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山中捡人

溯烟上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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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历150年三月,春。

    我叫沈冰然,在陈家村已经生活了四个月,不过在村民们眼中,这应该是我在这个村子的第十二个年头。

    我刚“来”到这里时,正是冬天最冷的时候,索幸村长和邻居祥嫂送了柴火和粮食上门,屋后又正好有一片竹林,能让我天天去挖冬笋,我才没有被冻死或者饿死。等大雪一停,村里人的走动也多了起来,我趁机多打听了些消息,才知道这个陈家村紧挨着华国边境的白龙山,而这山里长着不少草药,尤其还有一样“宝贝”——野山参,每年都有商人来高价收购,而今年冬天大雪,收购的人进不来,大家只能把采来的药材屯在家中。这种野生药材,本就值钱,炮制过则价格又能涨上好几倍,偏生村里人没人懂如何制药,我穿越前的“本行”就正好派上了用场:我主动提出帮村民们炮制药材,再从中抽取一些加工费。村民们大都是好相与的,因此这个“合作”进行的很是顺利。如今,冰消雪融,我便动了进山的心思,前前后后去了几回,也算是积累了不少经验。

    这天,我恰好在山里发现了一块草药繁茂的地方,一兴奋便多耽搁了些时候,等返程时才发现天上乌云密布,云脚长毛,怕是不久就有一场大雨,便不自觉加快了脚步。

    想起从附近的一条山沟翻过去可以抄近路,尽管不大好走,但大雨不等人,我还是决定翻山沟回去。

    人迹罕至的山路上杂乱的堆叠着草木石块,踩在脚下发出诡异的“咯吱”声,但真正让我发怵的并不是这个,而是空气中除了草叶腐烂的气息,还夹杂着些奇怪的味道。

    味道越来越浓,逼得我不得不停下脚步,细细一闻却惊心不已:这味道……好像是血腥味?!

    以往村民进山遇着野兽伤人或是盗匪劫道都是有过的事,伤者若是不巧没能及早被寻到几乎就得送命,但这毕竟罕见,因此当我顺着草丛里露出的一片衣角发现那个昏迷不醒的男人时,我感觉呼吸都要停止了。

    男人身上是一件破损不堪的战袍,血迹斑斑,尤其是胸口一片殷红,也看不清楚是受了什么伤。

    这是个相貌十分英俊的男子,但如今的他双目紧闭,脸色苍白,如果不是胸膛还有轻微的起伏,大概与死人也没什么两样了。

    风平浪静的做了四个月村姑,猛然遇上这种事,内心少不得得斗争一番:我是不是该救他?可万一我还没把他拖回去他就在半路上断气了我能把他埋哪去呢……

    最终,我前脚把他弄回家里的床上,大雨便倾盆而下,而男子的生命力还算顽强,我担心的事并没有发生。

    将昏迷男子安顿好,我开始在背上的药筐里翻找起来。

    三七、当归这些必得先找出来备着,还得仔细检查他身上的伤是个啥情况,受伤了还在草丛里躺那么久,怕是伤口已经有了炎症。

    把手放在他的额头上探了探,不出所料的滚烫。我当机立断,先把他身上的衣服除下,却发现他胸口还在渗血的那处最严重的伤口有些不太寻常。但此时我也来不及多想,检查一番后,清创、止血、包扎一步步做下去,心里庆幸之前帮村里人制药时,还答应他们顺带帮着看看小伤小病,所以家里备齐了酒和纱布之类,不必冒着大雨费心去寻。

    待到所有的事做完,已是深夜。

    终于有功夫闲下来喝一口水,这不由想起了之前在医院值夜班的日子。

    趁着空闲,我细细打量起这个被我救回来人来:五官线条硬朗,手上着力处有厚厚的茧子,再结合发现他时身上的战袍,应当是出身行伍之人,但或许是受伤昏迷的缘故,并未给人什么压迫感。

    好像,还挺好看的样子,虽然并不能因此节约纱布和药什么的。我暗想。

    三天后,这个男人醒了过来,而他醒来的这个时候,我正因为把一满筐柴火和草药往屋里搬而重的呲牙咧嘴。

    那男子看到我在做的事,意欲下床帮忙却觉得浑身无力,动作之间又不小心牵扯到了伤处,不由吃痛的抽了口气。

    我见状赶紧抬手让他躺好:“哎哎哎,你先别动,好不容易包好的伤口可别又裂开了!”

