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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答……滴答……
屋子里安静得出奇,只有这空灵的滴答声错落而有秩地响起。
漆黑的屋子,伸手都不见五指,与其说是屋子,不如说是密室,因为进来的人只要关上了门,这里就仅剩下四面严丝合缝的石壁,永远不会有光透射进来,也不会有秘密透露出去。
这是他的屋子,一个人的屋子。
他从午时回来,便坐在这里一动不动,直到外面一更天的梆子声开始响起。
黄金屋,便是这间屋子的主人。
他一向认为自己比任何人都要想得长远,狡兔三窟,是谓藏身之所,多一处总比少一处的要好。
所以这同样格局的屋子,他总共有九间,永远不会有人知道他哪一天会在哪一间屋子里,也永远不会有人弄得明白这些屋子之间的联系与差别。
放在他面前的,只有一个筛盅子,天底下最普通不过的筛盅子。
他的九间屋子里,每一间都只有一个这样的筛盅子。
他习惯了每天清晨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焚香,净身,再摇一卦骰子,看看今日的运程如何。
二十年如一日,从未改变。
每日一手,不会多,也不会少。
一般人连掷十把骰子,都不一定会开一局豹子,可这三天来,他却已经连着掷了三把豹子,想到最近要做的事,这已让他开始紧张起来。
知鱼是什么样的人,他当然很清楚,所以他只要带着知鱼,就再也不必带任何的讨债人在身边。
可是,自三更天酒馆回来之后,知鱼就再也没说过任何话,他更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所以才忍不住把自己关在了屋子里,忍不住又掷了一手。
有些东西,好像越是已经确定,就更加的不敢肯定,他也的确不是很喜欢这些意料之外的麻烦。
六六六。
豹子,又是豹子,这已经是他回来后投到的第三十九个豹子。
作为一个只赢不输的赌徒,他至少懂得数十种法子掷出自己想要的数字,这并不算是什么难事。
其实他若是想,别说连着三十九把豹子,就算是连着三百盘,他也一样掷得出来。
可一个人也许能骗得了别人,却永远都骗不了自己。
所以,他在这种时候掷的骰子,从来只凭运气,不用任何取巧的手段。
他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运气。
他虽喜欢赌命,可却一向不太相信运气,只是觉得最近几件事都顺得出奇,一个人过得太顺的时候,往往会得意而忘形,可他却绝不是这样的人。
直到他摇到第四十手的时候,他的手已经抖得无法再打开筛盅。
筛盅扣着骰子,即使没有打开,他也大致已猜出了这里面会是什么。
他沉默地坐在那里,整整一个下午,冷汗顺着青筋滴淌下来,滴答,滴答,他静静地数着,好像这世上的一切都已戛然而止,只有这莫名其妙的汗还在流动。
每隔一盏茶的时辰,就能听到这熟悉而令人厌恶的滴答声。
这是恐惧么?他从不否认自己的恐惧,无知者无畏,无畏者也大都无知。
懂得怕了,是好事。
一个人只有敢于承认恐惧的时候,才能够真正做好准备去面对。
桌子上的烛火早已熄了,他一个人沉浸在黑暗中,想他所想,忧他所忧,筹谋他所筹谋。
直到,一更天的梆子响起来。
一更天了,该来的人已快来了,他该出去了。
他的手这才从紧压着的筛盅上面挪开,扣在盅下的骰子已经被震成了粉末,所幸,没有人再会知道第四十次到底是大还是小。
他终于想明白了,自己已不必再知道,不重要的东西又何必再想。
与其成事在天,不如谋事在人。
……
庭院中,熙熙攘攘。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这接踵而至的拜客与随礼在他的眼中,不过如院中古树上的一片叶子,春发秋落,渺小而平凡,了然无趣。
这些俗人与俗事,自有人打理。
他看了看不远处,不远处的人也朝他点了点头,那是李管家有条不紊地招呼着宾客。
只要有李管家在,所有的繁文缛节都能被处理得很妥当,不必去浪费他的时间。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那平凡的叶子,他也总是能透过这平凡的人群一眼就看到重要的客人。
此时踏进门的,是一个拿着烟袋子的虬髯老者和一个满目桀骜的布衣少年。
李管家回头看了看黄金屋,看到他凝神沉思的样子,便识趣地退远了些。
毕竟有些人,还是要主人亲自接待才好。
“一言堂?”布衣少年踏进宅院看到正厅上高悬着的牌匾,似是有些忿忿不平,“好狂妄的名字。”
顾名思义,一言堂,在黄金屋的地盘上,只有他说话的份。
“无问,不可多言。”
说话的是虬髯老人,老人的面色祥和,眼中始终闪烁着微微笑意,可是他说话的语气却是那样凌厉而决绝,只要他的话说出来,旁的人就不能不守他的规矩。
无问,是布衣少年的名字,是他已经用了三天的名字。
他身边的老人,便是这永安巷中三百年老字号,有间当铺的掌柜,百无先生。
百无,并不是百无一用是书生的百无,而是若要谋财,百无禁忌的百无。
百无先生,既是铁面无情的当家,亦是德高望重的老人,能行雷霆手段,方显菩萨心肠。
这样的人,就连黄金屋见到了,也不免要亲自走到他面前恭恭敬敬地行一个礼。
“百无先生,幸会,幸会。”黄金屋早已站在了他的面前,至于无问刚才的话,他权当从来没有听到过。
“黄大人,恭喜,恭喜。”
“不敢当,不敢当。”黄金屋面带微笑,眼睛却早已瞥向了他身边的无问,“这位小兄弟,颇有些眼熟啊。”
“回黄大人的话,小人无问,从未有幸识得黄大人。”无问退后三步,垂头行礼。
“无问?”黄金屋轻踱脚步,悄悄凑近了无问的身边,“上次见到你时,怕是还叫成欢吧。”
无问的头猛地抬了起来,眼中一晃而过一道杀意,又赶忙低下了头去。
“你不必吃惊,但凡我曾见过一眼的人,就绝不会再忘记,更不会认错。”黄金屋轻拍着手中折扇,嘴角挂笑,“十二楼的红夫人虽是美人迟暮,却也还风韵犹存,是个好女人。”
好女人,顾名思义,好用的女人。
百无先生只是笑笑,并不回什么话。
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
十二楼,是天上的宫阙,神仙住的地方,可它在人间时,却是那醉生梦死温柔乡。
十二楼是什么样的地方,永安巷的人当然都知道,黄金屋素称可以食无肉,不可居无美人,这样的人与那样的地方相熟,也并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
当年,红夫人十五岁夺花魁,永安巷的才子无不知晓,十六岁就生子,永安巷的才子无不嗟叹,如今,三十出头她便已做得这十二楼的主人,永安巷的才子无不惊奇。
成欢,是红夫人唯一的儿子。
这,也是十二楼的熟客们心照不宣的秘密。
“世上再无成欢,只有无问。”无问还是紧低着头,轻声说道。
可黄金屋却丝毫没有回应他的兴趣,只是转头看向了百无先生。
“百无先生,您名下弟子足有百人,个个都算得是人中翘楚,虽非大富大贵,可也至少出身清白,这个小子,不过是妓女的儿子,你怎么会把他带在身边,污了自己的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