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黑泽玲乃

蓝繁华一世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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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林逍弯下身子,半蹲在女人身前。

    沐雪烟娇靥绯红,终于明白,林逍现在要做什么了。

    他是要想要帮自己脱掉中跟鞋,给自己换上双新的。

    林逍三下五除二地脱下女人的一只鞋子,握住她精致的小脚,不免有些心猿意马,轻轻揉捏了几下,细细感受,软软嫩嫩的,很是舒服,“老婆,你的脚长得真可爱。造物主怎么能创造出如此美丽的小脚丫呢”。林逍一阵感叹。

    沐雪烟敏感的的小脚丫被林逍抓在手心里肆意里把玩,商场里,人来人往,许多人都不禁注视着这对热恋中的男女。

    沐雪烟既是心喜,又是羞涩,其中百般滋味,却是难以言状。

    “老公,别这样了,很多人都在看我们呢……”女人咬着下唇,羞涩地说。

    林逍一脸坏笑道,“怕什么,我们是夫妻,又不是什么见不得光的情人”

    说完,林逍便拿起新买的星辰之恋,给女人轻柔地穿上一只,蓝水晶般夺目的光彩与女人雪白的小脚无比合适,再配合上沐雪烟那粉妆玉砌的俏脸,整个人看上去就好像深海里出来的美人鱼。

    忽然之间,这只鞋子开始散射出夺目的蓝光,它仿佛就是在等待这一刻,等待着它的女主人穿上她。

    只有沐雪烟自己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惊讶,原本她用白貂一族隐藏的修为,此刻正坐着火箭般从入天一层初期直接上升到入天三层巅峰。

    进入先天境后,有3个大境界,分别为入天、地天、霸天,每一个大境界中的小境界,实力差距已经十分悬殊了,原本以沐雪烟的族类资质在入天期至少要呆个几十年。这双鞋子就像为她量身定做一般,不但大小合适,一穿上它,上面被打下的禁制也土崩瓦解了,仿佛就是在等待沐雪烟解开一般。

    制作这双鞋的人修为究竟高到了何种地步,又为何要为女人定制这一双鞋,一切的一切都让女人感到可怕。她究竟陷入到了何种旋涡之中,竟然有大能要为她定制鞋子。

    而且这双鞋不止这一个作用,当禁制消失的时候,一连串的信息都自动浮现在了女人脑子里,这是一件具有神级成长性的灵器,可以随着主人的修为上升不断提升品阶,主要作用是提升移动速度,还有一样就是它的奥义技能“瞬间移动”,但夺天境以下很难触发,除非使用者拼着自损修为的勇气。

    女人短暂地失了神。

    从林逍的角度看去,这双鞋子穿在沐雪烟身上,女人显得更加灵动和轻盈,仿佛一瞬间可以移动数百米。

    “300万可真值,老婆,看来这双鞋子就是在等待着你的出现”,见过无数美女的林逍还是有一定欣赏力的,不由赞叹道。

    沐雪烟回过神后,看着眼前男人给自己小心翼翼地穿上蓝晶色的细高跟鞋,女人感觉自己的心快融化了,林逍就像一个无比温柔的王子,深情款款。

    内心里有一些哀愁:要是自己是人的话,那该多好啊。希望以后如果林逍知道真相后,不要嫌弃她。

    过去就算做梦也不曾有过的浪漫画面,此刻就在自己眼前出现了。

    林逍拿起另一只鞋,打算也给女人换上。

    女人心里思考,不知道这一只穿上去,修为还会不会提升。

    这一次,她继续感受,但好事并没有发生。提升修为似乎只有一只鞋子可以,左脚那这一只相对来说就普通一些,仅仅能够增加移动速度。

    “老婆,你脚下的鞋子可不普通,你现在穿上后有没有什么神奇的感觉?”

    沐雪烟还红着脸,没从刚刚的震惊中缓过来“没什么感觉呀”。

    暂时还是不把秘密告诉林逍了,要是她知道我不是人类修士,可能就要嫌弃我了。

    “历史上白蛇传说之类的故事令沐雪烟有着深深的忧思,许仙被白素贞直接吓死。女人害怕林逍知道她的本体后,对她只有恐惧和厌恶”。

    “我感觉以后的跑步速度会快很多”。女人也打了个哈哈。

    林逍也没有继续问,鞋子类的灵器一般也就是这些作用了。

    ……

    一个走路跌倒撞撞的男人吸引了无数围观群众人的眼球。

    “我不活了,我要去死,我的女神啊。”

