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更多的谜团3

边北狼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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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使是到了后来,我也不会承认我丢人了,任何一个人都不能把杀人这个词汇说的云淡风轻,就好像是杀死了一只小鸡,活着是拍死了一只蚊子一样的轻松,毕竟人命关天,可是在丰华的眼中,杀人好像真的算不上什么。

    “你还记得当初我们遇到的那个偷了林家传家宝的那个小偷的尸体么?”

    我点了点头,说实话,那次还真是把我吓得不轻,那是我第一次看到被人杀死的尸体是什么样子的,这辈子我都不会忘记那个躺在小河边的尸体。

    “我当时说那个人不是被林老爹杀死的,是有我的道理的。”

    丰华说着,手上出现了一把匕首,我定睛一看,立刻认出了她手中的这个匕首,正是当时插在那个小偷身上的,而且在不久之前,这个匕首还曾经插过一个人的手臂,不由得再次打了个哆嗦。

    “当时杀死那个小偷的,就是这个匕首。我当时就说过,凭借着这个匕首就说明那个小偷不是林老爹杀的,其实理由很简单,这个匕首是属于人参一族的,而且只有在人参一族中比较有身份修为比较好的人才能够使用。其他人都是没有本领操控这个匕首的,所以杀死小偷的,只能够是我们人参一族的人。不过到底为什么已经化成的人形,而且颇有地位的人要杀死那个小偷,我就不知道了,至于那个家伙为什么在杀了人之后,没有把匕首带走,我就更猜不到了。”

    当时的情形立刻在我的脑海中回放,的确当时丰华对于林老爹不是杀人凶手的态度上非常的肯定。没想到这个看上去平平无奇的匕首竟然还有着这样神奇的作用。

    “这次拐叔带着不着调说是为了红榔头市,呵呵,不过我总是怀疑他们另有想法。好在我在沿途进行了搜索,无意中听到了在山居客栈中有四个人的谈话。他们几个人用很便宜的价格将山居客栈买下来。其实本来山居客栈的老板也没有指望着这个旅馆赚钱,人都没几个,生意又能好到哪里去呢。只不过是当初无聊的一时冲动之举而已,旅馆建好了,他自己也后悔了。正犯愁这个旅馆是弃之,还是继续办下去的时候,不着调出面将这里买下来,不为了别的,就是为了能够将我抓住。”

    听到了丰华的话,我的心中不由得感叹,人为了能够对达到自己的目的,很多时候真的是不惜铤而走险。后面的事情当然也就不出乎我的意料了,在山居客栈中,不着调重金请了几个所谓的高手和懂得一些邪门歪道的人住在这里,试图将丰华拿下。不过想想丰华身上可能带有的重要作用,貌似这些投入真的都是很值得的。

    记得曾经有人说过,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可以抗拒得了的诱惑,关键是看这个诱惑是不是足够大,是不是能够对症下药。已经化成了人参的丰华其价值是不可估量的,所以才有了这些人的疯狂。

    躲藏在山居客栈中的这几个人原本因为他们人多势众,还是信心满满的,可是他们还没有看到丰华的影子,就已经停止了他们的呼吸和心跳。

    丰华用不着非常粗暴的方式,就可以让他们在安乐中丧命,在处理了这几个人之后,丰华将他们的尸体都从山居客栈中移开。

    “为了警告不着调和拐叔他们,我在山居客栈中还是留下了很多的线索,目的只是为了让他们知难而退。第一次就是警告他们,我是从山居客栈来的,可是他们只是在表情上出现了片刻的震惊,就重新变得好像没事人一样;第二个就是其中一个死尸的手指。马宇田本来就是一个警察,从这根手指上,他可以发现很多东西。可是我还是低估了不着调和拐叔两个人的决心,他们两个依旧是没有受到这根手指的影响,还是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第三个就是那个死人的胳膊,一个血淋淋的胳膊,相信就是你这个年富力强的大小伙子都已经胆怯了吧,呵呵,可是他们,唉!”

