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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寻了好一会儿,和我之前想象中的一样,其实大家做的就是无用功,而表现出高深莫测样子的不着调的脸色也变得非常的凝重,看来他也比我们好不了多少。本来么,事情已经过去这么久了,还想要有所发现,真是有点痴人说梦的味道。拐叔和大勇已经没有了兴致,回到了车子中闲聊。看样子他们已经放弃了。
我也抹了一把头上的汗水,试图转身回到车子中,已经是六月份的天气,中午的太阳还是非常的毒辣,在这样灼热的太阳下面,晒伤那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抬头看看不着调,他也同样是满头大汗,但是视线依旧在虚无的空中寻找着什么。不管他是真的有本事,还是在故弄玄虚,现在他的表现都足以让我钦佩,这种敬业的精神还真是我辈之楷模。不过,我也不想继续坚持无用功了,也打算转身回到车中,可是就在我刚刚转身的时候,忽然感到背上一阵的奇痒,这种痒和蚊虫叮咬有着很大的不同,就好像在肉里面有什么东西要钻出来一样。
“哎呦!”
我低声的惊呼了一声,然后拼命的将手向后背上抓,可是痒痒的位置还真是尴尬,弄了好一会儿也没有抓到,我的身体也不由自主的转了过来。就在这个时候,忽然感到眼睛中一阵的灼热,好像被针扎了一样的刺痛。这让我的注意力瞬间就转移了,连忙重新寻找着刚才眼睛有刺痛感的方向,路边的草丛中,一抹明亮的光芒一闪即逝。虽然时间非常的短暂,但是我还是清晰的感觉到了,连忙快步的走了过去。
在草丛中,一个小玻璃片一样的东西静静的躺在草丛中,就是他刚才反射了太阳的光芒刺激到了我的眼睛,这个玻璃片也就只有指甲的大小,如果不是恰好光芒刺入到了我的眼睛中,我也根本不会注意到他。随着我的身体转过来,背上痒痒的感觉也消失了,就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奇怪了,这是什么东西?”
将小玻璃片拿在手中,翻来覆去的看了几遍也没有看出来有什么不同的,这是一种类似于女孩子照镜子时候用的单面的玻璃片,只不过在背面涂着的不是灰色的水银,而是黑乎乎的东西。看样子应该是从什么东西上破碎下来的。在马路上这样的碎玻璃随处可见,因此在看了几眼之后,我也就对他失去了兴致,这个时候耳边传来了不着调的喊声:
“大彭兄弟,你发现了什么么?”
如果说这个碎玻璃片也算是一个发现的话,我估计会让其他的几个人把大牙都笑掉了。
“没有,什么也没有找到!”
说话之间,我就想要将碎玻璃片扔掉,可是不着调一个箭步就冲了过来,跑到了我的身边:
“等等,你手上拿着什么?”
我嘻嘻一笑,把碎玻璃片在在不着调的面前晃了一下:
“没啥,一个碎玻璃片而已……”
还没有等到我把话说完,不着调已经一把从我的手里把玻璃片抢了过去,仔细看了看,满是汗水的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哈哈,我就说嘛,就感觉着这里有不对劲儿的地方,可是就是没有发现问题出在什么地方,现在总算是有了发现了。大兄弟,你也用不着这么谦虚嘛,有了发现就是有了发现,放心,这次行动你居功至伟,可以给你更进一步的优惠,哈哈!”
说完他洋洋得意的向车子的方向走去,把我弄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站在公路的旁边,这家伙在看到了碎玻璃片之后一脸的嬉皮笑脸,让我想到了和他在长白山中相遇时候的场景,好像转眼之间又回到了在长白山中的那段日子。只是这个怎么看着都是平平无奇的碎玻璃能够是什么重大的发现,这让我实在没有办法理解。
尤其是不着调的话让我更加的感到郁闷,之前他不是已经说了么,这次是义务帮忙,怎么又扯上了进一步的优惠了?难不成是打算倒找给我一点钱不成?
“来啊,上车啊,发现的已经够多了,难道你喜欢日光浴?”
