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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第三節再接再厲之智擒縱火犯
青浦分局的盛情難卻,鮑銀燕衹好勉爲其難,宴會開始之前,剖析案情,娓娓而談。
“前一天中午,假裝開會搜尋證據之時,我發覺圓臺面特別厚,不同尋常,敲敲聽聽方知是空心的。還發現圓桌底面有個小物件,就像無線電調節音量的旋鈕,它派什麼用場呢?”
“後來發現桌腿是固定的,還有一個開關。我一下子明白了,這是用來接通和切斷電源的。中空的圓桌中央一定有鬼!”
“當時我也吃不準是什麼東西,帶著這個問題回到招待所,撥通電話,請教老師,就是家母。她老人家說,這是一樁典型的圓桌定向殺人案。圓桌中央有根外套線圈的軟鐵,通電之後,它被磁化,成了一根條形磁鐵,具有N、S極。這樣一來,那個暗藏的旋鈕用來旋轉另一根磁鐵,不管二者是異性相吸還是同姓相斥,反正圓盤是轉不動了。”
“哦!怪不得轉盤有時靈活有時礙板,敢情是女老闆暗中控制!”眾人終於恍然大悟。
“她第一個抓小龍蝦,神不知鬼不覺地在轉盤邊緣涂上劇毒,接著很有禮貌地讓我先抓龍蝦,然後用手轉過圓盤,不知不覺地就沾上毒了,再自添手指,成了變相自殺,3個小時後必死無疑。一旦我中毒而亡,步前兩個死者後塵,她必定聲名大噪,同時為一幹被抓捕的小鬼子報了仇!”
眾人長長地噓了一口涼氣,真是殺人不見血,頓覺背脊上出冷汗。
有人再問:“既然是河豚劇毒,應該即刻倒地呀!怎麼會3小時後才毒發身亡呢?”
“說來話長了,鬼子憲兵隊里常用的慢性毒藥“龍膽樹根”諸位聽説過沒有?服用過後6小時才發作,二者合用,(6+0)÷2=3,難道不是嗎?”
“天哪!你懂得的東西太多了,我們自嘆不如多矣!”
“諸位謬獎了!老娘耳提面命,不斷教誨,我是耳濡目染,能學多少是多少。師妹,你說是不是?”
“OK!要不我偌大的年紀,還半路出家學吹鼓手呀!但是這些豐富的物理知識我還是似懂非懂。”
不過眾人認可尼娜的根基也不錯,能當機立斷,還是神槍手!一片贊譽聲,西洋嬸十分高興。
名聞遐邇的神犬小黃也是可圈可點,不是它的勇敢機智,千鈞一髮之際一蹴而就,不然後果不堪設想。
“和森”糕團店里的四個女性除了橫田雄一老婆之外,均已伏法,漏網的一個老板娘,一丘之貉,萬萬不可掉以輕心。
尤其是當前,在華的RB人,趕在撤離申城之前殺人,殘害無辜的百姓,以響應RB當局的號召,令人髪指。
青浦分局將案子結果匯報總局,為鮑銀燕請功、嘉獎。鑒於這次案發現場風險不小,特批她今後再外出辦案,攜帶一把勃朗寧手槍防身,以示關懷,也有利於她破案。
然而她婉言謝絕了,為什麼呢?她是個實在人,心想公婆都是布爾什維克,她倒好!為國民黨警察局辦事,還佩槍?那還了得!堅決不答應,還說穿警服已經很勉強了!鮑母勸說都沒用。
後來還是李政委批評她:“怎麼這樣死心眼!只要“身在曹營心在漢”,為老百姓辦事,打擊日寇,還是大功臣!”她這才答應。
沒幾天又接手一件案子。
江蘇太倉瀏河地區有所技工學校,白天發生火災,中午12點鐘起的火,當日正處臺風前夜,東南風勁吹,火勢兇猛,燒了幾個小時才被撲滅。
生活區里教職員工住房以及兩幢學生宿舍樓化為灰燼。雖說沒有人員傷亡,教學大樓也完好無損,但是老師、學生無處安身,一個個無精打采、魂不守舍,哪里還有心思授課、上課?
