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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巴一在死尸堆里找到了一本日记本,翻开看了看,了解了一下大概的详情,便把日记本丢在一边。
胡巴一望了望远近的地势,然后沉声道:“看情况,那座大墓很可能就在我们脚下,否则,这伙土夫子除非得了失心疯,才会跟这些人火拼。”
“我同意,肯定是利欲熏心,或者……分赃不均。”阎军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你俩吃饱了撑的?分析死尸很有意思吗?”
胖子在旁嚷嚷道:“现在最重要的是下墓摸明器!咱们怎么说,就地开挖,还是等天亮再干活儿?”
胡巴一刚想说话,阎军抢先道:“今天太晚了,咱们又赶了几天山路,还是先吃饭休息吧,等明天养足了精神,给它挖个底儿朝天!”
“鸡鸣灯灭不摸金,这是老辈儿传下的规矩,咱们既然戴了摸金符,就不能触犯,否则不吉利。”
胡巴一毕竟生在这个年代,虽说破过四旧,可从根儿上,还是摆脱不了老思想。
阎军确实饿了,说道:“那先吃饭,我肚子都叫上了。”
“成吧,不差这一会儿。”
四个人都没吃饭,当下回到营地,就着火堆烧烤兔肉,吃饱喝足后,便各自钻进帐篷,准备休息个把钟头再干活儿。
也不知过了多久,阎军刚迷瞪过去,就被一阵嘈杂的叫骂声吵醒。
他皱眉钻出帐篷,喊道:“整啥呢你们,不说好一小……”
“嘭!”
一声枪响,如同炸雷般将他打断,惊起林中飞鸟无数。
“什么情况?”
阎军顿时一惊,连忙借着篝火,朝打枪的方向看去。
就见不远处,胖子和樱子举着手电筒和猎枪,神色慌张的盯着一片荒草丛,似乎看见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
“阎军,拿上家伙,走。”
这时胡巴一也爬出来,两人抄起工兵铲跑过去,一看之下,不由心惊肉跳。
原本拴在那里的一匹马,此刻已经横尸在地,还被拖出十几米远,地上血迹斑斑,马肚子整个破开,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撕扯里面的内脏!
阎军只觉肠胃翻涌,刚吃下的兔肉差点没喷出来,心中骂道:“他吗的,这么凶残的玩意儿,八成就是草原大地蜥了吧……”
“他吗的,也不知道是啥怪物,回去少了匹马,可就要慢上许多啊。”
转移了马匹,四人有些沮丧的回到营地,胖子气不过,把工兵铲狠狠戳在地上。
阎军也有点发怵,对胡巴一说道:“胡哥,咱开始行动吧,我怕夜长梦多,拿了东西早点离开。”
“行,那我分派一下任务。”
胡巴一对两人吩咐道:“胖子,你也别骂娘了,去扛上那桶醋。”
“阎军,你带上咱们仨的工兵铲还有十字镐和土篓子,我拿其他东西,咱们走。”
樱子一听没她什么事,顿时急了,连忙说道:“胡哥,我呢?我做啥呀?”
“你?”胡巴一愣了一下。
阎军建议道:“让樱子跟着吧,带上马匹和獒犬,不然那地底的怪物再出来,她一个女孩怎么应付?”
“阎军哥……”
樱子听的很是感动,投向阎军的目光越发显得异样。
“说的也是,那就把营地挪过去,万一有事,也好有个照应。”
胡巴一原本就有这种顾虑,便也点头同意。
当下,四个人,三匹马,五只猎犬,一起来到那个破窝棚。
跟电视剧里不一样,这地方根本没有现成的盗洞,胡巴一也没傻里傻气的从墓顶开挖。
“明月高悬于中天,山脉如猛虎侧卧,溪流绕环成盘蛇,嗯……就是
那里!”
他转了一大圈,用罗盘测过天星、山脉、水流等地势格局,最后锁定不远处的一个向下的斜坡。
“我先来!”
