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刻骨铭心

蓝繁华一世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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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霄咳嗽了一声,对着金衣男说“你叫什么名字,你刚刚那招速度已经很快了,但是我感觉似乎还有进步空间。你也可以试试同一时间劈出两剑,或者将劈出一剑的频率提高。这样子,速度快到极限,我也很难接住,杀人时的成功率也会提高。我的这一招叫做剑灵神指,当然现在是没有利用剑意的。

    只要我能够预测你的出剑轨道,你的招数对我就不会有任何用途”。

    金衣男立马跪下,“求高手指点一二”。

    林霄闻言:“有空的时候我教你一套暮雨剑诀吧,在这个灵气稀薄的世界你能够修到聚气期也不容易。

    原来金衣男名叫金剑,银会长叫做银刀,银刀素来擅长口舌,而金剑喜欢钻研武道,既然两个老大都自愿归顺林霄了,铁刀会也名存实亡,要改成铁剑会了。林霄倒是无所谓,本来就是这两个二货自己冲上来得,一个想向他学武,一个想抱他大腿。

    这林霄还啥都没说,银刀已经摩拳擦掌,向林霄表示自己的赤胆忠心,当然要是信了这墙头草那可真的活成婴儿了。

    总之铁刀会改了名叫金剑盟(比银刀取得铁剑会要响亮)帮主就是林逍,本来林霄想用自己的原名,但想想毕竟身份证上是林逍,那么以后还是叫林逍好了。

    他的小弟要称他为剑神,如果是重生以前,林霄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叫剑神,可以臭屁臭屁,而且听起来牛逼轰轰的。

    但现在虎落平阳,他严格要求手下称呼他为剑王。

    于是乎一代剑王的传说就将要在杭都城展开了,若干年后,咱们的金剑真的成了大名鼎鼎的金剑无影,而我们只懂嘴炮的银刀也终成刀中嘴炮帝皇,(还没开打,嘴炮先斗得你心魔四起)

    回想起这一刻的种种,大家都是啼笑皆非。

    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这个让咱们堂堂剑圣前辈怅然若失的红衣少女,她的名字叫做楚晚晴。

    人都散了之后,只留下楚晚晴一人,半晌林霄都没有说话,真的好像,思绪翻飞“当年那个人神共惧,神挡吸神,佛挡吸佛的阴阳女王,红尘仙子,初见她时,她的名字叫作楚婉情,名字也是如此相似,那个时候她还只是一个喜欢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娇俏少女,善良的连一条小青蛇都不忍心伤害,可是后来……

    “你叫楚晚晴吗?我叫林霄”。

    楚晚晴答道“谢谢你救了我如果不是你,我今晚就……”

    突然间,林霄注意到楚晚晴的腰间别着一个破碎的铃铛,这不是阴阳铃吗,大名鼎鼎的红尘仙子的成名法器,难道真的这么巧合?最后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当时我已身中剧毒,那剧毒几乎破掉了我的圣体,而我的圣魂更是为求同归于尽而自爆,但我却离奇重生了。

    最后楚婉情做了什么,还有这个女孩究竟是她的转世,还是和我一样……为何她也拥有阴阳铃,林霄脑中闪过无数个念头。

    林霄似乎有千言万语想说,却又不知如何开口。他的眼泪不断地在眼眶打转,是歉意,是爱意,是悔意,所有的情感一瞬间都充斥在林霄的心头。

    她感觉林霄看着她好像在看着另外一个人,究竟是为什么呢,自己以前从来都没有见过他,当然今天确实很感谢他就是了。但他长得好像有一点点熟悉,是谁呢,算了,长得像的人太多了,说不定以前我见过。

    又过了一会儿,林霄轻轻地摸了把眼睛,尴尬地挤出一些笑容,“不好意思啊,想到一些伤心事,你长得很像我的一个朋友,认错了,抱歉,耽误你这么长时间”。

    最终林霄决定还是自己去寻找答案,究竟最后发生了什么都已经是上一辈子的事了,楚晚晴这一辈子现在还是好端端的,自己一定要尽量避免她入魔,堕魔,化魔。

    原本林霄想要取走她的阴阳铃,但既然这是她上一辈子的法器,说不定以后还可以救她一命,哪怕这个法器淫邪无比,也是曾经救她,护她的宝贝。

    林霄提醒了句楚晚晴“你腰间的这个破碎小铃铛”不到万不得已,记住千万不要使用。

    楚晚晴使劲地点头,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对林霄的话深信不疑,明明他们也就今天才见过面,但她的第六感告诉她眼前的这个小哥哥说的话应该都是真的,是为了她好。

    林霄和楚婉情聊了一会儿,了解到现在的楚晚晴还是一个18岁的高三少女。

    诶,对了,自己按照身份证上写得,今年是2019,年,貌似也是18岁的样子,按照神宇界的常识,我现在应该要去书院读书。但在这里,这个林逍好像是不去学校的,这就很糟糕了,而且貌似高中都还没毕业呢。林霄又去搜索了下记忆。

    结婚的法定年龄是22,那我又是怎么结婚的,待会儿得回去问问沐雪烟,自己身上都有好多谜团呢。以前活得真是混账。

    ……

    和楚晚晴分别后,林逍回到了家。这是吹了什么风,林霄很纳闷,原来沐雪烟竟然做好了饭菜。根据林逍的记忆显示,之前全都是叫他自己在外解决的,今儿个太阳打西边出来,林逍一进家门,沐雪烟说了句“饭菜都好了,我吃过了。”便又走进了自己的房间。

    留下了一脸呆滞的林逍,自己这便宜老婆今天还挺照顾我的嘛。难道是被我英俊潇洒的容颜迷倒?当然他想多了。

    带着对饭菜的无限憧憬,林霄坐下来拿起筷子开始品尝,这不,这韭菜炒蛋看起来倒是那么一回事,韭菜翠绿鲜嫩,没有烧焦,鸡蛋黄里透红,看起来颇有吃的欲望。

    可这一吃进嘴里。我的天哪,这是啥鬼东西,咸的喉咙都疼了,林逍三步并作两步跑去厨房喝水。太咸了,这是又多恨自己啊,放那么多盐。

    嗓子涩得实在难受,他顾不得喝白开水,直接一拧自来水龙头,头趴在上面,大口大口地往喉咙灌自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