起火的發源地是木匠間,煙蒂點燃工場間地上的刨花,逐漸燃起大火的。木工師傅老朱和徒弟小浦正好到食堂去吃飯,一點也沒有發覺火苗,挺燒不動氣。
木匠間在生活區東南邊的角落里,平常少有人去,等到火勢蔓延開來才被人發現。眾人拿著滅火器材來救火,已經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
救火車來了好幾輛也不管用,火勢太大,回天乏術,只好眼睜睜地看著大火席卷整個生活區。
救火隊員筑城一條防火線,用水槍、水龍守著教學樓不受損失,丟卒保車。
事後,當地消防部門、檢察局組成聯合調查組展開勘查,發現火場有一根火柴棒殘梗,一攤燃盡的香煙灰,一雙燒焦了的棉紗手套。
種種跡象顯示,木工朱師傅有重大嫌疑,犯過失縱火罪,而且證據確鑿,沒法抵賴。
於是校方委托檢察院,直接起訴至法院,追究木工師傅的刑事責任。
人犯暫時關押在警察局,由刑偵處首先開審,但是人犯叫起撞天屈來,口口聲聲說他是無辜的。理由就是他戒煙半年多了,現在一天只抽兩支,身上也只帶兩根。
一支是下午活幹累了、休息時間抽,另一支下班了再抽。也就是說兩支煙還沒抽呢,何來煙蒂點燃刨花呀?況且有他的徒弟小浦作證。
徒弟的證詞是:師傅戒煙他反而開始學會抽煙了。每天中午必抽一支,常在師傅跟前洋洋得意:“飯後一支煙,賽過活神仙!”師傅不屑一顧,嗤之以鼻,用蘇北話戲謔:“飯後一杯茶,我是神仙勒爺!”
這段調侃常被人用來作為閑聊的話題,知曉的人還不少。
這一天師徒二人都沒抽過煙,論定是香煙屁股引起的火災實在是天大的冤枉!說什麼也不能接受。
警察局的警探見二人痛哭流涕,可憐巴巴,不像是假的。不免動了惻隱之心,想要為其翻案,但是鐵證如山,又無能為力,陷入兩難境地。
不得已只好上報總局,能否派名偵探鮑銀燕來審案,看是不是真的冤枉了!
再說鮑丫頭這里,偵探事務所的案子忙都忙不過來,好在有尼娜幫忙,協助鮑母工作,才能喘口氣。
這回她單槍匹馬,連小黃都不帶,上了邀請方派的車子直達太倉警察局。
在辦公室里仔細地分析了案卷,看了證據後皺眉搖頭說道:“漏洞明顯存在,不過單憑這些材料和證物,還不足以翻案。需要進一步搜集綫索和證據,少不得我再到現場勘察,看有沒有新的發現,有助於破案。”
火災現場已經開始清理了,只有起火的源頭這一塊,警方設置的警戒線還保存著,不許閑人入內。
鮑丫頭躡手躡腳地在里面徘徊,不時地蹲下身子撥拉著什麼。
功夫不負有心人,終於被她發現一件有價值的東西,拿在手里看了又看,再用放大鏡仔細研究後,面有喜色。
然後亁脆趴在地上,在燒焦了的木塊、殘屑中尋找,隨身帶的小笤帚、小刷子派上用場了,用鑷子夾住後小心翼翼地放入紙袋里。
鮑銀燕幹活細緻、認真,誰也比不上,令人贊嘆和欽佩。
末了鮑丫頭滿春風,喜不自禁:“諸位,重要的證據已經找到,可以回去了。我想再審那位木工,問清一些細節後,便可翻案!”
“哦!經你這麼一說,這場火災不是過失縱火,而是……”
“那當然,有不法之徒蓄意放火!”
“能肯定?”
“也許是吧!”她顯得十拿九穩。
回到局里,馬不停蹄地提審朱木匠。
鮑銀燕開門見山:“朱師傅,我們打算給你洗凈身子,需要問幾個關鍵問題,你必須如實回答,不能有半點虛假,不然誰也救不了你!聽明白了嗎?”
“明白,明白!若有半句假話,殺頭、槍斃都行!”他急不可待地表白。
“那好,我們就開始!”一問一答進行得蠻順利的。
審判會如期舉行,就借技工學校的禮堂。原本校方、消防局、警察局聯合起訴木工朱師傅的,警察局主動撤回,反而變成辯護方,真是難得一見的怪事,名偵探鮑銀燕擔任辯護人。
消防局初步查出起火的原因,只求盡快使縱火犯落網,不管蓄謀還是過失,對上面、下面都好說話;技工學校是社會上民辦的事業單位,也希望立刻找出縱火犯,對董事局有個交待。
故而兩方面認定朱木匠就是肇事者,趕快結案了事。
控方像模像樣地按照法律程序,由檢察院提起公訴,振振有詞,滿以為證據確鑿,一告一個準!沒想到被告方卻不以為然。
鮑銀燕作為以警察局探員身份出面,娓娓而談。
第一,煙灰的總量是兩支,一根火柴棒,與常理不合;如果說案犯一支接一支的話,那麼兩支煙頭呢?
