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二章 独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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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傍晚。

    金棺村一座小院中。

    李长清穿着单布衫,一手提着酒葫芦,一手摇着蒲扇,悠哉悠哉躺在竹椅上,望着天际云霞似锦,静静地出神,不时瞥一眼身前正拎着一杆铁剑挥汗如雨的张小辫儿。

    元宝蜷成一团,趴在他的腿上,呼噜震天。

    清晨村民们得知消息回家准备散去后,道人本也准备领着徒弟张小辫儿离开,到金棺寺里去凑合两宿,黄老头一听这哪儿肯啊?

    当即就又要给李长清跪下,哭着喊着也不能让“栖云子仙长”住破庙,否则就是他们全村人的罪过,死后是要下地狱的!

    没办法,李长清拗不过这老头,也不想在这些小事上费心,便点头应允了。

    黄老头见仙长同意了,大喜过望,急忙从地上爬起来,吩咐两个儿子把自家的院子腾出来,让李长清和张小辫儿住进去,自己九口家却搬到了金棺寺里去了。

    说什么“为报仙长救命之恩,别说搬去破庙住上区区两晚,就算是把村中百姓全部的家当赠予仙长也是心甘情愿”之类的话。

    听得李长清一阵头疼,却又无可奈何,挥手让黄老头赶紧离开,他好眼不见心不烦。

    谁知,他还是远远低估了“神仙老爷”在村民们心中的地位。

    刚住进黄老头家没多久,周围的邻居们便纷纷前来跪拜,到门口上香的民众络绎不绝,搞得李长清疲于应付,心力交瘁。

    面对这些村民们一张张崇拜敬畏的脸,他必须得好言相劝,面上还要和颜悦色,一天下来,脸都笑僵了,所幸后来里正黄老头出面把围在门口的村民赶走了,要不然他今晚是别想安生了。

    头一次,李长清感受到了什么叫阎王好见,小鬼难缠。

    如果能选择,他宁肯再去虫谷直面一次尸洞,也不愿被一群质朴的老百姓围住当成神仙膜拜了。

    .........

    “徒儿,剑不是这么耍的,舞剑讲究精、气、神具存,你看看你的动作,都变形了。”

    观望了一会儿,李长清实在看不下去了,从旁拾起一粒花生米弹了张小辫儿一个脑瓜崩,后者“哎哟”一声坐倒在地,手中锈迹斑斑的铁剑“哐啷啷”摔在了尘土之中。

    道人嗤笑一声,摇了摇头。

    这小子,好高骛远,还没学会最基础的扎马步,便想着要耍剑出风头,真是不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

    “路要一步一步走,饭要一口一口吃,习武与念书一样,也要讲究个循序渐进,你小子现在连门还没入,身子瘦得跟猴儿似的,连三五斤的铁剑都舞不动,现在服了吧?”

    “师父,徒弟知道错了...”

    张小辫儿瘫坐在地上,喘着粗气。

    之前他见师父剑耍得漂亮,剑簇如霜,千刃胜雪,那真是举重若轻啊,看上去也不怎么难,顿时动了歪念头,也想着上去耍耍,威风威风,死气白咧地求了师父老半天,才终于得偿所愿。

    没想到这剑刚入手,张小辫儿便觉半个身子一沉,心中当即咯噔一下,但没办法,上都上了,总不能临阵退缩吧?

    那也太丢三爷的脸了!

    如此想着,张小辫儿咬了咬牙,鼓足力气,学着师父刚才的样子,抖动手腕耍了起来,谁料还没走三五步,便筋疲力尽,一屁股摔倒在了地上,半天爬不起来。

    “行了,知道错了就行,起来吧,别在地上趴着了,不嫌丢人。”

    李长清往喉咙里灌了口酒,抬手将宿邙剑收了起来,又从袖子里摸出一本厚厚的书丢了过去。

    “喏,好东西,进屋慢慢看。”

    张小辫儿接过书本,借着漫天的星光一瞧,封皮上勾勒着三个龙飞凤舞的墨字。

    “道武...录...”

    他缓缓念了出来,愣在原地。

    “这是我太虚一脉的独门秘籍,专门给你这种还未入门的弟子看的,内容翔实,通俗易懂,你拿回去收好,务必要日夜诵读,认真钻研领悟,有什么不懂的都可以来问我...”

    李长清拾起几粒花生米丢入口中咀嚼,顿了顿,笑道:

    “为师也不为难你,给你半个月的时间,把这本书的前三章背过,半个月后,为师亲自检查,届时,徒儿你如果没完成任务,哼哼......那就别怪为师手下无情了!”

