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把小奶羊给我放下!

刘少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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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有其一,就不可能下不为例。

    接下来的几天,昙宗每晚下山,吃过两次叶书奉上的肉食后,虽然及时醒悟,不再贪于口舌之欲,但对叶书的教导,却是更用心了。

    矛术刀法,及至弓箭机弩,甚至是驭马之术、练兵、用兵之道,昙宗都一一细教教导,将叶书自己摸索出来的马术、枪术,都修正拟改了不少。

    “你倒是个天生的将军!”昙宗赞叹道,“可惜你这摸索出来的枪术,攻伐有余,守御不足;暴烈有余,后劲不足。”

    这数天的教导,堪称叶书继黄飞鸿、纳兰元述传授功夫后,叶书从一个江湖武夫,到沙场战将的最大转变。

    尤其是马术。

    在昙宗看来,叶书简直是暴殄天物!

    空有汗血马这样的神物,却只是简单的赶路用,要是让这世上的猛将知道了,定要一人一刀,砍在叶书脑门上。

    ……

    让叶书意外的是,这个时节的战马上,似乎已经有了双马蹬。

    记忆中,考古学家发现最早的马蹬,似乎是宋朝岳飞那个时候,因此许多人就认为“马战斗将”,完全是受《三国演义》影响而虚构的。

    但隋书唐史中,都有大量的关于猛将的记录。

    比如说尉迟恭尉迟敬德,史书上就说他善于躲避敌人长矛刺击,又擅于夺矛反杀,在这一方面上,甚至在比试中,数次击败李元吉。

    其他一些猛将,也是各有不凡记载。

    那就很容易看出,起码是隋末唐初这一时期,武将们已经掌握了在马上解放双手的方法,能自如使用枪矛等长兵攻击,堪称有明文记载的史书上,武将最风光的时候。

    因此,这一时期,出现双马蹬,也并不意外。

    ……

    “我能教的,都教你了!”昙宗合掌竖什,似乎终于完成一份心愿,“万望你能以百姓为重,让我这一身俗世本领,不至空传!

    可惜你现在,只有宝马,还缺少兵器、甲胄。

    不过你力气大,这一杆铁匠打制的生铁长枪,也能欺负欺负那些普通武将了!”

    数天后,昙宗从山下回了少林。

    叶书却是下了山,纵马如飞,时而屈身藏在汗血马一侧,时而又翻到它的肚子下。

    仗着身手灵活,神元精细入微,叶书在非白身上钻来爬去,好不自在!

    一人一马的默契,急速增进。

    汗血马似乎特别喜欢这种游戏,跑起来心里根本没个b数,急纵横转,侧游中出,玩闹似地给叶书找麻烦。

    叶书也不责备它,反倒是更加喜欢,偶尔兴致来了,直接从马鞍上跃下,在地上借力一踩,又急速翻转到非白另一侧。

    一人一马,尽得其欢。

    如此地进步神速,还多亏了汗血马的神骏。

    其不愧是古时战将,最期盼的神马,高大神骏只是其一个特点,性子温婉才是最讨人喜欢的所在。

    不像其他马匹,稍牛b一点,就马性极烈,难以驯服。

    嗯,汗血马最是乖巧、可爱……

    唯一不好的一点:就是能吃!

    特别能吃!

    还挑嘴!

    这是让叶书最想吐槽的一点了。

    地上的青草,只是它的零食,叶书要是敢拿这个糊弄它,直接就能给叶书一蹄子。

    最一流的精马料,是必须的!

    粗料虽然也是必须,但只是辅料,还是不爱吃的那种。

    除非是因为运动少了,生病了,才会多加些粗料,哄着它吃。

    其他时间,为了补营养,甚至还要加生鸡蛋!

    到了现在,更是每隔两天,就要往草料里,加上一枚“壮骨丸”,不然就闹小情绪,把屁股对着叶书!

    马的胃小,只有一个足球大小,吃个三分之二,就要停下来。

    因此,“一日三餐”就是个笑话,少喂勤添才是王道,跟奶孩子一样。

    就像现在,时不时地,汗血马就来咬叶书袖子,向他讨食吃。

    叶书这时就得喂它,弄得食料稍多了些,人家就不肯吃了,嚼上两口,就离开食槽,撒欢去了!

    等叶书刚收好食槽没一会,这货就又跑过来,继续咬叶书袖子,继续讨食吃!

    为了这事,叶书不知道跟它生了多少闷气,但瞧着它一脸无辜的小模样,却又心里软了下来,无奈地给它顺毛,带着消饱。

    偶尔被弄得烦了,叶书也会很难受,发泄地骂它:“伺候你这个小东西,比伺候我女朋友还麻烦!”

    可刚骂完,叶书就意识到:自己没有女朋友!

    心里,不由得更难受了……

    好在叶书有空间戒指,里面时间凝固,食槽收进去拿出来,马料还是新鲜如故,熟悉之后,也就轻松许多了。

    ……

    “难怪那些历史小说作者,都说你娇贵!”叶书捏了捏它的耳朵,“好好反省反省!你看看人家的蒙古矮马,长得不也挺壮实?还能产马奶给骑手当口粮吃呢!”

    回嵩山的路上,叶书再一次唠叨起“人家的孩子”。

    说到这里,叶书就向往了起来,摸了摸非白脑门上的头毛,长叹了口气:“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才能吃到你的马奶……”

    非白愉悦地蹭了蹭叶书的手,突然尖尖长长的耳朵一抖,望向远方一处山谷。

    叶书心有所感,几乎同时看向那边。

    只见十余名官兵骑手,正下了马,与一名蓝色布衣的年轻女子争斗,那女子一手藤鞭功夫颇为了得,加上那为首一名秃头官兵,有意活捉,一时还能抵挡。

    正是白无暇!

    叶书看这一幕,觉得有些眼熟,待看清那名秃头官兵的脸时,忍不住就失声说了出来:

    “这不就是秃鹰嘛!”

    计春华扮演秃鹰,一举成名,成为武侠剧中,最经典的反派恶人之一,叶书对他印象极深。

    尤其是在计春华去世,了解其为人后,叶书对于他所饰演过的角色,更多了一层喜爱。

    嗯,喜爱得真要在眼前见了,又恨不得一枪捅死他!

    白无暇毕竟力弱,一个没留意,手里长鞭就被秃鹰控住,虽然及时扯了回来,但明显也是强弩之末。

    秃鹰得意大笑,眼瞧着一只小绵羊跑出羊群,从他身边就要溜走,顿时俯身单手抓住小绵羊,鹰爪用力,就要将这小羊抓死。

    就在此时,秃鹰心有所感,身形急闪。

    “嗖!!”

    一枚羽箭,瞬间扎在他的肩膀上,将他身体射得一阵颤动。

    场中,也传出叶书喝骂的声音。

    “秃鹰!

    把小奶羊给我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