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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座山,山里有个庵。依青山,傍绿水,青砖灰瓦隐在云间。
一个小光头泪眼婆娑的拉着大光头的衣角,小光头抽了抽鼻子,诱人的大眼睛可怜巴巴望着大光头。
“师父,徒儿害怕。”小光头抽泣。
“红豆,你连师父都不怕,那山下没什么让你害怕的了。”大光头安抚道。
“师父,你让徒儿去渡人,可是我只想参禅,不想离开家。”小光头捏着师父的袖口就是不放手。
“红豆呐,你的禅法师父教不了。在山下,有你的禅。所以你啊,终有一天会离开师父的。”大光头宠溺的摸了摸小光头没有一根头发的光头。
小光头似懂非懂,乖巧的点了点头,眼珠子却一直不肯放过师父身后。
“红豆啊,你师娘舍不得你,她在那棵树后面偷偷看着你呢。”大光头对红豆悄悄说道。“坚强点,下山去吧。南国,保护好你师妹。”
“师父,弟子不会让任何人欺负师妹的。”静静站在红豆身旁的一个年轻的小和尚一脸正色。
“此去路险,你二人要好好保护自己。”大光头说完转身,已经泪目。一步一步攀上石阶,走过了一万遍的台阶,这一次似乎如登天门难爬。
没心没肺的南国,见师父离开,变戏法从手中变出一串糖葫芦塞给师妹。“红豆啊,师父说了,要我好好保护你。你就放心好了,你走到哪,师兄都会在你身边,天涯海角也不算是很远了,所以你啊,不用害怕,有我呢。”
“呸……可你连我都打不过呢,我还要保护你呢。”红豆似乎想起不会一丝法力的师兄还需要自己保护,小脸上布满了哀怨。
离别是淡淡的忧愁,落日是淡淡的离殇。红豆怕闷,拽住挂在南国胸前的佛珠,扯着他坐在路边的草坪上。
“红豆你又怎么了?师父说了,让我保护你,我们要在太阳落山前找个落脚的住处。”南国唠叨起来像菜市场买菜的大娘。
红豆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小和尚不敢说话了,静静地看着红豆好看的眸子。南国傻兮兮的想着,师妹的眼睛可比经书好看多了。
“天涯的尽头在哪里啊?”红豆揉了揉有些酸累的双脚,挨在南国身旁。南国不敢打扰师妹,静静一动不敢动,他发誓自己平日里打坐都没这么端整的。
“红豆啊,我看过一本书。上面好像说,天涯的尽头就是家。”南国一本正色的说道。
“哼,骗子。臭南国,谁让你平日不好好念经。我听师父讲,天涯的尽头有风沙呢。”红豆偏过头不理南国。
小和尚急了,扯着胸前的舍利子发誓。
“红豆,骗你的人做小狗。”
红豆看着南国一本正经的样子就有些来气,见不得他说自己的大道理。南国看红豆不说话,满脸堆笑挤在师妹身边。秋风趁着落霞摘了一片黄叶掉在地上,让红豆又想起了师父,师娘,还有从小长大的庙。对了,还有师父养的大黄狗。
长安城,一处豪宅中。正厅中间坐着一个身材魁梧,半边脸带着面具的中年男子。他咽了一口茶水,嚼了嚼含在嘴里的叶子。
秦嵩捺不住性子,剥了一个橘子,白皮倒是懒得没撕。笑脸相迎送到魁梧男子手中,那人笼罩在面具中的一边脸虽然看不见,但是另一边却是目光阴沉的看着秦嵩。
啪……
魁梧男子终于发怒,虽然拿了橘子,但是一手狠狠拍在椅子上面。
“好你个秦嵩,你可知罪。”魁梧男子冰冷说道,声音洪亮,自带威严。
“侯爷,老子……我只是闲待在城里蛋疼,出去打个猎。您看您发这么大火干嘛?伤了身子我老秦就成了罪人了。”秦嵩挤眉弄眼。
堂中一些人都是朝中有名的文官或者就是骁勇的武将,虽然知道秦嵩做事荒唐,却还是忍不住视而不见。这人出身名门,还是秦朝大名鼎鼎的天宝大将军,战场上敌人闻风丧胆的屠夫。可私底下,与人相交,却也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无赖。
魁梧男子是当朝皇帝亲封的镇国侯,手中握有十万兵马,更兼统领天子御前的镇国护卫。此人,便是声名赫赫的周毅。朝中少有人敢在他面前放肆,秦嵩是独有的一份。
