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五八章 要帮乡亲们做好茶

疯二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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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那些事物交给李鹤之后,封燊手上就只剩下泉水、茶叶、酒还有蛛丝布的生意还完全掌控在自己手里。

    那几样东西,事不多。封燊也不用费太多精力。

    另外,还有无需他操心的颐博的股份,也没打算在短期内就交给李鹤。毕竟,李鹤暂时还没能得他全部信任。

    而调味料厂有杨琨帮忙打理,封燊也不需要投入多少心力。

    交给李鹤的那些工作,现在当然也相当轻松。但一旦进入正规,他大概都亲自管着,恐怕连吃饭都没时间。

    现在让李鹤管着,他可以腾出不少时间来。至于是不是要再请人协助,就看李鹤的需要了。

    当然,就算将‘大部分工作’都交给了李鹤,但封燊还是需要工作的。只不过已经可以预期,日后他不至于太忙碌。

    李鹤到也没辜负他的期望,也没眼高手低。

    封燊一直有在暗中留意,又特地玩过一些相关人。得知李鹤在工作中确实很全身心投入,也没做过外行指挥内行的事,相反很虚心请教……

    不管日后如何,李鹤这些天的表现,还是能让封燊暗中点头的。

    尤其是,到目前位置,李鹤的工作还算顺利,并没有出现什么需要封燊出面解决的矛盾。

    这点尤为重要!说明李鹤是一个有相当不错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的人。

    时间就一日日过去。封燊的茶叶都做完了。全部进入发酵阶段。

    李鹤也来拉了葡萄苗走,准备到山上种。

    杨村长也‘闲逛’来到封燊家。

    喝了两杯茶,他才问:“封燊,听乡亲们说,你打算教大伙儿制茶?”

    眼看就要到梅雨季节了,有茶园的乡亲们趁着最近茶叶价格高,准备采摘自家的茶叶。

    要是不能自己制茶,采下来的茶叶就该卖给上门收货的茶叶商了。

    封燊点头说:“我正想跟杨叔你说这事呢。”

    他顿了一下,说:“侯军,侯总。你也是见过的。我家入伙那天晚上,我们一起吃过饭的。”

    杨村长点头:“认识……制茶这事还跟那位侯总有关系?他是购销茶叶的。”看着不像啊。

    “他是开茶艺馆的。就是开茶馆,不过去他的茶馆喝茶,消费比较高。只要是我们乡亲们的茶做得好,他的茶馆愿意买。”

    “真个?”

    封燊点头:“就是有一个前提,茶一定要好。”

    “那他愿意多少钱买?”

    “我跟侯军提了这事,特地按打算教给乡亲们的做法,做了一些茶叶给他尝尝。他尝过说三百左右收?”

    “一斤?”

    “对,不过具体价格还是得看茶叶好坏。”

    杨村长笑着点头:“对对,是这个理。”

    封燊笑着说:“这个侯军是个有钱人,做的又是有钱人的生意。只要我们的茶叶好,他不会故意压价。这个面子,他还是愿意给我的。”

    “那……教会了乡亲们,会不会影响到你的茶叶……总不能你帮了乡亲们,还要让你吃亏。”

    “不会……我家里的茶树,跟大伙种的不是同一品种的。所以制茶的品种,也肯定不同。”

    封燊这话带着真诚的敷衍。因为那也是实情。

    “这就好,这就好。”杨村长面上纾解了。“乡亲们都很关心这个事。知道这个消息,肯定要高兴坏了……你什么时候教乡亲制茶?”

    “我这里也正好忙完了。随时可以开始……”他想了一下,说。“我看还是要在村里做比较好。”

    如果来他家里,太乱。

    “村里的茶叶合作社,能不能腾出个房子来?要是做茶了,需要一个房子发酵。”

    他要做的清茶,改良方案主要是进行半发酵,去除剩余苦涩味,以此改良口感。而又不破坏茶叶的减肥效果。

    “这肯定有,我回去就让他们腾个地方出来。要是没有合适屋子,盖个大棚可以吗?”

    “最好是房子,大棚温度不好控制。”温度变化太大,发酵就不好控制。

    “还有呢?”

    “还有就是我们家家户户都会炒茶。不过手艺也肯定有高低之分。杨叔你对乡亲们熟悉,召集几个炒茶功夫特别好的。我教他们怎么制茶。”

    “对对,就该这么办。炒茶是关键……不过,有些人,家里没种茶。种茶的,炒茶手艺虽然不算出众,但……不能让种茶的人家,都出一个人学?”

    封燊想了一下,说:“学,当然可以学。只不过茶叶想要卖得好,重中之重,是品质。而品质的关键之一,是标准统一。

    “如果太多人炒茶,手艺高低不一,做出来的茶,品质就不能统一。”

    他明白杨村长是担心,种茶的人家会因为工作分配而闹矛盾。

    那确实是一个顾虑。不过,那也不是很难解决。

    “现在只是暂时的。毕竟我们村里种茶就那么多……等以后生意做起来了,可以收购其他村的茶叶回来。

    “那些现在手艺还不算不是非常好的乡亲,也有时间先锻炼一下自己的手艺。到时候正好手艺大成……”

    “另外,为了保证茶叶的品质统一,需要有一个统管制茶工作的人,所有茶叶都要在一起制作……至于收益如何分配,其实都是可以有商有量的。”

    标准化,是保质的关键手段之一。封燊说那么多,其实就是想让乡亲们能标准化生产。

    杨村长听着深觉有理,点头说:“我回去就跟他们说清楚。”

    封燊笑着说:“另外,采茶也要注意。该怎么做,到时候我也会教给乡亲们。”

    “好。你看你什么时候有空。我先回去安排好……总不能浪费你时间。”

    “我现在也闲下来了,也没有说什么浪费不浪费的……不过,我看着乡亲们大概也是准备要采茶了,这事确实得尽快。不然这一茬春茶就没办法做了。”

    “你看,明天怎么样?”