    “啊?”

    张小辫儿一声惊呼:

    “师父,您之前可没告诉我,这习武还要背书的!”

    “贫道没说吗?那可能是忘了...”

    李长清挠了挠头,旋即一摊手。

    “不知道没关系,你现在知道了。”

    “......”

    张小辫儿欲哭无泪,望着手中三寸厚的书本,目光渐渐呆滞。

    苍天呐,大地啊,这么厚的书,三爷我要背到何年何月啊...

    哪里有好心人,快把我带走吧...

    李长清见他便秘一般的表情,心下好笑。

    这倒不是他特意难为张小辫儿,而是真的为了对方好。

    他之前说张小辫儿什么根骨清奇,天赋异禀,那都是胡言乱语,其实这小子习武的根骨也就中等偏上,比寻常人好不了多少,而且年纪有些大了,错过了筑基的最好时机。

    再加上体虚骨弱,如果不出意外,这辈子是很难打通任督二脉,成为一流高手了。

    相比于天姿卓越,且骨骼异于常人的张起灵来说,张小辫儿未免显得太过平平无奇,甚至可以说是不堪入目。

    教导张起灵这类的天才,李长清可以安心地放手,让他们自己去闯去飞,而教导像张小辫儿这样的根骨平庸之辈,就只能用笨办法———按部就班地夯实基础,从入门的扎马步开始练起,一步一步地来,能走多远算多远。

    至于张小辫儿最后能否在习武一道上取得一定的成绩,那就要看他的造化了!

    天命无常,世事难测,以后的事谁又能说得准呢?

    虽说两个徒弟在天赋上有不小的差距,但这也并不能说明张小辫儿将来的成就一定比张起灵差。

    甚至在李长清的眼里,张小辫儿这小子未来在风水阴阳方面上的造诣手段,还会远远将自己甩在身后,在整个鬼吹灯世界一骑绝尘。

    毕竟是掌握先天十六卦的人物,生来便有大气运缠身,确实与众不同!

    而在鬼吹灯世界,掌握了先天十六全卦,那跟开了透视挂也没什么区别!

    .........

    此后一连两天,里正黄老头都会在清晨来到小院给李长清汇报村中情况,姿态恭谨,全然不复之前在家中时的随意。

    前日道人神仙般的手段,已经彻底老头折服了,心中对他的仰慕崇拜之情,那真是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一发不可收拾。

    但佩服归佩服,黄老头对李长清留在村中的选择还是有些不安,认为刀剑无眼,乱军残暴,且人多势众。

    不停地在道人耳边劝说,说什么仙长万金之躯,实在没有必要亲自涉险,与那些恶鬼交锋,万一有什么闪失,教他还有何颜面活于世上云云。

    说白了,就是担心李长清势单力薄,虽有神仙手段,但总归还是一个人,敌不过成千上万的乱军兵刃。

    李长清闻言哈哈一笑,挥挥袖子也懒得解释,没有丝毫离开的意思。

    留在村中是他刚接到任务便有的想法,也并不是他逞能,或者嗜杀成性,而是有他自己的考虑。

    要知道,这瓮冢山附近可不是只有这金棺村一座村子,这周围还生散落着不少村镇,而金棺村只不过是乱军们交战的开端,也可以说序幕。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场战火将会逐渐延伸至灵州城周边的数十村镇,届时,还不知有多少无辜的百姓会惨死在乱军刀下。

    他李道人既然知道了,自然不可能坐视不管!

    拯救所有人的性命他做不到,但是在金棺村将乱军击溃,他自认还是有把握的。

    古代军队,损员超过十分之一便会溃散,何况是人疲马乏、意志消沉的乱军败军,到时他只需将其军官斩首,其手下兵勇必定仓皇而逃。

    如此一来,造成的杀戮无疑会小得多。

    乱世道士下山救人,和尚关门避祸。

    身为道门弟子,这是李长清唯一能为百姓们做的了!

    .........

    第三日清晨,黄老头再度登门,不过这次,他是来与李长清道别的。

    今日天不亮,村民们都收拾好了,家家牵驴驱猪,在村口集合完毕,即刻便要动身前往北面的瓮冢山。

    临行之际,黄老头涕泗横流,说什么也要再跪下给道人磕两个头,嘴里仍不忘劝说仙长跟他们一起进山避祸,被李长清温言回绝。

    再说张小辫儿,本来按李长清的意思,是想让他跟村民们一起躲进瓮冢山,但这小子死活不肯,很是头铁,说什么也要和师父待在一块,颇有生死与共的意思。

    无奈之下,李长清只好将他留在身边,告诫他到时躲在村中不要露头,以免发生意外,张小辫儿笑着点了点头,脸上看不出半点儿忧色。

    在他心里,师父那就是无敌的存在,别说一群乱军,就算是天兵天将来了,在他老人家面前也要铩羽而归!