镇国侯周毅无奈的看了一眼打浑的秦嵩,面对这位他最赏识的弟子。周毅虽然嘴上说的狠,心底却没有发怒。原想趁着机会提醒秦嵩稳重点,只是秦嵩耍赖皮的功夫也不简单。
秦嵩带兵想要去越州马踏江湖的事,自然被他知晓。这胡闹之举,周毅自然不同意。若是平时也就随他去了,自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今新法颁布,朝中颇为在意。关键之时,若是秦嵩因为此事,惹恼了皇帝,免不了责罚。就算自己这一番苦心,这小子总不能理解,周毅看着一脸贱笑的秦嵩有些恨铁不成钢。
这件事过也就过去,周毅也懒得提。幸亏周围都是自己的人,若是被敌对势力看了去,免不了一些麻烦事。一向镇定,稳重的镇国侯心想找个法子,让这厮好好学习一下,消磨他的性子。
当着麾下众文武的面,骂了秦嵩几句。
众人退了大多数,只留了一个样貌英俊,用玉簪绾着长发的年轻人。
“侯爷,明日青州府沈大人寿辰。礼品我已经准备好了,侯爷看看还需要添置一些什么嘛?”年轻男子递给周毅一张列罗了贺礼的册子。
镇国侯麾下有一文一武,都是不可多得的能臣,号称是双秦。紫衣男子,面如冠玉正是双秦之一的秦天河。
周毅手指敲打着桌子,看着贺礼单,点点头。
“明日,沈大人寿辰,秦嵩你也跟着去。回去好好洗个澡,别给老子丢人,知道么?”周毅淡淡说道。
“侯爷……”秦嵩想拒绝,看着周毅看都懒得看自己,话到嘴边缩了回去。
“好吧。”
双秦难得同时出现,一起离开侯府,秦嵩打趣身旁的同僚:“秦相公,我看你眉心泛红,有大劫降至啊。”
“将军,说笑?”俊朗男子,挑眉。
“你瞧我老秦像说笑的人吗?”秦嵩一本正经。
秦天河似乎很想说像,忍住没出口。没和不正经的秦嵩走一块,先跨出步子。
走了几步路,一袭紫衣,翩翩俊朗的秦天河扭头问道:“将军,有什么妙法可破我的劫难吗?”
往路边趴在地上的野狗丢了一颗碎石子,秦嵩看着面色红润如娇美女子的秦天河哈哈大笑道:“有啊,有啊。你走到月桥头,对着清乐街招手,自然就会有神仙出现。莫说我老秦不讲义气,治好了天煞之劫,别忘了兄弟我。”
秦天河听他讲完,一双俊目出火。饶是他如此好脾气,也受不了这厮。很想开口骂一句他娘的,秦天河看着一只野狗冲过来对着秦嵩乱吠,笑得肚子疼。
这该死的野狗忒不识货,吃了秦嵩一石子就单枪匹马过来挑战秦嵩。秦嵩又扔了一石子,那狗叫的更厉害,似乎要让秦嵩见识一下疯狗的威力。
白云远去三千里,一片孤舟载落日。点点残阳映着斜塔,湖面上一张乌篷船从两山间荡悠悠而来。
“徒儿,你一定要记住,切莫与人生事。”乌篷船中老者嘱咐这一个腰佩长刀的年轻人。
“师父,你所说的机缘我还不是太懂。不过,若是帮助秦王一统,弟子还是有一些把握的。”年轻男子回道。
“好的,红尘炼心。莫心你要切记,名利功名是浮云,大道在心中。”老者声音渐渐模糊,那少年独自一人站在乌篷船上,老者已经消失不见。
燕云河,奔腾不息,如一条长长的彩条。大河边,一个码头上。两个穿着奇异服饰的男子,一头金发。
“师兄,宗门中发布的任务说帮助凡界一个叫做“岳”的小国家击败其他的帝国。依我看,这等差事,有我们两个筑基修为,那万点宗门积分是妥妥到手了。”一人说道。
“你我还是见机行事吧,按照常理来说人间界自然不会有什么危险的。不过,小心才能使得万年船的。”另一个金发男子回道,不过言语之中露出的不屑更甚。
如果有法力高深的人,在人界间滞留,一定会发现最近人间界出现了无数的修真界修士。乱世年头,有修真者出没在凡间,早有传说。传言中,积功德,红尘炼心都是说仙人的故事。
地球上,早有乱世道士下山,匡扶正义,锄奸罚恶的故典。
风雨欲来,一场乱世战争已经是一触即发。空气中渐渐弥漫而出的血腥味,形成了一股天地大势。东土,人间界,燕云十六州似乎因为这场风雨,天地为之变化。隐隐间竟然生了出一丝常人无法察觉到的改变。
灵气复苏!