第二,香煙灰成團狀,不是抖落的散狀,這也與常理不合。正如當事人所說,案發當天他根本沒抽過煙,兩支香煙放在洋釘盒里,隨同木盒子化為灰燼,成團狀與鐵釘附在一起,這就說得過去了。
控告方反駁:“照你這麼說火是自燃的囉?豈非欺人之談!”
“不不不,我根本沒說火是自燃的。就是那根火柴!不過不是靠人工劈火柴盒的,而是以極其巧妙的方法,超出人的想象,簡直不可思議!”
說著她拿出一個碎了的燈泡出來:“諸位請看,這是一隻殘缺的白織燈,歹徒就是用它來制造一場大火的!”
控方又說:“這一點我們也注意到了,這是木匠間里的照明燈,掛在屋梁上,房屋燒塌了隨之落地,并不能證明什麼!”
“不對,它不是木匠工棚里的那一盞!這是縱火犯特地用來制造火災的。工場間三面有窗,白天亮度足夠,只是天稍許暗了才開一盞25瓦的白織燈,這是人所共知的。”
“我手里的這個殘骸,玻璃棒不但厚實,里邊的兩根紫銅的燈桿也顯得粗壯,它是100瓦特的。我在火災現場煞費苦心地找到燈泡燒斷的鎢絲,明顯地比25瓦的燈絲粗好多。”
說著她拿出25瓦和100瓦兩隻燈泡:“請法官大人進行比對,就一目了然了!”呈到法官手里。
“根據物理常識,同種材料、相同長度,橫截面積越大,導體的電阻越小。其功率等於電壓的平方除以導體的電阻,即:P=U?/RU不變R越小P就越大。”她邊說邊在黑板上講解。
“一般來說,100瓦的燈泡,短短的10分鐘,玻璃外殼的溫度可以達到200℃以上,點燃一支火柴梗那是小菜一碟!”她竟然在一堆知識分子跟前討論其物理學來!
“你們手上不是有副燒焦了的棉紗手套嗎?只要把手套包住燈泡,中間插一根火柴棒,10分鐘內自燃,燒壞手套落到地上,引燃刨花、木屑,一場大火神不知鬼不覺地就此發生。”
又值師徒二人去吃中飯,無情的大火便吞噬整個生活區里的建筑。
法庭上的眾多人員聽了她的分析推理,有根有據,學術豐富,無不佩服得五體投地,贊揚聲不斷。
法官敲響法槌:“肅靜!控方有何意見?”
消防局的人也終於明白了:“這麼一說,100瓦的電燈泡是縱火犯的作案工具囉!會不會就是木工本人所作所為呢?”
“絕對不可能!這樣對他有什麼好處?不是自尋死路嗎?黃浦江又沒有蓋子。結果落得個身陷囹圄,全家人靠他吃飯,縱火動機不成立。一定另有他人!”
庭上之人紛紛點頭,表示贊同。
這一來控方也轉變態度:“請問鮑偵探,縱火犯是誰呢?有沒有線索啊?”
“有!淺而易見,那個把燈泡帶進木工間、圖謀不軌的歹徒就是縱火犯!電燈泡經大火焚燒,上面的指紋已經不存在了,但是燈座上用油漆寫的標號03還依稀辨認得出,極有可能是從實驗室、或倉庫中流出來的,派人查一查不就明白了嗎?”
這話有理,法官當場宣布休庭半小時,令校方立即去查。
果然十幾分鐘就有消息了,物理教研組實驗室倉庫里,大功率燈泡少了一隻,編號01-10中唯獨少了一隻03。不知怎麼在火災現場出現,并非偶然,一定有人帶進去,勿容置疑。
這人是誰呢?
法官靈機一動,開口問:“鮑偵探,你心里有沒有譜啊?”
“回法官大人的話,只能說懷疑吧!據我對嫌疑犯問話,他說那天上午,只有物理實驗室倉庫女管理員來過一次,手持總務處長批示的請購單,要求制作兩塊教學模板,轉了一圈才走的。”
“你懷疑她有作案的嫌疑?”
