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故地重游

鲁西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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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非这东西还是因人而异的?不然为什么我能感觉到,马千军就感觉不到?”吴奇皱着眉头感受着从手中铁牌上散发出来的阵阵寒意,心里不管怎么想,都觉得有些意外。

    本来就以为是这铁牌的材料特殊,所以入手的感觉比较奇特,但没想到马千军居然竟会在别人的身上,看到另外一块相似的铁牌。虽然他也不能确定,这两者之间是不是就一定是一样的东西,但那个人竟然还是个巫师!

    那这就让这件事情显得有些诡异了!

    虽然时至今日,科学昌明,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大多数人甚至是绝大多数人的心里或者潜意识里,他们对鬼神的观念其实还是比较传统的。即便是未必真的信这东西,但肯定也是个个心怀敬畏的。

    毕竟有些东西,就算到了现在,也是无法用所谓的科学全都解释明白的。

    就好像在东南亚一带被广泛流传的“降头”“巫师”等等那些诸多带有神秘色彩的职业,按理说在现代的文明社会,不论哪个国家都不应该有这些迷信生存的空间的,但事实却恰恰相反,东南亚各地的巫蛊风气之盛,其实已经到了一种令人望而生畏的地步。

    不但社会上公开谈论巫术,人们不以为杵,而且巫师在当地的社会地位也是十分尊崇。上到达官贵人,社会名流,下到贫民百姓,劳苦大众,信奉巫蛊者简直数不胜数。

    “可是两块牌子假设真的是一样的,那这种东南亚巫师身上佩戴的东西,又怎么会出现在一个国内人贩子的身上?”

    吴奇虽然对那些神神鬼鬼的东西也不怎么相信,但他可却没少在家里老爷子的嘴里,听到过一些据说是他老人家亲身经历过的诡秘往事。再加上,他从小生活的地方,本来就是北方萨满教的大本营之一,就算到了现在已经没有多少年轻人信了,可是发生在身边的事情,却总事免不了一些古古怪怪的传闻。

    像是什么至今仍在许多农村乡下广为流传的“胡黄白柳灰”五位保家仙,跳大神,出马仙之类的,这都是他从小到大耳濡目染的。因此他对这种事的态度,其实也一直都是敬而远之的。

    换成老爷子的一句话,那就是敬鬼神而远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自己没碰上的时候,就当是没有,可一旦碰上了,那也得有敬畏之心!

    而且练功夫的人,尤其练得是像吴奇这种传承久远,少说也已经有了数百年历史的功夫,本身就也是属于传统文化的一种,里面的很多内容其实都是或多或少涉及到了一点儿神秘的东西的。

    所以,一听到手里的这块牌子,很可能是和东南亚那边的的巫师有关系,吴奇的心里顿时就咯噔了一下!虽然这未必就是他怕了,但的确也是让他凭空生出了几分警觉的心思。

    不过,这到底也只是一种猜测,马千军自己也说他是没有看清的,并不能真的确定这两块铁牌就是一样的,这时候为此纠结也没有多大用处。是以吴奇这时候也只是在心里提醒了一下自己,以后要对这东西多留点心后,便跟着马千军去泡澡了。

    马千军的这处宅子下面有地热经过,所以在地下的训练场外面修了一个很大的温泉池子,用来在训练后泡澡最是解乏不过。

    而且温泉池子还有专门的隔断,泡澡时根据每个人的身体需要,放入各种半成品的配方药物,人在里面泡上那么半个小时一个小时的,不但浑身清爽,疲劳顿消,而且对身体也有潜移默化的滋养作用。可谓是好处多多。

    “舒服!你这温泉真不错。以后练完功,泡一个小时的药浴,再找个技术高明的按摩师傅,给你做个全身的穴位按摩。多吃点补品。这么一来,倒是不用担心你下水练功给身子造成一些暗伤了。”差不多中午的时候,吴奇泡完澡,神清气爽。对着温泉的效果也是十分满意。

    他老家那边因为地质条件所限,几乎没有什么天然的温泉,所以尽管早就知道温泉泡澡对人的身体极有好处,但吴奇这的确也是第一次泡。感觉自然是有些新奇的。

    “那行,今天下午我叫人把该准备的东西都弄齐全了,明天咱们就开始练。”马千军笑呵呵的穿好衣服,拿起桌子上的车钥匙“中午了,咱们两个先去吃点饭,垫吧垫吧肚子,凑活一顿!晚上我再给你正式的接风洗尘,到时候哥哥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让你开开眼界。”

    “好啊,走吧!”

