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前往星斗大森林

小夜叶H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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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什么,你要猎杀一只一万年的水晶剑龙?”

    弗兰德有些吃惊,这孩子看上去没问题哎,咋就这么突然失心疯了呢?

    白绪没有选择用语言去解释,而是直接用魂力凝聚出渊虹剑,然后两枚紫色的魂环缓缓升起。

    “第一,第二魂环都是千年?!我的天,我学院里的那几个小家伙和他一比,都不配称作怪物了……,小刚,你这眼睛还真是毒,这么好的人才!”

    “弗兰德院长,现在您还觉得我是在开玩笑吗?”白绪淡淡的发问。

    “没问题了,万年魂兽,我还是应付的来的,更何况你还是咱们史莱克学院的投资人,这万年魂环,说什么,院长都得帮你搞到手!”弗兰德信誓旦旦的说道。

    “那就有劳弗兰德院长多费心了。”白绪笑道。

    “哈哈,放心,不过你就这么确定星斗大森林里有一万年的水晶剑龙?”

    “当然……”

    白绪当然确定了,前天晚上白绪就收到了系统发的两个任务:“青铜任务——资助弗兰德,三万金魂币(青铜奖励),五万或更多(白银奖励)。”,“白银任务——猎杀水晶剑龙:星斗大森林外围新晋霸主水晶剑龙,万年魂兽,击杀后可获得奖励,注:水晶剑龙的魂环与主人高度契合,可完美吸收。”

    确定好了明天一早出发,白绪和唐三都回到了寝室,而弗兰德则是找了一家旅馆住下。

    “滴,白银任务已完成,奖励白银抽奖一次,500点券,当前拥有白银抽奖一次,点券1830点。”

    “使用白银抽奖!”

    “滴,恭喜主人,获得武魂融合卡一张,系统出品武魂融合卡,只需说出主人想要进行武魂融合的对象,即可永久与目标建立武魂融合的关系,且无视契合度!还在等什么,快去找你的融合伙伴吧!”

    “武魂融合卡,这倒是个好东西,渊虹剑说到底就不是这个世界里的东西,和这个世界其他的武魂相性应该都不怎么高,如果以后遇到了让自己心动的人,能武魂融合也不错啊好像!”

    “系统,再看看商城吧。”

    再次进入了商城,看着自己手里可怜的一点点票子,再看看满目琳琅的买不起的东西,白绪简直难受的一批,不过,来都来了,不买点什么感觉说不过去。

    逛了一会儿,突然发现了一个物美价廉的东西,30点券就可以买到,名叫万界宠物蛋,开启以后可以完全随机的获得一只诸天万界范围之内的宠物或者异兽。

    看了看简介,白绪也是有点不好喷它,这东西的上限和下限都太飘了……“万界宠物蛋,你可以开出来小猫咪,小奶狗,你也可以开出来各种灵兽,异兽,运气好开一条铸星龙王出来也不是没有可能哦!(限购一个)”

    好嘛,简介都这么任性,开个铸星龙王……你都不想想,真开出来一个铸星龙王我也没地方养啊,人家可是徒手捏爆星球的龙,斗罗大陆都盛不下人家。不过,这么任性的东西,我喜欢!买了。

    退出来商城,白绪成功的把手里点券的零头给花掉了,“宠物蛋,开!”

    “唰”的一声,白绪的脑海中一道金光从宠物蛋里冒出,哇!金色传说,(串台了),等光芒散尽,看清楚开出来的东西,竟然是一条狗,已经有一个悠米了,现在又来一个旺财,非要我把喵星人与汪星人集齐嘛……

    “滴,恭喜获得灵兽——哮天犬。系统出品哮天犬,仙犬修成号细腰,形如白象势如枭;铜头铁颈难招架,遭遇凶锋骨亦消。哮天犬乃二郎神座下灵兽,传说中更是可以噬日吞月,系统出品,自动植入身份为犬类魂兽,曾经与悠米一起被主人救助,与悠米是好朋友,会在合适的机会自动寻找主人。”

    “得,眼睛有了,狗也有了,可惜我不用三尖两刃刀,不然我就成斗罗大陆版的二郎神了……”

    次日。

    “孩子们,准备好了吗,现在出发!”弗兰德伸了个懒腰,对两人说道。

    “星斗大森林离诺丁城可不近,咱们现在走的话,估计要四五天才能到地方,所以,孩子们,准备好了吗!”弗兰德再次强调,不过两个孩子根本就没什么反应。

    “你们怎么了?”弗兰德有些好奇。

    “没什么,小三,咱们还是准备坐马车过去吧。”白绪和唐三一开始是打算让悠米直接传送过去的,不过……一是担心弗兰德嘴巴不严,二是悠米说星斗大森林那边的传送门是在一个闹市区,试想一下,一个闹市区突然凭空窜出来一帮子人,怎么都不好解释,所以,虽然还是想省点时间,但最后还是决定和弗兰德一起了。

    “你们去了星斗大森林,一切小心,星斗大森林是原始的魂兽森林,里面的魂兽大都是凶猛无比的,不是咱们以前去的那些猎魂森林里圈养的魂兽可以比的。”大师又叮嘱了一番。

    “老师,放心吧!”两人齐齐点头称是。

    “好了,小刚,我办事你还不放心吗?”弗兰德笑道。

    “就因为是你办事,我才这么担心……”大师反唇相讥。

    辞别了大师,白绪和唐三上了马车,和弗兰德一起,踏上了前往星斗大森林的路。

    “白绪,唐三,先说好,你们会去史莱克学院的,对吧?”弗兰德再一次问起。

    两人对视了一眼,一齐点了点头。

    其实这也怪不得弗兰德,毕竟他们史莱克学院着实是有点“破旧”,当然,只是亿点点破旧,还是无伤大雅的。

    唐三本来看起来就和普通人家的孩子无异,但奈何跟白绪时间久了,兜里也有了积蓄,再加上本来就是有气质的人,看起来也有些不凡了。而白绪就更不用说了,虽然唐三和小舞,大师都知道他是贫苦人家出身,但……耐不住这副皮囊太俊了,更何况还有真君天眼,银丝金鳞化龙袍等一系列饰品,现在白绪说自己是个平民估计都没人信。

    也正是如此,弗兰德把两人当成了贵族子弟,所以才再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