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观众进场

一丝卜卦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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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奥克兰球馆位于全美第六大都市区“旧金山—奥克兰”地区的心脏,西临旧金山湾,北接着名大学城伯克利,与旧金山市隔海相望。

    只是,与这么庞大的都市圈比起来,又旧又小的老奥兰克球馆就显得十分扎眼了,看上去有些格格不入。

    “老李,我们先过去了,跟你们这前排票不一样,我们可怜的得去后面。”一身球衣打扮的老王带着几个亚裔面孔与李万堂在体育馆入口处分别。

    好不容易有华人球员站在了NBA的舞台上,又在家门口比赛,在老王的呼吁下,唐人街立刻有一群人响应。

    饱受歧视的他们,特别需要一个能够得到主流社会认可的象征,在病急乱投医之下,此时看到表现出色的李为思,自然而然的将其视为主心骨。

    与自己的老伙计分别后,李万堂四处打量着球馆,不禁感慨道:“这体育馆也不怎么样啊!”

    “大伯,这体育馆都快赶上你的年龄了,能不旧么?”一旁的李为国赶紧制止了李万堂的行为,岔开话题道:“大伯,为思哥现在是真厉害,今天的报纸全是他的新闻,都快把他吹上天了。”

    “哈哈哈,是啊,这小子就打了一场好球,这报纸可劲儿吹,我看报纸上写的这样,我都纳闷,上面写的还是自己儿子吗?”李万堂脸上的笑容怎么的遮不住。

    李为思给了李万堂三张球票,希望自己的父亲可以来球场观看自己的比赛。

    尽管李万堂一直有关注李为思的球赛,可事实上却连一次现场观看都没有,以前李为思上学的时候,李万堂觉得李为思不务正业,虽然心里边想的紧,但还是从不去看比赛,指望着儿子回心转意。

    如今,前嫌尽释,儿子又挣了大钱,李为思哪还有什么不乐意,于是索性将饭店关门,带着牛婶和侄子来到球馆,为自己儿子加油。

    昨天对阵太阳的比赛,可以说是石破天惊了,对于勇士的球迷来说,幸福来得太过突然。

    作为最早加盟NBA的11支球队之一,勇士队可以说是荣誉满堂。

    3次夺得总冠军,NBA历史上第一个总冠军得主就是勇士,至今保持着NBA单场最高分记录100分,就是威尔特·张伯伦在勇士队时拿到的。

    只是最近的一次总冠军,也已经是11年前了,进入80年代,勇士队更是一路俯冲到底,已经连续10年连季后赛的大门都摸不着了。

    与曾经的辉煌相比,如今的勇士沉沦了太久,而且还要沉沦多久没人能够知晓。

    哦,不对,貌似有一个人应该是知道的。

    球迷们盼望着能够从选秀大会中得到一个救世主,来带领球队脱离苦海,只是球迷们获得的却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望。

