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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笙第二天一起床,就去洗漱了。林家每个房间都有独立的卫生间,啧,资本家的恶臭。
挤上牙膏准备刷牙,抬头看了一眼镜子,妈耶,脸惨白惨白的,气色很不好。顶着两个熊猫眼,让人看了莫名很有喜感。
另一边,秦可可也没好到哪儿去……
不行啊,今天要找陆清让啊,想了想。林笙在脸上认真抹了两下气垫,朱唇上点了嫩粉色的唇釉,整个人容光焕发,男生都喜欢初恋妆吧。
看见挂着的校服,想了想,拿出了一件嫩绿色的七分袖,露出半截白嫩的玉臂。袖子是白色荷叶边,底下搭了一条背带裤。很休闲的装扮,整个人显青春娇媚,
在全身镜照了照,把头发网成一个有点散乱的丸子头,林笙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吹了个口哨,“呀,镜子里的仙女是谁!是笙姐!”
自恋的一匹。说完拿着一个小白布包就下楼了。
林笙刚出房间就瞅见明兰一瘸一拐的,左脚好像崴了,好不狼狈,她俩房间是对门。
明兰看见林笙光彩照人的模样,再看见自己,气的不得了。
“想笑就笑,看我这样,你很得意吧?”
林笙眯着眼,扯了扯嘴角:“你还别说,是挺开心的!家里楼梯可长,别滚下去”。
这顿早饭林笙,吃的异常开心。让明兰昨天得瑟,该了吧。这下不过个十天半个月好不了。
这起事件的罪魁祸首,陆清让,正不紧不慢,往学校走着。
林笙让林叔把她送到了学校旁边的一家早餐店门口。
林笙下车走进店里,发现早餐店今天没什么人,平时可都是人满为患。莫不是自己来早了?林笙挠挠头。
林笙最喜欢早餐店的豆奶,喝起来一点都不粘稠,能带给舌头棒的味觉感官,并且物美价廉,特别美味,尤其是还有林笙爱吃的甜豆沙。
林笙想了想昨天和秦可可,探讨的追人36计,要先从早餐做起。
(小编:姐姐,你是有多爱吃甜。还想带着陆学霸一起吃甜。)
林笙让老板娘把热腾腾的豆浆和甜豆包打包好,为了看起来美观,还打了一个好看的蝴蝶结。嗯……其实打的没那么好看。
要进校门的时候,扭头看见了一个她心心念念人儿。陆清让也没想到,会在校门口遇见林笙。学校让学生八点到学校,现在才七点,陆清让一直来的很早。
林笙没有穿校服,穿着绿色七分袖和背带裤。打扮的很青春靓丽,看着跟一个刚出土的小嫩芽儿似的,一见他就灿烂的笑起来了。陆清让收起目光。就跟没看到林笙似的。
“陆清让,让让,好巧呀,你说我们是不是很有缘?昨天我们见了三次,你觉得今天会见到多少次?”林笙看着陆清让精致清携的脸庞。
陆清让还是穿着校服。不过林笙发现陆清让眼角有一颗浅色的痣,不仔细看的话,看不出来,好美呀。在心里惊呼!
陆清让听着林笙叽叽喳喳的说着,没什么别的表情,眼神微敛,视若无物的往前走。
“让让,你等等我呀!我送你到班里。”
“我认识路。”陆清让淡淡开口。
林笙听见陆清让和她说话,双眼笑出了月牙儿样,陆清让似乎没那么排斥她了嘛!果然,她还是很有魅力的。
两人并排着往前走,林笙故意肩膀紧贴着陆清让的胳膊,一路上,一直在不停的说话,比如:秦可可昨天晚上缠着她,不让她睡觉;当红男模某某夜宿酒店。
陆清让虽然不说话,但是,嘴角微微上扬了一个微小的弧度。觉得林笙似乎没那么麻烦了,嫩绿色衬得她青春活力十足,光洁的脸颊两侧出现了两个小梨涡,眼神晶亮亮的。像猫儿一样可爱,头发很蓬松的盘起,露出洁净的额头。
林笙把陆清让安全送到班里,班里只有陈强和一个正在读书的女生。陈强看见林笙和陆清让一起进来,嘴张的能把拳头塞进去了。
“我操,清让,你你你……你俩怎么一起来了?”
