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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下了一个白天,到了夜里才停止下来。
虽然室外依旧清寒且有风,寻常百姓家这时候大多都躲在屋子里取暖,但公输家的大宅里却是一片热火如潮。
地上的雪早已经被下人们打扫干净,就连透风的大门也被屏风给遮得严严实实,火炉里的火熊熊燃烧,一些畏寒的老人们穿着棉袄靠着火炉,感受着那股温暖,脸上露出祥和的笑容。
而年轻一些的公输胤雪叔叔辈们,则早已经按捺不住,开始在酒桌上你来我往,甚至还拉扯进了不少小辈,彼此都是喝得醉醺醺的样子,满脸酡红,身形摇晃。
因为公输胤雪受封行州郡守的事情,这场庆祝的宴会已经持续了一个半时辰,戏班子也已经在台上唱跳了很久,却好像永远都不打算停止,甚至门外还在涌进宾客,备着临时准备的厚礼,一箱又一箱,一盒又一盒地往院子里送。
“同福客栈佟老板!礼!五百金!”报礼单的下人依旧挺立着,满面红光如火。
虽然说烧热灶这种事情古来有之,相比较雪中送炭缺少一份真情实意,可这也代表了公输家如今的地位,总是让人高兴。
秦轲、蔡琰等人缩在偏僻一些的一张桌子上,同样也已经喝得微醺,从脸上荡漾出一团绯红。
“你输了,你喝,你不喝你生儿子没……”高易水并非气血修行者,所以虽然豪饮却是酒量不济,言语已经开始打结,双眼中的朦胧雾气使得他看不清眼前的场景,却不知道为什么愤怒起来,大声喊叫,“说好喝一杯,你还想耍赖!”
随后他猛然地向前冲了上去,撞上了院子的一颗枣树,然后两眼一翻,当场就倒了下去。
秦轲等人先是吓了一跳,随后又是一阵哈哈哈地嘲笑,索性也不去搀扶,任由高易水一个人在草间打起呼噜来,而若是有人仔细看,就会发现高易水的身下还压着一个人,身形肥胖,满脸酡红,正是随军出征的太学堂学子赵谦,小名叫小千的那个。
没多久,高易水翻了个身,咕哝了一声:“这枕头软和。”随后再度发出鼾声。
这次随军出征的太学堂学子共有五十几人,那场大战过后,有八人已经马革裹尸,以身奉国。
活下来的人里,一部分是去了行州协助朱然,一部分则被高长恭带来了锦州,一直到这几天才被允准离开军营,正好赶上这场大宴,自然也显得放肆了一些。
“阿轲!干了这杯!老子还以为你死在唐国了呢。刀光剑影的……说实话那天在战阵里,我都快尿了,总感觉下一刀就会砍到我脑袋上,嘿,偏生老子没死,结果死在我手上的唐国人倒有七八十来个。唉,可惜了,隔壁班小卓,你还记得吧?喜欢吃芝麻糊的那个……呜呜呜,老子亲眼看见小卓被唐国几个畜生刺了个透心凉,又被一队骑兵踩得不成样子,老子却连他的尸首都带不回去……”
大楼已经喝高了,一会儿笑一会儿哭,顽固地坐在凳子上,一碗接一碗地喝着,每次都是一饮而尽,豪爽之余,也让秦轲觉得心惊肉跳,生怕他把自己给喝死了。
其实秦轲也明白,经历一场那样浩大的生死,所有人的胸口都像插了一把刀,稍微一动便疼痛无比,那些一起读书、打闹、看戏、喝酒的朋友们,至今还在他们的记忆中冲他们微笑,可一转眼,又像是泡沫一样散去了。
亲人朋友死去的悲伤过后,最让人不敢面对的,是害怕,好像有什么东西永远也无法挽回,从此以后,你的身旁就少了一个人,眼前的路就多了一份孤寂。
酒是疗伤的良药,它不单单可以杀死伤口上附着的毒素,进入肠胃之后,也能让人暂时回过头,去仔细地端详,凝望,那些自己已经失去的一切。
如同梦境。
不过秦轲却也发现在酒桌上有个人显得有些沉默,既没有和人不停地拼酒,也没有哭哭笑笑,只是一直安静地坐在一旁,缓缓地喝着火热的酒水,随后望向戏台上咿咿呀呀的戏班子看得出神。
“张明琦,怎么了?”秦轲坐到他身旁问道。
张明琦有些吃惊,似乎是意外为什么会有人突然坐到自己身旁,又或者是意外为什么有人会突然呼唤一个坐在边角的他,只是当他看清秦轲的脸庞,又露出十分简单干净的笑容,道:“是你啊。”
秦轲点了点头:“他们都在拼酒,你怎么就坐在这角落里一个人喝?还是跟之前一样没法跟他们相处吗?”
“相处?”张明琦看了看他,摇了摇头,“反倒是超乎我的预料,你可能还不知道,还没离开荆吴的时候,我跟他们就还处得不错。只不过你应该知道,像是我这样的人,始终都会跟他们隔着一层,虽然很多时候就连我自己都忘记了这一点。”
“为什么要这么说?”秦轲却不怎么赞同,“大家都是很好的人……”
张明琦带着自嘲地笑,低头饮酒的动作竟然像是一个老翁:“你知道这样的酒,我当年每天都有得喝,甚至在我生辰的那一天,我包下了整栋酒楼,宴请几乎所有我喜欢的人。那时,我吃的是建邺城最好的酒楼,糕点也必须得是出自那三大点心坊的才能看上眼,我随便一件袍子用的都是织娘们一年也织不了几尺的细绢丝绸,常常我刚说要出门,仆人便已经给我准备好了建邺城里数一数二的烈马……”
他摆了摆手,示意秦轲先不要说话,随后道:“我说这些,并不是要在你面前展示什么,事实上我现在也没有什么可展示的,现如今,就这样的一坛子酒,我得花一年俸禄才能喝上,桌上这桌酒菜,就算是把我卖了也买不起。我现在就是个穷鬼,除了一条贱命之外,什么都没有。”
“可是那毕竟是我经历过的事情。”张明琦沉重地道:“你知道么,我曾经过惯了那样的日子,不必去管五谷什么时候成熟,想的都是哪家酒楼的酒菜好吃;我不必知道如何上房修瓦,却能住在建邺城华贵的大宅子里;我不知道邻家小家碧玉今天是在河边洗衣服还是给地里浇水,可我知道建邺城里哪家青楼的姑娘好看。”
“既然如此,我怎么可能真正融入到他们当中,让他们做到一视同仁?”张明琦苦涩地摇了摇头,“你可能不知道,很多时候他们说的东西,我甚至听都听不懂,而我经历过的那些,真扯出来说,恐怕又只能遭来一堆白眼……从一开始,我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只不过我被我那个世界强行踹了出来……”
秦轲一时沉默。
是啊,他和张明琦之间本身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尽管两个世界从未断绝联系,但其中依旧存在着巨大的沟壑,甚至让人一生都难以跨越。
在他还在稻香村里种地过日子的时候,可曾会想到,外面世界的人可以动辄数百金地送礼,仅仅只是为了彼此之间拉近一些距离。
这世上不是每个人都在一个平面上的,而不同平面上的人,自然都会有不同的对世界的认知方式。
就好比公输胤雪有她所能看见的东西,高长恭也会有他对墨家朝堂独到的见解,换成是那个处于深宫之中的诸葛宛陵,他脑中的东西,也必定有着不可为外人道也的隐秘。
那他自己呢?
他究竟该看到什么?又该思考什么?
秦轲失神地想道。