当下阎军头一个上阵,往手心喷了口吐沫,抡起铲子直接开干!
“叮!”
三个人轮流换班,横向挖了两个个小时,就听一声脆响,拨开乱土一看,发现是面发白的硬土墙。
“哈哈,这是墓墙,宫廷秘方调制的夯土,咱们找对了!”
胡巴一面色一喜,连忙招呼胖子,说道:“小胖,快把醋搬过来,一勺一勺淋在上边。”
胖子回道:“得嘞!您二位稍歇,这活儿交给胖爷啦!”
说罢他一撩膀子,继续开整!
趁这会儿功夫,胡巴一把装备都搬下来,又抓了几只麻雀扔进鸟笼子,准备探墓。
“马上要下墓了,老子也得全副武装一下。”
阎军洗了把手脸,拖着自己的登山包钻进一座帐篷,从里面掏出几样东西,开始往身上穿戴。
等他再次出来,胡巴一看的目瞪口呆,震惊道:“我靠!你小子居然带了枪?还有战术携行具?在车站没查出来?”
阎军本来穿着白衬衫、牛仔裤、登山鞋、棕皮衣,虽然帅气十足,却没地方携带装备,不适合下墓。
没想到一眨眼功夫,竟然套上件帆布战术背心,上面很多大小口袋,还缝了一条自制弹药带。
更夸张的是,这厮的战术背心也是改良版,工兵铲斜插在背后,胸前挎了一支长枪,口袋里鼓鼓囊囊,塞着几个银灰色的钢瓶,腰间皮带上,也串了手枪皮套。
胡巴一一眼就认了出来,那里边插着的银色手枪,正是他梦寐以求的勃朗宁m1935!
“倒斗不是观光旅游,万一碰再上粽子,我总不能跟它唠家常吧?”
阎军手里抓着两盒红色霰弹,一边往弹药带上塞,一边嘿嘿笑道:“这些都是私人藏品,真要算起来,八成也能当古董卖。”
说着,他抽出腰间的手枪,随手扔向胡巴一。
“哎我去!当心走火啊。”胡巴一吓了一跳,慌忙接住。
他爱不释手的瞧了半天,啧啧叹道:“真是把好枪,这应该是四零年老希闪击比利时之后,下令fn公司特别定制的,专门发给第三帝国杰出将领。”
“少将镀铜,中将镀银,上将镀金,这玩意儿如果拿道黑市去卖,估计也是个天价!”
“差不多吧,我老爹战友送的,没想到这么有意义。”
听完胡巴一的讲解,阎军倒有些意外,顿觉有点舍不得用这把枪的味道。
“阎军哥,你拿这把又是啥枪呀?”樱子则对猎枪感兴趣,两眼不离那把雷明顿m870。
胡巴一当年参加自卫反击战的时候,也见过这种枪,当下不无羡慕的道:“那是雷明顿霰弹枪,近战火力十分凶猛,尤其打阵地攻防战,很好用!”
说完,他又问阎军。
“兄弟,你带的什么型号弹药?鸟弹还是鹿弹?那几个瓶子又是做啥的?”
所谓鸟弹,就是霰弹内装填的钢珠很小,虽然数量多了,动能却太分散,无法对大型生物造成致命杀伤。
而鹿弹则厉害许多,塑料壳内只有8颗大铅丸,一旦近距离击中目标,通常都会打出几个透明窟窿,甚至将人轰成破麻袋。
雷明顿公司生产的弹药,通常以颜色区分类别,绿色鸟弹,红色鹿弹,黑色独头破甲弹,白色信号弹,黄色燃烧弹。
阎军拍了拍身上的弹药带,笑道:“全是鹿弹,这一带子21发,再加上枪膛里7发,就算真碰上粽子,咱也保证一梭子给它干成马蜂窝!”
“至于这几瓶嘛,其实就是给打火机充气的丁烷,我寻思万一枪支弹药干不过,好歹能试试火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