咻……
林子云正在打坐,忽然睁开眼,露出微笑。莫名,天地间的灵气忽然变了。不再如以往了,以前林子云吸取灵气可以用探寻来描述。而现在竟然能够清晰可以感应到天地灵气,这片刻的打坐,甚至可以赶上往常半日的修炼了。虽然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原因,但是这种情况就目前看来绝对是对自己有利的。按照如此修炼下去,他突破到炼气期三层相信只用两个月左右的时间了,想到这里,忍不住心中一喜。
燕云十六州,没人察觉到发现了巨大的改变。但是无数的意外和诡异事件的发生,已经让少数人人心惶惶不安了。
秦国三州黎洲范围内,有村民干活。在燕云河边看见了一头黑龙喝水,传说有十几米高的榕树大小。周围村民纷纷议论,弄的当地县令派人去燕云河畔查看。那一夜巡逻的五个守卫,三死两伤,一个昏迷不醒,一个彻底疯了,嘴里囔囔说“龙啊”,“龙啊”。
明国,是一个依附在秦国势力下的小国。
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刮起了黑风。小镇上百余户人家丢失小孩,无数人传说看见了地狱饿鬼活吃孩童。
缠绵百里的南山之中,一只活了百岁的白鼠。忽然摇身变化成了一个赤裸身子的美丽女子,那女子有些不相信的摸了摸自己的脸颊,惊喜若狂。
当世最为出名的武学宗师,名叫鬼道人。龙虎山是出名的道教圣地,鬼道人如今算来已有百岁高龄,被人称为活神仙。老者盘坐在山峦之巅,闭目听着道童诵经,日复一日多年。
“天地之息……”
鬼道人武学已入化境,每日钻研道法长生。这一日,听到道宗玄法,忽然大笑三声,开口说道:“天道不灭,吾道不孤。”
这些光怪陆离的事情,在悄无人注目的地方渐渐出现。
燕云大地,列国征战,百舸争流。随着秦国司马提出变法,又鼓励学术发展,各派学子争论,已出现诸子百家的盛况。天道无情,百姓无主,这乱世之中,顺应天下发展,终会出现一个一统天下的皇朝。
而修真界,已经有很多门派抓住这个机缘,派出弟子入世辅助君王了。不知多少年,从未有过的一场乱世风云,掀开了大幕。天地不生英雄,而是时势造就英雄,且看这场百年争霸,谁主沉浮吧!
青州,江南府的沈藏沈大人不仅仅加官晋爵而且时逢五十寿礼,朝中无人不知。春风得意的沈州长是状元出身,深得皇帝宠爱,这次更是赐了亲笔所写的贺寿词还有金银珠宝。
小院幽幽,一个身穿贴身蝶服的年轻少女用手作枕,螓首倚在娇嫩玉臂上,弯曲着手臂叠在窗台上。柔荑双手藏在衣袖口里,美目哀愁。
“初儿,爹爹寿辰,我祝寿词还没写好呢,哎。”紫衣少女擒着朱唇,凝视着天空发呆。
“怕什么,小姐才华过人,写什么老爷都会喜欢的。”叫初儿的丫头拎着一木桶水过来,放在花栏旁。
“哼,小丫头。就知道说好话,我去瞧瞧田伯伯前日送来的牧月花。”沈绿衣十五六岁的样子,巧笑倩兮,美不胜收,是一种大家闺秀的气质。
如葱莹白的手指捏着葫芦制成的水瓢,撒了些水在花上。不谙世事的官家小姐,拢了拢衣裙,蹲在地上。
“花儿啊花儿,是什么让你这样闷闷不乐呀?伶仃一人你一定很苦吧,还好田伯伯把你送给绿衣了。花圃里有很多花儿呢,不过它们都睡了呢,大概也只有孤傲的你在月下绽放吧。”沈绿衣低语。
“小姐,小姐。初儿会好好照顾它们的,小姐心地真的好,对花草也这么在意。”初儿站在沈绿衣旁边。
“初儿,你帮我研墨吧。”沈绿衣拉着俊俏丫鬟进屋。
香闺中,摆着铺好的白卷。沈绿衣揉皱一张写着“长安秋梦,满庭秋雨澈,才见花开……”的纸张。
初儿调好香墨,沈绿衣拿着雕翎紫毫写道:长安秋早,佳节正好,花飞了。年年思雪,今年不比,来日写。庆生辰,庆生辰,层层告。感皇恩,感皇恩,恩恩报。今朝祝寿,寿比南山……
不知今年是何月?往年又是何年?这一次来到京城,沈绿衣总感觉心中有些说不上来的感觉,似乎命中注定该发生在她身上一些事,又好像有一个命中注定要出现在她生命中的人要出现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