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男人的约定

幸福微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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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还没到极限?”

    众人吃惊,愕然的看着孟云,这小子是铁打的不成?

    梅森-卡尔也很吃惊,仔细打量孟云,孟云身高足够,但看上去似乎并不怎么强壮,至少没有那种爆炸性的肌肉,顶多就是身材很匀称,这在亚洲人里边应该算是不错,可和黑人运动员比起来,并不算突出。

    可为什么连罗纳德这些黑人运动员都没办法这么练,偏偏他就行,和别人一样的训练强度,乃至于更高,别人训练半个多小时就不行了,他却一口气训练了一个小时。

    并且,这还没达到他的极限!

    “天赋异禀。”梅森-卡尔只能这么认为。

    虽然丹尼-克里曼斯说孟云还没达到极限,但梅森-卡尔开始制止了孟云,不让他继续训练,吩咐大家休息。

    孟云停下,不过众人看他的眼神还是怪怪的,就连埃文也忍不住感慨,觉得孟云还真是个异类,让他看不透。

    这天的训练也就此结束,梅森-卡尔告诉大家,让大家明天提前一个小时,因为他先前就说了,训练要增加一个小时。

    另外就是通知众人,两天之后有一场热身赛,也是他们的最后一场热身赛,这场热身赛结束之后,很快ncaa例行赛就要开始了。

    众人都感受到了压力,因为ncaa例行赛即将到来。

    上个赛季戴维森学院战绩排名大西洋十联盟第六,这还是埃文-霍普斯疯狂爆发,拿下两场关键的比赛,否则的话,他们的战绩会更差。

    那么这一个赛季呢?

    “这一个赛季,绝不能像上个赛季一样。”埃文低声念叨。

    “我已经大三了,没有多少时间了。这个赛季,希望我们能够走得更远。”罗纳德表情异常的严肃。

    看着众人,孟云不禁握紧了拳头:“我必须尽快适应现在的身体,必须加快速度。不能让埃文、安迪他们失望。”忽然,孟云想到了项龙,那个和他一样来自古老中国,孤傲的不行的家伙,他是否还记得我们的约定?

    ......

    弗吉尼亚州,里士满市。

    该市有着一所有近二百年历史的国家级公立研究型大学,这所大学的名字叫做弗吉尼亚联邦大学。

    弗吉尼亚联邦大学也有他们的篮球队,名字叫做公羊队(英语简称VCURams),公羊队和戴维森学院野猫队一样,也属于大西洋十联盟(Atlantic10Conference),是大西洋十联盟所属的十四支球队之一(大西洋十联盟并不是只有十支球队)。

    公羊队这几年在ncaa联赛上都没取得太好的成绩,但也不算差,上个赛季他们获得了分区第三的成绩,只可惜未能获得邀请,无缘疯狂三月。

    球馆里,一场队内对抗赛正在进行。

    一群球员中间有一名球员很突出,因为他是个黄皮肤、黑头发的亚洲人,他身高足有两米一十,身材魁梧,胳膊上肌肉虬结,站在一群球员中,有种鹤立鸡群的味道。他身上散发着一股摄人的气息,令人一眼就能注意到他。

    这人正是项龙,他是弗吉尼亚联邦大学大一新生,也是球队的新晋核心。

    “球。”项龙低位要球,然后果断单打,不给对手协防的机会,往后扛了一下,硬是将防守他的黑人球员给顶的后退了一步,而后项龙停下脚步,跳起就是一个后仰跳投,篮球划过一道弧线,唰的洞穿篮网。

    场边上,有人喝彩。

    也有人撇嘴,一脸酸溜溜的。

    这些人的嘴脸落入项龙眼中,但他不在乎,他信奉的是“实力就是王道,实力就是一切”,其他的都无所谓。

    所以他总是一副冷冰冰、酷酷的样子,给人一种不好相处的感觉。

    其实不是他不好相处,只是他不削于和一般人相处,也不想浪费那个时间。

    在项龙看来,和人相处有时候很累,特别是和一大群人相处,甚至还要面对勾心斗角,那就更累了。与其花时间在这个上面,还不如用在训练上。

    所以平时球队聚餐、郊游什么的,项龙一律不参加。

    如果是换一个人这样,绝对无法在一个团体中立足,但项龙却有他的资本,他的实力很强,比球队里所有人都要强,包括以前的所谓“王牌”。

    狂傲,但有狂傲的资本,这就是项龙!

    “啪!”

    一声脆响,却是项龙血帽对手,并拿下篮球,也不传给其他人,自己持球推进,他虽然身高两米一十,但速度很快,控球技术也很娴熟,步子非常大,转眼就杀到了前场,迈开脚步,一个大号欧洲步,上篮得分。

    这是个一条龙快攻!

    “项龙的实力很强,恐怕放眼整个大西洋十联盟,能和他媲美的,也顶多就是一二人。”场边上,公羊队主教练加百列-维尔斯暗暗点头,自语道:“有项龙在,这个赛季我们完全有机会去冲击分区冠军。也许,还能在疯狂三月有所作为。”

    今年公羊队的野心很大,因为有项龙加盟。

    在加百列-维尔斯看来,项龙是天生的“王牌”,他有着不像是亚洲人的身体素质,还有出色的技术,如杀手一般的意志,就像是一块瑰宝。

    所以,在项龙到来之后,加百列-维尔斯很快将他确立为球队核心,球队大多数战术都是围绕项龙来打,虽然简单了一点,但行之有效。

    “哐!”

    一声大响,项龙暴扣得分。

    这一声大响将加百列-维尔斯的思绪打断,他抬起手,示意众人停下,一群球员走到场边上,坐下休息。

    “项龙。”一个女孩子递过来一瓶水,“喝水。”

    项龙看了她一眼,点点头,把水接过来,但没有说话,也没有再看女孩子,让那女孩很失望,默默转身走了。

    不远处,队友们在聊着什么,有说有笑,不过没有人过来找项龙,项龙也没兴趣参与他们的闲聊,他自顾自喝着水,恢复体能。

    尽管有这么大一帮人,尽管是自己的队友,但项龙总觉得和他们有些格格不入。

    他忽然想到了孟云,露出一抹微笑,自语道:“这个家伙很特别,连我都有些看不透他。他这个时候应该也在训练,准备即将到来的ncaa例行赛吧。也不知道他练的怎么样,身体协调性是不是还是那么差。我和他的那个约定,他不会忘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