    两人有些好奇,便一起挤进人堆里。原来此人是因为自己的偶像琳玲要嫁给岛国鬼子黑泽小良而想要撞墙而死。

    “琳灵是谁啊?”林逍随口问了一句。

    还没等沐雪烟回答,旁边一名黑黝黝的汉子便用看外星人的目光看林逍,“琳玲可是我们华夏的国民女神,谁人不知谁人不晓,没有一个男人不想娶琳玲当老婆的。你用得地图导航就是琳玲的。”

    “那我就不想娶这个什么琳玲”。林逍直接说道,一把将女人拉近自己怀里。

    “什么琳玲,还是我的雪烟老婆最漂亮了”,一只手指轻轻刮着怀中女人的瑶鼻。

    这名男子又忍不住插话了,“不要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琳玲的声音好听到爆,粉丝覆盖全世界,人家就算一天嫁一个,也嫁不到你”。

    林逍实在无奈,“那这人现在哭什么,干嘛要撞墙?”

    “唉,因为我们的女神刚刚公布了自己嫁给了岛国的小鬼子,现在连名字都要改成黑泽玲乃,其实我也很伤心,但生命还是宝贵的,不能随便抛弃啊,我的琳玲啊”。

    “就这么点事?”林逍很纳闷。

    “什么叫这么点事,你也不看看这里有多少个男粉眼睛里含着泪水”。

    “苍天啊,大地啊,我的玲乃,你为何要嫁给岛国鬼子”

    “老婆,我们还是走吧”。

    “真是受不了,不就一个戏子嘛,嫁过去,就嫁过去了,她要改国籍就改国籍呗,以后你们自己管住钱袋子就行了,别让她回来捞金。毕竟已经不是华夏人了。用得着哭得寻死觅活嘛,生命是多么宝贵,有很多有意义的事情等着我们去做”。

    沐雪烟十分认同林逍的看法,用赞许的眼神看着林逍,点点头。

    痛并快乐着的逛街结束了。

    ……

    晚上回家的时候,林逍收到了一条短信,是许久没有联系的时灵雨,“明天那仇家过来寻仇”。

    林逍回信息“明天我就过去”。

    时灵雨发了一个兴奋的表情外加一个位置。

    第二天,林逍先跟学校请了假,便直接打车前往丁兰花园。

    时灵雨一看到她,就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

    林逍摸了摸自己的头,“我长得有那么帅?”

    “去死,只是好久没见,有点激动”。

    林逍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行吧”。

    时灵雨直接带林逍前往时家的祖宅。

    祖宅整个占地面积何恩大,和西欧的古堡差不多,外面是一层防护罩,利用的是科学上的粒子透明中和,因此外面是看不清里面的具体情况的。林逍前几天在教科书上曾经看到过隐形粒子中和这方面的知识。

    “你家很有钱?”

    “还好吧”。

    “呵呵”。林逍心里在想,这绝对祖上就是富豪,“还好的话”会住这种地方?

    只是里面全是各种各样的花式建筑,有古巴比伦的空中花园风格。

    再往前走,有几座亭台楼阁,雕梁画栋,靠近居住区,似乎又回归了古色古香,各种石雕围绕在楼阁之间。

    然而林逍却是看到了不一样的东西。

    “你祖宅的防卫还挺森严的,那里都是人啊。”林逍看向一处。

    时灵雨先是一惊,继而打了个响指。

    在前方的灌木丛里,忽然钻出了几个虎背熊腰的汉子。

    “他们我爸爸和爷爷是花了大价钱从请来的铁狼雇佣兵。”沐雪烟简单地介绍这,实际上心里却很是惊骇。

    雇佣兵有很多种,杀人的,救人的,还有专门保护人的。

    而时家所请的雇佣兵,是铁狼雇佣兵,是所有雇佣兵里最专业,任务成功率最高的。

    类似于时灵雨全家上下8口人,愣是找不到这些人在哪里躲藏,然而林逍一进来,随便瞥了一眼,就发现了这些人。

    时灵雨在心中更加佩服了。这是个看脸的世界,林逍长得很对她胃口,看上去是个年轻小鲜肉,就是穿得实在是太简单了点。时灵雨做梦都希望这次林逍是一个从天而降的盖世英雄,专门过来帮她们解决这次的危机。

    林逍随便点了点头,和时灵雨继续向前走。

    祖宅很大,一路走下来,整整花了15分钟。

    林逍足足发现了二十处埋伏,也就是说,整个时家几乎都被这个铁狼雇佣兵团队给包围保护了。

    但这些人的水平是真不怎么样,随便来个硬身初期都能干死这群人,唉,修士就是这么牛逼。

    “但在世俗界,应该是遇到了大麻烦了,否则也不需要如此小心。”林逍对时灵雨家的麻烦有些好奇。

    2分钟后,时灵雨带林逍进入了会客厅。

    此刻,会客厅里正坐满了人。

    章节还在继续加坑,只有纵横正版有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