    什么恶鬼罗刹,根本不足为惧!

    要不怎么说,盲目崇拜不可取,辛亏张小辫儿的师父是李长清,这要换做别人,师徒俩今天说不准真就一同命丧于此了。

    好不容易“送”走了黄老头和金棺村的一众村民,目送着他们走远了,李长清便领着张小辫儿回到了小院。

    跟前两日一样,道人躺在竹椅上喝酒,徒弟蹲在院子里背书,丝毫没有风雨欲来的紧张感。

    至于元宝,不提也罢!

    到了晌午,天空乌云密布,开始飘起了雨点。

    傍晚时分,一阵狂风刮起,天昏地暗,半空里几道闪电矫似惊龙,雷声隆隆响起,震荡了四野,雨水瓢泼落下,瓮冢山方圆百里内,大地一片泥泞。

    又过了一会儿,天已暗得紧了,分不清是白昼还是黑夜。

    李长清打了个哈欠,缓缓从竹椅上站了起来,对屋内的张小辫儿吩咐了几句,便转身飘然走出了院子,顺手取出蒙尘已久的避水珠含入口中。

    暴雨滂沱,却沾不湿他的发。

    道人又拿出虫谷时所得的龙鹤衲衣,说了句好久不见,而后换下普通的玄色道袍,换上了一身皓白。

    雨水冲刷着土地,落在他的身上,却好似撞在了一层无形无质的透明屏罩上,顷刻间被弹飞迸散,不知所踪。

    足不履地,面不覆尘,衣不沾水。

    这一刻,李长清似乎变成了真正的神仙中人,行走于红尘嚣嚣,不染因果。

    惊雷交加的夜晚,风雨飘摇。

    道人一手拎着铁剑,另一只手拿起葫芦不停往嘴里灌着烈酒,就这么一步步地走向村头。

    ......

    半个时辰后。

    金棺村南面三里之外,长龙般的队伍浩荡而至。

    剑戟如云,刀枪如林。

    两万兵勇顺着泥泞崎岖的小道行军,一眼望不到尽头,到处都是痛苦低沉的呻吟声和粗重的喘息声。

    细细看去,这群兵勇几乎个个带伤,神情低落,垂头丧气,兵刃破损,衣袍染血,极少有披甲顶盔者。

    很显然,这时一伙败军,而且看起简陋粗劣的兵甲装束,他们并不是朝廷的官兵,应该是太平天国的军队。

    实际上也确实如此。

    这伙人,正是围攻灵州城的粤寇,围城急攻了两个多月,却因灵州重地守御森严,迟迟攻拔不下,前些日子得到消息,朝廷的四路援军马上便要到了,为了避免被前后夹击,包了饺子,全军覆没,粤寇的首领决心撤退。

    可以说,来的时候有多威武风光,走的时候就有多狼狈。

    狂风骤雨般围攻灵州城两个多月,不仅没攻下城池,反倒被迫撤退,不仅损兵折将,还丢下无数辎重仓皇南逃,足以想象此时这群败兵心里有多憋屈!

    人人心里都憋着一股子邪火,得不到发泄,一路走过来,这群败兵的忍耐几乎已经到了极限,随时都有哗变的可能。

    这时,赶在前面探路的一彪哨骑挥舞缰绳,冲破雨障,驱马赶至中军,连滚带摔地从马背上跳下来,噗通一声跪倒在首领面前,抱拳大喊道:

    “大帅,前方三里处,出现了一座村庄!”

    “嗯?!”

    顶盔掼甲的将军翻身下马,大步走到近前,执鞭质问道:

    “村中可有人家!”

    “大雨朦胧看不清楚...”

    探子如实禀报:

    “不过,小人远远看见一个穿着白色道袍的道士坐在村头的小山坡上,村中应该还有活人!”

    “好!哈哈!”

    那将军放声大笑,啪地一声一抽鞭子,大手一挥,狞声道:

    “告诉兄弟们,前面有村子,加速行军!”

    “今夜不封刀,让兄弟们杀个痛快,村中所有女人钱财...”

    一道惊雷闪过,映出他眼中骇人无比的凶光。

    “先到者,先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