    “行啊。就明天上午。后天一早就可以开始炒茶。后天晚上正好可以炒茶。有两天时间,学炒茶的乡亲应该也能学会了。”

    “那个……他们文化素质都不是特别高。而且炒茶好的那些人,年纪也有那么上下了。一两天能学得会吗?”

    就算学会了,一下子也学不精啊。

    “封燊,你看这第一季制茶,你能不能帮忙看着点?”

    “我有空了,可以去帮帮忙。”

    “那我就放心了!”

    杨村长呵呵笑着说:“那我就不多坐了。得赶紧回去将这好消息跟乡亲们说。另外,还要跟他们捋清楚接下来该怎么做。”

    “不用这么急吧,吃了饭再走。”

    “不了,不了。我也不是急。只是这事得紧着些……我先走了哈。”

    这个事回去跟大伙说了,大概还有得扯呢。不过这些,不用拿来烦封燊。

    …………

    最近一年多来,周末两天里,溪口村会特别的热闹。

    村里都是游客。

    以溪口村口为中点,沿着公路两边的内侧数百米,摆着不少摊子,都是附近村子来的小吃摊贩。

    白天里,溪口村附近至少停着两辆警车,一辆交警的车子,一辆派出所的车子。都是为了维持这一特殊路段的交通状况。

    为了避免妨碍交通,摊贩只能是在公路旁边摆卖,而不能摆上公路。更不可能给安排桌椅供游客坐下吃。

    游客们许多都是买了东西就走,但也有游客会专门为这里的小吃,而驻留上一段时间。

    兰莛歘每天都会散步一段时间,她喜欢跟人接触。说是写小说不能故步自封,更不能脱离社会。所以她会在周末散步时,顺便到村里转转。

    封燊只要有空,肯定要陪着她一起出来。

    如果正常走路,从农庄出来村里,来回走一趟都要大半个小时。她顶着这个大肚子,他怎么放心得下。

    这天下午,天气正好。到了散步时间,兰莛歘就提议散步到村里。

    她愿意多走动,封燊当然不会反对。那对她身体有好处,更比她总偷偷坐在电脑前写小说来得好。

    步道内侧是密林,在水库的一侧也是一排树冠茂密的柳树。阳光透过树冠只在路面上洒下斑驳光斑。

    这光线,他们连伞也不用撑。

    兰莛歘挽着他手臂,看着水面的粼粼水光,只任由他带着自己走,“今天的湖面真美!”

    封燊看了一眼水面,确实挺美。但美并不是水面单独构成的。

    水蓝色的水面,证明水很清澈,而今天有些风,吹皱了水面。杨柳拂动,水边的野花中,蝴蝶在表演。还有林子里的让人心里宁静的鸟鸣声……

    周遭的一切,让人有了好心情,看什么都会变得美丽起来。

    “那以后我们都来这里散步。”

    “好……十五回来!”两条蠢狗,在他们身前身后来回跑。十五似乎在水边发现了什么,似乎有想要下水的意思。

    “不用管它们。狗是会游泳的。”而且它们的狗扒式,肯定是动物界中最标准的。

    “现在水还冷呢。”兰莛歘白了他一眼。“对了,那条黑狗,好像一直农庄里。”

    只是没总在他们面前出现。

    封燊楞了一下:“她还在?会不会是偶尔过来的。”

    “好像不是呢。我看到初一去后山给它送吃的……你说,它会不会是流浪狗啊?”

    封燊也见过那条黑狗:“看样子不像啊。对人好像也没有太多的警惕。”

    流浪狗在国内可不太好过。虽说有些过犹不及的爱狗人士,但更多人对狗是看错是看家护院的的动物,或者直接就是餐桌上的一道下酒菜……

    那些爱狗人士也没能力让所有国人,都拥有与他们一样的‘伟大情操’。

    很多地方,流浪狗的下场,不是被人捉了送到狗肉摊子。就是被打狗队一棍子结果——以人为本的体现。

    尤其是像黑狗那样的土狗。它们因为不够名贵,也不够漂亮,所以并不在大部分爱狗人士所爱的范围。所以它们的流浪狗生,会特别难过。当然,有相当大的机会,那样的难过狗生可能会相当的短暂。

    狗又确实是具有相当智力的动物。

    传说,能有人类七八岁小孩智力。当然,逻辑能力很明显是达不到的。但就是有人说,它们能有人类七八岁儿童的智力。

    以此证明狗是可爱的。只可惜,圣母见婊,吃货见肉。

    且不管狗的智商是多少,反正狗的记忆力是很强的。所以,能活下来的流浪狗,都是见过大场面的,通常对人是很警惕的。

    而那条黑狗,并不怕人。

    “或许是刚被抛弃不久的……也不对啊。狗通常是很认家的。你说会不会是刚没了家不久的?”

    封燊不是犬类专家,连初一是不是犯了‘三年有赚,枪毙不亏’的罪行都没看出来呢。哪知道它经历了什么样的狗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