林笙娇媚一笑:“我来送让让上课!”
陆清让看着陈强类似惊悚的脸,并没有说什么,从书包里拿出了书,看了起来。
林笙见状把手里的豆奶和甜豆包放在了陆清让的桌子上:“让让,还是热的,记得吃啊!这个豆奶也超级好喝。”
陆清让:“我吃过早饭了”
陈强挺身而出:“没事,笙姐,清让吃不完,我和他一起分担”
林笙眨了眨眼睛,给陈强默默点了个赞,神助攻啊!
“好呀,学霸是需要补充营养的,让让尝一下味道,好吃的话,我天天给你带呀!我先走了!”
陆清让听着林笙的歪理,再抬头只看见门口飘走的绿色衣角。
陈强觉得林笙这手段奈斯的很。陆清让淡淡撇了陈强一眼。
后来,有一段时间,老师上课提问题,陈强求助陆清让。
陆清让神色慵懒,没有丝毫提供帮助的意思,陈强在心里泪流满面……
陆清让看着桌子上放着的带着粉色蝴蝶结的早餐,呆愣了一会,没再管。
陈强对陆清让露出了崇拜的表情惊呼:“清让,你真把林笙拿下了呀,不过林笙身边一直有宋则言,那个宋则言长的挺不错的,可俩人也没在一起。原来林笙喜欢你这款学霸啊!”
陆清让眼角一顿,想起宋则言顺的话,还有明兰的说:林笙爱玩,可能就是逗逗你,你可不要当真呀。
陆清让心里没来得的烦躁了,看着这记着系着粉色蝴蝶结的早餐,心里烦闷。
陈强看见陆清让一直没有动早餐,便打了个趣,“清让,我今天没吃早饭,你要不吃,我可拿走了啊!”
“我不吃,拿走。”陆清让说完就继续做题了。
陈强不明所以,好像有点不合适,但是陆清让肯定是不吃,扔了怪可惜的,拿起来吃了一顿美味的早餐。
林笙一脸开心的回班,好久没这么爽了,整个一上午,都乖巧的不得了,没给老师添麻烦。
愉快的一天总是过去的很快,大课间林笙有去找陆清让。
给了陆清让她亲自写的表达爱意的一封情书:
第一页:我去买生蚝,回家的路上生蚝全跳下袋子,钻到泥土里,原来这叫蚝喜欢泥。
第二页:掉到泥土里的蚝也被泥喜欢了,因为泥喜欢土蚝。
陆清让看完情书,俊携的脸上满脸黑线,所以,林笙是生蚝,他是泥,后来生蚝变成了土豪,他还是泥。
陈强,看陆清让脸色变了变,凑到陆清让跟前瞅了瞅:“哈哈哈,清让,林笙真是太可爱了,不行了,笑死我了。”
陆清让看着陈强笑得直不起腰,神色不明,吴奇也往前探着脑袋看了看。说了句人话:“那个,清让,这个泥啊,谐音是你。本意是好的啊。是好的。”
陆清让想起刚才林笙装作大方随意的模样:仰着头,娇俏的脸庞飞起一抹红晕把情书给他。
陆清让眼中出现了温和,修长的手指不动声色的把情书放在了书包里。
黑色笼罩了一切房屋,月色朦胧,树影婆娑。林笙睡不着觉了,想到了什么,起身到书桌旁,坐下,削根如葱的手拿出日记本和笔。
舔狗日记:
确定自己是真的喜欢让让的一天,今天给让让写了情书,想做个土豪包养让让,让他不用那么努力学习。
虽然这么说有点不好,但是我就是馋陆清让的身子。他愿意的话,我愿意把全世界的好东西都送给他!
落款:林笙超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