不着调从副驾驶的位置上探出头来,冲着仍旧傻乎乎的站在马路边上的我大声的喊着。答应了一声,我连忙快步的跑了回来,当车子发动之后,车子中清凉的空调让我感到浑身上下都舒爽了很多。
不着调的兴致看上去非常好,他开心的和大勇开着玩笑,可惜,大勇这个家伙明显是那种不苟言笑的人,他的顶头上司和他说三句话,他顶多会回答一句。有时候还对不着调的玩笑根本置之不理。让我真的为这个小伙子在不着调公司的未来担心,见过不会来事儿的,可是还真是没见过这么不会来事儿的。如果不了解他的人,还会以为他对老板的谈话不屑一顾呢。可是不着调的兴致依旧丝毫不减,依旧是自顾自的说着一点儿都不好笑的笑话,最后,还是我忍不住插嘴了。
“那个,不着调老兄,那个碎玻璃片到底有什么用啊,看你好像很重视一样?”
“天机不可泄露,哈哈,以后你就知道了!”
不着调连头都没有回,只是哈哈一笑,冲着坐在后座上的我摆了摆手。
“我们去哪里吃饭?”
开车的大勇闷声说道,看来这家伙对于吃饭的问题明显比不着调的笑话更加的感兴趣。
“随便找个地方吃一口,然后我们回公司处理点儿事情,大彭和拐叔也到我们那里休息一下,等晚上了安排一下召唤兔子的事儿就行了。”
大勇点了点头,看来这家伙对于吃的还真是没有什么太高的要求,只要能够吃饱就满足了,不过我虽然在不着调的办公室中,听不着调讲解今天的计划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都是处在失神的状况中,可是也知道他好像说了好多,怎么弄了半天只是来到事发地点勘察了一下,然后好像就没我什么事儿了呢:
“不着调,下午不用我们帮忙在做些什么么?我记得你好像说过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的啊?”
“嗯,是有不少的事情,不过大部分你们都帮不上什么忙啊,还不如早早的休息一下。”
“那我可不可以在这里下车,自己打车去一趟安息堂?”
之前已经和兔子的爱人询问过了兔子骨灰放置的安息堂的位置,因此我倒是真的希望能够去那里拜祭一下。不着调愣了一下:
“你要去拜祭兔子?”他低着头想了想,这也是人之常情,也不等我回答,点了点头,然后对大勇说道,“那就顺路将大彭放到安息堂门口吧,我们回去。”
省城也算是一个不小的城市,可是给死去的人安置骨灰的地方可非常的少,只有三个安息堂。开办这种地方,如果没有点后台还真是没有办法拿到手续,这也就导致着价格不菲。至于土葬,那就更不是我等**民所能够想象的事情了。难怪有人会说,在现代的这个社会中,生不起也死不起了。
意外的是拐叔竟然也和我一起在安息堂的门口下车,我们两个人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然后迈步走进了安息堂中。在任何时候,死者为大这都是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对于死人,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都会比活人要多付出一些尊敬。
外面是骄阳似火,可是进入到了安息堂中,一股阴冷的气息还是让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经过了对工作人员的询问,我们两个穿过了前面的院子,来到了后面。终于找到了存放兔子骨灰的地方。兔子昔日的音容笑貌再次在我的脑海中浮现,之前在长白山的小村庄分手的时候,还是一个生龙活虎的家伙,可是等到我重新回到省城中,他已经被收敛在了一个小盒子中,这不由得让我感到了世事无常。拐叔的表情也非常的肃穆,静静的站在我的旁边,就在这个时候,忽然从旁边走过来一个老人,一脸的松树皮一样的褶子,看上去应该是和拐叔的年纪差不多。
本来我们祭拜了兔子之后就打算离开,可是那个老者正好拦在了我们的去路上,在老者佝偻着身子前行的时候,我还没有注意到他有什么特别的,但是当他抬起头来,和我四目相对的时候,不由得吓了我一跳。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中,绽放着异样的光芒。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从这个老者的眼睛中我就可以感到这老爷子的精气神可不是一般的旺盛。
在老者看到了我的时候,眼神中闪过了一丝异彩,然后慢悠悠的走到了我的身边。我连忙侧过身子,把路让开。可是老者并没有马上走过去,只是轻轻的在我的肩膀上拍了拍,然后笑呵呵的说道:
“小伙子不错啊,精气神挺足的!”
说完他轻轻的咳嗽了一声就走开了。看着老爷子消失在视线中,我的眉头紧紧的皱起,不知道这个老爷子是从什么地方看到我精气神足的,反倒是觉得他的精气神要比我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