花一样的年纪。

    庄楚河的母亲有一段不光辉的历史,而自己就是这段孽缘的结晶,他是一个不光彩的存在,虽然生活优渥,却从小和母亲依附着那个男人而活,因为不敢让原配知道,母子二人不敢抛头露面,庄楚河逢年过节从来见不到自己的亲身父亲。

    他从小就被人骂,说他是没有父亲的野种,他却暗自发奋读书,心想一定要超越所有瞧不起他的人,并且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大学。

    在他的成长经历中,父爱是缺失的,而他的母亲在这一段不对等的关系中患得患失,经常失常发作,直到他安安稳稳地大学毕业以后,父亲原配的离世,他才敢堂而皇之地将母子二人接到自己所在的家中。

    庄楚河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在得知他的来历以后处处与他针锋相对,兄弟二人经常吵架,至今也没有和解。

    他依稀记得当年初识的场景,画面历历在目,那个时候他刚大学毕业,在父亲的公司实习,因为家族产业,所涉猎的范围比较广,他作为实习生加入了其中的一项分支,从底层开始做起。

    那时候,他甚至不知道她所从事的行业和职业。

    宜城的市中心有一家年代久远的图书馆,他大学时期喜欢泡学校的图书馆,参加工作以后,闲暇之余,他喜欢往市中心的图书馆跑。

    那时候的电子产品并没有现在这样发达,手机也不普及,他拥有的也是一款价值不菲,却体型笨重的一款,而且仅仅是作为和家人联系,收发短信用。

    他喜欢泛黄书籍的香气,翻阅纸张的美感,书里有“书生意气,挥斥方遒”,也有“生离死别,缠绵悱恻”,对比现在,那个时候的图书馆也是老旧的做派,排排罗列的书架,架子上的书整整齐齐地排列着。

    图书馆只有五层,虽然不大,却分类明确,有文学、艺术、历史地理、哲学、宗教等等。

    两人因为一本书结缘。

    那本书是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他鲜少看文艺类小说,可是那天居然鬼使神差地走进了文学区域。

    他第一次看到沈梦。

    她圆润如珠的鹅蛋脸,身着素花旗袍,腰杆挺直地坐在靠窗的长木桌边,因为是周中,所以图书馆来来往往的人并不多,她安静地坐在那里,配上身旁的雕花小轩窗,美得像一幅画。

    庄楚河忍不住走近,刚好沈梦起身,不小心碰到了他的胳膊,她低着头连连道歉,她的手里是那本《红玫瑰与白玫瑰》。

    庄楚河说着没关系,对眼前的女孩子有了好奇心。

    他接着说:“你能把你手里的书给我吗?”

    “可以啊,我刚好看完了准备放回去。”沈梦微微地笑,甜到他的心坎里。

    她换了一本书,重新坐下来,庄楚河则坐在她的对面,他的心思全在沈梦身上,只是她自己浑然不觉罢了。

    他看到她,盘到脑后的鱼骨辫,在头顶打了一个漩,额边有稀碎的毛茸茸的碎发,一副岁月静好的样子。

    他像着了魔一样,等到图书馆快闭馆了,见到她收拾她的小布包准备离开了,也把书归类到书架上,跟了出去。

    她的步子都很轻巧,透露着少女的愉快和轻盈。

    他跟上她,与她并排走,已经到了晚上,月明如稀,盛夏的繁星耀眼。他礼貌地问:“请问姑娘尊姓大名?”因为在图书馆里没有大声说话的机会,他只能找机会在外面询问。

    沈梦并没有第一时间告诉他,只是淡淡地说了句:“有缘自会相见。”

    “连名字都不愿意透露吗?”庄楚河倒退着步子,认真地看着沈梦的脸,圆圆的眼睛里带着一股执拗的劲。

    “这位先生,您一直跟着我,不觉得很轻浮吗?”沈梦有着百合花一般的清纯和清高,她加快了步子,想摆脱这个陌生男子,庄楚河只得作罢。

    他满心都是沈梦,打那以后,几乎没有额外的事情就要守在图书馆里,可是沈梦就像消失了一样,一个月里都没有再出现过。

    他苦苦地在她曾经坐过的位子上守着,终于有一天,她来了。

    她换了一身着装,原来之前盘起的鱼尾辫散落下来是如此好看,长长微卷的秀发软软地搭在双肩,她穿着碎花长裙,步态有些拘谨,小家碧玉的姿态。

    沈梦一眼就认出了眼前的人。

    她没有到她之前坐过的位子,而是从书架上捧了一本书,转弯到隔壁去了,庄楚河见状,也捧着一本书跟过去。

    周末的人比往日的要多许多,她坐在人群里,细长白嫩的手指认真地翻阅着。图书馆人满为患,他发现已经没有他坐的位子了,只得抱着书,倚着书架,表面上翻着书,实际上却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一上午就这样过去了,沈梦依旧是收拾了自己的包,把书归类,放在架子上,准备出门了。

    盛夏的中午烈日炎炎,她从包里取出一把精致的遮阳伞,庄楚河再次拦住了她。

    借助着阳光,她抬眼看了看眼前的男子,黑色的眸子,棱角分明的脸,头发不短不长,白色衬衫显得整个人,冷酷中透着阳光,阳光中携着清秀,她一脸骄傲地问道:“这位先生,您有什么事情吗?”

    “上次你说的话可还算数?”

    “我说过什么?”沈梦偏着脑袋,似乎真的不记得了。

    “上次你说,有缘自会相见,我们这算不算是一种缘分呢?”

    “然后呢?”

    “我想知道姑娘的名字,不过分吧。”庄楚河一本正经地自我介绍起来:“我叫庄楚河,庄子的庄,楚河汉界的楚河。”

    沈梦莞尔一笑:“我叫沈梦,沈从文的沈,梦溪笔谈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