    男子有些懊恼的皱了皱眉,但还是依言照做了。

    作为大夫,我见过不少大病初愈的人,因而他的想法我也能揣摩出一些,便出言安慰道:“你也别太心急,之前我把你带回来的时候,你流了不少血,还因为伤口发炎发着高烧,醒过来觉得全身没力气再正常不过了,不过你能这么快醒过来也真是不容易。”我将装草药的筐子指给他看:“要知道,我这几天采的制的药差不多顶了我之前一个月的量。

    那男子看着我,沉默片刻道,声音如金石相击般好听:“……多谢,劳姑娘如此费心搭救,铭感五内。”

    我回他:“没事。我叫沈冰然,就一乡下丫头,恰好懂些岐黄之术,否则也救不了你。我看你像是从军之人,我们这虽说靠近北方边境,但也不是啥军事要地,你是怎么会受了重伤倒在这大山里的?”

    男子顿了顿,似乎是在组织语言:“既蒙沈姑娘相救,在下也该据实相告。我名辰逸,是名军士,今年冬季严寒,北戎亦受其害,只雪一化便带兵往边境掳掠,镇北三关一带的战事越发吃紧,在下正是此时接到任务,奉命前往北境,却在半路上遇人暗算,不仅与兄弟们失散,还受了些伤,原想找山里的住家求援,找到一户人家想要上前却不知怎的眼前一黑,醒来,便在这里了。”

    他的声音有种令人信服的力量,加上他既如此说,我也不好多疑其他:“我们这素来也没遇上过这等事,想来是那户人家看到了你但以为你已经死了,怕惹上麻烦,就在山里随便找了个地方把你扔了,结果恰好扔在我家附近。这真是,自己怕惹麻烦,也不扔远一点,把人扔到我家附近算怎么回事?”

    辰逸闻言有些尴尬:“咳,姑娘如此说,我倒不知道怎么接话了,看来在下只有庆幸捡到我的是沈姑娘,这才捡回一条命来。姑娘大恩,万不敢忘,日后姑娘若需要在下做什么,在下一定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救他回来本就是个意外事件,他说的如此严重,我反倒不好意思受了,便道:“好了好了,我这才刚把你救活,你怎么就想着万死不辞去了?我都说了,我一乡下人,想来也不会遇上什么要你赴汤蹈火的事。要不,等我攒够了开医馆的钱,你上我的铺子门口当吉祥物去,顺便帮我做个活广告吧”

    辰逸疑惑的十分真挚:“在下虽然不太清楚吉祥物是怎么个做法,不过听姑娘的意思,是要我去姑娘的医馆帮忙吗?”

    看来人还不傻,我赞许道:“不错嘛,基本掌握了精髓,不过这都是后话,眼下你把伤养好就是第一要紧的了。”说着,我挑出纱布和药瓶对他道:“来,我该帮你换药了,你现在醒了应该可以方便很多。”毕竟,古人穿衣服真是太麻烦了,军人的盔甲军服尤甚,堪称给他疗伤的第一大困难。

    辰逸理解了我的意思,脸上不由一红:“沈姑娘……”

    “你是不是想说“男女授受不亲”之类的?我这既然是治伤,哪有还在意男女大防的?”我扳着指头算给他看:“再说,之前你昏迷时我也是一天三次换药,还得每隔一段时间就用凉水擦洗一遍帮你退烧,这么算起来现在计较这个也晚了些。”

    换药的工作进行的还算顺利,辰逸最终还是十分配合的解开了上衣让我上药包扎,只是脸上还是带着不好意思的神情,我原本觉得没有什么,但大概是以往不省人事的人如今正睁着眼睛看着我上药,我居然感到有些紧张。

    换药结束,我瞧见他的耳根还是微微泛红,心里不由好笑,又见他欲言又止,便试探地问他:“不是我刚刚上药弄疼你了吧??”

    辰逸赶忙摇了摇头:“没有,姑娘的医术非常高超。只是在下有一件事,不知该如何开口。”

    我想了想,了然:“哦,我差不多知道你想问什么。照我看你的伤本该好好养上几个月的,不过你也说了你有军务在身,怕是躺不住几个月的,这样,你再好好修养七天,恢复一下元气,我也能有个帮你准备点常用药的时间。”怕他不遵医嘱偷跑,我故意严肃了脸色:“这时间不能再短了,真放你提早走了,一旦出啥意外,我前面花的精力可全白费了。”

    辰逸凝视了我许久,突然颔首一礼道:“原来姑娘什么都想到了,还为在下考虑得如此周全。一切听姑娘安排就是,只是怕姑娘的恩情,在下怕是无论如何也还不清了。”

    我笑他:“你这人也是有趣,自己伤没好,反而一心先想着报恩。我说,你要是真过意不去,我就等着日后向你讨双倍报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