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馥香

子宁往兮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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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悟宫,简直一听就知道是本神君的宫殿

    踏进殿门,却见这连我这个主人都“未曾谋面”的宫殿,竟迎来了客人

    “你来得倒是快”

    谧文抬眼看着我碎着步子徐徐向她走去,笑道“怎得,听你这语气像是不大欢迎我”

    我忙大步走到她身边,拉她坐下

    “看你这话说的,若说此番重回天宫我还有想再见到的故人,你绝对占一个。”

    “其实这里还有一个人你想见的。”

    我望向她,她却将我的视线移向门口,那里有一个仙娥,一双眸子定定地盯着我,半天才哽咽道“主子。”

    “又不是做梦,我真的活生生坐在你面前,哭些什么。”

    听我这般说,花影才破涕为笑,托着茶壶凑上来,献宝似的对着我:“这是雨时新,您现在还喜欢喝吗?”

    “喜欢的”我从她那接过茶壶,亲自给谧文斟了一杯“得亏你还惦记着她,让我们主仆有再见面的一天。”

    谧文只低头抿了口茶,并未接我的话。

    “这个……我替你收了许久……现在,还是物归原主吧。”她手里不知何时多了一本旧本子。看着上面笔锋略显夸张的四个大字,一时竟不知该拿出怎样的表情,我自她手中接过本子,书面历时多年虽有些泛黄,但依然平整,我牵起一个笑来看向谧文“真是难为你了,竟将我的东西保存的那么好”我冲她眨眨眼“可有偷看……我这本应是比人间的话本戏文还要精彩些的。”

    她艰难地将口中噎着的茶水咽下,撇我一眼,道“我还没有闲到这种地步,不过……”她将手中茶杯放下,叹口气说“人间沧海桑田,虽说戏楼仍有,我却总觉得比不上你我从前去过的。”

    “无妨,总会有新鲜又有趣的,等哪日得闲,我再约你一同去找找。”

    与谧文闲扯了许久,我都有些奇怪她今日怎么如此得闲,我将我选了朝阳谷的缘由说与她听,惹她笑了我好久

    “亏你与池泽相交多年,难道当他是个傻的不成,他若是挑剔起鸟族的男子来,可有你受的。”

    她这话倒是提醒了我,他们狐族寻偶是极其挑剔的,不然也不会个个都将自己耽误的那么晚了,“你说的有道理,看来单纯把人放过去是不行的,还得想些别的办法。”

    “你也不用太过着急,来日方长嘛……不过,你若是肯委屈些,将池泽拿下,说不定就事半功倍了。”

    我被她的话逗笑了“池泽若是听到你这么说,定要与你拼命。”

    “我才不怕他呢……话又说回来,你此番回来的真是时候,那瑶颖不过继任她母亲的位置几百年,怕是统领的瘾还没过够呢”

    “话说已朱雀元君的道行,再在鸟族统领的位置上坐十万年的绰绰有余了,怎得这么早就传位了。”

    “其实具体的,我也不是很清楚,只知道你第一次渡劫失败的消息传来时,她便将位置匆匆传给了瑶颖,自请去十重天镇守当年那场大战时从魔翼族俘获的镇族圣物,也正是因她此举,天帝才认定魔翼族再难起风波;不然,今次你欲将鸟族迁离碧落川,怕是没那么容易。”

    “她一向是……如此深明大义。”

    我把茶杯放下,暗自踱至门口,抬头看着上空,喃道“看来,我还真是她们母女的劫。”

    ——

    今日实在太过丰富,夜间不消几刻我便倦了,许是今日见了许多故人,听了许多旧事,见了许多陈物,这一梦,竟回到了三万多年前……

    我在朱雀元君这修习术法已有些日子了,元君待我一向不错,只是她那女儿似乎不大喜欢我,我自认从前与她未有交集,也不知是何处惹她不悦,心中有些犯难。花影是负责照顾我的一个小仙娥,她见我实在苦恼,便告诉我瑶颖自小难得与她母亲亲近,许是我的出现夺了些她与母亲相处的时间,心中有些不快。听到花影这般说,我不禁生出一腔愧疚来,想着朱雀元君对我一向宽容且关怀备至,对她却是极为严厉的。元君的招式练习一贯是最累的,我每日只需练习四个时辰便可,仍日日腰酸背痛,靠着元君赐的伤药才坚持下来;瑶颖每日却得练满六个时辰方才罢休。

    之后,我每次看到她练功结束,拖着疲惫身躯默默回去,心中难免有些不好意思,想关心她却又怕引起她的反感,只能经常叫花影以元君的名义送些药膏过去。有一回我结结实实陪着她练了六个小时,她有些惊讶,练得却比平时更加卖力了。我以为是我鼓励到了她,不禁有些暗喜。