    吴奇也不客气,换完了衣服,转身往外就走。

    几分钟后,地下车库的大门一开,巨大的奔驰越野车轰鸣着沿着小区的专用车道冲上了大马路。

    马千军戴着墨镜,上面穿着一件热带风情的花衬衫,下面是大裤衩,人字拖,打扮的既风骚又俗气,不过这么一身衣服,偏偏被他穿在身上,配上他那一副健美强壮的身躯,就凸显出了一种不羁的潇洒和纯粹的野性。

    再加上这么一辆改装过后的,宛如钢铁猛兽一般的硬派座驾,一走一过间车子的速度宛如狂风,一时间却是不知道吸引了多少路人的目光(怒视)。

    吴城是妥妥的老城,历史文化悠久,但也正是因为如此,城市内部的街道就不是特别宽敞,来往的车辆一多自然便会很容易造成拥堵。所以一般的路面都有限速标志,从30公里每小时到五十公里每小时不等。

    结果,马千军一上路,速度立刻就提了起来,连连超车不说,表盘上的指针也很快指向了九十几。

    “慢点开。你超速了。”

    吴奇的眉头皱了皱,示意马千军开的慢一点。这里已经算是市中心的范围了,虽然中午的时候路上车不算太多,可在这种地方把车开到这么快的,先不说违法不违法,但肯定也不是什么好事。

    马千军明显有开快车的习惯,十足的酷爱冒险。人的手一放到方向盘上,引擎的轰鸣声越大就越能刺激他的精神:“没事儿,大熊!我的技术可是经过专业赛道跑了几万公里练出来的,而且车子也经过最专业的改装,不论是操作性还是灵活性都是第一流的……。”

    “你不能这么开车,因为太过放纵自我很容易就会让你的身心涣散。你先慢下来,我给你讲讲这里面的道理。”吴奇坐在副驾驶上,坚持让马千军减速。

    “放纵自我和身心涣散?大熊你到底要说什么?”马千军侧过头看了一眼吴奇,见对方的眼神直勾勾的看着自己,心里一虚,不由下意识的就踩了一脚刹车。

    他当然也知道在市区开快车是不对的,但这么长时间以来,也没有人对他惩罚,久而久之,胆子就也变得越来越大。

    “开车和练拳其实是一个道理,讲究的都是对自己身体的绝对驾驭。练得就是个得心应手,精细入微,心明眼亮,反应迅速。但你刚才在开车的时候,血往上涌,大脑受到太多的刺激,分明已经就不能保持足够的平静了。这就像是在和人交手时,越是高手间的厮杀,彼此间的变化形式就越是千变万化,你如果不能让自己的心彻底安静下来,那就肯定跟不上对方的变化节奏,然后就会被人牵着鼻子走,早晚也是个死。”

    吴奇看着马千军,说话不紧不慢,可脸上的表情却显得很严肃认真。

    “而像你这样的拳手,功夫练到了现在这种地步,本来也是不该出现这种错误的。由此可见,平日里你的生活肯定是十分散漫的,不能时时刻刻收束己心。怪不得早早就破了身子,泄了元阳。”

    “得得得,大熊。我刚才不就是开车开得快了一点么,至于么?”马千军闻言吓了一跳。不过他也不是傻子,顿时就也知道吴奇和他这么说话的目的到底是什么了。

    当下连忙把车速降到五十以内,连连求饶!

    暗恨自己当初,怎么就那么管不住下半身,一时冲动了呢……。

    “嘿嘿嘿!”吴奇笑了笑,见马千军听了人劝,就也不在这件事上多说。转而把眼一扫,看向窗外,然后他就忽然发现,马千军开车的这条路居然很熟悉!

    满眼的平房胡同,可不正就是之前他上午来过的那片吴城的平房区么?

    “咦,你怎么到这边来了?我记得这片儿马上就要拆迁了吧,能有什么好吃的?”吴奇心里一跳,暗中思量不知道是不是马千军知道了些什么。

    上午他在这边刚刚杀了十来个人,简直直接就把吴城的天给捅了个大窟窿。而这件事他之所以一直没和马千军说,一来也是心里担忧,顾虑重重,不知道自己的这位好友能不能接受,二来则是这种事的确也不是能轻易往外说的东西。

    一个人知道那叫保密,二个人知道那就叫听天由命了。

    这倒不是说他不信任马千军,而是有些东西实在是不适合除了自己之外的第二个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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