    今年选秀大会上,球迷们又一次失望,不,应该说已经快绝望了。

    作为土生土长的金州人,李为思在今年之前,并没有多少关注,但NCAA的出色发挥,还是让不少的金州球迷记住了这个黄肤色的金州神奇小子。

    但肤色、身体素质,这种种的原因都让大家并不看好他进入NBA后的成就,成见是人心中的一座大山,种族歧视更是如此。

    只是笼罩在球迷们心中的那层浓雾,却被昨日的比赛给驱散了,李为思出乎意料的发挥,加上球队其他的出色表现,让球迷们对于新赛季,终于有勇气期盼了。

    于是,今天新赛季的主场第一场比赛,球票突然变得紧张起来,价格更是在米国黄牛的炒作下,节节攀高,纷纷感叹,幸福来得太突然了。

    进场时的摩肩接踵,让李万堂有些不太适应。

    来米国这么多年,他很少去人多的地方,自卑是刻在他骨子里的符号,即使是他儿子如今已经是百万富翁了,依旧很难改变。

    “sorry!”一个清脆的声音在李万堂的身边响起,原来一位看上去10来岁的小女孩猜到了他的脚。

    “没关系!孩子,你父母呢?人这么多,小心走丢了。”李万堂露出笑容,用他那结结巴巴的英语说道。

    “在那边买啤酒呢!当然,他们只会给自己买。”小女孩指了指柜台,撅了撅嘴巴。

    顺着小女孩的指头,李万堂看了过去,一瞬间,整个身体都僵住了。

    “嘿,坎蒂丝,别乱跑!”一位穿着华丽的白人妇女,叫住了小女孩,不过,在看到小女孩身边的李万堂时,表情也有些不自然。

    “嗨,堂,好久不见!”不过一瞬间,女人便恢复了过来,故作大方的和李万堂打招呼。

    “好久不见,特蕾莎!”李万堂也恢复了过来,打招呼道。

    不错,来人正是李为思母亲一家,他们也得到了李为思给的球票,从未在现场看过李为思的他们,这次,终于放下了手中的工作,决定来看看李为思在金州的首秀,却不曾想,李为思也叫了他的亲生父亲。

    “堂,这是我女儿坎蒂丝,这是我的丈夫安托万·施温格。”特蕾莎将拿着啤酒来到她身边的丈夫,介绍给了自己的前夫。

    “安托万,这是维斯特的父亲,我的前夫。”

    “你好!”

    “你好!”

    两位同道中人握了握手,互相问好道。

    同时,李万堂也将牛婶和他侄子李为国介绍给了安托万,特蕾莎当然见过李为国,而安托万却是第一次见。

    当初安托万和特蕾莎结婚时,也曾向李万堂送过请帖,但李万堂并没有出席婚礼。

    废话,谁会去参加自己前妻的婚礼?他又不是张益达,没那个爱好。

    “你就是哥哥的爸爸吗?看起来一点都不像!”坎蒂丝的话就像一根刺狠狠地扎进了李万堂的内心,让本就没什么话可聊的几人,显得有些尴尬。

    “坎蒂丝,不可以这么没礼貌!”安托万教训了坎蒂丝一声,连忙对李万堂道:“抱歉,孩子还小,不太会说话。”

    “没关系。”

    “维斯特很出色,而你始终是他的爸爸,毕竟他的姓一直就没换过。”安托万很是大度的说道,“抱歉,比赛快开始了,我们就先走了。”

    说完,安托万牵着坎蒂丝的手,和特蕾莎一起离开了。

    “叔叔再见!”还未搞清楚状况的坎蒂丝,在被爸爸拉走时,还忍不住回头与李万堂挥手道别。

    李万堂也想着离开的一家三口挥手道别。

    “大伯……”李为国关心道。

    “没事,我们也走吧!”

    没事,怎么可能没事?

    明明是自己的儿子,却无法和自己生活在一起,偶尔见一次都跟做贼一样,考虑这个考虑那个,哪有这样的父亲。

    明明自己明媒正娶的老婆,如今却喊着别人老公,还有了女儿,看看人家穿的精致着装,再看看自己皱巴巴不知道穿了多久,洗的发白的灰色西服,看似当初让儿子跟着他们过是个正确的选择,可这么多年内心的痛苦,却日益增加。

    到底是舍不得儿子啊!

    将一切看在眼里的李为国,也明白自己大伯平静地外表下,内心的不平静。

    人家一家三口其乐融融,而自己大伯呢?年近半百了,依旧孤零零地一个人,身边连个知冷知热的人都没有。

    想到这,李为国忍不住看向一旁的牛婶,看来自己大伯的后半生幸福,还得找她了?

    有句话说人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然而对于李万堂来说,两分钟算个P久。

    当李万堂看到自己的座位紧挨着特蕾莎一家时,他就明白了一切,心中不免暗道:自己这个儿子啥都好,怎么就是个缺心眼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