    事后朱雀元君找到我,说我年纪还小,对自己严厉是好事,但不可操之过急,当心伤了筋骨。听了元君的话后,我那时有了更重要的事情,便没在那样做过了,后来瑶颖虽然对我还是不甚亲近,到底态度没之前那般淡漠了,我也就放心了许多。

    这所谓更重要的事情,是燕颔……

    我对他……

    大抵称得上是一见钟情……

    一日,天帝召见朱雀元君,元君将我也带了去,说是天后想看看我。我在殿中陪着天后娘娘说话喝茶,一仙娥上前禀三殿下到了。

    紧接着,我看到一男子从门口走了进来,他一身墨色长袍,袖口处用金丝银线绣着龙纹,面容俊美,五官紧致……

    我虽一向通晓天族人大都一本正经,可眼前的男子在我这里确是不同的。

    一身气势沉稳肃穆,不仅没让他显得老气横秋,反倒是与他身上的少年气相得益彰,显得愈加英姿勃发。

    我的心大致从那时起,便沦陷了……

    都说了解一个人要从他身边入手,彼时他身边有一女官,担任着他书案边的文书,名曰谧文。本想着这般学识渊博的女先生喜欢的东西必然与众不同,每隔几日便拣了几本正经的著作送去,然而始终反响平平。直到有一回,花送书时误将我案上一本话本稍了过去,这事儿才有了突破。

    犹记那日天气有些寒冷,我特意起了个大早,因着今日燕颔会去演武场练兵。却见门口一身影向我冲来,头发散乱,衣衫也未曾整理,双眼中满是红血丝,如饿狼扑食般向我讨要那本话本的后续,想她竟惦记着后面的情节一夜未眠……

    我那时喜欢燕颔喜欢的紧,有关他的一切都凑上前打听,打听到了便拿本子认认真真地记下来,记着记着便多了起来。听身边的小仙娥说红豆是世间最能代表相思的物件,便自顾自的给我那本记录本取了个文绉绉的名字——《红豆杂录》,虽有些酸腐气,但胜在颇合我心意。

    第一次知晓他叫燕颔时,我特意去找了一趟当初教我文墨的学官,查到这是出自凡间的一句诗句“武人荣燕颔,志士恋渔竿”,其中“燕颔”二字形容相貌威武,为封侯之相。

    我立时便觉得此名与他甚是相配,他一向是不同凡响的。我与他初识时,他方四万岁左右,便已经历过天劫,是个正儿八经的仙了;年岁尚青,就已经帮着天帝处理公务;前前后后打了不少仗,倒也称得上一句战功显赫。

    我那日回到自己房中,拿着纸笔写了好几个他的名字,看着满是“燕颔”二字的纸铺满我的书案,心中便欢喜的很。因着之前跟着普世老祖学习了三万年,字迹越发像是在写经文,尤其是我那本《红豆杂录》。

    我对燕颔求的是红尘之事,写的像经文算是怎么回事,于是我便次次将字写的夸张一些,还忍痛揪了根尾羽夹入书中,试图挽救……

    我与谧文以戏会友,交情也逐渐深了起来。一日,我在写《红豆杂录》时被她撞见,她以为是我新得的话本,非要抢来看看,我便顺水推舟将我的心意告知与她。

    她听后直言头一回看到我这么大胆的,竟对我十分支持,当日便赶回去,说是帮我打听打听燕颔喜欢什么样子的姑娘。

    我那次既兴奋又紧张,整夜未眠,一大早便守在门口等着谧文来,这次倒是轮到我失态了。

    ……

    气质美如兰,才华馥比香。

    这是谧文带给我的答案

    ……

    ……

    这一觉睡得倒是长,我一醒来就见外面日头正盛。

    我将自己收拾妥帖才出去,行至堂前,在案几上看到了谧文昨日还给我的《红豆杂记》,我将它拿在手里掂了掂,又对着它发了好一会呆,终是下了决定……

    只见我手中出现一团火红,不出片刻,就只余空气中淡淡的纸糊味了。

    往事去矣,谁又不曾年少轻狂……

    我拍拍手,确又觉得掌中空空如也,有些不对……细细思量方才忆起,刚才我用的不过是凡火,昔日我夹进扉页的那根羽毛应仍完好无损,只是此刻却看不见了。我没太深思,本子都被我烧了,还差这一根羽毛吗?也总不能就这样跑去质问谧文,为何丢我一根羽毛吧……

    ……

    一笑置之,随风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