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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音刚落,王大可使出他的成名绝技“王剁脚”,扑向对方,扑向眼前这个瘦弱的老人。劲力霸道,势如破竹。不是他不想轻一点,是因为他只会这种刚猛,迅疾的凶狠功夫。
他扑了个空,老人不知道身子怎么一转,原本瞬息即至的拳脚,竟然打不着对方。
他一连打出去二十拳,拳拳打向对方要害部位。可是却连对方的衣服都没有碰到,要在平时,这个老人的骨头,早就散架了。
老人说道:“年轻人,你太狠了,招招要命。打累了吗?嘿,给你长点记性吧,一辈子记住一句话:有的人,是你永远都碰不得的。唉,你怎么就不信‘阎王见了要摇头,小鬼见了要跪拜’这句话呢?”
说罢,他扬起烟杆,往王大可脸上一划,王大可想快速躲开,却哪里躲得过。
那脸上就划了一道长长的印,就像被刀划开的一样,却划得恰到好处,只伤了肉,而没有伤到骨。
这等伤,对于他来说,当然不算什么,他的拳头,依然打了出去。
老人说道:“好好好,你喜欢用拳头打人,让你打打,消消气。”
王大可的拳头就打在了老人身上,老人瞬间吸气,那身子似乎缩了起来,之后越缩越小了。
王大可的拳头,却再也扯不出来。
老人一呼气,整个身子瞬间暴涨,王大可被摔出去五六米远,倒在地上,哎哟连天,好半天都站不起来。
围观者尚未看明白怎么回事,此时目光都看向倒在地上的王大可,再回头时,那老人已不见了。没有人知道,他怎么离开的,他往哪个方向去了。
有人看到老人刚刚站过的青石板地面上,有数个深深的脚印,甚是骇然。
同时不见的,还有王大可名下两家金店的数锭黄金,王大可家里的数万钱币,一尊黄金佛像,以及一份极重要的商业合同,光天化日之下,竟然像凭空蒸发了一般。
那卖红枣的中年大汉,也再也找不着了。没有人知道他是从哪里来的,怎么突然会到这里来卖红枣。
也没有人知道,那老人到底是不是山外山,人们只知道,他绕了一大堆话。
这天,距离王大可三十岁生日,还差三天。
王大可的脸上,从此留下一道长长刀疤。
金店失盗,家里失盗,他想得明白。
他想不明白的是:圆圆的烟杆,怎么会如同尖刀一般,划破他的脸。
没有人不爱惜自己的脸,他也一样。
刀疤让他长了记性,从此,他信奉六个字“强者媚,弱者凌”,凶狠的背后,他更学会了狡诈。
只要对方来历不明,他就要打听清楚才动手,若是强者,赶紧巴结。若是弱者,那就不客气了。
商业合同丢了,合同拿不出来,对方不认账了,一大笔买卖,就此栽了。到底是不是对方出的手,他想不明白。他也不敢去想明白,因为对方比他强,强太多。
他认栽,前面五年,白干了。
“有的人,是你永远都碰不得的。”
他三十岁的时候,验证了,从此信了。
他改变了生存逻辑,在京城地面上,依然混得很好。
等到他四十岁的时候,这句话又验证了。第二次,他聪明多了。他把锅甩给别人。因此引出一段传奇,一段特别的故事。
这个世界上,是有高人的。传说中的传说,或许是真的。
只是有的高人世出,有的高人不世出。
真正的世外高人,比之所谓的“木地无敌”,不知道要高出多少倍。
王大可自己不是绝世高手,却在出道五年时,引出一个绝世高手。又在十年后,引出正邪两大真正高人,已达剑仙与剑邪级别的两人,进行巅峰对决。
王大可就像是一个扔向水面的炸雷,不时炸出来一些潜在水底的大鱼。
抛头露面之人,往往有着最响亮的名声,有着最好看的风光。为一亩三分地的地盘,斗勇斗狠,绞尽脑汁。最终得到的,可能并不多。
一定会有一些真正的高人,在幕后指挥策划着一切。得到的,可能更多。有的人的胃口,是永远无法满足的。
王大可并不是弱者,他的“木地无敌”名号,并不是平白无故得来的,是打出来的,不知道多少人,倒在了他的拳头和双脚之下。
他是强者,才敢于去挑战“山外山”。
只用五年时间,他就成了木地这个地面上,台面下的大人物,似乎,统治着这里很多小人物。
在真正的强者面前,在山外山那样的世外高人面前,他又成了小人物,不堪一击。
在剑仙,剑邪面前,世外高人,似乎又成了小人物,或许同样不堪一击。
很多人以为,武林的顶端,就是剑仙,剑邪,他们还会是小人物吗?他们上面,还有大人物吗?他们还有旗鼓相当的敌人吗?
食物链顶端,狮子,老虎,还有敌人吗?
食物链有顶端吗?
剑邪,不死不灭,四种无敌神功在手,游魂幻术,骇人听闻,魂魄御敌,穿岩透壁,须臾千里,即将一统天下,还有能够克制他的人吗?
也许,只要有“击”的存在,就谁都有可能,陷入下一轮“不堪一击”。或许,这句话还可以这么说,只要你“击”了,被“击”了,从此你无时无刻,都会担心自己,陷入那下一轮的“不堪一击”。
英明神武的皇帝要夺取江山,却又时刻担心江山被身边的将相夺去。将相时刻担心,皇帝天威不可测,龙颜大怒,要了他的命。
“击”,是人与人之间,最大的恐怖之源。凭借“击”这个力量建立起来的圈子,身边,任何人都可能因为“击”而背叛。
只要有“大小”这个分别心存在,大小人物就会永远相互碾压,倾轧。
上谋谋国,其次谋市(买卖),再次谋业(产业)。
独谋者,尚有“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互谋者,往往“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有人鸬鹚嘴里扒食,有人蚊子腹中刮脂。
谋于人者,人恒谋之。
宋人学盗,盗于人而不知盗于天,终因此获罪。
天何私,生长万物以利万民。今人何愚,目光短浅,行种种不义,盗于人而不知盗于天。
国非私器,天下人共有,一人如何谋之?非谋也,乃盗于人也,实则以一己私利,凌驾于万万人之上,此即所谓独夫民贼。得国而霸之,自古何曾有过开国圣主,只闻有窃国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