“至少我是這麼想的,她來到木匠間,趁人不注意,暗中把窗戶上的插銷拔去。中午等到朱師傅和他徒弟上食堂用餐,翻窗而進,只需3分鐘就能搞定,再從窗戶出來,不費吹灰之力。”
“然後她也去食堂吃飯,找個顯眼處與人聊天賣乖。10分鐘後,大火釀成,她也有不在案發現場的證據了。”
她一說完,旁聽席上就轟動起來,一個個義憤填膺,譴責聲一片,世上竟然有此歹毒之徒!一致要求請法官責令校方把這位女士請來,當堂問個明白,是真是假,好人壞人,一針見血!
誰知這一等時間太久,好長時間都不見有人來回報,眾人等得不耐煩了,唧唧喳喳,議論紛紛,場面頓時顯得混亂。
終見有人垂頭喪氣地來報告,說是那個實驗室保管員突然不見蹤影。上午開庭時還有人看見她坐在禮堂外的長椅子上聽蹭的呢!怎麼一下子就消失了?八成是心虛,滑腳溜走了。
這一來證明鮑偵探所言不差,此人有重大的嫌疑。
鮑銀燕又說:“能否請校方把保管員的來歷介紹一番?”
有關人員說:“這人姓班,班超的“班”,甜甜美美的“甜美”,班甜美,民國7年生,今年40歲,大學專科學歷,有南京工學院的肄業證書,應聘來本校工作才3個月……要不要到檔案室調她的詳細資料?”
鮑丫頭急忙應答:“不用、不用,足夠了!我來糾正一下:“班”念上聲bǎn,就是“坂”;“甜”字改成“田”,她復姓“坂田”,單名一個“美”字,全名“坂田美”。出生年月大概是吧!正經八百的東洋女子,如假包換,履歷完全是假的!”
又是一個RB倭寇!法庭上像炸開了鍋,吵吵嚷嚷,罵罵咧咧,全無法規。
法官又敲響了法槌:“肅靜!請鮑偵探回答,你怎麼了解得這樣清楚?根據是什麼?”
“回大法官的話,坂田美是原“和森”糕團店的女掌柜,即殺人世家橫田雄一的老婆,我與他們一家有過多次較量,這家人罪行累累,罄竹難書。證據舉不勝舉,她逃走就是最好的罪證,您說是不是?”
“沒錯,我贊成!被告實屬冤枉,無罪釋放。起訴方不予支持,無條件駁回。抓捕縱火犯那是警察局的事,大伙歇著吧!退庭!”
皮球最終踢回警察局,就看他們有沒有本事把坂田美抓到。鮑銀燕既然作為總局代表,也是義不容辭,她也走不了。
警察局封鎖交通,路口設卡,汽車站盤查,一直到了晚上,不見人影,興許是逃走了。
幾下一碰頭,兩手一攤,無精打采,失敗而告終。
頭兒再次詢問鮑偵探有何良策。
她似乎早已料到,不慌不忙地:“如果我是她,才不急於逃走呢!就在你們眼皮底下躲一躲,等風頭過去再從容不迫地溜走,豈不是好!”
諸人一愣:“這倒是個好辦法!她躲在什麼地方最安全呢?”
“還是在技工學校里!眼下被迫停課,整個教學大樓空蕩蕩的,藏起個把人來還蠻難找的,你們說是不是?”
“你怎麼不早說?浪費了一下午的時間,真是的!”幾人似有不滿。
“我想諸位都是行家,搜捕抓人是家常便飯,還用得著我多口,所以不便指手畫腳……”
“哎喲,你客氣地哪一家?趕快說,她藏在哪里?”
“以我下午的觀察,教學樓坐北朝南,底樓東首是物理實驗室,邊上的準備室、倉庫最有可能。外面的大鐵鎖正好是個幌子,從窗戶里進出對她來說也不是難事。再說食堂、廁所都在同一樓層,偷著吃、暗著拉不用愁,何樂而不為!”
最後一句說得俏皮,眾人都笑了。
於是當晚就采取行動,真如鮑丫頭所料,女倭寇果然藏在她的老巢-實驗室倉庫,拾幾個警察抓她,插翅難飛。
龜田三娘、四娘,還有村上菏子,正在獄中等她呢,四個老搭檔聯袂赴刑場,槍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