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埋在心底的渴望

木南兮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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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美芬如同木刻人偶一般僵硬的站起来,机械的走出审讯室。她没有再看任何人一眼。

    汪小凡回到警局正好中午十二点,他听说文素在这里就赶过来请文素吃饭。

    转弯时正好碰到宋美芬,宋美芬苍白的脸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在过道里,要不是大中午的汪小凡一定以为遇到幽灵了呢。汪小凡走到文素身边指着远去的宋美芬说,“这个女人还真是可怜,一晚上失去了情人和老公,怪不得失魂落魄的”。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文素抱着文件往办公楼走去,汪小凡赶紧跟上。

    “也是,一个女人害了两个男人,真是红颜祸水呢”。

    “红颜不是祸水的根源”,文素斜了汪小凡一眼,“宋美芬年轻时据说是乡里的一枝花,在她十八岁的时候家里盖房子,家人为了八万块彩礼就把她嫁给了高壮壮”。

    “那时候八万块在农村不少吧,算是天价了!”汪小凡记得高壮壮的老家在中部一个不太发达的地方,八万块就算放到现在也不是一般人能拿得出来的,看来高壮壮为了娶宋美芬也算是下了血本了。

    “关注重点好不好”。

    “重点,嗯重点”,汪小凡赶紧做出洗耳恭听的样子,惹得文素偷笑。

    “重点是宋美芬觉得是这场婚姻把自己的前程给耽误了。宋美芬当时成绩很好,据说是能考上重点大学”。

    这些是刑警在调查高壮壮时从高壮壮和宋美芬老乡那里得知的。

    “也就是说宋美芬一直都对这场婚姻不满喽?”汪小凡点点头,“不满意的婚姻导致了出轨,这是不可避免的”。

    “以宋美芬的美貌而言,对她有觊觎之心的人趋之若鹜”。

    汪小凡想到宋美芬的样子赞成的点点头,不过却换来文素的白眼。

    “但是宋美芬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有什么越轨之事,究其原因不是她认命了而是她没遇到心目中的理想人选”。

    汪小凡恍然大悟。“宋美芬不是守身如玉而是不懈于身边的那些男人,可是秦川那家伙也不是多帅啊”。

    “这你就不懂了吧”,文素解释,“宋美芬心底对读书人的渴望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虽然八万块卖掉了她成为读书人的希望,但是秦川的出现让她的理想再次活了过来”。

    汪小凡皱皱眉头,“这么深奥,可是秦川是文化人和她也没什么关系啊,就算秦川娶了她她还是那个十八岁辍学的宋美芬吗”。

    “与有荣焉懂吗”,文素站定看着汪小凡,“那些拼命想嫁给偶像的人,你说她们也不能成为明星为什么还要如此?”

    汪小凡左手握个中空的拳头,右手食指放进中空拳头里然后又拿出来。“有些东西又不能凭这个来传导,真不明白女人们是怎么想的”。

    文素脸涨的通红,抱紧文件夹转身就走。

    “我请你吃饭去”,汪小凡赶紧松开手追上去。

    “不去!”

    “我今天洗了澡也换了衣服了,很香的”,汪小凡跑到文素身边伸出胳膊,“不信你闻闻”。

    “我有事”。

    “什么事啊,饭总是要吃的嘛”,汪小凡堆上笑脸。他不明白之前还好好说话的文素怎么翻脸就不认人了呢。

    “我小姐妹快结婚了,中午我要陪她去看婚纱”。

    “不是借口?”

    “真的不是,我要是拒绝你直接说就好了,还用得着找借口?”文素把汪小凡的胳膊推开。

    “也是”,汪小凡呵呵笑了。过了一会才觉得哪里不对。

    ……

    燕然和庄彻难得的坐在餐厅里吃饭。

    想起高壮壮的案子,燕然觉得就像是一场梦。来的快破的也快,那些看似不可思议的可疑之处却都是来自最简单的想法,若不是那个菜鸟林夕,他可能还在自以为是的专业领域内苦思冥想呢。

    高壮壮举起橙汁,“来,庆祝你快速结案!这可是破了桑海市刑事案件破案速度的历史记录啊!”

    燕然停下手中切牛排的刀,端起橙汁和庄彻碰了一下。虽然两个大男人喝橙汁有些怪异,但是为了保持头脑清醒,燕然执意点了橙汁代替红酒。

    “你还别说,抛开对错来讲高壮壮还真是个男人”,庄彻切下一块小牛肉塞到嘴里,“不过把自己搭进去了有些不值”。

    “也许他没想到我们会这么快找到证据”,燕然看着窗外一对情侣说,“他回去后就能有足够的时间把电闸箱里面的痕迹清除,电梯井里面的物证拆除带走,如此一来我们就不能拿他怎么办了”。

    没有证据只能拘留二十四小时,而高壮壮回去后就能以电工身份进入四号楼毁灭证据。

    没有物证没有人证,就算侧写师回来推测出正确的杀人过程恐怕也只能流于猜测层面。

    “我看了电箱里面的一撮灰都不敢相信这是出自高壮壮设下的”,庄彻吃了一口配菜,“他小学都没毕业却能想出如此精妙的设计,真是不敢想象”。

    别说庄彻不敢相信,几乎所有人都不敢这么想。只有林夕说高壮壮可能是在电闸上动了手脚。

    燕然下令后,刑警们在一楼发现电箱里的一排电闸很干净,几乎一尘不染,唯有主电闸下面的一撮焦成一团的灰在灯光下显得格格不入。

    就是这一小撮不起眼,几乎和电箱颜色想同的灰成了撬开高壮壮作案的至关重要点。

    有新烧的橡胶灰那就一定有火源。在电箱最近的一个垃圾桶里,刑警找到了一个一厘米高直径两点五厘米的铝盒装白蜡烛,蜡烛几乎燃烧殆尽。根据技术科推断,这段蜡烛应该是被点燃二分钟左右被熄灭的。

    而这二十分钟恰好和高壮壮八点五十离开四号楼到他再次回来时间相符。与此同时,铝制的盒子外面也检测到了指纹,传回去的指纹和电脑里的指纹做对比,很快就得出这个指纹却是是高壮壮的。

    检查电梯井的警察联系了电梯工,电梯工停下电梯打开一楼的电梯门之后,大家都震惊了。因为包在塑料袋子里的带血电锯真的躺在电梯井里!

    就是在这些铁一般的物证面前,高壮壮交代了作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