    丰华轻轻的叹了口气,别说一个血淋淋的胳膊,就是马宇田再和我说在他的房间中发现了一根新鲜的手指的时候,我就已经是魂飞魄散了,如果我是拐叔和不着调,估计在发现了手指的时候,就已经放弃了这次进山的行动,早就已经打了退堂鼓了。

    最后一次的警告当然就是之前被丰华杀死的尸体了,让早就已经死去的尸体重新出现在客栈中,这对他们的威慑还是巨大的。终于让这两个贪婪的家伙放弃了他们固执的打算,连夜从客栈逃了出去。至于那个死尸,当然是不着调自己花钱雇来的,他们将尸体也同时带走,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事情。

    我的心中五味杂陈,不知道应该说不着调和拐叔的贪心不足让人感到痛心,还是应该对丰华的视人命如草芥感到气愤,人的思想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简单,我也没有办法进行评说,能够做的,只是一声轻声的叹息。

    当丰华和我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其实我还是更加偏向于丰华这一边的,丰华父女帮助拐叔找到人参,可以说是拐叔能够有今天的恩人也不为过,拐叔现在做出了这样的行为,无异于恩将仇报。可是丰华毕竟是一个精灵,我应该怎么做?

    纠结中,慢慢的从椅子上站起来,在房间的旁边还那个大老虎还趴在门口的位置,可是因为我的心中有事,所以根本就没有特别的在意这个大老虎,只是失魂落魄的从房间中走了出来。

    我能够感受到的是丰华一直目送着我的目光,一直在我的背上流连。沿着溪水向前走,我也没有注意到路上有什么标志,心乱如麻,我自己都不知道是花费了多长时间才来到了当初曾经宿营的那个大石头的旁边。轻轻的摇了摇头,辨别了一下方向,打算回家去,从此之后也不想踏入到长白山一步了。曾经的拐叔在我的心中是一个德高望重的前辈,是个值得尊敬的老人,可是通过了丰华的讲述,他的形象在我的心中轰然倒塌。

    “用不着这样的失魂落魄吧!”

    忽然在我的身后传来了一声轻笑声,顺着声音我猛的转过头,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在我身后的树林中已经升起了雾气,而在朦胧的雾气中,一个女子的身影慢慢的向我走了过来。曼妙的身姿,出尘的脸庞,整个人的身体好像都泛着圣洁的光芒一样。

    怎么也没有想到她竟然会在这个时候出现,和丰华不同,之前我对丰华也只是猜测,可是这个女子已经直言不讳的告诉我了,她就是一个参姑娘,而且在她所生活的地方,就已经很明显的暴露了她的身份。

    “参姑娘,原来是你啊,没想到能够在这个地方遇到你!”

    我的脑子还没有完全从刚才的震惊中清醒过来,所以显得有些语无伦次,糊里糊涂的和参姑娘说道。人参本来就是生活在长白山中的,能够在这里遇到她,还真没有什么没想到的。换句话说,其实更像是我闯入了人家的家中一样。

    参姑娘并没有因为我的问题有任何的错愕,笑盈盈的看着我:

    “呵呵,曾经有一个传说,里面说过,只有心地善良的人才能够有机会见到化成了人形的人参,你能够几次见到我,证明你的内心还是善良的。”

    我可不敢奢望能够得到这样高的评价,苦笑着摇了摇头:

    “姑娘过誉了,我可不是什么心底善良的人,唉,如果真的有这样的一个传说,也只能说明这个传说实在是太不真实了。假如只有心地善良的人才能够遇到化成了人形的人参,那么拐叔和不着调应该怎么算,他们觊觎着丰华,难道还能够称之为是好人么?”

    参姑娘听到了我的话,咯咯的笑了起来,把我笑的一头雾水,不知道是什么能够让他如此的发笑。等到他的笑声止住了,才慢慢的坐在之前我曾经坐过的大石头上:

    “也许他们有难言之隐呢?毕竟我们是人参,在挖参人的眼中,人参永远都不是和人的性命相比的。在他们的眼中,我们不过就是一味药材而已,而在他们的心中,可能却是可以挽救一个人,甚至是很多人的生命。你说说,他们这样做,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的做法?”

    我低下头了,在脑海中回想着参姑娘说的话,一个人参能够有这样的想法,对于我来说,真的是难能可贵的,而作为一个人类的我,无疑自己的想法还是有些太狭隘了。

    “你可以在回去之后,和不着调询问一下,就能够知道他的一些想法了,我不想以任何的恶意来揣测什么人。不过,无论他有什么隐情,在我的心中,化成了人形的人参也是性命,我都是非常支持丰华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