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章 怎么忘恩负义

神仙桃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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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知道电话已被挂断,传来嘟嘟嘟的忙音。

    郝乐又急又气,立刻拨打过去,“司马谦到底怎么了?”

    “他一会儿就下来。你在门口等下他吧。有什么事,你问他自己。”

    郝乐还想继续追问,电话又被挂断。

    “好大的官威啊!”门卫开口说道,打量的眼神充满了同情。“他是你什么人?平日里做领导的吧?”

    “嗯。”郝乐没有肯定或者否定,也不想解释。他只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司马谦肯定出事了。

    只是他想不明白一晚上能有啥严重的事情。

    “求你放我进去。我哥他腿摔断了,要上药。我得去接他一下。他自己走不出来。你都听见了,官威大得很。没人愿意送他下来。”

    郝乐不得已撒了个谎。对不住了,兄弟。我不是故意咒你的。

    保安上上下下的打量着郝乐,看起来有些犹豫了。

    这就有希望。

    郝乐立刻上前两步。对方赶紧退后两步。

    “这样我把车开进去,停到楼下。就在楼下等。接到人就走。保证不上楼。”郝乐只差挤出两点眼泪,“大哥,帮帮忙。我绝对保证接到人就走,绝不给你添麻烦。”

    说完右手从口袋里摸出身份证,左手摸出一卷钱。侧过身,把钱飞快地塞进对方口袋里。右手规规矩矩地把身份证递过去。

    手速快得周围的人都看不见。

    “这是我的身份证。压在您这,您看可以吗?我不能不救我哥啊。当年我小时候掉水里了,命都是我哥救的。”郝乐故意可怜巴巴大声说道。演技惊人。

    保安神色复杂,被郝乐搞得哭笑不得。没看出来这小伙子这么鬼精鬼精的。钱塞得拿出来不是,不拿出来也不是。也没法拒绝一卷红色的。

    “下不为例。把身份证押这。你搞快点。接到就赶快出来。”

    保安对郝乐使了个眼神,有些惊慌不安。

    郝乐立马小跑回到车上,开车进了小区。

    他的心怦怦乱跳。

    这是第一次亲手塞钱送礼。之前很反感送礼塞红包这样俗套灰暗的事情。觉得什么事情不都该光明磊落的办吗?搞成这样不就助长了贪腐之气。

    自己今天竟然也“顺其自然”地这样做了……

    感觉很别扭。

    郝乐把车停到楼下,开始给司马谦打手机。

    “喂……”司马谦的声音迷迷糊糊,有气无力,“上来接我一下。我发烧了。”

    背后还有嘈杂的争吵声。尤其大爷爷的声音特别大。

    “不行!”

    “我说不行就不行!”

    ……

    震得耳朵都疼。

    “好。马上来。”郝乐的音量随之不自觉也提高了八倍。

    这老爷子还真蛮大的官威。

    郝乐想起进院子前答应保安的,犹豫了一瞬间,还是认真整理好口罩,锁好车,上了楼。

    电梯又被关了,爬的楼梯。

    出楼梯口时,正好跟司马谦撞了个满怀。

    扑面而来一大团热气。

    郝乐立刻扶住司马谦。司马谦比郝乐高。这会他身子有些发软,头发晕,摇摇晃晃的。郝乐干脆把司马谦的胳膊架在肩膀上,半扛着沿着墙壁下楼。

    司马谦的皮肤就像烙铁一样,呼吸就像沸腾的水蒸气。这该烧到了多少度才烫成这个样子?!

    他们一家人都不管吗?

    连退烧药,感冒药都不给吃的吗?

    都这样了,都没有一个人扶他下楼吗?!

    不是说人心都是肉长的?司马谦可是刚刚帮他们背过亲人的遗体爬了六层楼啊!

    怎么可以?!

    郝乐的心坠进冰窖里。

    失望……

    愤怒……

    难过……

    “他们?春春”

    很多话都问不出口。一说出来,就像刀子猛地扎进心窝里。

    “没事。”

    司马谦痛苦地摇了摇头。刚刚屋子里的争执,他都听见了。他没想到,柔柔弱弱的春春,竟然会为了他跟家人争执。

    大爷爷坚决反对把司马谦留下来,怕感染怕司马谦死在房子里。

    春春妈妈虽然没有那么坚决,但也连连劝自己姑娘已经自顾不暇,不要给自己找麻烦,感情用事,让郝乐带司马谦回家照顾、抓紧核酸床位更妥当。

    老太太和二爷爷,从屋里听来看,似乎一直沉默,没有表态。

    而春春坚持必须要把司马谦留下来照顾,至少要等他退烧,没有这么虚弱才能让他离开。然后举了很多理由去说服长辈。包括声情并茂带着哭声地描述刚刚如何背三爷爷下楼,如何送上殡仪车。

    然而没用。

    大多数人在生死面前是自私的。最优先考虑的是自己和亲人如何活下来。前面再大的恩情都难以撼动。

    司马谦感觉很心寒。有点像农夫和蛇的故事。过河拆桥卸磨杀驴的势利冷酷。

    但司马谦不想让善良温柔的春春为难。他选择了偷偷地穿上从柜子里找出二爷爷的衣服,故作潇洒和坚强地离开。

    因为春春的一句一句据理力争,春春面对长辈的坚持,都让他深深感动,愈发觉得自己喜欢的姑娘多么美好,像天使一样闪闪发光。

    如果说之前因为她纯洁美好的初恋脸而喜欢上了她,现在因为她的温柔善良更是勇敢而爱上了她。

    不舍得春春为他而纠结为难。

    “我没事。”司马谦虚弱地笑了,凑过去在郝乐耳边低声说,“我就是洗了个冷水澡。鹅鹅鹅。你懂的。”

    哪怕病成了条大毛毛虫,都贱兮兮的。

    “我懂个毛线!你神经病吧?”郝乐耳朵被烫到,以为司马谦这会儿还在故意搞气氛,没好气地说说,“别扯了。脑子都烧糊涂了。赶紧的。我一会给你买退烧药。”

    “你看看。没几天就被我带坏了。”司马谦坏笑着,“你之前说话都文质彬彬的。不骂人的咧!你难道就不怕我得了那个?还来接我。你不知道,他们刚刚赶我走就跟赶瘟神。你说,人到底有没有良心?做志愿者是不是大傻逼?怕是死了,都没人替你哭两声。”

    “司马,”郝乐别过头去,认真看着司马谦,“我们去买药吃药。你就别想太多了。不管别个么样,我们管好自己就行了。反正你都这样了,我还能扔下你不管?”

    “唉,我要是个女的,我肯定绝对嫁给你。”司马谦调笑着说完,扭过头,低下去,不让郝乐看见自己红了眼眶。

    “别。”郝乐翻了个白眼,“你再说,我都要吐了。”

    “我也是。想想跟你搞基。我要吐了。”司马谦故意歪着脖子装吐。

    郝乐无语地架着司马谦,没办法继续愉快地聊天。两人终于歪歪扭扭地下到一楼。

    一只巧克力色泰迪正对着司马谦的车直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